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市场规制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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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规制法导论

1市场规制法导论

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导论好第一节市场行为与市场规制第二节市场规制法的经济学基础第三节市场规制法的目标第四节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第一节市场行为与市场规制一、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一般可归纳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一)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生产行为、销售行为、服务行为、劳动行为、消费行为等置于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同程度上都会具有竞争的意义,尤其是作为经营者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行为更是如此。

市场竞争行为是指经济利益相斥的两个以上市场主体采用能够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夺市场而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

一些立法例对竞争(行为)的定义: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法》第2条中:竞争是指两个以上事业者在通常的事业活动范围内,且无需对该事业活动的设施或形态加以重要变更而实施或能够实施下列行为(向同一需要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的;从同一供给人取得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的)的状态。

俄罗斯1995年修订的《关于竞争和在商品市场中限制垄断活动的法律》(1991)第4条中:竞争是指经济实体之间的对抗;通过这种对抗,所有实体的自主行为相互限制了各实体在一特定商品市场中单方面影响一般商品流通条件的能力。

台湾《公平交易法》第4条:竞争,谓二以上事业在市场上以较有利之价格、数量、品质、服务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之行为。

经济合作组织(OECD)《竞争法的基本框架》推荐表述:竞争——一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独立地行动于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相互地限制着对方控制该市场中通行交易条件的能力。

(二)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交易行为是市场主体间的商品交换行为。

普通商品交易和特殊商品交易。

一级市场交易行为和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二、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是为保证市场机制(尤其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加以直接控制、引导所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手段。

其着眼点是市场的微观基础,主题是维护市场秩序或竞争秩序。

市场规制的内容具体可包括:(1)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制。

5市场规制法

5市场规制法

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区别
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 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 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折 扣和非法回扣的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 方式给付对方,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 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 间人因为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 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酬。
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 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仿冒注册商标的商标;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是指行为人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 相近的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 商品的行为。 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特有是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 区别性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93.9.2 93.12.1 采取与《反垄断法》分别立法的模式,这 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保 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 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 4、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 示的行为
是指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标签上对反映该商品质量的各种内容, 如商品的质量标志、产地等作出了不真实的表述。 所谓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在商品上 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名优标志是指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 门或社会团体评定颁发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标志。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第五章市场规制法一般原理讲授内容:1、市场规制法概述2、市场规制法理论基础3、市场规制法功能与目标4、市场规制法体系讲授重点:市场规制法功能与目标讲授课时:4学时第一节市场规制法概述一、市场规制法的含义市场秩序规制法是调整因国家在控制、协调和维护市场交易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的主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有一下三个特征:1、市场规制关系发生在国家规制市场的过程中;2、市场规制关系的一方是国家或其代表机关,而且市场规制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地位不平等;3、市场规制关系具有强制性,即市场规制关系的发生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其产生过程之中或者产生之后,都没有协商的余地,相对人必须服从和执行。

二、市场规制法的主要内容市场规制法由市场要素规制法和市场竞争行为规制法组成。

(一)市场要素规制法1、对市场主体的规制。

对于一般的市场交易主体之设立、组织、资格、条件等均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等中以规定,但是,对于特殊的市场主体,如政府机构、交易机构、市场优势拥有者和市场弱势者以及管理部门等,必须通过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从而确保该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市场交易的需要,防止产生不公平交易,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对市场客体的规制。

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

经济法对商品的控制主要体现在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的品种、类别,规定国家专营产品的范围,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等。

3、对市场行为的规制。

对于不同的市场交易,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

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就是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交易活动是不受国家特别规制的。

但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市场,如粮油、房地产、证券保险、劳动力等市场的交易,具有与普通商品不同的特殊交易方式和规则,那就必须建立一套与之性质相适应的规制制度,才能保证流通的有序进行。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一章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一、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1、概念。

市场规制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2、调整对象。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包括生产经营规制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监管关系。

