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保险营销员税金计算
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及举措
保险业 的增值税 率虽然 目 前 尚未确定 , 但税负增加 的可能性较 大 。 因此保险企业应认 清形势 , 在企业 内部广泛学 习和宣传 “ 营改增 ” 相 关 知识 , 促使企业管理层 及相关 工作人 员营业税 与增值税 的区别及 “ 营改 增” 对企业 的影 响 , 并制定应急 预案 , 以能在发生 风险时采取正确 的措
施应对。 2 、 积极争 取税 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 国税收 制度 的一贯做法 , 在“ 营改增” 改革初 期会实施一些
过渡性的优惠政策 , 以消除或降低对某个行业 的不利影 响 , 保 险业在税 收改革 中应 积极 地向国家争取相关优 惠政策 , 借助优 惠政策来保证企 业生存和发展 。 3 、 加强企业 内部控制 为应对 “ 营改增” 企业还应积极 强加 内部控制 , 从 内部财务管理 、 销 售业务和采购业 务等方面加强控 制。在财务管理方 面 , 增设专 门的税 务管理部 门和专业 税务人员负责企业税 务管理 , 降低 因操作失误导致 的多纳税或少纳税 的风险 ; 在采 购业务 中 , 对企业所有采 购业务进行梳 理, 应将 供应商是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考虑在 内, 有针对性地调整
4 、 代扣代缴营业税方 面 保险公 司除 自身业务缴纳 营业税 之外 , 还需代扣 代缴营销 员的营 业税 , 根据现行《 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及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 营销员提供 代理劳务取 得的收入缴纳 营业税 的起征点是 2 0 0 0 0 元, 因此在 营业 税 改成增值税后 ,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是否需要缴纳增 值税 , 以及是否也有 个起征点的规定 , 需要进一步 明确 。 5 、 财务指标影 响 营业税为价内税 , 在会计利润表中“ 营业税 金及附加” 项核算 , 增 值 税为价外税 , ” 营改增” 后, 因收入项 目需扣除增值税 导致利润表 中“ 营 业收入” 项减 少 , 因无需缴纳 营业 税后 , 利润表 中“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 减少 , 导致 “ 营业支 出” 项减少 , 数据的改变对财务 指标发生影响 , 如费 用率 综合赔 付率 、 综合成本率 , 以及收人基数 的改变也影响相关 准备 金的计提及摊 回等 。
新个税实施前后保险营销员税负对比分析
由内而外剖析问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抵御各方面可能出现的状况,促进了我国扶贫政策与项目的落实,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了扶贫项目的合法合规,审计成果也能帮助国家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对我国扶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结论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笔者发现精准扶贫政策在落实时依旧存在政策执行不彻底,精英俘获,扶贫资金被单位和个人占有等一系列问题,政策跟踪审计作为国家监督治理的重要方式,在监督和整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时表现突出,从而对政策的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笔者认为,其作用机理主要有以下几点:政策跟踪审计与审计全覆盖和“两统筹”相结合,促进政策的落实;政策跟踪审计通过监督政策落实情况,找到政策的薄弱之处,通过不断完善政策,进而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政策跟踪审计通过免疫系统发挥“预防”、“揭露”、“抵御”三个功能,进而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
主要参考文献:[1]何柳.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2014(05).[2]李鵾.论精准扶贫的理论意涵、实践经验与路径优化———基于对广东省和湖北恩施的调查比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08).[3]邢成举.村庄视角的扶贫项目目标偏离与“内卷化”分析[J].江汉学术,2015(05).[4]周常春,刘剑锋,石振杰.贫困县农村治理“内卷化”与参与式扶贫关系研究———来自云南扶贫调查的实证[J].公共管理学报,2016.13(01).[5]陆垚,王帆.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监管职责研究[J].财会月刊,2020(19).保险营销员作为保险从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保险队伍的主力军,对于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稳定社会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多数保险营销员属于收入不稳定且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状态,在原个人所得税政策下,保险营销员需要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低税率为20%,对于收入较低的保险营销员而言,无疑是加重了税收负担。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算公式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算公式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增值额计税的税种。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增值税是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准确计算增值税,不同国家和地区采用了不同的计税方法和计算公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计税方法1.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增值税最常用的计税方法之一。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需要缴纳上一级供应商的增值税,并将其纳入到自己销售的货物或服务价格中,再向下一级客户收取增值税。
这样,增值税通过每个环节的纳税人传递,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2. 简易计税方法除了一般计税方法外,许多国家和地区还设立了简易计税方法,为小型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简易计税方法通常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计算增值税,而不是按照实际增值额计税。
这种方法简化了纳税人的纳税程序,减少了会计成本,同时也为小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增值税计算公式增值税计算公式的具体形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下面将介绍常见的两种计算公式。
1. 加法计算公式加法计算公式是一种常用的增值税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增值税 = 销售额 ×税率其中,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金额,税率是由政府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2. 减法计算公式减法计算公式是另一种常见的增值税计算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增值税 = 销售额 - 进项税额其中,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分别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金额和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
三、国家和地区的增值税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增值税的政策存在差异。
例如,有的国家将增值税率分为不同档次,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设定不同的税率;有的国家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减免税政策;还有的国家实行进项税额的退还制度,以鼓励刺激经济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营改增后保险营销员的税金计算
