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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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宅结建人防工程所有权界定探究

我国住宅结建人防工程所有权界定探究
纷 。此外 , 私家 车数量 的与 日俱增 , 庞大 的私家 车数 量 同有 限 的地 下 空 间之 间 的 巨大缺 口, 使得 住 宅结 建人 防工程 所有权 归属 这一事 关业 主切身 利 益 的问题 正 在被 不 断放 大 , 矛 盾越 来越 突 出。本
文 以界定 我 国住 宅结 建人 防工程所 有权 为突破 口 , 旨在提 出解决 这些 现实 问题 的路 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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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住宅结建人防工程所有权界定探究
庞亚琦 , 刘 智 慧
(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 北京 1 0 2 2 4 9 )
摘 要 : 在我国, 住宅结建人防工程所 有权 的界定 面临诸 多困境 , 其界定过程 中出现 的“ 立 法不 明、
制度 不清” 问题 具有 深层次 的社会根源和政治经济背景。而具体 国情造成 的特殊投资模式 、 相关法律 法 规制定的缺 失和各方利益博弈不止所导致的司法裁 决不定 , 是住宅结建 人 防工程 所有权难 以界定 的主 要原 因。因此 , 建 立双 层双 线机制 明析权责和所有权 归属 , 完善 相关法律 法规和平衡各 方利 益, 是 目前 住宅结建人 防工程所有权界定较为可行的路径 。 关键词 : 人 民防空工程; 住宅结建 ; 所有权 归属 中图分类号 : D F 5 2 1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4— 6 6 2 7 ( 2 0 1 3 ) 0 5— 0 0 8 8— 0 5
有权作 出规定 ; 上海 市 和湖南 省 的相关 文件 则 以“ 谁投 资 , 谁所 有 ” 为基本 原则 ④。 由于受各 省 经济
发展和地域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 , 全 国范 围内出现多种规定 , 且相互冲突。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一、工程分类按建筑形式分类人防工程按建筑形式分为掘开式人防工程和暗挖式人防工程,其中掘开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单建式和附建式两种,暗挖式人防工程又分为坑道式和地道式两种。

(1)、掘开式人防工程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掘开方法修建的工程,即在施工时先开挖基坑,而后在基坑内修建工程,主体建好后再按要求进行土方回填。

掘开式工程按其建筑形式可分为:①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人防工程独立建造在地下土层中,工程结构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设施外不附着其它建筑物的工程。

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一般受地质条件限制较少,作业面大,便于施工,平面布局和埋置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②附建式人防工程,也称结建人防工程,是指按国家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其上部地面建筑的组成部分,一般同上部建筑同时修建,不需要单独占用城市用地,可以利用上部建筑起到一定防护作用,同时对上部建筑起到抗震加固作用。

(2)暗挖式人防工程暗挖式人防工程是指在施工时不破坏工程结构上部自然岩层或土层,并使之构成工程的自然防护层的工程。

暗挖式人防工程按其所处地形特征的不同可分为:①坑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山丘地段用暗挖方法修建的人防工程。

这种人防工程有较厚的自然防护层,因而具有较强的防护能力,适宜修建抗力较强的工程,岩体具有一定承载作用,能抵抗核爆炸动荷载和炸弹冲击荷载,主体厚度可大大减薄,因而较之掘开工程节省材料,如采用光爆锚喷技术,则更加节省,降低造价。

工程室内外一般高差较少,便于人员车辆进出,口与口之间一般具有一定高差,有利于自然通风。

工程室内地坪一般高于室外,也有利用自流排水。

凡有条件的城市应尽量修建坑道工程,坑道工程由于作业面少,一般建设工期较长。

②地道式人防工程,是指在平地采用暗挖方法修建的工程,这种工程具有一定的自然防护土层,能有效地减弱冲击波及炸弹杀伤破坏;在相同抗力条件下,较掘开式工程经济,且受地面建筑物影响较小。

地道工程由于受地质条件影响较大,工程通风、防水排水都较困难,需要采取可靠措施。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

人防工程分类与项目划分标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简称人防工程,国外称民防工程。

包括:各种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储存生产、生活资料的地下仓库,工业企业的地下生产车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医院等。