3、理论基础。

二、市场规制法的体系结构市场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市场监管法第二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与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和市场竞争的特征(一)竞争概念在竞争法上的竞争是指市场竞争,即卖方相互之间。

买方相互之间、买方和卖方之间为争取有利的生产和销售条件,就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交易机会和其他交易条件所进行的较量。

(二)市场竞争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竞争的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经营者。

第二,竞争过程的本质是排除对手的争夺,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争取客户和扩大业务量。

第三,从根本上和长远方面来看,竞争的直接目的是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

第四,竞争总是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

第五,从性质上看,竞争者在排除对手进行业务争夺时所使用的手段、方法等是否合乎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是决定竞争行为法律后果的关键因素。

二、竞争法的概念、立法模式与体系(一)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市场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

竞争关系竞争管理关系(二)竞争法的立法模式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第一,产生背景不同。

第二,法律控制的目的不同。

第三,法律规制的形式不同。

第四,调整手段与责任形式不同。

2、立法模式一是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并立法;二是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分别立法;三是反垄断立法中主要规定反垄断,附带涉及不正当竞争,同时以其它法律控制反不正当竞争。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构成要件1、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禁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制度的统称。

《市场规制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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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购排挤行为的主体
1、公用企业
主要是从事供电、供水、供暖、煤气、邮 电、电信、公共交通等行业经营管理的企 业。
2、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占有绝对优势的市场份额,不受竞争者或交易对手 的利益制约的经营者。
三、限购排挤行为的方式
违背他人意愿,以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使其 购买。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 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提供 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市场竞争的特点
(1)主体 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2)表现形式 商业策略(价格策略、广告策略、服务策略) (3)目的 通过经济力量的互相抗衡获得市场优势地位 (4)结果 优胜劣汰
(1)对经营者 竞争的优胜劣汰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 平,不断提高其技术创新的能力。
改进工艺 降低成本 完善服务 加强管理 崇尚科技
会和交易条件,在暗中从账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 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支付钱财及其他报偿的 行为。
回扣的特征之一
2、回扣的特点: (1)回扣的主体:交易双方
A公司规定,跑步机每台售价2000元,业务 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王某属于公司业 务员,销售跑步机并获得奖金。
注:
内部雇员同经营者之间均不属于交易双方 所以提成费等不属于回扣
(四)质量虚假标志行为
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标签上对反映 该商品质量的各种内容,如商品的质量标 志、产地等作出了不真实的表述。
1、质量标志
①质量认证标志:经国际上或国内质量认证机构认 证合格后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
②名优标志:在国际上或国内由有关部门或社会团 体评定颁发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的质量荣誉 标志。本质:荣誉性质量标志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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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基本 权利,不使消费者因购买或使用商品或者接 受服务而遭受损害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共8章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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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生产、流通、交换、 消费领域中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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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VS广州 两只“红蜻蜓”就商标专用权开战

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红蜻蜓集团诉
广州红蜻蜓服饰有限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
进行了审理。
温州“红蜻蜓”称,其拥有的“红蜻蜓”组合商 标于1996年11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红蜻蜓” 商标先后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等。该公司经 过多年的经营和宣传,“红蜻蜓”商标在市场上具有 一定的知名度。而成立于2001年7月的广州市红蜻蜓 服饰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的字号“红蜻蜓”与温州 红蜻蜓集团注册商标中的文字相同,且该公司成立后 即开始生产红蜻蜓服饰产品,并在广州、温州等地进 行销售。
2、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比项
反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法 法
消法
联系
规制行 为
同为竞争法体 垄断源于竞 系,不正当竞 争,是竞争 争行为是竞争 的异化。 的副产品。
不正当竞争行 垄断行为 为
同为市场规制法
损害消费者权益 的行为
保护角 其他经营者合 保证整体的 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权益
市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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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不正当竞争法目的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规制法一般理论专题

