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合集下载

经济法课件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课件产品质量法
★裸装食品和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附加 产品标识。
(三)特殊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 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要符合相应要求, 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表明储运注 意的事项。
昆虫标本厂
昆虫标本——蝴蝶
空运
外地客商
空运玻璃制品,包装应符合 特殊要求,同时还应有相应 的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行为向从事违反本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阻挠干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其他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五节第五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2001年毒瓜子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1.概念:产家标准: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 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国务院内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阅读材料九:全国牙防组的倒台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1.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赋予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资格凭证。 2.国家对下列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
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 品;

经济法课件: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课件: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不属于产品质量法产品的范畴
初级农产品 天然形成的产品 建设工程形成的房屋、桥梁、其他不动产 军工产品 纯为科学研究 纯为自己使用的产品 未投入流通的产品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
2、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
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 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 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
国外关于产品概念的界定
欧共体的产品责任指令规定,产品指一切动产, 即使被组装货安装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中的动产业 包括在内,但农业原产品和猎物除外。美国则从保 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以产品是否投入流通来确定 产品责任法中产品的范围。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规定,产品是指真 正有价值的,为进入市场而生产的能够作为组装整 体或者作为部件、零件交付的物品。因此美国产品 责任法中的产品不仅包括工业产品,而且包括农业 产品(不论加工与否)。
一、产品质量及其立法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
一、产品质量及其立法
(一)产品及产品质量 1、产品
产品是指由生产者生产出来经流通环 节进入消费领域的物,泛指一切与自然物 相对的劳动生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产品 是指: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 产品。”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经济法课程
(四)瑕疵给付中的责任分担
2. 义务主体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是瑕疵 给付状态下的义务主体。
在权利主体追究销售者责任时,只须由权利 人举证瑕疵的存在即可,销售者则不得以瑕疵 是生产者或者供货者造成作为抗辩事由。
销售者按照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 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 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 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经济法概论》课后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doc

《经济法概论》课后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doc

课后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第一章企业法(1)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

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第二章公司法1.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办理以下手续:(1)评估作价;(2)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3)验资。

2•丙未足额缴纳出资,应当向甲和乙承担违约责任。

3.设立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

4•丙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中国法上产品的范围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了产品的定义,即
“本法所指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 销售的产品。”
我国产品的范围是:
1。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
工业产品、农产品等。未经过加工的天然产 品,例如原矿、原煤、天然气等,以及初级 农产品、初级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都不适用 〈产品质量法〉。
(二)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体 例
世界各国在产品质量立法方面存在着三种立
法模式: 第一种是使用民法规范来规制,主要是侵权 法、合同法规则扩展;
第二种是制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
如德国的《产品责任法》、日本的《产品责
任法》、英国的《消费者保护法》(第一章 “产品责任”),以及美国的《统一产品责 任法》(美国商务部公布的专家建议文本) 等; 第三种是制定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和特殊 产品责任的法律。
[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责 任制度;而难点是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含 义及其区别、产品责任的归则原则及其确定。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法律的经济分析教学方法
导言
实行改革开放国策以来,我国对产品质量一
直是重视的,为此曾经先后颁布过一系列有 关产品质量的法规。但是这些法规都是单行 法规,缺乏一部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生产、 经营、管理、监督等过程和关系进行全面系 统规制的法律。
无形物是否适用?
产品质量法中产品,不仅包括有形物,同时
也可以指无形的物品,例如电。

在我国,电已经成为消费者普遍使用的能源之一, 生活中由于雷电击坏供电设备或设备老化等原因引 起电压过高,导致消费者受损的事件屡有发生。为 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应当将生产者制造并放弃控 制、投入流通的电(即通过用户电表进入用户居室 的电)作为产品。〈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及各成 员国的立法都明确将电列为产品。在美国著名的案 例“兰赛姆诉威斯康星电力公司”案中,法院确认 电是产品,并且认为,电属于能源的一种形式,是 能够被制造、控制传送和分配使用的。

