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共8页】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
民商事调解调研报告一、背景在我国,民商事纠纷频繁发生,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国逐渐推行了民商事调解机制。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协助,帮助纠纷双方达成一致,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
为了进一步提高调解效果和保障当事人权益,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民商事调解的实施情况和调解机构的运作方式。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一般民众的了解和参与情况,深度访谈则主要针对从事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调解员、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等。
三、调研结果1.民众对民商事调解的知晓度普遍较低,甚至有人认为调解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对纠纷解决效果持怀疑态度。
2.调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地方设立了封闭式调解机构,有的地方则将调解工作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
3.在调解机构中,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参差不齐。
有的调解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也有的调解员只是充当一个"传话员",并未发挥真正的调解作用。
4.调解过程中的程序和保密性问题引起了一定的关注。
调解程序不够规范,很多当事人对整个调解过程不够了解,容易导致不信任。
同时,目前对调解结果的公开度较低,这对于监督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有所差异。
有的当事人认为调解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成本相对较低;而有的当事人则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认为他们在调解过程中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四、建议1.加强对民商事调解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社会媒体、电视广播等途径,向公众普及民商事调解的概念、效果等。
2.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的调解制度和配备专业的调解员。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3.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结果的监督和公开。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主要问题1.社会各界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部分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不足。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后,部分市场主体对注册资本及未兑现认缴承诺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随意申报资本规模,造成注册资本虚高的情况,并将出资时间无限期延长,20年、30年出资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长达50年以上。
二是企业年报主动性不强。
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未按时年报所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自觉进行年报的意识不强。
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年报公示期内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仍依赖工作人员提醒并帮助其年报,极大增加了基层负担。
三是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不足。
部分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业务时仍要求查验加盖年检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打印企业信息基本情况表等,缺乏主动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弱化了平台的公示作用。
2.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人力、物力投入大增。
随着“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在材料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归档、咨询公示等方面的工作量与日俱增。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每1000户企业应按1:1的比例配备注册官和注册官助理,目前我市在册企业已达3.6万户,按规定全市应配备注册官、注册官助理各36人,各县级局已尽量配齐注册官,但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的注册官助理缺口巨大,各县级登记窗口基本未配备注册官助理,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需配备3名注册官助理,但至今未获区政府批准。
各登记窗口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全市各县(市、区)登记窗口人员均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
同时,电脑、打印机、扫描设备、档案装订设备等硬件设施也需要升级换代,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后办公经费紧张以及档案室库容紧张也都是工商部门当前面临困难。
在调研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反映基层目前需承担工商、食药、质监三个局的监管任务,工作量大、人员紧缺,年报公示等后续改革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其改革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提供决策参考。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
问卷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收集有效问卷数千份。
访谈对象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家、律师等。
同时,还对国内外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二、商事制度改革现状及成效1. 商事登记便利化:通过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等措施,显著提高了商事登记的便利化程度。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商事登记便利化表示满意。
2. 市场准入放宽: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新设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3. 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领域法律法规缺失或滞后,导致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法律障碍。
2. 跨部门协同不足: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影响改革效果。
3. 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的需求。
四、建议与展望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 加强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5. 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将形成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商事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xx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xx年3月1日,xx区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标志着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协联络委组织有关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在肖朝华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改革一线,走访基层群众,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在历时3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作为改革牵头单位的区工商分局,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改革目标,以“放、管、服”为改革主线,有效组织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商事制度改革,为我区营造了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一是登记改革成效明显。
我区基本完成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等改革,是重庆市首个实现“三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的区县。
二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区实现了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活动中的推广应用,目前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3张。
三是实现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
依托市局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系统,提供名称禁限用、相同及相近的筛查提示服务,全区实现了企业名称自查自择。
四是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有效推进。
健全完善了普通注销登记制度与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目前己办理简易注销市场主体71户。
五是市场主体发展迅猛,结构更加优化。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市政协专门成立专题调研组,赴工商局、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考察调研,召开市工商局、编办、法制办、经信委、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并到宿迁市、临沂市进行学习考察。
一、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以工商部门为代表的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艰辛探索,打出了一连串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组合拳,成功创造了一批享誉全省、全国的经验、模式,以更低的门槛、更快的速度、更好的秩序、更优的服务,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我市振兴实体经济、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提供了源头活水。
主要特点是:1、准入更便捷。
