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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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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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120 011121--
3.城乡属性代码编码规则
●
乡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
村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
●
乡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县级政府驻地→1
第13位
连接的乡级区域→2
其他乡级区域→3
8. 用地
8.1 建设用地 8.2 农业用地 8.3 未利用地 8.4 非建设用地 □
8.1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 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 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
以国土等有关部门确认土地性质为建设
用地的文件为认定依据
8.2
农用地包括:
10.3 其他乡级区域 其他乡级区域是指除县级政府
驻地、连接的乡级区域以外的乡
级区域。□
11. 村级属性 11.1 乡级政府驻地 11.2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3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4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5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6 与其他镇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7 与其他镇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8 特殊地域 11.9 其他村级地域 □
●
划分依据:以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与周边
区域的连接状况为划分依据。
2. 城乡划分的实施范围 城区
镇区
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行政区域内 实施划分
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的镇、 乡和其他镇的区域内实施划分
乡村
在城区和镇区以外的区域内实施划 分□
(三)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编码规则 1.编码概述 2.统计用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非城区的镇政府驻地
的实际建设连接,且连接的村级单位保留农
业用地,则该村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镇部 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8 特殊地域
指常住人口超过3000人,且不属于乡级政府 驻地、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部分连接的村级 地域的下列区域: ●独立的工矿区;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 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1 2
2.统计用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1-2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地级市 → 01-20,51-70
3-4位
地区、自治州、盟 → 21-50
直辖市的市辖区汇总码 → 01
直辖市的县汇总码 → 02 省级直属的县级汇总码 → 90
□
市辖区、地区辖县级市 → 01-20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21-70
规定了城乡分类编码规则
园区及政企合一单位代码编码方法
暂停编制
(二)城乡划分的原则、实施范围 1. 城乡划分的原则 2. 城乡划分的实施范围 □
1. 城乡划分的原则
●
划分基础: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
和行政区划为划分基础。
●
划分对象:以民政部门确认的社区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辖区及类似村级地域为划 分对象。
过建设用地相连接,中间没有被非 建设用地隔开。□
9.1 普通连接
●
与以下设施相连属于普通链接: 城镇规划绿地(不含沿铁路、公路的绿化带); 横穿的铁路(不含封闭的高速铁路); 横穿的公路(不含封闭的高速公路); 过街天桥(含全封闭铁路和高速公路的桥梁); 地下通道(含全封闭铁路和高速公路的通道); 立交桥; 河流上的桥梁等。 □
4. 乡级:街道、镇(民族镇)、乡(民族乡、苏
木、民族苏木)、类似乡级单位。 4.1 类似乡级单位: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准设立 ,有特定的管辖区域,具有乡级政府类似的 管理职能单位。(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 农场、团场、林场、农业园区、农业示范区、 劳改农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 4.2 乡级区域:街道、镇、乡所辖行政区域,以 及类似乡级单位所辖区域。□
5-6位
省直辖县级市→ 81-99
市辖区汇总码→ 01 开发区、园区→ 71-80
□
街道(地区) →001-099
7-9位 镇(民族镇) →100-199 乡(民族乡、苏木) → 200-399 类似乡级单位→ 400-599
居委会→001-199 10-12位
村委会→200-399 类似居委会→400-499
11.1 乡级政府驻地 乡级政府驻地是指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类似乡级单 位管理机构所在地的村级地域。□
11.2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
区内的村级地域,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没 有农业用地,则该村级地域为完全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3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 区内的村级驻地,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保
●
2008年7月由国务院批复并发布
(国函﹝2008﹞60号)
●
该规定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
门联合制定并上报国务院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主要内容
源自文库
明确了城乡划分的目的
主 要 内 容
给出了城乡划分的原则 确定了城镇、乡村的划分方法 规定由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6.2 乡级驻地
6.3 村级驻地
6.4 虚拟驻地
□
6.1 县级驻地 县级驻地是指市辖区、不设
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街道、镇、乡的区域。
6.2 乡级驻地
乡级驻地是指街道办事处、镇(民族镇)、
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人民政府所
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地域。 类似乡级单位驻地是指其管理机构所在的 村级地域。
3.城乡属性代码编码规则
4.城乡分类代码编码规则 5.备注项编码规则
□
(三)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编码规则 1. 编码概述
统计用区 划代码 城乡属 性代码
城乡分 类代码 备注项 代码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13 14
□□□
15 16 17
□□
草地。
□
8.4 非建设用地,是指农业用地 和未利用地 。□
9. 连接 9.1 普通连接 9.2 有空隙连接
9. 连接
• 连接是指两个驻地间可观察到的实际建设的
连接,中间没有被非建设用地所隔开。
• 连接的要素: 驻地 设施 建设用地 □
9.1 普通连接是指两个驻地的实际建设
无空隙相连接,或两个驻地之间通
市政府驻地或街道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 且连接的村级地域保留农业用地,则该村 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6 与其他镇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非城区的镇政府驻地 的实际建设连接,且连接的村级地域没有农
业用地,则该村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镇完
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7 与其他镇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留农业用地,则该村级地域为部分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4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的市辖区、不设区 市政府驻地、街道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
且连接的村级地域没有农业用地,则该村