《经济法学》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学》产品质量法

(二)瑕疵给付责任的构成要件 售出的产品具有瑕疵; 标的物瑕疵须于销售标的物危险移转于 消费者时就已经存在,该瑕疵的形成时间应 与买卖合同成立时间无关;
消费者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三)瑕疵给付的法律效力
瑕疵给付的法律效力(见图11-4)。
图11-4 瑕疵给付的法律效力
二、产品责任
(一)产品责任的概念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如表11-1所示。 表11-1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质量义务 产品质量的 保证义务 内 容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等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由中文标明的产品名 产品标识方面 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 的义务 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等
一、产品质量法上的瑕疵给付责任
图11-3 瑕疵给付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
瑕疵给付责任的立法体例 围绕着交付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存在着两种 立法例:一是按照罗马法的模式,确认了瑕疵担保 责任制度,但在违约形态中,不承认不适当履行, 亦不存在不适当履行责任。二是确认买卖合同中的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有明示和默示的担保义务, 但在出卖人违反义务、交付有瑕疵和缺陷的产品时, 则按违约行为对待,买受人可获得各种违约的救济。
关于产品责任的赔偿数额 针对产品责任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大都规定赔 偿额度的限制。如对于财产损失,《欧共体产品责 任指令》规定,财产所受损害不得低于5000欧洲货 币单位;英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财产损害造 成的可索赔的最低赔偿额275英镑。对于人身损害, 《德国新产品责任法》规定,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的最高额为1.6亿德国马克。我国《产品质量法》对 此没有做出规定。

第7讲 产品质量法

第7讲  产品质量法

自考《经济法概论》讲稿第七讲产品质量法本章主要内容:本章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产品质量责任及违反产品质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介绍。

教学目的及要求:产品质量关系到百姓的生命与健康,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在学习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同学们认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明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主客体适用范围以及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教学重点:产品质量法的主客体适用。

教学难点:产品质量责任。

教学方法及手段:比较法。

教学时间:4学时。

讲授新课: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是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2、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条的规定,立法宗旨主要是2 个方面:(1)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2)明确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

3、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

具体包括:(1)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适用产品质量法;(2)与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关系的管理机构及相关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也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军用产品、核设施、核产品等军工产品除外。

但军工企业生产民用产品受《产品质量法》调整。

(二)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作为商品用于销售的物品。

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军工产品和初级农产品,但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适用产品质量法。

构成产品质量法的产品,应当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经过加工、制作。

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物品不是本法意义上的产品,如矿产品、农产品。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59页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60页3、法律的渊源。

60页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61页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61页6、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62页7、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62页8、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3页9、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63页10、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63页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管理。

64页12、合伙事物的执行。

64页13、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64页1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64页15、入伙的责任。

64页16、退伙的种类。

65页17、各种退伙种类的法定情形。

65页18、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5页1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表现。

66页20、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66页21、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67页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68页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形式。

68页2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69页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69页2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情形。

70页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3页2、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把公司分为: 74页3、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74页4、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把公司分为: 74页5、母、子公司、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4页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类。

74页7、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原则。

75页8、公司名称的构成。

75-76页9、公司的住所。

76页10、公司的合并形式。

76页11、公司的分立形式。

77页12、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指。

77页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78页14、公司清算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 一、产品质量监督体制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全国产 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 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国省级以下质量技术 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消费者以及保护消 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 我国实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P202
•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 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9004) • (三)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二)损害赔偿范围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P217
• (三)诉讼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2年;10年。
• 产品质量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解决。
第五节 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一、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政责任 和刑事责任
•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 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 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 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 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 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202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

2023年司法考试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

司法考试经济法之产品质量法一、基本概念所谓产品是指通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旳产品。

未通过加工制作旳天然物品, 不属于这里旳产品, 如农民生产旳粮食、蔬菜、瓜果, 建筑工地用旳沙子等。

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旳产品范围之内, 不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旳民用产品合用《产品质量法》旳规定, 即是这里所称旳产品。

如楼房不是产品, 不过建筑楼房所用旳预制件、钢筋、混凝土、多种管线等, 就是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通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旳产品。

建设工程不合用本法规定;不过, 建设工程使用旳建设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属于前款规定旳产品范围旳, 合用本法规定。

”产品原则是对产品所作旳技术规定, 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旳根据。

产品原则分为国标(GB)、行业原则(HB)、地方原则(DB)、企业原则(QB)、国际原则(ISO、CB)等。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旳或者潜在需要旳特性和特性旳总和。

