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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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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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医护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学习的医护人员。

二、进修学习原则1. 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2. 优先选派业务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医护人员;3. 注重进修学习与医院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进修接收单位的规定。

三、进修学习计划1. 医院每年根据科室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制定进修学习计划,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2. 各科室根据进修学习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进修学习申请;3. 医院对进修学习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选。

四、进修学习条件1.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本职工作;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已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5. 符合进修接收单位的要求。

五、进修学习流程1. 科室根据进修学习计划,提出进修学习申请;2. 医院对进修学习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进修人选;3. 确定进修人选后,与进修接收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4. 进修人员赴进修接收单位学习,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5. 进修学习期满,返回医院,进行工作总结和学术交流。

六、进修学习考核1. 进修学习期间,医院将对进修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了解;2. 进修学习期满,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3. 医院将对进修人员的进修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经费管理1. 进修学习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医院统一安排;2. 进修学习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接受进修接收单位的任何经济利益;3. 进修学习结束后,医院将根据进修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2、外出进修人员原则上为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医技人员,护理岗位要求取得护师资格。

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以短期培训为主。

3、医院开展新项目需外出进修,由医务科提出进修计划,提前1-2周向全院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进修项目、进修地点、时间、选送人员的条件),公示后经过报名、资质审查(由医务科对照已形成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对)、竞争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

4、科室因本科业务发展需选送人员外出进修,需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计划送医务科,医务科将资料整理后送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进修计划,计划认定后再经过公示、报名、资质审查、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予以确定。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含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

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一份交医务科。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还要征得本单位同意。

7、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合同书》,按“合同”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及院领导批准,个人或科室要承担相应部分的经济损失。

8、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在一周内到医务科办理进修结束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结业证明存档。

9、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讲课,半年内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而不开展者,则个人、科室要分别承担30%和50%的进修费。

10、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短期培训的管理规定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医院人才培养,完善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参加学术会议等事项做以下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1、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具有某些方面发展培养潜力,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并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3)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3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5年。

(5)必须具有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6)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发展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7)年度考核合格。

2、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1)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科室或本人提出书面进修培养申请,科主任签字后递交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登记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申请进修人员在医务科(护理部)领取进修申请表或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

医院审批同意后,将进修申请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同寄出,离院前到医务科(护理部)登记、签署协议书,到人事部备案。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须提前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人事部,以便安排工作。

3、进修管理及进修期间待遇:(1)进修期间发放扣除职务津贴部分的原基本工资待遇,不参与原科室绩效考核。

(2)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

医院员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员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国内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业务能力;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符合进修专业方向和医院学科发展需求。

第五条外出进修申请程序:1. 员工向所在科室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条件者报医务科;3.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4. 经医务科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外出进修审批权限:1. 住院医师、护士、药剂师、技师等初级职称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3个月,由医务科审批;2. 中级职称及以上员工,进修时间不超过6个月,由医务科审批;3. 院长办公会审批权限为进修时间超过6个月或涉及重要学科发展需求的进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认真学习,积极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服从进修接收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4. 保持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沟通,及时汇报进修情况。

第八条外出进修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支持:1. 保障进修期间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提供必要的往返交通费用;3. 在进修结束后,根据进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外出进修结束后,员工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条医院对员工的外出进修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 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工作表现;2. 是否达到进修目标;3. 对医院学科发展的贡献。

医院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学习、进修管理制度1、外出学习(1)参加各级学术会议或学习班,原则上每年每科限定一次。

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在临行前一日到科教科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参加。

(2)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中华医学会(专业分会)、省、市医学会会议。

杂志社举办会议原则上不参加。

参加会议要求专业对口,并且是本专业医学会举办的会议。

(3)参加学习后向科教科提供所学习资料及学术会议记录或音像资料,由科教科存档备案,并向本科室传达会议(学习)内容,必要时向全院传达。

将所学知识推广应用,收到实效。

对收不到实效的科室、个人,外出学习从严控制。

(4)报销标准1)由医院派出参加各级行政机关指令性学习,会务费报销100%。

2)因引进仪器、设备或医院开展的新项目培训,报销100%。

3)各级学会理事、委员,参加换届选举会议时,报销100%。

交通、住宿费按标准报销。

4)各科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每年年初向科教科报计划可派一名学术带头人,参加国内专业技术学习班,经科教科审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方可参加,费用100%报销,但记入科室成本。

(5)学习地点原则上以东北地区或北京以近为限(中级不出省,副高到北京)。

2、外出进修(1)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2)各科室进修计划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首先制定科室培训目标和计划,于年初报科教科。

