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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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X〕33号)和《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的引领和督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考核对象及实施机关
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实施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做好内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所(站)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依法行政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值为100分,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确定各项分值。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职能切实履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清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时限压缩、流程优化、程序简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推进。
(二)制度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符合制定规范、程序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民意,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落实到位,报备率达100%。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得到切实纠正,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严格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并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执法模式得到完善。执法严格规范,各类违法行为受到依法惩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方式不断改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成效明显。执法载体不断创新,行政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执法效能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督促检查制度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防控执法风险成效明显。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依据全面梳理,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岗位,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制度完善、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程序正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投诉举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相一致,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得到切实纠正,责任追究到位。
(六)行政权力监督情况。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加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常态化的监督制度健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人员定期轮岗。支持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七)政务公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得到严格执行,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公开。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落实到
位,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得到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行政复议工作需要。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有效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健全,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到位。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
(九)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学法活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有效推行,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
(十)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有力。科学规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措施有效,督促检查到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健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充分发挥,责任明确,分工合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落实,财政保障到位。
四、考核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