市场规制法一般理论专题

二、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
5、我国市场规制法的功能 (1)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调经营者相
互之间的利益关系。 (2)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经营者与消
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3)为政府对市场进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规
范和约束政府管理市场的行为。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直接市场干预市场配置机制的规制
通过影响消费者决策从而影响市场均衡的规制
通过干扰企业决策从而影响市场均衡的规制
二、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
1、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是市场规制法得以存在和 发展的思想基础,也即市场规制法存在和发展的依据。
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 市 场 失 灵
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
(三)特征
市场规制法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 成部分,主要涉及国家对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市场体系、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 消费者权益等。

其主要特征有:

(1)规制目的的特定性;

(2)规制范围的微观性;

(3)规制方式的直接性。
四、市场规制法的地位与调整方法
(一)市场规制法的地位
,其内在的原因是“市场失灵”,市场规制的木点是弥补垄断引起
的市场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因此,西方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规制是
从无到有的过程,体现为私法公法化过程。
我国: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我国政府与市场是一体的,政府对 经济的影响力多大,需要通过放活微观经济以形成市场调节机制,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有原来的直接干预向间接调控为主,在法律上表 现为公法私法化过程。我国政府要通过市场规制培育市场和完善市 场,客服市场的幼稚和不完善。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交
易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途径等内容,旨在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0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对于侵害消
竞争能够促进企业创新
竞争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垄断理论
01
02
03
垄断的形成原因
垄断可能由于市场结构、 技术条件、规模经济等因 素形成。
垄断的负面效应
垄断可能限制市场竞争、 损害消费者福利、阻碍技 术创新等。
反垄断的必要性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 消费者权益,需要对垄断 行为进行规制。
反垄断法是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 制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 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 止经营者集中等内容,旨在防止市场垄断行为的 出现。
反垄断法的实施
反垄断法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 ,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与效果评估
监督机制
市场规制法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监管机构内部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外部 监督则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防止滥用权力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效果评估
市场规制法的实施效果需要通过定期评估来检验。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执法效率、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制法提供参考。同时,评估结果也 可以作为对监管机构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促进监管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经济法学之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学之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学之市场规制法引言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活动法律规则的学科,旨在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学中的重要分支,它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市场规制法在经济法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以保护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基本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公平竞争原则:市场规制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禁止市场主体采取垄断、限制竞争等不正当手段。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2.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市场规制法关注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消费者、企业和投资者等各方的权益。

通过制定各种消费者保护法、企业法和投资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3.监管和执法原则:市场规制法除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执法体系,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通过执法检查、罚款和起诉等手段来管理市场主体,确保市场规制法的有效执行。

4.奖励和惩罚原则:市场规制法既需要对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也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

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激励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增加依法经营的动力,降低违法成本,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和方法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和方法非常丰富多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市场规制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反垄断法限制市场主体通过垄断行为排除其他竞争者,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2.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遭受不公正对待。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了商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信息,禁止商家欺诈、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金融法:金融法是市场规制法中的重要分支,主要用于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

5第五章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

5第五章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

• 二、追求实质公平
• 实质公平的特点,是它着眼于实际的权利义务内容 而非形式上的规定。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理念: • 1、责任倾斜。 • 2、对遭受或易于遭受经济特权侵害的弱小主体进 行特别保护 。
第五节 竞争法的基础 ——竞争与竞争关系


一、竞争概念在竞争法中的重要意义
两反法都是维护竞争秩序的基本法。两法 上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 为了规制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垄断行为和不 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和禁止,也是要根据他们
• 1、狭义的竞争关系——反垄断竞争关系 • • 商品之间具有替代关系(相同或者近似的商
• 反垄断法(Antitrust Law
; Competition Law)
• 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无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法(unfair Competition Law)
• 维护商业伦理和公平竞争(过度竞争)
• 二、联系
• 1、终极目标统一性:都是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 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 2、行为关联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存在转化和因 果关系。
竞争法的产生
• 竞争是市场经济效率的核心——市场 障碍(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竞争机制受损,市场调节机制受损, 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竞争机制,提 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
第三节 市场规制法的作用 一、经济观点:
维护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经 济效率之法