营改增后保险营销员的税金计算举例参照《基础知识》P212(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1)佣金206000元首先,将佣金还原为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收入=206000/(1+3%)=200000元(月销售额超过的10万元的应缴纳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200000*3%=6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00*7%=420元教育费附加=6000*3%=18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000*2%=120元附加税合计=420+180+120=720元其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考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200000-720)*(1-40%)=119568元应税所得=119568*(1-20%)=95654.4参照P210“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表个人所得税=20000*20%+30000*30%+45654.4*40%=31261.76元或者=95654.4*40%-7000=31261.76元1(2)佣金41200元首先,将佣金还原为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收入=41200/(1+3%)=40000元(月销售额超过的10万元的应缴纳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40000*3%=12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7%=84元其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考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40000-84)*(1-40%)=23949.6元应税所得=23949.6*(1-20%)=19159.68参照P210“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表个人所得税=19159.68*20%=3831.94元(3)佣金20600元首先,将佣金还原为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收入=20600/(1+3%)=20000元(月销售额超过的10万元的应缴纳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考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20000*(1-40%)=12000元应税所得=12000*(1-20%)=9600元2旗开得胜参照P210“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表个人所得税=9600*20%=1920元3。
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企业版)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 增值税。
(一)具体范围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
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
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 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
其中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一)具体范围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 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 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 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 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 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 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资产(不动产除外)等按货物适用税率计税。
处置营改增前购置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除不动产外)按3%征收 率减按2%计税。
销售、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5%征收
率计税。
(一)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二)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 下期继续抵扣。
逐条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上)
逐条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上)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本条是关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016年5月1日后,上述纳税人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本条是关于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
分为如下两种情况: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一)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二)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
(一)收入组成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资金均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下的资产管理 公司运用,总公司对资金的运用会产生相应的收益(比如保费资金
存入银行或运用于同业间的短期资金融通、拆借取得利息收入;买
卖债券、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取得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等),这些收益都由总公司核算处理,在总公司的会计报表中反
险业务可分为两类:对外的共同的保险和对内的共同保险。对外的共保
业务是本公司与系统外保险机构共同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担风险 的保险业务。对内的共同保险也称联保,是本公司系统内保险机构共同
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担风险的保险业务。)
(二)保险业务收入及计税
3、保费收入计税依据的确认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组成可分为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共同保险保费
4、保费收入纳税义务确认
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起保日确认为保费收入实现日,并以此确认纳
税义务的发生计提增值税。同时保险公司基于内控管理需要,实行“见费
出单”制管理模式,即公司对核保通过的业务先收取投保人保费,再打印 保单、发票。而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司(省级)、中心支公司(地市级)、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区县
级)四级。
(六)企业组织结构与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状况: 1、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自动对接。
2、财务核算以地市级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
3、财务处理模式:省级集中与分别处理。
(六)企业组织结构与财务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都采用核心业务系统对公司承 保、理赔业务实行电子网络化管理,使用财务核算软件对会计信息
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各种税的计算公式税法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支出需要而对个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税法包括多种税种,每种税种都有其特定的计算公式和征收方式。
以下是常见税种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
其中,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和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各项所得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应税收入减除费用、成本等支出后的余额。
4.营业税:营业税是以企事业单位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为:营业额×适用税率。
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税率,例如,一般工商业适用税率为3%,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为5%。
5.房产税:房产税是以个人或单位拥有的房产的评估价值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一般为:评估价值×税率。
评估价值是指评估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评估的房产价值。
6.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价格为征税对象,计算公式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价格×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价格是指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标准和征税方法计算得出的应税金额。
以上只是常见税种的计算公式,还有其他税种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也有各自的计算公式。
每种税种的计算公式和征收方式都是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可能会在不同的法规和规定中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计算。
财税2016-36号 营改增实施办法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2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营改增中各地“视同销售“政策梳理
营改增各地“视同销售“政策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上述政策可看出,营改增后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视同销售的原理具有相通性,均对无偿提供应税行为作出了视同销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地把握该政策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此,各地国税局也纷纷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并就具体问题做出了回复。