它详细是指产品旳安全性、合用性、可靠性、维修性、有效性、经济性等质量指标, 它反应、代表了产品旳质量状况。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旳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旳义务应承担旳法律后果。

二、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旳构成要件为(1)违反默示担保义务, 即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有强制性规定旳, 违反了该项规定;简朴点说, 就是法律有规定, 而违反法律旳规定。

法律||教育网(2)违反明示担保义务, 即违反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旳顾客、消费者约定旳义务;简言之, 就是有约定却违反约定。

(3)产品有缺陷, 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旳不合理旳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旳国标和行业原则旳, 是指不符合该原则。

三、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监督包括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旳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旳社会监督和对产品质量检查、认证机构旳管理四个方面。

经济法 第07章产品质量法

经济法 第07章产品质量法

7章 产品质量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我国的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者、消费者 的产品质量义务及损害赔偿制度,掌握 产品质量法的重要内容,能够熟练运用 产品质量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7章产品质量法
引例 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怒砸大奔案


2001年12月26日上午11时整,在众多媒体的关注下,武汉森 林野生动物园五名年轻力壮的员工挥舞着木棒、铁锤砸向一 辆奔驰 SLK230 轿车,几分钟后,奔驰车的外表已面目全非, 车前的大灯和挡风玻璃全部破碎,原本光滑的引擎盖变得凹 凸不平。事件起因是该车购买后有方向机漏机油等毛病,经 过奔驰公司 5次修理,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该车的一年 保修期,几乎有一半是在“病休”。由于奔驰公司拒绝了换 车或退车的要求,失望之余,他们决意公开砸烂此车,并起 诉奔驰公司及北京宾士汽车销售中心,要求赔偿损失。 汽车作为高档消费品,其质量出现问题,应该由谁来承担责 任?消费者应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
第7章产品质量法
7.1 产品质量法概述

1.
7.1.1
产品与产品质量
产品的含义、范围
(1)产品的自然属性与法律属性 (2)《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含义的表述


③ ④
(3)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 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是用于销售或以以营销为目的交付给消费者 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智力成果及无形产品
第7章产品质量法
思 考 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产品质量应符合哪些要求? (2) 我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哪 些内容? (3) 生产者、销售者具有哪些产品质量义 务和责任? (4) 当消费者购买到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说 明书所标明的质量状况时应该怎么办? (5) 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有何区别? (6)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应如何处理?

经济法概论练习第七章

经济法概论练习第七章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一、单项选择题1.国务院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该部门即()。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D.商务部2.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A.认证机构B.工商行政管理机构C.技术监督机构D.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3.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

A.企业标准B.地区标准C.推荐性标准D.强制性标准4.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后样品在有6件丢失。

1996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一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

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持某厂立场?A.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B.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C.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D.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5.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A.产品存在的缺陷B.产品买卖合同约定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6.甲公司售与乙商场一批玻璃花瓶,称花瓶上有不规则的抽象花纹为新产品,乙商场接货后即行销售,后受到很多消费者投诉,消费者说花瓶上的花纹实际上裂缝,花瓶漏水,要求乙商场退货并赔偿损失,忆商场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称此类花瓶是用于插装塑料花的,裂缝不影响使用,且有特殊的美学效果,拒绝承担责任。

经查,消费者所述属实。

下列答案中不正确的是哪项?A.乙商场应予退换并赔偿损失B.乙商场退换并赔偿损失后可向甲公司追偿C.消费者丙被花瓶裂缝划伤,可向甲公司直接索赔D.乙商场无过错,不应当对此负责7.下列不属于国家实施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是()。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7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00043 经济法概论 第7章 自考复习资料 2016年版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形式进行考核,偶尔出简答。

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产品的概念、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质量义务,以及产品责任的承担。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知识点一、概念、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领会)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知识点二、产品与产品质量1.产品的认定(简单应用)①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

排除精神产品、天然产品。

②以用于销售为目的。

商品,包括赠送或试用。

排除纯为科学研究或自己使用的产品。

③限于动产。

排除不动产。

④由于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排除在产品范围之外。

但建设工程使用的,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以及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⑤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属于:芝麻油、自来水、袋装大米、教材。

不属于:原煤、冰毒、水稻、苹果、血液、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体育馆。

2.产品质量(识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合同规定的,在对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特性的要求。

