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下的评价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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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下的评价观
──“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还是“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
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学业的评价主要以教师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价为主体,以学生的学业分数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侧重于评价的甄别、筛选和批判性功能,重视终结性评价和相对评价等。这种评价作为选拔、区分学生的惟一手段,追求的是对所谓“适合教育的学生”的选择性功能,是应试教育下产生的“怪胎”,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改革,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对评价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树立新的评价标准和观念,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重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评价,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充分发展,为“适合学生的教育”创造有利的支撑环境。
二、在评价的主体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评价的积极性,改变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建立由学生、家长、社会、学校和教师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三、在评价的方法上:(1)由终结性评价发展为形成性评价,实行多次评价和随时性评价、“档案袋”式评价等方式,突出过程性;(2)由定量评价发展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分数,更要看学生学习的动机、行为习惯、意志品质等;(3)由相对评价发展到个人内差异评价。相对评价是通过个体的成绩与同一团体的平均成绩相比较,从而确定其成绩的适当等级的表示方法,也被称作“常模参照评价”,这是我们最常用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缺乏对于个人努力状况和进步程度的适当评价,不利于肯定学生个体的成绩。个人内差异评价是对学生个体同一学科内的不同方面或不同学科之间成绩与能力差异的横向比较和评价,以及对个体两个或多个时刻内的成就表现出的前后纵向评价,这种评价可以为教师全面了解学生提供准确和动态的依据,也可以使学生更清晰地掌握自己的实际情况,利于激发他们学习的动力、挖掘学习潜能、改进学习策略等;(4)由绝对性评价发展到差异性评价。绝对评价是对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
的要求或“达标”的程度所作出的评价,也被称为“标准参照评价”。这种评价过于重视统一性,忽视了评价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我们提倡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以促进所有学生都在“最近发展区”上获得充分的发展。
教育评价必须“三个改变”
全面推行落实素质教育并非易事。首先,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念。争脱应试教育圈子的束缚。而要想从根本上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当务之急就要改变现行的教育评价方式和方法。因此,招生制度改革首先应大力解决教育评价问题。
一、改变以升学率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
从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来看,基础教育不是选拔人才的升学教育,而是旨在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普及教育。既然是普及教育,就要面向全体学生,评价质量的标准应该是看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合格率。要改革对学校的评价制度,就要坚决摒弃单纯以文化课分数和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的做法,应以包括教育方面、教育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水平等方面对学校进行全面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才能全面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改变以学生的考分为评价教师工作的标准
对教师的评价着重于教师的基本素质、实际业务能力、教学成绩等方面,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
三、改变以考试分数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对学生素质水平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水平、认知能力水平和个性特长水平等几方面。总之,不论是评价学校,还是评价教师、学生,我们都应重视对全面执行教学计划的考核,重视对学生优秀率、合格率、巩固率及学困生转化等方面的全面考核。具体办法如下: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将评估成绩与高中的招生挂钩。按照各学校的评估成绩,分配招生名额,最后举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新生。这样既保证了原来考试的公正性,又引导了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
笔者认为,利用招生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转变人们应试教育的传统思想观念,才能把“片面追求升学率”引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才能真正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评价应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发展
教育评价源远流长,评价的理论和观点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人类进入了21世纪,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形成,更加构成了知识无限丰富与急遽增长,人力资源的开发显得尤为重要,对人的能力的培养、潜能的挖掘,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基础教育课程受到极大的挑战。注重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以及健康的身心、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等,成为新课程的功能,于是配合课程功能的转变、评价的功能也发生着根本转变。评价不只是检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关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评价不再是仅仅为了选拔甄别,而是如何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关注学生成长进步的状况,并通过分析指导提出改进计划,促进学生发展。评价不仅注重现实表现,而且注重未来发展,要面向未来,面向全体。强调合作和自我完善的、新型的、科学的评价制度,以调动评价对象发自内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过程、结果都为了促进被评价者,使被评价者全面发展,持续发展,主动发展。评价不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而是“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也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标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作为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语言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手段。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发展是我们应有的评价观。基于以上的认识,在教学中,我对如何评价小学生语文学习,进行了一些初步尝试与思考。
一、评价指标多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即从过分关注学业成就,逐步转向对综合素质的考察。
学生仅仅掌握语文知识与技能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人发展的要求,在关注学业成就的同时,关注个体发展的其他方面,如积极的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仅考查学生学到了什么,更要对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做人进行综合评价。语文评价应以语文素质教育为目的,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现代课程的基本理念,建立三个维度、五个领域的评价指标。三个维度是: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五个领域是:识字与写字;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