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3.04•【字号】湘人社办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4〕7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2014年是改革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改革任务,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紧抓实。
对改革举措逐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年底前各项改革举措取得成效。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厅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4年3月4日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人社部发〔2014〕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湘政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实际,2014年将重点推动做好26项改革举措。
具体分工如下:一、就业(5项)1.出台“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促进创业就业”总文件,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蔡畅元牵头单位:就业处参加单位:就业局2.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进一步整合完善现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责任领导:蔡畅元牵头单位:就业处参加单位:职建处、就业局3.出台“失业保险工作”文件,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创业稳定就业功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对账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76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对账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对账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7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审核2013年社保基金决算过程中,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基金结余不一致、基金账务处理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全省社保基金决算的质量。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从制度和机制上规范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财务对账行为,根据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加强社保基金对账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切实加强与银行对账1.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将上一月度各自管理的基金总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要逐笔查清原因。
属于记账错误的,当月调整账务处理;属于因未达账造成的,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一致。
2.实行五险统一征缴模式的地区,人社部门征缴办应加强银行分账管理,严禁银行压票,导致月末人为造成大额未达账款。
二、完善部门对账制度1.社保经办机构应与财政部门按月相互核对账务。
社保经办机构应到财政部门复印财政专户收支凭证、记账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同时财政部门应提供财政专户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明细表给社保经办机构,双方据以核对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当月收支的记账情况,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必须按月核对财政专户会计账,发现账务处理不一致的收入和支出时,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并调整一致。
若确认为收入的两者皆为收入;若不确认为收入的,两者均作暂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湖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湘人社函[2014]189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湖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的反馈意
见
正文: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湖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
(湘人社函〔2014〕189号)
湖南省审计厅:
贵厅对我厅下达的《审计报告》悉。
首先感谢贵厅长期以来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贵厅《审计报告》对我厅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比较客观公正,我厅将予以整改落实。
但报告中提出的对信息化建设资金定性问题、北院机房建设、就业资金分配和社保调剂金分配问题与客观情况有所出入。
为此,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蔡畅元,总会计师王运柏向贵厅有关领导和处室进行了汇报沟通,请贵厅继续给与理解和大力支持。
《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厅将于6月3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逐条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有关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告贵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26日
——结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百日会战”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百日会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湘人社函[2014]131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百日会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31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开发完善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掌握全省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需求状况。
经研究,决定自5月份起,集中一百天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百日会战”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范围和对象采集对象为拥有本省户籍,年龄范围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14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
二、采集内容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劳动技能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以及参加社保信息;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用人单位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已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
三、采集时间全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时间从2014年5月19日开始,8月29日结束。
四、具体操作(一)各市州要依托所辖县市区,各县市区要依托所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明确行政村、社区采集工作联络员,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城乡居民劳动力、辖区内企业单位用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摸底核实,填报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和用人单位表,并在乡镇、街道一级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形成个人和单位电子台账,逐级汇总上报。
(二)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和用人单位采集表格见附件1,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指标填写说明及工作要求见附件2,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流程见附件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湘发改综[2014]278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发改综〔2014〕278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委党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和促进201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启动之年。
全委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突出做好8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宏观形势研判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
坚持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次集中分析,定期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建立和完善与统计部门、中部省份、国家部委的联动、协作、对接机制。
密切跟踪主要经济指标,加强季节性、突发性问题研究。
2、做好重大课题研究。
围绕“一部一带”、“三量齐升”、化解过剩产能、资金平衡与融资筹划、新型城镇化、民间资本进入、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要素市场改革、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等,开展专题研究。
完善门户网站,搞好信息采编,办好内部刊物,提升新闻发布水平。
3、做好年度计划和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及时编制下达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计划。
做好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的编制出版工作。
制定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动员部署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课题研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
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03.24
•【字号】湘人社函[2014]87号
•【施行日期】2014.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就业培
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4〕8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有效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各地就业培训资源状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全省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里此次下达的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不纳入省2014年绩效考核。
二、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省厅不统一下达,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培训任务。
三、各市州要指定专人做好统计工作,于每季度末20日前,将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报省就业服务局培训服务处;其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情况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各市州在开展培训过程中,如对完成计划有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省厅,便于省厅在下半年进行调整。