人防工程主要起隐蔽和防护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是人民防空中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一、人防工程的分类1、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是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在战时实施安全、稳定、有效指挥的重要场所,在人民防空工程中居于核心位置。

它不仅要求有较高的抗常规武器直接打击和抗核武器效应的能力,还要求采取防生化武器、防震和减震措施。

为保证指挥活动的顺利进行,工程内部除必须配齐生活设施外,还需要配备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系统。

指挥工程在选址、布局、防护系统和指挥自动化系统等方面的建设难度大、工程造价高,是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重点,通常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

2、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是解决城市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地区人员掩蔽疏散的公共防护设施,对确保战时人民生命安全极为重要。

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建设,要符合城市人口分布情况和就地就近掩蔽的要求。

通常是划区分片进行,并结合改造、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如: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公共设施和地下建筑等),达到建设标准。

疏散干道工程要求经过城市人口稠密区域,市一级应设置疏散干道工程,区一级应设置支干道工程。

重要人民防空工程、居民区人员掩蔽工程应通过支干道工程彼此相连,干道工程则连通不同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群。

该项工程建设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经费主要由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中央预算补助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筹措等多渠道解决。

3、医疗救护和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医疗救护和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是指地下医院、救护站(所),各类为战时储备物资的仓库、车库,人民防空专业队伍集结掩蔽部等。

人民防空工程培训

人民防空工程培训

1、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2、人民防空工程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称为主体,是工程中满足人员、物资、装备等战时所需的防护和生存要求的部分。

主体与地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称为口部。

3、人民防空工程按工程建造形式分:单建式和结建式结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结合地面建筑而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亦称附建式)。

按防空武器威胁情况分:甲类和乙类人防工程甲类人防工程:战时能抵御预定的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物、化学武器袭击的工程。

乙类人防工程:战时能抵御预定的常规武器和生物、化学武器袭击的工程,不考虑防核武器。

4、冲击波无孔不入,可通过出入口、通风口、管线引入口、通风采光窗等各种孔口传送,进入室内造成杀伤。

5、常规武器对工程的杀伤破坏作用主要包括冲击、爆炸的局部破坏作用和整体作用。

局部作用的特点是破坏总是发生在弹着点附近及其反面,破坏作用的大小主要与结构材料的性质和厚度有关。

6、人民防空工程防核武器抗力级别是反映人防工程抵御核武器袭击的能力,它根据防核爆炸冲击波地面超压值大小来划分的,共分九个等级。

7、实行分类指导:指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城市确定的不同的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要求,如人民防空工程规模、数量、掩蔽率、防护标准等。

8、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的人防门设置原则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按由外到内的顺序,设置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9、洗消间:供染毒人员通过和全身清除有害物的房间,通常由脱衣间、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组成,位于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毒通道一侧。

简易洗消间:供染毒人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物的房间。

通常设计在二等人员掩蔽工程中,位于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毒通道一侧。

10、防毒通道是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

在室外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人防知识问答

人防知识问答
答:防空地下室建在楼底下,可以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有效保存战争潜力。战时遇到敌方空袭时,楼上人员和附近居民出入方便,可以就地就近疏散。防空地下室建在楼房底部,对航弹的直接命中和早期核辐射、核沉降却有效好的防护效果,可以大大地减少人员的伤亡损失。修建防空地下室还可以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物的防灾抗毁能力,能有效地减少轻地震所造成的危害。修建防空地下室可以增加楼房的使用面积,节省地皮,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4.建设单位应向哪级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答:⑴省属单位、中央、外省(市)驻闽单位和省计委审批的全省重点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由省人防办公室负责,建设单位可直接到省人防办办理报件审批手续。
⑵各市、县、区的结建项目可直接在所在地的人防办办理报件审批手续。
25.申请易地建设需要什么报建材料?
1、什么叫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在我国简称“人防”。它是动员和组织城市居民采取“走”、“藏”、“消”,以阻碍敌人空袭兵器发挥和消除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走就是疏散,在临战前组织城市人口疏散和重要经济传递空袭的搬迁,以避免和减少空袭时的不必要损失;藏就是隐蔽,在敌人对我实施空袭时,及时发放和传递空袭警报,组织留城人员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转入地下,减少损失;消就是消除空袭造成的后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消除沾染、清障通道、抢救伤员、抢修通信、供水、供电等系统,保证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更好地支持反侵略战争。人民防空具有长期性、人民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即人防工程和人防专业队伍要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准备,人防工作需要全民众的支持与参与;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组成部份,同时具有加强战略和促进经济建设及城市发展职能。
4、什么叫“结建”?