(3)科教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落实。

(4)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科教科、医务部、人事劳资科、绩效办、院办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制度,服从管理。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务部、科教科、人事劳资科、绩效办、院办批准。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需综合考虑,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安排进修。

需对进修人员的进修目的进行充分论证,明确进修内容,并规划进修结束后在院内开展的新技术项目。

每年____月的最后一天,应将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提交科教科,由科教科转交医院科技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进修医院的级别应根据发展计划,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特别批准。

二、进修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专业进修人员需具备本科学历并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中专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或已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进修人员需为护师及以上职称。

特殊情况由院长特别审批。

医务人员在每个职称阶段仅允许一次半年以上的进修机会,每科室每年原则上仅可安排医疗、护理各____人进修。

以下情况在____年内不得派出进修: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罚者;病、事假超过____个月者;发生医疗事故者;不服从分配者。

三、进修人员需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后方可离院。

四、进修人员须遵守本院及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修期间不得更换专业或无故中止学习。

如需延长或提前返院,需事先取得进修单位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如违反规定、医院规定或擅自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进修____个月以上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进修____个月及以内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

六、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在____天内向科室和科教科报到,提交《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全院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讲座。

进修人员应在____年内按照进修协议开展____项新技术新项目。

七、进修人员自进修结束回院工作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更改专业,否则需承担相应进修费用。

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科教科负责来院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结业鉴定等管理工作。

二、来院进修人员需为公立医院在职员工,中专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规范医院外出进修事宜,提高进修效果,保障医院和进修人员的安全与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申请和审批流程
1.进修人员应向所在科室提交进修计划书;
2.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计划书,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提交人
事科;
3.人事科审核并按照程序报经医院领导审批;
4.医院领导批准后,人事科通知进修人员参加进修。

三、管理要求
1.进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期需重新申请;
2.进修人员须在出发前到所在科室进行离职手续;
3.进修人员离职后按照设定的进修计划,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院汇报进
修情况;
4.进修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返院。

返院后需向人事科提交进修结业证明。

四、经费保障和奖励措施
1.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照所在岗位薪资发放工资。

其他费用由医院负
责;
2.进修期满,进修人员如能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医院将根据相关
规定给予奖励。

五、考核与奖惩
1.进修人员需按照规定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医院奖励;
2.进修期间有违规行为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须按照程序报批;
2.涉及具体操作的事宜,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共同创造更
加优秀的医疗服务。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

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

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

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参加业务学术活动等的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参加业务学术活动等的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参加业务学术活动等的规定1、参加培训、进修(1)外出培训、进修人员由医务科制定计划,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外出培训、进修人员的学习内容、时间和目的,由医务科根据科室情况安排,不得随意更改。

(3)培训或进修期间,医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并享受全部奖金,科室、医院各出一半;不足半个月的短期培训,按实计发奖金,超过半个月的取消奖金按规定月补。

(4)进修一年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进修一个月以上,不足一年者,进修期间按月均年休假扣除。

(5)不服从培训和进修计划安排者,取消当年晋升调资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及格。

2、参加业务学术活动。

(1)所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应由全国的中华医学会、管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中华中医药学会、药学会、检验学会、护理学会等一级学会及各专业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者原则上不予参加。

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优先考虑。

(2)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由科室向医务科申请,经医务科登记后,省内的由医务科审批,省外的由医务科报业务院长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参加者,其一切费用和学习时间,由学员自负。

(3)参加者返院后必须向医务科汇报,同时提交论文及论文证书复印件。

(4)参加学术会议继续教育培训次数:原则上,省外,副高职称以上每年1次,中级职称每2年1次省内,中级职称以上每年1—2次。

(5)毕业后工作未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参加一天以上的学术会议或短期学习班(特殊情况或由医院安排的除外)。

3、费用报销(1)培训、进修费用凭发票全额报销,进修住宿原则上由进修单位安排,特殊情况自行租房的,按进修单位住宿标准结报。

培训或进修期间,每期只报销来回一趟车旅费,遇春节则增加报销一次车旅费。

(2)参加继续教育、学术会议、住院医师培训、学术年会(院部指令性会议除外),费用报销限额为:主任医师每人每年3500元;副主任医师每人每年2500元;主治医师每人每年1800元,医师每人每年800元。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5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5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进修学习(一)概念外出学习时间____个月至____个月,为中期进修学习,外出学习时间大于____月,为长期进修学习。

(二)资格1.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执业医师(护士)可申请脱产进修学习,二次进修原则上要与上次进修相隔五年。