培训服务处联系人:刘雅辉,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范尔宁,电话:*************。
附件:《2014年全省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24日附件:
2014年全省就业培训指导性计划。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我厅统计和社会保障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报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我厅统计和社会保障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14•【字号】湘人社函[2014]133号•【施行日期】201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我厅统计和社会保障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报告(湘人社函〔2014〕133号)省财政厅: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贵厅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和社会保障卡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面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一、统计工作一是统计年报工作。
统计年报包括综合统计部分、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部分、事业单位统计报表部分和工资福利统计报表部分等。
这项工作每年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各类统计报表60多张,召开两次大型的年报布置会、一次年报会审会,年报布置会规模较大,涉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180多家和全省14个市州及122个县市区。
二是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每年需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同时,还需要完成省委、省政府布置的一些抽样调查活动。
我们在完成日常统计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编印了大量的统计资料,服务于各级领导决策。
二、社会保障卡建设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社会保障“一卡通”纳入省总体部署,明确了“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4000万张,2014年年末持卡人数达到2124万人”的目标。
2014年,我厅已将社会保障卡工作纳入了省对市州人社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并加大了对这一工作的考核权重。
目前,我们通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和开展赴市州现场督办等措施全力推动社会保障卡建设,为实现早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扎实工作。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衡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湖南省实施互联网+ 三年行动计划》(湘政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精神,结合衡山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化两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智慧衡山发展战略部署,建设中央省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平台,促进层级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和信息公开,拓展网络政务便民服务新模式,解决各自为政、信息孤岛、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县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得到普及应用。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内外网基础设施。
以现有电子政务内网、外网为基础,构建全县机关共享使用的高速骨干网络平台,整合各部门延伸到乡镇、村的纵向网络,实现全县电子政务网络统建统管。
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服务便捷高效。
2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建成县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成县级政务大数据中心,大数据开发应用初具规模。
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民生服务能力。
教育三通两平台、居民健康卡、社保一卡通城乡全覆盖;卫生、交通、文化、民政、环保等领域互联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提高应用支撑新能力。
(1) 建设衡山县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统筹全县信息化需求,将衡山县数据中心(灾备中心)作为区域性数据中心和全县政务信息化的基础支撑,对接省直部门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部门所需软硬件资源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和动态调配,逐步解决政务信息化发展与IT资源利用率之间的矛盾。
1、新一代绿色数据中心,着重推进技术资源整合共享。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湘人社办发[2014]1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3.24【实施日期】2014.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4〕12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法规处反映。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4年3月24日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服务,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地方立法起草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依法办事社会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用人单位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
联系点的建立、服务和管理等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三条建立联系点坚持自愿、无偿和服务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本地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确定为联系点。
各地根据工作需要规定建立联系点的条件和本地区联系点的数量。
原则上在职人数多的大中型企业优先建立联系点。
第五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联系点,可以通过公开征集和推荐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从申请和推荐建立联系点的用人单位中选定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4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环境自2002年启动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以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历经13年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全省14个市州人社局全部建立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及数据基本实现市级集中管理,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大集中。
二是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已全面贯通,覆盖了全省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延伸到大部分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框架。
三是信息系统已基本覆盖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领域,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巩固,防护能力逐渐加强。
四是社会保障卡建设已进入快速推进阶段,组织机构已建立、合作银行已确定、工作机制已形成、技术标准与发行规范和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已制定,数据采集、制卡、发卡、用卡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持卡人数2014年末将达到2000万人、2015年末将达到3000万人,2016年末将达到4000万人。
总体上看,信息化建设成果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落实相关政策、创新管理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湘人社办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4〕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相关处室、单位: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全省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2014年湖南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要点2014年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4年2月26日2014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二)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宏观就业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扩大就业。
认真做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就业工作,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
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及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衔接配合,拓宽就业渠道,重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各种服务业发展。
注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家庭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在实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扩大就业。
(三)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
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18日至5月12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
5月22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厅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责任分明地抓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
省人社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从任务认领、整改思路、整改目标、重点聚焦、推进节奏等方面统一了思想。
认为省委巡视第四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就整改工作形成了共识: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挂牌督办、销号整改”四项整改原则,重点聚焦“基金资金、人事考录、信息网络、厅属人员”四项安全防控,分三阶段推进整改落实,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初步成效,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努力实现“‘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社人为人民’形象进一步展现”的四项整改目标。