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5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的市辖区、不设区
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水域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田坎。
8.3
未利用地包括:
•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沿海
滩涂、内陆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 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 、其他
□
●
村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乡级政府驻地→1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2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3
第14位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4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5 与其他镇区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6 与其他镇区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7 特殊地域→8 其他村级地域→9
□
4.城乡分类代码编码规则
主城区→111
5. 村级: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类似村级单 位。 5.1 类似村级单位:类似居委会和类似村委会。 5.2 虚拟村级单位:指当乡级单位下未设(或未 明确)村级单位时,虚设的村级单位。 5.3 村级地域: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辖
地域,以及类似村级单位所辖地域。□
(二)城乡划分有关概念 6.驻地 6.1 县级驻地
□
区划名称
省码
市码
县码
乡码
村码
乡属性
村属性
分类码
备注
十九位区划代码
旬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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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00000 0000-6104290010001 0000--
城关镇
城关镇社区 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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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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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61042900100112121--
2.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
2008年8月由国家统计局印发
(国统字〔2009〕91号)
●
对国务院批复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具
体方法、规则的细化
●
对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具体编制方法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编制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定了省、地、县、乡、村五级编码规则
主 要 内 容
规定了城乡属性编码规则
类似村委会→500-599
□
区划名称
省码
市码
县码
乡码
村码
乡属性
村属性
分类码
备注
十九位区划代码
旬邑县 城关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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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000 000000-61042900100 010000-61042900100112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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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社区居委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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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有关概 念
(一)统计用区划有关概念
1.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地级: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3.县级: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和县(包括自治 县、旗、自治旗等)。 3.1 开发区: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 的开发区。 3.2 县级区域: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所辖 行政区域、开发区。□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区域;
●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类似村委会。□
二、两个标准及有关原则、规则和方法
(一)两个重要标准 (二)城乡划分的原则、实施范围 (三)区划与城乡的编码规则 (四)城乡划分基本方法
□
(一)两个重要标准
1.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2.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编制规则
1.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城乡结合区→112 镇中心区→121
15-17位
镇乡结合区→122 特殊区域→123 乡中心区→210 乡村→220
□
5.备注项编码规则
多个政府驻地中,实际驻地→01 多个政府驻地中,虚拟驻地→02
备注项 2位码
空壳村级单位→03
无地域村级单位→04 普通连接中部分连接的村级单位→05
有空隙连接中部分连接的村级单位→06
园等。□
10. 乡级属性
10.1 县级政府驻地 10.2 连接的乡级区域 10.3 其他乡级区域
□
10.1 县级政府驻地 县级政府驻地是指市辖区、不
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乡级区域。□
10.2 连接的乡级区域
连接的乡级区域是指当县级政
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区内
的乡级驻地时,则该乡级区域为 连接的乡级区域。□
9.2 有空隙连接,是指当两个建筑设施 之间非建设用地隔开,出现空隙, 且空隙距离小于或等于50米,则这两
个建筑设施视为连接。 • 出现空隙的用地主要指农业用地、未利
用地。□
9.2 有空隙连接
●
以下用地按有空隙连接判断: 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 用于排灌、引水、排水的沟渠; 废弃矿井和工地,挖泥砂、采石遗留的坑地; 农村民生活区内不易建住宅的水坑、洼地、菜
6.3 村级驻地
村级驻地是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的办公地。 类似村级单位驻地是指其管理机构的 办公地。
6.4 虚拟驻地
○
政府驻地迁移,原驻地与新驻地不连接。
○
政府驻地在外区域(飞地),在本区域选
择一设施相对齐全,非农产业从业人员达到
70%的中心区域(村级单位)。
7. 实际建设
7.1 公共设施
西关村委 会
61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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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00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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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42900120011 121--
(四)城乡划分基本方法 1. 判断连接的方法
2. 判断城乡属性的方法
7.2 居住设施
7.3 其他设施
□
7.实际建设,指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
设施和其他设施。 7.1 公共设施,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 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和福利 设施、教育科研设施、文物古迹设施、其他 公共设施。 7.2 居住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小区服务设施、 道路用地、绿地等。 7.3 其他设施,是指工业设施、仓储设施、交通 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不含 地下设施)、特殊设施、其他未包括的设施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