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地盘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本节重点与难点1.纳税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罗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2.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罗农村房屋3.计税依据、税率特殊问题:3个4.税收优惠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本节经典考题及例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企业2021年6月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租赁期5年,租入当月投入使用,每月支付租赁费10万元,税务机关确定甲企业为该房产的纳税人,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2021年甲企业融资租赁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4.8[答疑编号3470901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6÷12=4.8〔万元〕2.〔2021年〕某供热企业2021年度拥有出产用房原值3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收入2000万元,此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500万元,房产地点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该企业202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答疑编号347090102]『答案解析』向居民供热的收入局部的房产税可以免税,因此,应缴纳的房产税=3000×〔1-20%〕×1.2%×1500/2000=21.6〔万元〕[答疑编号347090103]『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病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该企业202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9000-300-800〕×〔1-25%〕×1.2%=71.1〔万元〕。
4.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
A、B两栋房产在2021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别离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21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n 以房产联营投资: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 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联营企业为纳 税人);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 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 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 入计征房产税。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n 对出租房产, 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 免收租金期限的,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 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七、税率---比例税率
n 1. 计税余值---1.2% n 2. 租金收入---12% n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
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
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
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 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n 1.按计税余值计税----经营自用房屋---原值 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n 2.按租金收入计税----出租房屋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计税方 法
计税依据
税率
计税公式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损耗后的余值;原值明显不合 理的应予评估;没有原值的由 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 的价值核定
暂减按4%征收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 地占用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税法》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税法》第九章主要涉及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旨在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分别对这四部税法进行说明。
首先,房产税法是一种对个人和组织拥有的房产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的法律。
它包括了房产的登记、评估、税率、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等内容。
通过房产税法的实施,可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调控,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国家财政收入。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方面,它是对城镇土地进行使用征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土地面积、土地评估和税率等各项细则,详细阐明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
通过这项税法的实施,可以引导和规范城镇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耕地占用税法是对耕地占用进行征税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该法规定了耕地占用的评估、税种、计税单位和税收征收等细则。
通过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可以保护和维护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最后,契税法是对不动产买卖和转让行为征收契税的一种税收管理法律。
该法规定了不动产契税的计算方法、税额、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等内容。
通过契税法的实施,可以规范不动产交易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综上所述,《税法》第九章其中包括了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契税法。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调控和规范与房产、土地和不动产相关的税收事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这些税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new
特殊规定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 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
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 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 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答案】A
【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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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 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 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 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 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 产免征房产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 一律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 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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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 × 1.2%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个人为 4%)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个人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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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 )。
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为纳税人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节,年均分值3分左右。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1】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提示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
【提示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以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纳税。
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提示】★包括郊区;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管辖的行政村。
分级幅度定额税额。
三、税率:按城市规模实行分级幅度定额税额 三、税率:按城市规模实行 【提示1】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提示2】★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适当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提示3】经济发达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四、★★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四、 【提示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确定办法:测定为准,无测定的以土地使用证书为准,无证书的以纳税人据实申报面积为准,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记忆贴士:测定—证书—先申报后调整)。
【提示2】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税,计税面积的确定方法: (1)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土地面积计税; (2)未取得或未标明土地面积: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税。
【典型例题·2021】某企业在市区拥有一块土地,尚未经相关部门组织测定土地面积,也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下列关于该企业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免予履行纳税义务 B.按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C.待政府核发证书确认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 D.待有关部门测完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第九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四、税率 (一)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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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1.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四档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每档最 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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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什么是“耕地”。
1.“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 的土地);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也视同占用耕地,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3.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 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各地决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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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解释1】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 业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释2】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 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一般为
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解释】地价款,应计入房屋原值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如何核算,房产原值 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 生的成本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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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
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2.从租计征(出租的房产)——房产租金收入 (1)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 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出租的地下建 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PPT课件(适用于本专科和成考自考)
A.57500
B.62500
C.72500
D.85000
2009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8000平 方米的土地,该土地上共有建筑物15000平方米, 甲企业使用其中的4/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1/5。 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在2009年3 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 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 征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两家企 业2009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如何?