福建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等53个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7月)11.企业在购买图书赠送客户,是否可以享受零售批发环节图书的减免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定:“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卷三(含答案)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卷三(含答案)[单选题]1.某小型微利企业,假定2022年度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195万元、成本费用(江南博哥)总额210万元,当年亏损15万元。
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核算正确。
假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该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4.57B.3.65C.1.83D.0.46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10÷(1-8%)×8%=18.26(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8.26×12.5%×20%=0.46(万元)。
[单选题]2.胡某是保险公司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签有劳务合同。
2022年4月该保险公司根据业绩分三次给胡某发放报酬。
分别为3800元、11200元和50000元(均不含增值税)。
胡某4月份获得的劳务报酬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金额为()元。
(不考虑附加税费)A.65000B.52000C.48750D.39000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并入综合所得的金额=收入额一展业成本-附加税费=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1-25%)-附加税费=(3800+11200+50000)×(1-20%)×(1-25%)-0=39000(元)。
[单选题]3.2022年3月,某公司销售自用办公楼,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该公司提供的购房发票所载购房款为1200万元,购买日期为2012年1月1日。
税务代理实务-27_真题-无答案
税务代理实务-27(总分108.5,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税务咨询的形式中,属于税务咨询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的是______。
A.书面咨询 B.电话咨询 C.晤谈 D.网络咨询2. 下列各项不属于税收法律规定方面的咨询的是______。
A.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方面的咨询 B.税收行政规章方面的咨询 C.税收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咨询 D.办税实务操作的环节的咨询3.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政策运用方面的咨询的是______。
A.税收政策条款的理解及执行要点 B.减免税政策和征免界限的划分 C.计税、缴税、减税、免税相关的会计处理 D.税款计算方法的确定4. 下列属于税收筹划的核心的是______。
A.获得税收利益 B.减轻税收负担 C.合理纳税 D.减少应纳税额5. 税收筹划的“三性”不包括______。
A.合理性 B.合法性 C.筹划性 D.目的性6. 注册税务师建议甲公司将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详细划分为赊销、分期收款、直接收款等方式,这属于______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
A.退税 B.抵免 C.不予征税 D.延期纳税7. 企业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加大新产品研发费用的投入,以减轻税收政策负担,这种税收筹划方法称为______。
A.扣除方法 B.税率差异方法 C.抵免方法 D.延期纳税方法8. 关于税收筹划办法的实际应用,以下筹划方案正确的是______。
A.北京市甲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渠道,在上海设立了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希望通过在机构间转移货物用于销售来达到延期缴纳增值税的目的 B.乙企业缺少资金,其决定采用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以便少纳营业税 C.天津市丙企业为了达到通过弥补亏损,减少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兼并了一家亏损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D.山东省青岛市丁企业准备上市,于是将企业的经济性质由有限责任公司转为了股份有限公司9. 某企业准备利用自有的办公楼对外投资,参与被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寿险代理人佣金支付的税务处理相关规定201906
寿险代理人佣金支付的税务处理相关规定财务部2019年8月整理保险代理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中介机构。
他一方面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为被保险人设计保险方案,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
另一方面,为保险公司招揽业务,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
一、税法关于保险代理人的特殊规定按照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个人代理(经纪)人属于小规模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的公式计算销售额。
根据前述相关规定,保险企业、证券企业、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经纪)人从事代理(经纪)服务,不属于规定的不征增值税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取得工资的服务”。
因此,前述个人代理人、经纪人,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财税〔2019〕132019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20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文
20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文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改增36号文件)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2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营改增附加税怎么计算
营改增附加税怎么计算
在关于税收的计算中,我们需要知道怎么来进⾏计算。
特别是对于营改增附加税计算就是⼤家需要了解清楚的⼀点,本⽂将会在这个问题上对对⼤家进⾏详细的介绍,才能帮助你进⾏了解。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改成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的最⼤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营改增附加税怎么计算
城建税7%=961.16*7%=67.28元,
堤防税2%=961.16*2%=19.22元
教育附加3%=961.16*3%=28.83元
地⽅教育发展2%=961.16*2%=19.22元
营改增后,附加税还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看完本⽂之后,⼤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相关的税收上是怎么计算的。
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有很⼤的帮助,⼤家需要进⾏深⼊了解。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18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8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种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对于纳税人来说,如何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18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制度。
1. 增值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税率 - 进项税额。
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中取得的收入;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一般为13%、9%、6%;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所购买的货物、接受的服务中支付的增值税。
2. 营业税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销售额×税率。