小区人防工程是必须有的吗

小区人防工程是必须有的吗

小区人防工程是必须有的吗按照国家规定,小区人防工程是必须有的,但是有的小区由于受地质等因素影响,无法修建人防工程,所以,目前,不是每个小区都有人防工程的。

1、结建人防工程是城市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人防法》第四条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四十八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条款表明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是必须履行的。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及各省实施《人防法》办法,各地都有类似规定“因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或按规定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确有困难的,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

因此不能片面强调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是建设单位或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它应该更多的是国家法律强制要求的一种义务,并且从义务均衡的角度出发,如果没有修建防空地下室而缴纳易地建设费,该费用即上缴国家,由政府人防部门另行安排修建了公共人防工程,其所有权自然归国家所有。

而如果修建了防空地下室,所有权却非国有,这显然义务不均衡。

3、小区内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其所有权和收益应该归国家所有。

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人防工程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因而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并不能将人防工程出售给业主。

并且根据国家政策,减让了开发商在人防工程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这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国家的间接投资。

因而商业化住宅小区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归国家所有,其使用管理权则应归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在北京市政府[1992] 第33号文件中提出,统一规划的居住小区人防工程“列为本市的公共设施”。

人防工程的分类分级

人防工程的分类分级

人防工程的分类分级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以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也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人防工程包括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一、人防工程的分类(一)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分类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人防工程可分为:坑道式、地道式、掘开式和附建式。

(1)坑道式:建筑于山地或丘陵地,其大部分主体地面与出入口基本呈水平的暗挖式人防工程。

(2)地道式:建筑于平地,其大部分主体地面明显低于出入口的暗挖式人防工程。

(3)掘开式:采用明挖法施工建造,其上方没有永久性地面建筑物的人防工程,也称单建掘开式。

(4)附建式:具有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

即采用明挖法施工建造,而且在其上方建有永久性地面建筑物的人防工程。

)按战时使用功能分类按战时使用功能,人防工程可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大类。

(1)指挥通信工程;即各级人防指挥所。

人防指挥所是保障人防指挥机关战时能够不间断工作的人防工程。

(2)医疗救护工程:医疗救护工程是战时为抢救伤员而修建的医疗救护设施。

医疗救护工程根据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等,一等为中心医院,二等为急救医疗,三等为救护站。

(3)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战时保障各类专业队掩蔽和执行勤务而修建的人防工程。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防空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七种。

其主要任务是: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4)人员掩蔽工程:战时供人员掩蔽使用的人防工程。

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两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坚持生产和工作的留城人员掩蔽的工程;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是为战时留城的居民提供掩蔽的工程。

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

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

结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地人防工程,平时作为房屋建筑附属用房,供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使用,战时可转换用于防空地地下室,地下面积是否超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不作为界定单建式和结建式人防工程地依据.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地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地战时可用于防空地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地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地工程保障.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地,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地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1概述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地人民防空经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地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不包括上述区域以外地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地其他建制镇,具体城市及县城名单详见附件.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案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不包括厂房及构筑物.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地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M(含)以上地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地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M (含)以上地,按照地面建筑面积地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地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地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地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地,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M(或者不足规定地地下室空间净高)地;(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地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地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地;(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地工程,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地;(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地.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地专项资金.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地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工程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五.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地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地监督检查.。

人防监理复习整理

人防监理复习整理

⼈防监理复习整理⼀、单选题、多选题、是⾮题1、防护设备:★⼈民防空⼯程中主要⽤来阻挡攻击波、毒剂等从孔⼝进⼊主体的设备。

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滤毒器等。

能阻挡冲击波但不能阻挡毒剂等通过的门称防护门;与之功能相反的称密闭门;两种功能均具备的称防护密闭门。

2、⼈民防空⼯程主要包括主体有防毒要求和主体允许染毒的两种类型。

3、密闭区和⾮密闭区密闭区:⼈防⼯程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且满⾜防毒要求的区域,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程其主体均属于密闭区,亦称清洁区。