(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 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 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收优惠 1、免税项目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税项目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 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 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 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 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 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二)计税依据和税率
1.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 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 2.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 分级幅度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级 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人口(人) 50万以上 20--50万
每平方米税额(元) 1.5 --30 1.2 --24
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法
(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 –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 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 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例: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自建房屋的自房屋建成之日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经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之日的 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将房屋出典的,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出典人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 D.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 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D 要点:A应自生产经营之月起,B应该于当月,C出典人并 不是纳税义务人
–
2009年,我国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实现了两税合并,涉外企 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三、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 征税对象:房产(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 产税; – 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 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 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自2009年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 止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 或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完整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涉及到的税种均属于CPA考试的小税种,易出单选、多选题型,本税种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经常性考点往往出自税收优惠和税额计算结合,也常与所得税等税种混合出计算题或综合题型。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删除房产税基本原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和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的内容;2.增加对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专用房产的免税规定;3.增加高校学生公寓的房产税免税规定;4.增加商品储备业务房产的免税规定。
第一节房产税法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6.2009年1月1日起,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 )。
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ACD(二)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
2.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二、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和3)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
第09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09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房产税法房产税法是指国度制定的调整房产税征收与交纳之间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房产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一〕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支出,向产权一切人征收的一种财富税。
房产税在我国是一个新鲜的税种,最早始于周代。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那么»中,把房产税列为全国开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1973年停止税制革新,在简化税制的原那么下,把试行工商税的企业交纳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了工商税,但保管城市房地产税这一税种,只对居民团体和房产管理部门以及外侨的房屋继续征收。
1984年停止工商税制片面革新,重新恢复对房产征税。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末尾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暂行条例规则,先后制定了实施细那么。
至此,房产税又在全国范围内片面征收。
〔二〕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富税中的一般财富税财富税按征收方式分类,可分为普通财富税与一般财富税。
普通财富税也称综合财富税,是对征税人拥有的财富综合课征的税收。
一般财富税,也称特种财富税,是对征税人一切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富区分课征的税收。
我国现行房产税属于一般财富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运营性房屋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触及乡村。
乡村的房屋,大局部是农民寓居用房,为了不添加农民担负,对乡村的房屋没有归入征税范围。
另外,对某些拥有房屋但自身没有征税才干的单位,如国度拨付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国防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税法也经过免税的方式将这类房屋扫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法
2、税率
从价计征:税率为1.2% 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减按4%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 应税房产原值 1 扣除比率) 1.2% (
从租计征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12%
五、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业务范围内使用的免 征房产税;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则免征房产税3年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 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 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 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 工矿区:工商业发达,人口比较集中,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 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该税
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面积确定 有测定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 未测定的,以证书确认的面积为准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面积
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 (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 大城市0.5元至10元; 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小城市0.3元至6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各地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率
四、税收优惠
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 用税的土地
例:某企业2008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 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 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8年度的上半年, 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企业将7月1日起企业将 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 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1.5万元。8月 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城镇土地 使用税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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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09章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是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
占用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分别用于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
用税的征收和管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房产税法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规,旨在对房地产进行征税,
并通过调节房地产市场与城镇化进程的关系,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目标。
根据房产税法规定,个人和单位拥有的土地和房屋都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
据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税额由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和应交税率计算得出。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规,主要适用于城市
土地的使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土地的利用状况征收的税收,主要包
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根据土地的面积、位置和用途等因素,按照一定的税率缴
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规,主要用于保护农田资源。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对占用农田资源进行建设、开发、转让或者
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标准根据
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和耕地等级等因素来确定,税率也有所区别。
这些税收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征收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可以实现对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合
理配置,推动城市化进程,保护农田资源和改善国家财政收入状况。
此外,这些税收法律法规也对相关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进行了规范,确保税收征
收的公平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