围绕“放管服”改革主线,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推进了登记注册便利化,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
截至2018年2月,全市实有各类—1 —市场主体33.6万户、注册资本(金)9950亿元,比2014年初分别增长110%、104%。
2、监管更规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通过取消年检改为年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共治等改革,初步构建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规范了市场环境,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
3、服务更优质。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积极施行“一站式”审批、“一窗式”服务、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自助一体打印、建立综合帮办体系等改革举措,初步构建了“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的工商登记新模式,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最大程度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3篇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3篇【篇一】一、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情况近两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不懈改善营商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发展电子政务、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以服务便企利民为导向的政务环境已见雏形,政务服务环境有所改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和工作措施。
区人民政府召开了xx 年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对全区作风建设,特别是优化为民服务与营商“两个环境”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以确保“两个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制定了《改进工作优化“两个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针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17个部门,26个窗口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窗口部门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进行通报公示,并与进驻部门审批科长签订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诺书》,通过制度约束,营造“两个环境”良好氛围。
对1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要件、时限的再梳理,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制度汇编》手册,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
逐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xx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管理平台”,同时建设微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全面推动项目签约落地。
制定出台了《xx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xx区项目招商落地引荐人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xx区招商工作、争取资金、扶持服务企业培植税源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确保优质项目在xx 区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四是主动跟进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着力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开辟服务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重点项目审批速度。
调研报告:关于做实体制机制,推进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做实体制机制,推进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激活改革、创新“双引擎”,坚定不移地推进转型创新发展,逐步形成增长中高速、产业中高端、消费中高级的发展新格局。
同时,我们也感到,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必须进一步做实体制机制创新这篇大文章。
一、近年来改革创新的做法和成效四年来,我市始终聚焦“赢在全面深化改革起跑线”“增创转型创新发展新优势”的目标,把改革作为最大红利来抓,把创新作为发展基点来抓,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围绕国家层面试点下“先手棋”。
一是聚焦国家战略平台抓改革创新。
深入打造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两型综合评价体系,率先推进资源节约机制、环境综合整治、排污权交易、餐厨垃圾治理、绿色建筑推广等多项改革创新举措。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制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和《若干意见》,着力打造创新谷,目前已搭建国家级创新平台近60个,聚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600家。
湘江新区从规划编制等10个方面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湖南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布局了恒大童世界、国际健康城、湘江欢乐城、智能驾驶测试区、高铁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各类创客空间和基地40余家,获批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
二是聚焦智能制造抓改革创新。
率先推出并实施《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动计划》。
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成立智能制造研究总院,发布智能制造“工业云”平台。
以政策体系为支撑,着力构建“1+X”的政策体系,即1个“行动计划”和《工业园区转型提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若干政策措施。
以制造企业为主体,在三一重工、华曙高科、威胜集团、中联重科等230多家企业启动智能制造试点,总体效能提升30%以上。
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一、我市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去年以来,xx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表”、与发达地区对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方面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近年来,我市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51 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99 项、中介服务事项 37 项和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1 项。
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完成编制和公布,涉及 16 个部门,保留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42 项,明确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 项。
在大幅清权减权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确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先后公布和出台了“一清单”、“两张图”、“两办法”(即:xx 市政府部门权力与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市级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 3081 项,精简率 70%;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775 张,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 775 张。
今年,再次拟调整行政职能事项160 项,其中增加 40 项,取消 58 项,下放 11 项,调整 51 项,目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已经结束,下一步将递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为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推进了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
积极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和“双告知”工作,实行新设立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和网上注册工作。
在原“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将社保证、统计证与营业执照合一,形成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通过商事制度改革,截止xx 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 115081 户,其中企业 29968 户、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5751 户、个体工商户 79362 户。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篇【篇1】1、本区“1网通办”工作获得的主要成效20xx年以来,区政府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并于去年全面启动“1网通办”,在推动线下“1窗”和线上“1网”的同时,逐渐打造“1+12+X”的105分钟便民服务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大众办事,各项工作获得了1定的成效。
(1)整合资源,买通数据关推动政务数据在线上的互联互通,建玉成区统1受理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1入口和出口。
率先完玉成区56家单位网站规范整合,实现“统1平台、统1运维、数据同享、安全共建”的集群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推动政务信息数据的互联同享。
实现审批服务“3个100%”。
全区354项审批事项100%接入“1网通办”平台,284项涉企审批事项全面实行网上预审和快递服务,167项个人服务事项100%“全市通办”。
(2)梳理机制,打造流程关依托“1网通办”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
线下不断推动“1窗受理”,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建立“不进驻中心负面清单”,避免企业大众办事“多头跑”的情况。
整合受理窗口,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建立了“1窗受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1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