外调来院人员原则上需来院工作____年以上(含____年)方可考虑;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2.发生医疗事故者当年不允许进修;3.行政记过处分者当年不允许进修;4.院内学术讲座学分____年累计小于____分,不同意外出进修。

5.双方均在医院工作的夫妻不允许同年外出进修。

(三)程序1.每年____月份,各科室主任到医务部领取《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附件1),上报下一年度需要外出进修人员名单,医务部____月份交由主管院长核准,____月上旬交院务会讨论审批,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医务部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护士必须先经科内推荐,在护理部领取《护士进修申请表》填写,经护理部审核,院领导批准后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2.继续教育科接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后,通知申请外出进修的人员联系进修事宜。

3.申请人接到外院进修通知书后,到继续教育科领取外出进修申办单(附件2),按申办单所示流程办理外出进修手续。

4.申请进修的医院在国内要有一定知名度、选择的专业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进修时间规定从外出进修报到之日算起,至进修学习时间完成后加上路上返回所需的时间天数。

进修的具体时间期限以所在进修单位科教部门所开证明为凭,超出有效时间的天数做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进修费用报销范围凭正规发票报销进修费,进修半年以内报销一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进修一年报销两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报销标准按差旅费报销相关标准进行。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

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三、办理程序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一)医院支持类: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一)公费外派类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 3 个月的,每 3 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和中途医院要求往返的交通费。

该费用实报实销。

外派人员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此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前期联系进修单位的费用。

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出国交流和学习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加强医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医院的进步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修外出的范围第二条医院进修外出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院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的进修外出活动。

第三条进修外出的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在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学习;2. 参加国际会议、培训等学习活动;3. 申请参加国内外的研究项目、学习项目等。

第三章进修外出的条件第四条医院规定进行外出进修活动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2. 参加的学习项目与医院的工作岗位相关;3. 在医院内有较好的工作表现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进修外出的程序第五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申请进修外出的程序如下:1. 提交《进修外出申请表》,说明外出学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经费等;2. 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3. 医务部审批通过后,报请院领导审批;4. 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进修外出的经费第六条医院规定进修外出的经费由医院承担,医院将根据不同的外出学习项目和时间,发放不同额度的进修经费。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产生的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由医院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第八条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产生的学习、培训等费用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第六章进修外出的管理第九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遵守进修外出的学习计划和相关规定;2. 保护好个人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3. 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习活动;4. 与外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耽误学习活动,必须说明原因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章进修外出的审核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规定医护人员在进修外出期间须定期向医院汇报学习进展及成果,经医院评估合格,并填写《学习总结报告》。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办法

医院外出参会学习及进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加会议和进修的流程及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外出参会学习管理办法(一)参加学术会议类别:1、指令性会议:(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的;(2)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3)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各类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学习班及其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二)参会人员资格: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

2、学科带头人及省级学会委员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3次,高级职称及科室行政副主任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2次;中级职称、市级学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每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初级职称每两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

3、上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资格:(1)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负有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连续两次不参加本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者;(5)上一年度继教学分未完成者。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牵涉到某一病种、某一技术多学科诊治的学术会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5、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1、审批:接学习会议通知——>填写《外出学习会议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同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院长批准。

2、会后1月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或专科内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和内容后,凭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销,限报会务费、食宿费、交通费,省外不超过2500元,省内不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报医院办公会研究。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一)参会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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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出学习参会及进修的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医院外出参会学习及进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的流程及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学术会议类别:
1、指令性会议: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的;
(2)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3)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

2、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各类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学习班及其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

2、学科带头人及省级学会委员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3次,高级职称及科室行政副主任每年限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2次;中级职称、市级学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每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初级职称每两年限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次。

3、上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资格:
(1)在医疗工作中出现负有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
(2)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者。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牵涉到某一病种、某一技术多学科诊治的学术会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5、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或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审批:接学习会议通知——>科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医务科登记(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科主任需院长审批)。

2、会后1月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或专科内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限报会务费、食宿费、交通费。

4、返院1月内需完成会议传达和费用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四)管理规定:
1、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乘用汽车、火车,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分管院长同意,不得绕道,费用总控。

2、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原则上按会议通知上的住宿标准报销,擅自住单间或更高档的酒店票据不予报销。

3、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

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如此会议必须参加,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未经同意擅自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本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4、各专业分会、上级医院专业科室举办的继教班,需严格选择参加,确需参加的需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履行审批程序。

5、全国性学术会议原则上只同意1人参加,2人以上需审批同意;
6、学术会议结束后应按时返院,如遇特殊情况超过预定天数,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请假。

7、参加各级各类会议的,需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同时安排好科室正常工作,未按规定擅自外出参加会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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