关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区别与联系 • 一、区别:立法的具体目标有别
• • •

2、经济学界定
大多数国家采取由执法当局运用经济学原理 界定其涵义。 典型的经济学定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个人或者组织相互之间对相同或者相关客体的 争夺或者潜在的争夺。”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一、市场规制法的定义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权力直接干预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言之,市场规制法就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规制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也必将为进一步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公平价值:指市场规制法在增进社会公平上的有用性,也就是市场规制法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增进社会的公平。

它有显著的特殊性即侧重于实质公平、结果公平。

效率价值:指市场规制法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技术进步和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等方面的有用性。

秩序价值:指市场规制法在恢复、维护和增进市场秩序方面的有用性。

三、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初级宗旨: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终极宗旨:通过初级宗旨的达成,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克服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四、市场规制法基本原则规制法定原则:规制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主体、权力和程序等均依照法律规定。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规制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

规制公平原则:即在制定、实施市场规制法规范时就应以实现公平、增进公平和彰显公平为基本准则,通过对合同法、商法公平价值的矫正和恢复,均衡实现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

规制绩效原则:即在规定规制主体、规制权力、规制行为方式和行为程序的市场规制法规范,在制定前进行制度设计时的预期、在制定后运行时的线绩效都应当是最大化的。

规制适度原则:即市场规制法的制定和实施,均须在法定的范围内,以实现绩效的最大化和公平的均衡化作为制约规制手段的选择、节制规制权力运行上的力度的基准。

规制所适之度主要有:适市场规制法的“法度”、追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绩效之度”、均衡达成形式与实质公平和机会与结果公平的“公平之度”五、市场规制法体系构成(1)市场规制一般法,主要有:①市场准入法,如企业登记法等;②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初级宗旨: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市场规制法知识点

市场规制法知识点

市场规制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市场规制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市场规制法呢,就是用来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定的集合。

简单来说,在市场里,商家呀、消费者呀,做买卖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的商家会欺负消费者,有的商家之间会不正当竞争,市场规制法就是管这些事儿的,让大家在市场里能公平地进行交易。

②重要程度:它在法律学科里非常重要哦。

要是没有市场规制法,市场就会乱套,可能好的商家被坏商家挤兑得做不下去生意了,消费者也老是被坑。

它能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③前置知识:需要先对基本的市场概念有个了解,知道什么是商家、消费者、交易这些基本的东西。

还得大概懂一点民法的知识,因为民法里也有关于交易的一些基础规则,市场规制法可以说是在民法基础上对市场进一步规范。

④应用价值:比如你去商场买东西,发现商家卖假货,你就能用市场规制法来保护自己。

在实际市场中,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像电商火爆起来的时候出现了很多问题,市场规制法就可以用来规范电商平台和卖家的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法学学科里,市场规制法属于经济法的一部分。

它和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里比较大的两块内容。

②关联知识:和民事法律关系密切,因为很多市场交易在民事法律的框架内,市场规制法是对一些民事交易规则的补充。

还与刑法有些联系,像有些严重违法市场规制法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就需要刑法来进一步制裁。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对于初学者来说有点难理解。

因为它的规定很细,涉及到的市场情况又特别复杂。

比如反垄断的规定,要搞清楚什么样的企业行为才算是垄断就很不容易。

- 关键点:我觉得关键是要理解每个规制规定背后的立法目的。

像反不正当竞争法,目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白了这个,再去看具体的条款就比较好懂。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比较重要,不管是法学专业课程考试,还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都经常考。

- 考查方式:可能会出案例分析题,给个实际的商业场景,问是否存在违反市场规制法的情况;也会出一些概念辨析题,比如让区分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学5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模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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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场竞争行为分类法(从狭义的角度)

• 对竞争行为的规制或调整是经济法规 制市场行为最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 体现。

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对垄断和垄断行为的规制。——反垄断 法
• 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反 不正当竞争法
• 3、通过保护消费者权利对垄断行为和 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逆向规制。——消法 和产品法