不合格产品:瑕疵、缺陷、劣质、假冒。

【例题·单选题】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是()。

A.张三准备出版的书稿B.李四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C.某商场赠送的凉席D.某房地产公司建筑的公寓『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产品应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

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知识点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识记)对于同一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知识点四、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识记)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检验标准和程序。

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合法:依法进行。

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标识:必须真实,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七章第三节讲义

产品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七章第三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七章第三节讲义产品责任一、产品责任制度的内涵(一)产品责任的概念(领会)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二)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领会)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4.产品缺陷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三)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领会)1.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违反其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因产品缺陷而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由生产者和消费者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产品责任,还包括违反合同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销售者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合同瑕疵担保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判断与运用(综合应用)二者的联系:产品质量责任包含产品责任,二者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

区别在于:1.责任发生的原因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发生原因众多;产品责任仅有一种发生原因即由于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发生。

2.性质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3.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例如承运者,仓储者等;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销售者。

4.责任发生的阶段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可能发生于产品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上,例如生产、运输、保管、使用、消费等环节;而产品责任只发生于产品销售后的消费、使用过程。

00043 经济法概论(2024版)考试大纲

00043 经济法概论(2024版)考试大纲

第一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识记)2.公司的特征(领悟)3.公司法的概念(识记)4.公司法的特征(领悟)5.公司设立和成立的概念(识记)6.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设立程序(领悟)7.公司名称和居处(识记)8.公司章程的概念(识记)9.公司章程的作用、法定性和自治性(领悟)10.新设合并和汲取合并的概念;(识记)11.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的概念;(识记)12.公司合并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悟)13.公司分立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领悟)14.公司资本和资产的概念;(识记)15.公司资本“三原则”;(综合应用)16.公司债的概念和分类(识记)17.公司债与股票的区分(领悟)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识记)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领悟)20.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领悟)21.公司解散事由及公司清算的概念和种类;(识记)22.公司清算组的职权和清算程序;(领悟)2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悟)2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识记)25.出资说明书的意义(领悟)2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构成(识记)27.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领悟)28.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综合应用)2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组成;(识记)3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职权;(领悟)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综合应用)32.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识记)3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特殊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权;(领悟)34.股权的转让和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恳求权;3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识记)3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领悟)37.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股票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识记)3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领悟)39.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综合应用)4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识记)4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和议事规则;(领悟)42.上市公司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识记)4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领悟)其次章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分类(识记)2.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悟)3.一般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4.一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特殊的一般合伙企业(领悟)5.一般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综合应用)6.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识记)7.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之间的转化(领悟)8.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9.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识记)(综合应用)10.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与清偿依次(简洁应用)1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领悟)1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领悟)13.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识记)1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整体性(领悟)1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缘由(识记)16.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领悟)第三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识记)2.合同的特征(领悟)3.合同法的概念(识记)4.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领悟)5.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概念、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概念、出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概念、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概念、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概念、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概念、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概念、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概念(识记)6.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出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预约合同和本合同的法律意义、区分缔约人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意义(领悟)7.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分,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拖延、迟到和撤回(识记)8.要约与承诺的有效条件及法律效力,要约失效的集中状况,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9.合同内容的概念,合同必备条款、合同一般条款的概念(识记)10.欠缺合同必备条款的意义、欠缺合同一般条款的补救规则(领悟)11.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冲突适用规则、格式条款的说明规则(简洁应用)12.合同效力的概念和内容(领悟)13.合同生效的要件(识记)14.合同订约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要求(领悟)15.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概念(识记)16.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要求、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分(领悟)17.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识记)18.无效合同的含义、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领悟)19.可撤销合同的概念(识记)20.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领悟)21.认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会、显失公允的合同及其撤销权的享有、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间(综合应用)22.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识记)23.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领悟)24.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代理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综合应用)25.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识记)26.合同履行的规则(领悟)27.合同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28.担心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简洁应用)29.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识记)30.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综合应用)31.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识记)32.合同变更的效力(领悟)33.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识记)34.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义务转让的要件和效力、合同概况转让的效力(领悟)3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效力(识记)36.