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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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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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120 011121--
3.城乡属性代码编码规则

乡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村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乡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县级政府驻地→1
第13位
连接的乡级区域→2
其他乡级区域→3
8. 用地
8.1 建设用地 8.2 农业用地 8.3 未利用地 8.4 非建设用地 □
8.1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 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 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 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以国土等有关部门确认土地性质为建设
用地的文件为认定依据
8.2
农用地包括:
10.3 其他乡级区域 其他乡级区域是指除县级政府
驻地、连接的乡级区域以外的乡
级区域。□
11. 村级属性 11.1 乡级政府驻地 11.2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3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4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5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6 与其他镇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7 与其他镇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8 特殊地域 11.9 其他村级地域 □

划分依据:以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与周边
区域的连接状况为划分依据。
2. 城乡划分的实施范围 城区
镇区
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行政区域内 实施划分
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的镇、 乡和其他镇的区域内实施划分
乡村
在城区和镇区以外的区域内实施划 分□
(三)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编码规则 1.编码概述 2.统计用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非城区的镇政府驻地
的实际建设连接,且连接的村级单位保留农
业用地,则该村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镇部 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11.8 特殊地域
指常住人口超过3000人,且不属于乡级政府 驻地、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部分连接的村级 地域的下列区域: ●独立的工矿区;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 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1 2
2.统计用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1-2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地级市 → 01-20,51-70
3-4位
地区、自治州、盟 → 21-50
直辖市的市辖区汇总码 → 01
直辖市的县汇总码 → 02 省级直属的县级汇总码 → 90

市辖区、地区辖县级市 → 01-20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21-70
规定了城乡分类编码规则
园区及政企合一单位代码编码方法
暂停编制
(二)城乡划分的原则、实施范围 1. 城乡划分的原则 2. 城乡划分的实施范围 □
1. 城乡划分的原则

划分基础: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
和行政区划为划分基础。

划分对象:以民政部门确认的社区居民委
员会、村民委员会辖区及类似村级地域为划 分对象。
过建设用地相连接,中间没有被非 建设用地隔开。□
9.1 普通连接

与以下设施相连属于普通链接: 城镇规划绿地(不含沿铁路、公路的绿化带); 横穿的铁路(不含封闭的高速铁路); 横穿的公路(不含封闭的高速公路); 过街天桥(含全封闭铁路和高速公路的桥梁); 地下通道(含全封闭铁路和高速公路的通道); 立交桥; 河流上的桥梁等。 □
4. 乡级:街道、镇(民族镇)、乡(民族乡、苏
木、民族苏木)、类似乡级单位。 4.1 类似乡级单位:由县级及以上政府批准设立 ,有特定的管辖区域,具有乡级政府类似的 管理职能单位。(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 农场、团场、林场、农业园区、农业示范区、 劳改农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 4.2 乡级区域:街道、镇、乡所辖行政区域,以 及类似乡级单位所辖区域。□
5-6位
省直辖县级市→ 81-99
市辖区汇总码→ 01 开发区、园区→ 71-80

街道(地区) →001-099
7-9位 镇(民族镇) →100-199 乡(民族乡、苏木) → 200-399 类似乡级单位→ 400-599
居委会→001-199 10-12位
村委会→200-399 类似居委会→400-499
11.1 乡级政府驻地 乡级政府驻地是指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类似乡级单 位管理机构所在地的村级地域。□
11.2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
区内的村级地域,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没 有农业用地,则该村级地域为完全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3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乡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 区内的村级驻地,且被连接的村级地域保

2008年7月由国务院批复并发布
(国函﹝2008﹞60号)

该规定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
门联合制定并上报国务院
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主要内容
源自文库
明确了城乡划分的目的
主 要 内 容
给出了城乡划分的原则 确定了城镇、乡村的划分方法 规定由统计部门负责解释
6.2 乡级驻地
6.3 村级驻地
6.4 虚拟驻地

6.1 县级驻地 县级驻地是指市辖区、不设
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街道、镇、乡的区域。
6.2 乡级驻地
乡级驻地是指街道办事处、镇(民族镇)、
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人民政府所
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地域。 类似乡级单位驻地是指其管理机构所在的 村级地域。
3.城乡属性代码编码规则
4.城乡分类代码编码规则 5.备注项编码规则

(三)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编码规则 1. 编码概述
统计用区 划代码 城乡属 性代码
城乡分 类代码 备注项 代码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13 14
□□□
15 16 17
□□
草地。