例如,一个销售商提高他的商品的价格,购
买者就会离开该销售商,转而购买其他销售商的同
类商品(替代商品),这些销售商之间就存在着竞
争关系,是同一市场上的竞争者。确定相关市场的
目的是划清特定的经营者及其产品开展竞争的边
界,或者说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的圈子。
Coca-Cola Company意图收购合并案
• 法院命令禁止该合并。
• 反垄断法的竞争关系界定为什么如此严 格?
• 因为反垄断法具有制止限制竞争行为有竞争性、经营者 的行为是否限制了竞争或者是否还存在竞 争自由,都需要在一个特定的竞争关系范 围内进行判断和认定。

• 但有时垄断行为的构成也不以具有竞争关 系为必要,比如说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许 多行为。这与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的目标
• 一、区别:立法的具体目标有别
• 反垄断法(Antitrust Law ; Competition Law)
• 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无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法(unfair Competition Law)
• 维护商业伦理和公平竞争(过度竞争)
• 二、联系
• 1、终极目标统一性:都是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秩 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 原告作为作曲家,不具有经营者的身份,原告

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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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1.垄断协议的概念
是指排除、限制(xiànzhì)竞争的协议、决 定或者其
他协同行为。 2.垄断协议行为双重性分析:
①限制(xiànzhì)竞争协议直接损害未参与 共谋协议之企业的利益。
②限制(xiànzhì)竞争协议严重损害消费者 的利益。
③限制(xiànzhì)竞争协议妨碍竞争机制发 挥功能。
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 •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 (4)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
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3.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精品PPT法律规制:欺骗性交
• (二)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律规制
• 1.商业贿赂概述
• (1)商业贿赂的定义:是指经营者以一 定的金钱、实物或其他利益,收买交易相对 人或其有关人员,以获得交易机会的行为。
• ②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
• ③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有损他人商 誉权的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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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xiànzhì)竞争的不正当行为
• 1.限制竞争行为(xíngwéi)的概念及其表现 • 2.不正当竞争行为(xíngwéi)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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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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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反垄断法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及特征: (1)垄断的经济学含义:从经济学的角度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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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垄断协议的豁免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
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
三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1. 维护市场活动中的经济民主原则 2. 保障市场活动中的实质公平原则: ①市场主体的竞争环境应当(yīngdāng)公 平 ②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活动应当 (yīngdāng)公平 ③交易和竞争的结果应当(yīngdāng)公平

第3编-市场规制法1

第3编-市场规制法1

第3部分市场规制法-----竞争法
比较广告惹是非 高露洁状告佳洁士不正当竞争 2003年7月起,“高露洁”向中国市场推出 了一款新产品:高露洁捷齿白美白液。2003年11 月,“佳洁士”的深层洁白牙贴也在中国问世。 并打出“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的产品效果是涂抹 式美白牙齿液的3倍”、“……美白牙齿液往往于 涂上后数分钟便被唾液冲掉而大量流失,洁白成 效相对偏低”等广告语。 当看到佳洁士在产品宣传单和网站上的上述 宣传后,“高露洁”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用 对比广告贬低竞争对手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为 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 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掌握的商业秘密。 •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 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 业秘密。 •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 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3部分 市场规制法------竞争法
•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 (1)是经营者的竞争行为。 • (2)是违法的竞争行为。 • (3)是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4)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思考1: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规制? • 思考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
第3部分市场规制法------竞争法
• 一、竞争法总论 • (一)竞争法概述 • 2.竞争的功能 (1)积极功能 (2)消极功能
第3部分 市场规制法------竞争法
• • • 一、竞争法总论 3.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指调整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 (1)竞争关系 • (2)竞争管理关系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

经济法--市场规制法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因限制竞争行为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立法目的:预防和制止垄断,保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保护经济自由权与监管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四)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

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垄断协议的豁免(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支配地位的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三分之二;三个四分之三的。

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索要垄断价格;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价格歧视(六)经营者集中形式:(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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