合同解除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识记)37.合同法定解除的共同缘由及其行使方式、合同解除的效力38.清偿的概念(识记)39.合同履行的债务充抵(领悟)40.抵销的概念和适用条件(识记)41.法定抵销的要件和效力(领悟)42.提存的概念和缘由(识记)43.提存要件、方法和效力(领悟)44.免除的概念(识记)45.混同的概念(识记)46.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识记)47.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分48.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和类型(简洁应用)49.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0.违约行为的类型(领悟)51.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担当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简洁应用)52.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3.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4.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5.赠与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56.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7.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洁应用)58.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59.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洁应用)60.承揽合同的概念(识记)61.承揽合同的特征(领悟)62.承揽人的基本义务、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定作人的随意变更权和解除权(综合应用)63.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识记)6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领悟)65.总包和分包、未阅历收先行运用的法律后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简洁应用)66.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7.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简洁应用)68.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69.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询问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简洁应用)第四章专利法1.专利的概念、专利法的概念(识记)2.独创、好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识记)3.独创人、申请人与专利人的概念(识记)4.职务独创、非职务独创的概念(领悟)5.专利权的归属(简洁应用)6.新奇性、创建性、好用性的含义(识记)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独创创建或事项(简洁应用)8.授予独创和好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综合应用)9.专利申请的原则(识记)10.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撤回和修改、专利申请的代理(领悟)11.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简洁运用)12.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综合应用)13.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简洁运用)14.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识记)15.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缴纳专利年费、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独创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嘉奖(领悟)16.不视为侵权的运用(识记)1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领悟)18.专利权的爱护范围(识记)19.侵扰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洁应用)第五章商标法1.商标的概念(识记)2.商标的分类(识记)3.商标的构成条件(简洁应用)4.商标注册的原则(识记)5.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申请文件(领悟)6.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简洁应用)7.运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识记)8.商标权的限制(简洁应用)9.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识记)10.注册商标的变更和终止(领悟)11.侵扰商标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简洁应用)12.侵扰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行为)13.驰名商标的概念(识记)14.驰名商标的认定(领悟)15.对驰名商标的爱护(综合应用)第六章反垄断与反不正值竞争法1.垄断的概念及分类(识记)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除外(领悟)3.垄断协议的概念与分类、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豁免(识记)4.垄断协议的详细表现、垄断协议的豁免、市场支配地位及相关市场的概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现形式(领悟)5.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识记)6.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与特征(领悟)7.行政性垄断的认定(简洁应用)8.反不正值竞争法的概念(识记)9.不正值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悟)10.不正值竞争行为的类型(识记)11.七种不正值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悟)12.不正值竞争行为的认定(简洁应用)13.不正值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领悟)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识记)2.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领悟)3.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领悟)4.产品的认定(简洁应用)5.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识记)6.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识记)7.我国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识记)8.产品的质量标准(识记)9.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识记)10.产品质量抽检制度(识记)11.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识记)12.产品责任的概念、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领悟)13.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推断与运用(简洁应用)14.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悟)15.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遵守与违反(简洁应用)16.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领悟)17.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的遵守与违反(简洁应用)18.产品缺陷的含义和推断标准、瑕疵的概念、缺陷与瑕疵的区分、缺陷的类型(领悟)19.产品瑕疵与缺陷的认定(简洁应用)20.生产者担当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的免责事由、销售者担当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与销售者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责任、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产品责任的连带担当(领悟)21.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的担当(综合应用)22.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与范围、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损害赔偿恳求权的存续期间(领悟)23.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实现(简洁应用)第八章消费者权益爱护法1.消费者的概念(领悟)2.有关消费者身份的推断(简洁应用)3.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的概念(识记)4.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的性质(领悟)5.我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确立的三项原则(领悟)6.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的适用范围(领悟)7.消费者权益的国际爱护、国家爱护、社会爱护、消费者权益爱护日(识记)8.消费者权利的提出与发展(识记)9.消费者权利的类型与内涵(领悟)10.消费者的权利是否被侵扰(简洁应用)11.经营者义务的内涵(领悟)12.推断经营者义务履行是否适当(简洁应用)13.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识记)14.消费者权益损害时的责任担当主体、损害赔偿的范围、惩处性损害赔偿(领悟)15.惩处性损害赔偿的适用(简洁应用)第九章劳动法1.劳动法的概念(识记)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领悟)3.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确定劳动标准的法律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的法律制度(领悟)4.劳动合同的概念(识记)5.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领悟)6.劳动合同的种类(识记)7.劳动关系的建立(领悟)8.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随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领悟)9.劳动合同的无效(简洁应用)10.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领悟)1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领悟)12.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简洁应用)13.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务派遣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识记)14.劳动派遣中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领悟)15.劳动仲裁的含义(识记)16.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领悟)17.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仲裁员的任职条件、仲裁规则(领悟)18.仲裁管辖、仲裁当事人(领悟)19.仲裁时效(识记)20.仲裁的公开原则(领悟)21.申请与受理、仲裁与裁决(领悟)22.仲裁时限、先予执行(领悟)23.仲裁裁决的生效与撤销、仲裁裁决的执行(领悟)第十章自然资源法与环境爱护法1.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立法(领悟)2.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领悟)3.自然资源权属制度(识记)4.自然资源流转制度、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制度(领悟)5.土地管理法的概念(识记)6.土地全部权与土地运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爱护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领悟)7.森林法的概念(识记)8.林权、林业规划、经营和爱护,森林采伐(领悟)9.草原法的概念(识记)10.草原的全部权和运用权、草原的规划和建设、草原的利用与爱护(领悟)11.水法的概念(识记)12.水权,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爱护,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运用(领悟)13.渔业法的概念(识记)14.养殖业管理和合理捕捞、渔业资源的增殖和爱护(领悟)15.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概念(识记)16.野生动物权属制度、野生动物爱护制度、野生动物管理制度、野生植物资源爱护制度、野生植物资源管理制度(领悟)17.矿产资源法的概念(识记)18.矿产资源权属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制度(领悟)19.环境的概念、环境爱护法的概念(识记)20.环境爱护法的基本原则(领悟)21.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爱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领悟)22.环境民事责任(综合应用)。