★⾮密闭区:⼈防⼯程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但允许染毒的区域,亦称染毒区。

4、⼈防⼯程按⼯程建造形式分:1)单建式⼈防⼯程按⼯程:为保障战时⼈员与物资掩蔽、⼈防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

2)结建式⼈防⼯程按⼯程:结合地⾯建筑⽽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附建式⼈防⼯程按⼯程)。

5、⼈民防空⼯程的防护性能:⼈民防空⼯程与普通地下建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民防空⼯程能抵抗⼀定威⼒杀伤兵器的破坏,即能在拟定的核武器、化学武器、⽣物武器、常规武器袭击和袭击后的城市发⽣次⽣灾害情况下,保障⼈员、物资的安全。

★核武器爆炸⼀般会产⽣六种杀伤破坏因素:热(光)辐射、空⽓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性沾染、核爆地震动。

(多选题)6、⼈民防空⼯程所抵御的常规武器主要是:各种炮弹(榴弹炮、迫击炮、加农炮)、各种航弹(低阳爆破弹、激光制导炸弹、贫紬弹、电磁脉冲弹等)、装有常规弹头的导弹(战斧、飞⽑腿)。

7、防空地下室由于不考虑常规武器的直接命中,因此在常规武器防护⽅⾯的主要考虑整体破坏作⽤以及利⽤⼯程构件防护分区的⽅式。

8、防空地下室出⼊⼝按战时使⽤功能分:主要出⼊⼝、次要出⼊⼝、备⽤出⼊⼝、设备安装⼝等。

9、洗消间:供染毒⼈员通过和全⾝清除有害物的房间。

通常由脱⾐室、淋浴室、检查穿⾐室组成。

位于战时主要出⼊⼝的防毒通道⼀侧。

脱⾐室与淋浴室之间应设密闭门。

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

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

结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地人防工程,平时作为房屋建筑附属用房,供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使用,战时可转换用于防空地地下室,地下面积是否超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不作为界定单建式和结建式人防工程地依据.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地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地战时可用于防空地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地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地工程保障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地,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地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1概述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地人民防空经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地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不包括上述区域以外地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地其他建制镇,具体城市及县城名单详见附件•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案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 不包括厂房及构筑物•二. 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地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M (含)以上地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地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M(含)以上地,按照地面建筑面积地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地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地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地防空地下室;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地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地,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M (或者不足规定地地下室空间净高)地;(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地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地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地;(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地工程,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地;(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地.四.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地专项资金.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地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工程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五.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地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地监督检查.。

论结建式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

论结建式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
《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据此,有人认为,结建式人防工程属国防资产,应归国家所有。但结建式人防工程是不是属于国防资产,《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对其有明确规定,即: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往往不是国家,因此不应属于国防资产,也不能以此来判断为国家所有。
四、区分结建式人防工程专用空间与使用空间所有权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合理划分专用空间和使用空间的权利义务范围。对专用空间来讲,其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使用功能,只有战时才能发挥其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作用。战时享受人防工程的保护是全体业主的权利,因此专用空间归全体业主所有,有利于明确全体业主应该享有的战时受到防护的权利,和平时承担的维护义务。使用空间归投资者所有,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法律精神,避免了属国家所有或是属全体业主所有所面临的使用过程中的利益纷争,有利于平时发挥其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对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各地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产权归属表述不一
有明确规定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如《沈阳市民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民防工程实行产权管理,除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用收取的民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以及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修建的民防工程产权为国家所有外,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的民防工程,产权也归国家所有。
有明确规定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的。如《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人防工程所有权初始登记权利人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虽未明确产权归属,但可以推定为业主共有。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该条例还规定,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用于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剩余部分的70%纳入住宅维修资金,其余部分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人防工程--定额

人防工程--定额

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一、《人防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抗力等级在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各类人防工程(包括工程口部单个建筑面积在200 平方米以内的伪装建筑及小型附属建筑)。

二、《人防工程预算定额》是编制人防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核定工程造价及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也是编制人防工程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分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第二册坑道工程、第三册安装工程。

凡采用掘开方式(包括逆作法)构筑的工程和坑地道工程支护(被复)结构完成后的内部工程及切口以外的建筑工程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四、附建(结建)式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工程以人防工程顶板(含顶板反梁)上表面为界。