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功能升级,探索实行“主题式服务”,由办理1个审批事项“最多跑1次”,提升为办理“1件事”“最多跑1次”,首批已上线的有开药店、开餐饮等8个主题套餐,遭到了企业和大众的1致好评。
(3)优化延伸,打响服务关聚焦企业大众办事体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优化调剂和拓展延伸。
通过跨前1步,提早服务,有效下降制度性交易本钱。
部门内部实行“1审1核”,简化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进1步紧缩内部审核时间,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1次办”。
创新探索了免费代办服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全面推动企业项目代办服务。
东营市推进“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东营市推进“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摘要:本文通过调研,总结了东营市推动“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发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字:东营;证照分离;商事制度近年来,东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对标全国先进地市,健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
本文总结了东营市推动“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发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针了对性建议。
一、东营市推动“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一)加强工作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为切实保证“证照分离”改革的顺利推进,东营市政府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了由编制、工商、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市编办负责改革涉及事项的总体调整把关,市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东营开发区负责履行试点工作主体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改革事项的办理办法、监管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健全工作措施,提升监管实效建立“六双”监管协同机制,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
坚持“放”优先、“管”跟进,对改革涉及事项,特别是对省里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食药等十余个部门单位分别制定事项办理办法,并从监管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市工商局充分运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双随机”抽查模式,实现精准智慧监管。
(三)强化督查指导,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对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城管、安监等多个部门对全市“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政策措施准确体现改革意图。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共4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共4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什么是商事制度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商事制度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提升我国 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交流与 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更 大成果。
THANK YOU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商事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率、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 要意义。
商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商事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当时的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 权益,制定了商业惯例和法规,形成了早期的商事制度。
发展
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商事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从最 初的商业惯例到现代的商法典编纂,商事制度逐渐形成了较 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繁琐的审批程序
传统的商事制度审批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时间长,效率低下,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负担。
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现有的商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更加灵活、便捷的制度来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
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1 2
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 间等措施,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降低企业 成本和门槛。
02
商事制度改革背景
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
全球经济下行压力
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面临严峻挑战,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各国经 济复苏不平衡,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压力。
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 高质量发展。
现有商事制度的不足与问题
加强培训指导
为市场主体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搭建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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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内容摘要】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一)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四是深化并联审批,五是放宽准入条件,(二)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三是增速提效明显,四是促进就业创业,五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二、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一)部门职责必须厘清,(二)部门认识应该加强,(三)信用监管有待强化,(四)配套机制有待健全,目前,一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改革共识没有形成,个别部门仍把部门利益摆在首要位置,观望、推诿、不作为现象仍在存在,对商事制度推行造成较大阻力,三、商事制度改革的思考。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xx 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区工商质监局结合实际,在放宽准入条件、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商事主体年检备案制、创新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门协作,经营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宽进严管”方面还需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此,区工商质监局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袁晓松副市长对落实改革举措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安排。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多次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将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整合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方向,将改革任务细化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两大类,制定了改革工作任务表,细化分工、明确实施时间、定期督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市中区“法律七进”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电话通知等方式,确保辖区内每位经营者知晓年报制度,应报尽报。
印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册3000份,发送“温馨提示”年报短信251户条,电话通知2000余户次。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审批事项,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对8项行政许可项目,仅保留个体名称预先核准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户外广告登记3项,合并3项。
全面清理含有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纪要,有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
四是深化并联审批。
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窗口材料的受理、材料传递、并联审批启动、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发照以及优先办理、提示催办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并联审批网络系统的办件提示信号,严格实行并联审批事项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严格执行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协调、监督,对在并联审批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窗口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政务服务中心会商协调解决,加大对并联审批办理情况的效能跟踪,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