经济法(第三版)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PPT文档资料

经济法(第三版)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PPT文档资料
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社会、用户、消 费者以及企业自身等,对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所做的检 验、检查、评价、措施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产品质量监督可分 为三种基本形式和途径: 1.国家监督 2.行业监督 3.社会监督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导入案例 陈女士2019年5月,从皇甫女士处出购买了由某日化公司生 产并由某国际贸易公司全国总销售的A护肤品,使用初期效果 明显。但是在持续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身体出现了疼痛、健忘、 耳鸣、乏力、恶心、手脚麻等症状,陈女士也被医院诊断为慢 性汞中毒。由于A护肤品汞含量严格超标,对陈女士身心和精 神造成巨大痛苦。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皇甫女士、日化公 司、国际贸易公司退还产品费用,承担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金27912元。 陈女士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庭的支持呢?我们将在这一章的 学习中找到法律依据。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三节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生产者的 产品质量义务
对产品质量的默示 和明示担保义务 对产品 标识的义务 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产 品质量的规定 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质量承 担保证和承诺义务
特殊产品包装 要求的规定
生产者不得 从事的行为
易碎、易燃、易爆、剧毒、不能 倒置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三、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 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应当从三分方面分析: 第一、从空间上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加工、制作、 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进口商品,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第二、从客体上说,该法只适用生产、流通的产品,是指经过加 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即各种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 第三、从主体上说,该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以及监 督管理机构。

经济法第讲 产品质量法及消法

经济法第讲 产品质量法及消法

经济法第讲产品质量法及消法一、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为了规定产品的基本质量标准,严格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促进商品质量上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以下是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1. 产品质量的定义产品质量即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指标和卫生质量等各方面的性能,以及与产品有关的安全性、耐久性、外观等性能。

2. 产品质量的标准对于生产和经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的强制性、推荐性标准。

3. 产品质量的检验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并出示《质量合格证》。

4. 产品质量的承诺生产、销售者应当提供明确的承诺书,明确产品的重要性能指标、使用期限、维修保养等事项。

5. 产品质量的保修生产、销售者应当提供一定的保修期限,对出现性能问题的产品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法律,主要用于规范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 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健康、安全、知情、选择、质量、服务、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2. 商家的义务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并且以不虚假、误导的宣传手段促进销售。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售后服务,包括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维修保养等事项。

3. 消费者权益维护手段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诉讼、调解、投诉等方式。

4.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商家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商家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

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需要关注产品质量、价格、安全和消费者信息的真实性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商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经营中保障消费者权益,以获得持续的商业成功。