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了细致的整改方案。
二是严明责任。
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胡伯俊同志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对整个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立足现状、着眼长远,挂牌督办、销号整改”的原则,建立了胡伯俊同志负总责、其他厅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
于7月5日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其中厅党组书记胡伯俊同志亲自带头认领了3项任务,确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联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联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发文字号】湘人社办发[2014]6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3.03【实施日期】2014.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联系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14〕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的要求,为深化省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第二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衔接联系,确保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省厅与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深化省厅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第二批开展活动的系统单位形成联动,重点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全省系统形成为民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上下联动抓整改。
省厅将已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下发到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通过上下联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推进专项整治。
及时掌握、调度联系点的情况,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努力纠正不正之风。
三是深化“人社人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紧紧围绕“人社人为人民”的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核心价值理念,结合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及作风建设实际,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作风为主要内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大力开展“人社人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07.16【实施日期】2014.07.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实施意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关于“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改革”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导向,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底以前,完成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提升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一)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能,明确划归一个行政部门管理,逐步修改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制度,加快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
(二)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准入管理,规范准入条件,完善许可流程。
要加强与编制、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通报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信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10.15•【字号】湘人社发〔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53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办〔2014〕42号)精神,厅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工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10月15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责任分工方案一、我厅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分工1.用足用好中央出台的各项促销费扩内需政策措施,特别是把广阔的农村消费市场带动起来。
积极探索建立不同社会群体收入增长联动机制,大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持续增强消费能力。
任务序号:4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厅内责任单位:工资处、劳动关系处、养老处、农保处等有关处室、单位2.落实中央惠民政策,贯彻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守住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底线。
任务序号:22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等有关单位厅内责任单位:就业处、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农保处、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局等有关处室、单位3.扩大就业,完善政策,鼓励全民创业,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2014年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发布日期】2014.04.29
【实施日期】2014.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2014年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外国专家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4年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服务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外国专家局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服务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湘发〔2010〕14号)精神,多途径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搭建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发挥人才和智力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和服务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外国专家局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系列服务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2月,各项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函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4.23•【字号】湘人社函[2014]114号•【施行日期】201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请求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函(湘人社函〔2014〕114号)省财政厅:感谢贵厅多年来对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使我省两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精神,为确保我省顺利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十分紧迫。
为此,现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现状我省现有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二版自行研发的,并于2009年12月依托劳动保障专网和硬件(于2013年迁移至厅新购的一体机)上线运行。
这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二版自行研发的信息系统,在系统建设初期的确切实可行,也有力地支持了近几年两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但从现在参保人员(2009年底为500万人,到2013年底登记参保人数达3496万人、缴费人员和享受待遇人数达3300万人)、参保数据信息成几何级数增长、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等情况来看,已经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首先,当前的信息系统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核心平台三版统一开发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的要求;其次,如果不升级至核心平台三版,今后系统调整及维护比较困难;第三,当前的信息系统对硬件要求比较高,给我省信息系统建设带来巨大压力;第四,国发〔2014〕8号文件要求将信息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报告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2.01
【实施日期】2014.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摆在依法治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公开强服务、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促发展,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网、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省民生网、红网、大湘网等主流网站全面公开涉及人社工作的相关政府信息,重点做好就业创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加强政策宣传和促进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要是做好了“三个全面公开”:
一、全面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文件。
全面公开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明电〔2014〕8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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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统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4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环境自2002年启动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以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历经13年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是全省14个市州人社局全部建立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及数据基本实现市级集中管理,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大集中。
二是省、市、县三级业务专网已全面贯通,覆盖了全省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延伸到大部分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初步形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框架。