五是放宽准入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原注册资本最低限制;除国务院规定的27类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外,其他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不能按章程规定期限出资,也可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
同时按照《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实施意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
(二)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激发市场活力。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辖区内市场活力、发展动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数量大幅上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目前,辖区内有各类市场主体达7811户,自改革以来,新登记注册企业1339户,同比增长30、22%,新增注册资金62499、6万元,同比增长23、2%。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
改革以来,全区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达11、30%,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83、96%。
改革对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新登记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3户,新登记文化、体育和娱乐类企业7户,新登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户。
三是增速提效明显。
在原来各类企业注册登记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完成压缩为5个工作日完成的基础上,再次将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结,即办件当场办结,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速30%。
在审批流程中,明确了各审批项目的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具体承办人员。
四是促进就业创业。
改革促进了创业就业观念的转变,提高了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在促进就业中作用的认识,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五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
自xx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已完成信息联络员备案企业476户,完成年报公示企业445户,年报率96、86%;组织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9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完善。
二、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一)部门职责必须厘清。
不论是企业信息公示,还是市场监管,都需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之间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不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就不能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严管的目的就难以实现。
工商部门登记的需要凭后置审批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通过登记平台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由其认领并实施监管,增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六条第二项“对涉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业,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部门为该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的规定,加强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
防止有照无证情况的出现,形成责任明确、信息共享、部门配合、共同监管的良好格局。
(二)部门认识应该加强。
有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只是工商职能部门一家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部门干部没有引起重视,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措施上未能及时跟进,主动学习不够,影响了全区的改革推动进程;有的部门具体经办同志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心”系统时,有畏难情绪,认为行政审批流程更加繁琐了,工作量增加了;甚至有的部门认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出了问题应该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忽略了自己在对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监管的责任。
(三)信用监管有待强化。
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放宽准入、激发活力,同时又要大力强化监管,净化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宽进严管”是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市场主体“宽进”后落实“严管”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宽进严管”的具体体现,是商事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现成的制度可以照搬。
目前,仅仅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信用信息公示,这项工作,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是不够的,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协同参与,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全面深度整合工商、其他市场监管部门以及银行、税务、公安、海关、法院等部门信息数据,共同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全市各部门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和应用,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局面。
(四)配套机制有待健全目前,一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改革共识没有形成,个别部门仍把部门利益摆在首要位置,观望、推诿、不作为现象仍在存在,对商事制度推行造成较大阻力。
我区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急待建立,否则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制约无法得到体现,企业失信成本低,不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配套机制,并将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督查项目,作为职能部门当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思考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宽进”和“严管”作为两个关键性环节,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目前“宽进”逐步实现,“严管”尚待完善的情况下,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管理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
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
深入推进登记窗口工作流程、防控、形象、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对外发布,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提高政府部门协作化水平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形式更加复杂,需要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协作化的监管。
对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审批许可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内的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予以明确。
各政府部门在具体监管中,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履职,并将相关信用信息予以公示。
同时,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职来说,商事制度改革,并非只涉及登记注册部门,更需要发挥整体职能作用来监管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形成监管执法合理。
(三)完善主体信用共享化机制做好“宽进”后的“严管”工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是一个前提。
充分使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信息公示、社会公众信息查询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应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所掌握的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为基础,各部门将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监管信息等在系统公示。
二是市场主体将股东的出资情况、各种资质许可情况在该系统公示,年报信息也将通过该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报送,并在该系统上公示。
通过信息公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享信息,使市场主体违法信息及时曝光,各部门对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共同采取信用约束措施,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约束机制,加大失信者失信成本,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发挥各类组织社会化作用社会化监管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保障。
要发挥行业组织和验资机构、公正机构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道德建设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即可引导企业自觉进行诚信经营,又可服务市场交易相对人,也可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要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在监管实践中,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是监管执法的重要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