经济法理论产品质量法ppt课件

经济法理论产品质量法ppt课件
生的措施。因此,产品召回可以消除损害发生,最大限度 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产品召回是质量担保的补充形式。
(3)产品召回是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经营行为。
产品召回一般面向众多消费者进行产品回收,通常会增加企业
额外的经营成本,但是这种费用支出是以消除可能发生的损害为目
的的,特别是涉及到人的健康和生命方面的利益。
3
三、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一)主体
1.生产者、销售者。
2.用户、消费者。
3.国家质量管理监督机关。
(二)客体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除外情况
有:
1、建设工程。
2、军工产品的管理、监督办法,另行规定。
3、初级产品(未明确规定)。
(三)关系
1.生产者、销售者与用户、消费者的关系。
2.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的关系。
1
2、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人综合状态。《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质 量”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所确定的或由当事 人的合同约定的有关产品适用、安全、外观等诸多特性的 综合。
产品的内在质量是指产品的内在属性,包括性能、寿
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五个方面。产品的外观质量 指产品的外部属性,包括产品的光洁度,造型,色泽,包 装等。产品的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特性比较,内在质量是 主要的、基本的,只有在保证内在特性的前提下,外观质 量才有意义。
3.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及其与其他经营者之间
的关系。
4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产品质量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 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 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 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第七章考点手册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第七章考点手册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第七章产品质量法考点23 产品质量法概述(★★★一级知识点,选择)1.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义务、责任,受产品质量法的调整。

2.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应作如下理解:(1)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

(2)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必须以用于销售为目的。

(3)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仅限于动产。

3.产品包括:电力、煤气、食品、药品、烟草、化妆品、农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

产品不包括: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精神产品、矿产品、农产品、服务、人体血液、人体组织、建设工程等。

4.产品的特性包括:产品的适用性、产品的安全性、产品的可靠性、产品的可维修性、产品的经济性等。

考点24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级知识点,选择)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2)产品质量检验制度;(3)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4)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监督制度;(5)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6)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7)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我国是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层次管理与地域管理相结合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在我国,负责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的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质量监督工作,地方质检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质检局负责组织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冒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上述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密切配合。

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是产品质量的自我检验,具有自主性和合法性的特点。

产品出厂时,可由企业自行设置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也可由企业委托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和确认,并通过国家颁发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兼具()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A、市场运行和国家监管B、市场监管和国家运行C、市场运行和国家调控D、是调控和国家监管答案:A解析: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的是()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B、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D、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答案:B解析: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两个方面的目标:1、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属于行政范畴,2、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

3、不适用于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A、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法人B、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活动的法人C、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个人D、在我国境外从事生产的其他组织答案:D4、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的是()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B、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D、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答案:A5、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A、产品质量监督法B、产品质量责任法C、产品质量法D、经济法答案:C6、下列产品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A、军工产品B、核设施C、核产品D、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答案:D7、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的有()A、军工产品B、食品C、烟草D、药品E、化妆品答案:BCDE8、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有()A、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B、提高产品质量水平C、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维护社会经济秩序E、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答案:ABCD9、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0、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1、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2、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明确产品质量责任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维护社会经济秩序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中的产品的是()A、电动汽车B、建筑工程C、农用收割机D、人用药品答案:B12、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民需要的各种特性,不包括()A、产品的适用性B、产品的经济性C、产品的可检验性D、产品的可靠性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征。

一般来说包括:产品的适用性、产品的安全性、产品的可靠性、产品的可维修性、产品的经济性。

13、以下产品受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A、原煤B、电视机C、商品房D、初级农产品答案:B14、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不包括()A、电冰箱B、汽车C、公寓楼房D、赠送给消费者的润肤露答案:C15、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不适用于()A、经过加工的产品B、经过制作的产品C、用于销售的产品D、建设工程答案:D16、下列属于《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的是()A、公路B、水泥C、房屋D、桥梁答案:B1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及其他特性的要求指的是()A、产品质量B、产品性能C、产品特征D、产品用途答案:A18、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A、初级农产品B、建设工程C、天然矿产品D、农药答案:D19、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是()A、张三准备出版的书稿B、李四刚捕捞上来的野生鱼C、某商场赠送的凉席D、某地产公司建筑的公寓答案:C20、下列物品属于《产品质量法》上的产品的是()A、矿产品B、农产品C、手机D、房屋答案:C21、简述产品特性的具体内容答案:1、产品的适用性,2、产品的安全性,3、产品的可靠性,4、产品的可维修性,5、产品的经济性。