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中取得的收入,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一般为5%、3%、2%。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所得收入减去相关费用、损失、折旧等,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所得额的大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的。
4.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所得收入减去相关费用、损失、专项扣除等,税率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而定,范围从3%到45%不等;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所得额的大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的。
5. 印花税印花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合同金额×税率。
合同金额是指纳税人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支付金额,税率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而定,一般为0.1%、0.03%、0.05%。
6. 房产税房产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房产的评估价值×税率。
房产的评估价值是指国家规定的房产估价标准,税率根据不同的房产类型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为1.2%、0.6%、0.4%。
7.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土地面积×税率×土地评估价格。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个税预扣规则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个税预扣规则保险营销员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销售保险产品赚取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
在我国,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也受到个税预扣的规定,那么究竟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个税预扣规则是怎样的呢?1. 佣金收入的个税预扣规则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佣金收入的个税预扣率为20%,高于累计计征应纳税额百分之八十的超额部分。
2. 个税预扣的计算方法以某位保险营销员为例,当月佣金收入为10000元,个税预扣计算方式如下:税前收入:10000元累计计征应纳税额:10000 * 12 - 5000 * 12 = 60000元超额部分:60000 - 5000 * 12 = 0元个税预扣:5000 * 12 * 20% = 1200元3. 个税预扣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支付保险营销员佣金时,依法预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入国库。
如果保险营销员需要调整个税预扣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调整后的预扣率在一定范围内为可变的。
4. 税务申报和缴纳保险营销员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向税务机关提供佣金收入的有关凭证,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实际应纳税额超过个税预扣的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个人所得税。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的税收政策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对于保险营销员而言,了解并遵守个税预扣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合规经营,也有助于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营销员可以通过适当的税收筹划,合法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提高个人收入。
总结回顾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的个税预扣规定是非常重要的,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对于保险营销员来说至关重要。
个税预扣是保险营销员在获得佣金收入时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合理调整税率,合规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财务的健康管理非常重要。
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
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增值税的纳税额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缴纳的税金,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增值税实际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增值税实际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情况下的计算公式。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的纳税人,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实际纳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其中,适用税率是指增值税的税率,目前我国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三档,分别是17%,11%,6%。
销售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金额。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劳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
举个例子来说,某企业在某一季度的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20万元。
那么该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实际纳税额 = 100万元× 17% 20万元 = 17万元。
这个计算公式可以帮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及时了解自己的税负情况,合理安排资金,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实际纳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
与一般纳税人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在计算增值税实际纳税额时,不需要减去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来说,某个小规模纳税人在某一季度的销售额为50万元,适用税率为6%。
那么该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实际纳税额 = 50万元× 6% = 3万元。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了解增值税实际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同样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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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税金,加上合并计税 不含税佣金收入*3%(起征点3万不含税 增值税*7% 增值税*3% 增值税*2%
税率
3% 7% 3% 2%
金额
1307.94 0 0 0 0 0 507.94 800 0 0 1307.94 0.00%
佣金收入(不含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40% (含税佣金收入-增值税)*40%-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0,税前扣除费用=800;个人所得税税基>4000,税前扣除费用=个人所得税税基*20% 应纳税所得额下限(不包含)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根据“劳 20000 20 0 务报酬” 50000 30 2000 类别计算 10000000000 40 7000
公式
ROUND(IF($H$2/(1+$G$3)*$G$3>30000,$H$2/(1+$G$3)*$G$3,0),2) ROUND($H$3*G4,2) ROUND($H$3*G5,2) ROUND($H$3*G6,2) SUM(H3:H6) ROUND((H2/(1+G3)-H2/(1+G3)*G3*(G4+G5+G6))*G9,2) ROUND(H2-H3-H9-SUM(H4:H6),2) IF(IF(H10>4000,H10*(1-20%),H10-800)>0,IF(H10>4000,H10*(1-20%),H10-800),0) ROUND(MAX(H11*{0.2,0.3,0.4}-{0,2000,7000},0),2) H2-H7-H12
佣金收入(不含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 含税佣金收入-(含税佣金收入-增值税)*40%-增值税-(城建税 个人所得税税基<4000,税前扣除费用=800;个人所得税税基>4000,税 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包含) 0 20000 50000
计算方法
包含税金,加上合并计税 不含税佣金收入*3%(起征点3万不含税) 增值税*7% 增值税*3% 增值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