三是信息系统已基本覆盖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领域,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巩固,防护能力逐渐加强。
四是社会保障卡建设已进入快速推进阶段,组织机构已建立、合作银行已确定、工作机制已形成、技术标准与发行规范和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已制定,数据采集、制卡、发卡、用卡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持卡人数2014年末将达到2000万人、2015年末将达到3000万人,2016年末将达到4000万人。
总体上看,信息化建设成果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落实相关政策、创新管理模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当前信息化发展水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系统分割。
据统计,目前我省已分散建设40个信息系统,因软件开发商不统一、业务数据不集中,造成信息不能共享、功能不能贯通,常出现五险异地参保、不同政策重复参保、就业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为其缴纳保险等问题,给征缴、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执法维权带来很大困难;二是基础架构不统一、安装部署不集中,造成软件、硬件、网络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数据资源不能得到充分挖掘,给数据整体备份和系统适时容灾等安全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带来很大困难,系统故障发生后常因不能及时恢复直接影响了业务经办和公众服务。
三是网站繁多且栏目繁杂。
据统计,我厅具独立域名的网站共有8个,隶属服务网站的部门子站共有17个。
因分散建设与各自为政管理,造成信息公开发布不统一、网上经办服务不集中、互动交流渠道不畅通,给网民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建言带来诸多不便。
总体上来说,因顶层设计缺失、统一规划滞后、系统分散建设、项目重复建设,导致信息孤岛、资源浪费、效能低下,已难以支撑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精细化、一体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列为电子政务领域需要重点建设的信息系统,明确提出“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8亿张,覆盖60%人口”。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1〕44号)指出: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省统一规范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参保单位及个人实现异地办理、网上查询、电子申报等服务,为政府部门业务办理、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决策支持提供支撑和保障;大力推广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一卡通”,做到城乡居民“人手一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8号)指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快就业信息全省联网。
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和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
”厅党组高度重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普遍共识,信息化统一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为信息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氛围;历经13年所取得的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果,为全厅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信息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技术环境;全省发行4000万张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为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建设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发展时期,必须正确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全省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级建设。
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进行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将各地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统一的规划当中,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发挥整体效能。
——数据集中,服务下延。
坚持高层级集中部署,推动数据向上集中,形成符合业务发展方向和技术实现要求的数据分布格局。
通过信息网络将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标准统一,资源共享。
实行全省统一的信息和技术标准,推动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实现软硬件设备、网络等的共用、共享。
推进网络互联,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
——急用为先,务求实效。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为切入点,明确系统建设优先顺序、急用为先。
在抓系统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系统应用,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重要标志。
——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系统的安全水平,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三、建设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应用和服务水平为方向,以金保工程建设应用为支撑,以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为抓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建设“数字人社”,践行“人社为民”。
2014—2016年,全力推动我省信息系统省集中建设,实施“一卡两站三中心五平台”工程(以下简称“1235”信息化工程”),为人社领域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一)“一卡”。
指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
到2016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0万人的目标,同时建成全省持卡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并以此作为数据交换平台,建成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要业务领域社会保障卡一体化应用与服务平台。
(二)“两站”。
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建设。
以“保障内容完整性、提高公开时效性、增强交流互动性、提升服务便捷性”为目标,整合厅属各网站,完成厅统一门户网站改版建设。
同时,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以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核心,以开展网上业务经办、网上求职招聘、网上在线查询、网上申报审批、网上信访等综合应用为目标,整合厅属各服务类型的网站,完成厅统一服务网站改版建设。
(三)“三中心”。
指省级数据中心、省级灾备中心和市级网络中心建设。
在进一步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双活及多活策略建成同城应用级与异地数据级的灾备中心。
在迈向“省集中”的同时,规范和推进市级网络中心建设,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
(四)“五平台”。
到2016年底,建成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全省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全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全省人事人才信息平台、全省劳动关系信息平台,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业务全程信息化和精确管理。
四、建设内容(一)全力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制卡、发卡工作。
要在面向农村参保人员发卡的基础上,将城镇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发卡范围,实现对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对象的全覆盖;要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制卡、发卡流程和相关工作规范以及数据接口标准,同时明确各具体操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
二是建设全省持卡人基础信息库。
要以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省集中建设为基础,在完成全省参保人(申领人)数据采集、制发卡的同时,完成全省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并与各险种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实时比对,实现“一人一号一卡”,并以此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中的广泛应用,进而扩大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公共人事管理等业务。
三是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开发建设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以公安户籍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全民参保登记库,形成覆盖全省户籍人员,信息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
同时,实现持卡库与全民参保登记库的实时比对,做到系统自动确认参保登记。
四是努力搭建好用卡环境。
努力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建设和安全运营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持卡能缴费或领取待遇、持卡能查询打印参保凭证、持卡能看病就医购药、持卡能存取现金或转账、能刷卡消费。
五是推进社会保障卡服务。
通过服务窗口、基层服务网点、银行服务网点等柜面服务渠道、电话、网站、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服务渠道,建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提供包括申领发放、补卡换卡、信息变更、密码修改、挂失解挂、销户销卡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卡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加大网站整合力度,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网站整合。
加大我厅网站整合力度,全厅只保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服务网站。
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外国专家局等相关单位网站作为厅门户网站子站,不再设立独立的门户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等其他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与“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与服务平台”逐步整合,并入“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原网站逐步予以关停,由新服务网站统一对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业务经办、网上求职招聘、网上在线查询、网上申报审批、考务管理等综合应用服务;其他独立运营的网站尽快与厅脱钩,脱钩后完全按市场化模式经营,不再冠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上网网站”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