8.4 非建设用地,是指农业用地 和未利用地 。□
9. 连接 9.1 普通连接 9.2 有空隙连接
9. 连接
• 连接是指两个驻地间可观察到的实际建设的
连接,中间没有被非建设用地所隔开。
• 连接的要素: 驻地 设施 建设用地 □
9.1 普通连接是指两个驻地的实际建设
无空隙相连接,或两个驻地之间通
市政府驻地或街道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 且连接的村级地域保留农业用地,则该村 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6 与其他镇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非城区的镇政府驻地 的实际建设连接,且连接的村级地域没有农
业用地,则该村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镇完
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11.7 与其他镇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留农业用地,则该村级地域为部分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4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的市辖区、不设区 市政府驻地、街道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
且连接的村级地域没有农业用地,则该村
级单位的地域为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 村级地域。□
11.5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当村级单位与外区域的市辖区、不设区
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水域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田坎。
8.3
未利用地包括:
• 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沿海
滩涂、内陆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 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 、其他


村级属性代码编制规则
乡级政府驻地→1
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2 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3
第14位
与其他区、市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4 与其他区、市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5 与其他镇区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6 与其他镇区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7 特殊地域→8 其他村级地域→9

4.城乡分类代码编码规则
主城区→111
5. 村级: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类似村级单 位。 5.1 类似村级单位:类似居委会和类似村委会。 5.2 虚拟村级单位:指当乡级单位下未设(或未 明确)村级单位时,虚设的村级单位。 5.3 村级地域: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辖
地域,以及类似村级单位所辖地域。□
(二)城乡划分有关概念 6.驻地 6.1 县级驻地

区划名称
省码
市码
县码
乡码
村码
乡属性
村属性
分类码
备注
十九位区划代码
旬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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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00000 0000-6104290010001 0000--
城关镇
城关镇社区 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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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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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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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100112121--
2.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

2008年8月由国家统计局印发
(国统字〔2009〕91号)

对国务院批复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具
体方法、规则的细化

对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具体编制方法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编制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定了省、地、县、乡、村五级编码规则
主 要 内 容
规定了城乡属性编码规则
类似村委会→500-599

区划名称
省码
市码
县码
乡码
村码
乡属性
村属性
分类码
备注
十九位区划代码
旬邑县 城关街道办
61
0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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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000 000000-61042900100 010000-61042900100112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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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社区居委 会
04
29
001
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有关概 念
(一)统计用区划有关概念
1.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地级: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3.县级: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和县(包括自治 县、旗、自治旗等)。 3.1 开发区: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 的开发区。 3.2 县级区域: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所辖 行政区域、开发区。□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区域;
●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类似村委会。□
二、两个标准及有关原则、规则和方法
(一)两个重要标准 (二)城乡划分的原则、实施范围 (三)区划与城乡的编码规则 (四)城乡划分基本方法

(一)两个重要标准
1.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2.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编制规则
1.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城乡结合区→112 镇中心区→121
15-17位
镇乡结合区→122 特殊区域→123 乡中心区→210 乡村→220

5.备注项编码规则
多个政府驻地中,实际驻地→01 多个政府驻地中,虚拟驻地→02
备注项 2位码
空壳村级单位→03
无地域村级单位→04 普通连接中部分连接的村级单位→05
有空隙连接中部分连接的村级单位→06
园等。□
10. 乡级属性
10.1 县级政府驻地 10.2 连接的乡级区域 10.3 其他乡级区域

10.1 县级政府驻地 县级政府驻地是指市辖区、不
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乡级区域。□
10.2 连接的乡级区域
连接的乡级区域是指当县级政
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区内
的乡级驻地时,则该乡级区域为 连接的乡级区域。□
9.2 有空隙连接,是指当两个建筑设施 之间非建设用地隔开,出现空隙, 且空隙距离小于或等于50米,则这两
个建筑设施视为连接。 • 出现空隙的用地主要指农业用地、未利
用地。□
9.2 有空隙连接

以下用地按有空隙连接判断: 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 用于排灌、引水、排水的沟渠; 废弃矿井和工地,挖泥砂、采石遗留的坑地; 农村民生活区内不易建住宅的水坑、洼地、菜
6.3 村级驻地
村级驻地是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的办公地。 类似村级单位驻地是指其管理机构的 办公地。
6.4 虚拟驻地

政府驻地迁移,原驻地与新驻地不连接。

政府驻地在外区域(飞地),在本区域选
择一设施相对齐全,非农产业从业人员达到
70%的中心区域(村级单位)。
7. 实际建设
7.1 公共设施
西关村委 会
61
04
29
001
200
1
1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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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2900120011 121--
(四)城乡划分基本方法 1. 判断连接的方法
2. 判断城乡属性的方法
7.2 居住设施
7.3 其他设施

7.实际建设,指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
设施和其他设施。 7.1 公共设施,是指行政办公设施、商业金融设 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和福利 设施、教育科研设施、文物古迹设施、其他 公共设施。 7.2 居住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小区服务设施、 道路用地、绿地等。 7.3 其他设施,是指工业设施、仓储设施、交通 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不含 地下设施)、特殊设施、其他未包括的设施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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