22、简述如何理解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2、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必须用于销售为目的的3、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仅限于动产。

23、在我国,负责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的国家机构是()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D、国家消费者监督协会答案:B24、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机构是()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D、商务部答案:B25、各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负责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地方质检局D、消费者协会答案:D26、下列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判断正确的有()A、对于同一个质量问题,不同部门不得重复检查、重复处理B、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管理计量、质量工作C、地方质检局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违反行为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经销掺假行为E、我国确立了统一管理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答案:ABCDE27、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合格,适合并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要求,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检验标志和检验程序,这体现了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具有()的特点A、自主性B、单一性C、合法性D、强制性答案:A27、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B、产品质量检验是强制检验C、职能由生产者自己进行检验D、必须拖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答案:A28、检验机构根据一定标准对产品品质进行检测,并判断合格与否的活动,称为()A、产品质量监督B、产品质量检验C、产品质量标准化D、产品质量认证答案:B29、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A、产品质量检验制度B、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C、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D、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E、产品质量标准化监督制度答案:ABCDE解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2、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3、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监督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5、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6、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监督30、国家要求实现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不包括()A、生产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B、生产关系人体健康的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C、生产关系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D、生产关系国民日常生活的工业产品企业答案:D31、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标准不包括()A、行业标准B、国家标准C、企业标准D、国际标准答案:D解析:企业生产的产品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3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A、推举性标准B、强制性标准C、企业标准D、地方标准答案:B33、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是()A、产品质量监督B、产品质量认证C、产品责任认证D、质量体系认证答案:B解析:产品质量认证: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34、产品质量认证分为()A、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B、安全认证和质量认证C、质量认证和合格认证D、安全认证和标准认证答案:A35、以下有关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A、产品质量认证采取自愿原则B、产品安全认证不属于产品质量认证C、产品质量认证不同于企业质量认证D、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答案:B36、企业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所遵循的原则是()A、自愿原则B、法定原则C、协议原则D、强制原则答案:A37、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认证机构选择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进行认证B、我国企业质量体系采用强制原则C、企业有权选择认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D、经认证合格后,由主管机关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答案:A38、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是()A、ISO9000B、ITO9000C、CB/T9000-IS0D、CB/T19000答案:A39、下列关于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表述,正确的是()A、产品质量认证可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某种特定的产品C、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的综合能力D、获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答案:A40、下列关于产品质量认证的表述正确的是()A、产品质量认证采用强制原则B、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职能是国家标准C、产品质量认证不同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D、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不得在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答案:C41、企业在生气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过程中享有自主权和选择权,其内容包括()A、是否申请认证的自由B、如何申请的自由C、选择认证机构的自由D、选择认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的自由E、变更认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的自由答案:ABC42、产品质量认证: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4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检查和确认,并通过国家颁发证书的形式,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

44、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A、重点检查方式B、普产方式C、调查方式D、抽查方式答案:D45、下列个项中不属于产品抽查对象的是()A、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产品B、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产品C、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D、商品房答案:D46、下列关于产品质量抽查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抽查的对象只能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B、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C、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再次抽查D、生产者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抽查结果后30日内申请复检答案:B47、以下有关于我国产品质量抽查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禁止重复抽查B、抽检样品应随机抽取C、检验费用由被检查人承担D、对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以进行抽查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抽查费用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48、下列关于产品质量抽查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抽查的对象只能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B、某县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在该县所辖乡组织抽查C、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再次抽查D、生产者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抽查结果后30日内申请复检答案:B解析: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的重查49、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产品抽查对象的是()A、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产品B、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产品C、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D、天然矿石答案:D50、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抽检机构或其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该法定期限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A、1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答案:B51、下列不属于产品质量抽检对象的是()A、重要工业产品B、企业仓库的半成品C、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D、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答案:B52、产品质量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A、抽查的对象B、抽查的样品C、抽查的机构D、禁止重复抽查的原则E、抽查费用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答案:ABCDE解析:产品质量抽查的内容:1、抽查的对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