五、本册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 95,以下简称基础定额);2.《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1988年);3.《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以下简称85劳动定额);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5.国家现行的人防工程、建设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产品标准;6.有代表性的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相关图集及有关行业、地区标准、定额。

六、定额系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

七、定额内容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台班费用,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及工、料、机消耗与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

八、定额人工工日消耗:1.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用工水平以基础定额和85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缺项部分参照有关定额或根据实际施工组织测算编制。

关于加强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设[2010]1号各设区建设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近年来,全省各地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的人防工程,对提高城市防护能力和防灾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也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规范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优化海西投资环境,更好服务社会、高效便民和促进人防工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结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房屋建筑附属用房,供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使用,战时可转换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地下面积是否超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不作为界定单建式和结建式人防工程的依据。

二、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结建式人防工程是建筑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设计、审查、监理必须由承担建筑工程主体设计、审查、监理的一家单位完成,不得肢解发包。

承担建筑工程主体设计的单位可以与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进行防空地下室工程的设计,但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四、规范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设计审核运作程序,具体如下:1、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规划总平图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人防行政主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初审提出《结建式人防工程专项审核告知书》,明确其建设面积、战时功能、防护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

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会审和初步设计审查,并出具意见。

2、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机构依据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的《结建式人防工程专项审核告知书》、《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和《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等公开的规范、标准开展结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查。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5•【字号】吉防办发〔2013〕103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吉防办发〔2013〕10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防办:为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范审批行为,保证建设质量,现将《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人防办,以便修改完善。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7月25日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规范审批行为,明确职责,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建设质量,依据《人民防空法》、《行政许可法》、《吉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重点城市(城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本规定所称结建人防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建筑工程。

第三条省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结建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州)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结建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人防重点城市(含县城)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城镇)结建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结建审批各项配套制度,保障结建审批工作正常运行。

第五条城市人防主管部门总体应当坚持“规划引领、能建必建、应缴必缴”的原则,发挥人防工程规划的先导作用,按审批流程和审批条件依法依规审批。

小区人防工程规定有哪些

小区人防工程规定有哪些

⼩区⼈防⼯程规定有哪些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区⼈防⼯程规定越来越严格,⽽国家在提⾼这居民居住的⽔平时,也在提⾼居民居住的安全性和安⼼性。

通过⼈防⼯程的不断建⽴,⽅便居住在同⼀个⼩区的居民。

那么,⼩区⼈防⼯程规定作出哪些规定?对此,店铺⼩编在本⽂为您具体介绍。

⼩区⼈防⼯程规定有哪些⼩区⼈防⼯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1、结建⼈防⼯程是城市民⽤建筑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必须依法履⾏的义务。

《⼈防法》第四条规定,“⼈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第⼋条规定,“⼀切组织和个⼈都必须依法履⾏⼈民防空的义务”,第⼆⼗⼆条规定,“城市新建民⽤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于防空的地下室”,第四⼗⼋条规定,“城市新建民⽤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民政府⼈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条款表明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是必须履⾏的。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及各省实施《⼈防法》办法,各地都有类似规定“因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或按规定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确有困难的,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

因此不能⽚⾯强调结合城市民⽤建筑修建⼈防⼯程是建设单位或开发商的投资⾏为,它应该更多的是国家法律强制要求的⼀种义务,并且从义务均衡的⾓度出发,如果没有修建防空地下室⽽缴纳易地建设费,该费⽤即上缴国家,由政府⼈防部门另⾏安排修建了公共⼈防⼯程,其所有权⾃然归国家所有。

⽽如果修建了防空地下室,所有权却⾮国有,这显然义务不均衡。

3、⼩区内⼈防⼯程归国家所有,其所有权和收益应该归国家所有。

持此种观点的⼈认为:⼈防⼯程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因⽽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并不能将⼈防⼯程出售给业主。

并且根据国家政策,减让了开发商在⼈防⼯程⾯积的⼟地出让⾦和有关税费。

这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国家的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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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房屋建筑附属用房,供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使用,战时可转换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地下面积是否超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不作为界定单建式和结建式人防工程的依据。

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人防易地建设费
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1概述
一、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新建民用建筑,具体包括:
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不包括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具体城市及县城名单详见附件。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不包括厂房及构筑物。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

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五、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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