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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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实现自我约束和优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考核依法行政工作,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可以为政府工作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反思。

二、考核目的为推动政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构建“法治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1、评估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目标的成效,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

2、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效果。

3、为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制度设计,推动各级行政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三、考核对象本考核方案主要针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行政部门。

四、考核内容1、依法行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包括政策制定的程序、程序是否规范,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

2、政府行政部门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是否根据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是否做到工作标准化等。

3、政府行政服务的质量。

包括政府服务的性质、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4、行政监察工作的落实情况。

包括行政监察工作的程序和落实情况、监察机构的作用和效果等。

5、公民权益的保障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对各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处理,保障公民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等。

6、政府阳光工作的开展情况。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情况。

7、国家统一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

包括各级政府承认法律规则的情况、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1、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定量制定考核指标,要求考核指标层层衔接,从政策制定到服务质量,再到公民权益保障和阳光工作等方面的考核指标需综合统计考核,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一、引言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依法行政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必须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则依法行政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公务员依法行政,加强对其依法行政能力的评估,推动依法执政、科学决策,提高政策制订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实现政务公开、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目标。

依法行政考核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全面、客观。

考核主体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布评估标准、评价方法和考核流程,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具有说服力和权威性。

三、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指标(一)法律法规意识考核:考核公务员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性,以及能否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行为的能力。

(二)依法行政流程考核:考核公务员在行政决策、政策制定、行政管理等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充分听取意见、听证、公开程序等。

(三)行政执法能力考核:考核公务员在执法活动中的业务能力、程序合规性、证据收集和运用的合法性,是否能保证执法活动公正、公平、透明。

(四)政务公开考核:考核公务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行为,包括是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耐心解答市民疑问、参加公开听证等。

(五)矛盾调解能力考核:考核公务员在处理纠纷、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包括矛盾化解的方法和效果。

四、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流程(一)考核标准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依法行政考核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每一项指标的权重和测评方法。

(二)考核指标公布:将制定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公布,向考核对象进行解读和说明,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三)考核材料收集: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指标,准备相关的工作材料和证据资料,用以证明自己在各项指标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4年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科学民主决策1、行政决策权限明确,规则完善,程序规范;2、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____、____讨论;3、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健全;4、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统一。

转变政府职能1、行政机关职能权限依法界定,职责、机构、编制法定化;2、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有力,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行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监管有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行;4、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主动便利;5、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____处理妥善。

加强制度建设l、规范性文件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____、____讨论;3、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准确,清理上报及时。

规范行政执法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正当、定性准确、裁量适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符合法律要求;2、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____、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3、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4、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整,归档案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检查考评;5、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说明制度和先例制度建立并实施,罚缴分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6、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年度统计报表报送及时;7、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

化解行____议1、民事纠纷调处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处理;2、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程序完善,高效、便民、低成本解决社会纠纷;3、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公正审理、复议决定及时,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履行;4、信访制度完善、化解纠纷质量好、效率高。

强化行政监督l、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自觉;2、层级监督职责依法履行;3、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落实;4、规范性文件____备案严格;5、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兑现;6、投诉____处理及时。

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意见

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意见

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意见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本文制定了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指标1. 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情况:涉及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行政审批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情况等。

2.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结合法定公开和自愿公开,及时公开政府行政信息,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

3. 行政程序合法合规:评价政府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是否符合公正公平原则,以及处理各项行政事件的能力和效率,遵守各类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4. 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纪律要求的情况,政务行为等是否廉洁公正等情况。

二、考核程序1.自查阶段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活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公布,并接受监督评估。

2. 考核方案政府制定考核方案,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要求各级政府积极主动配合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3. 现场考核考核小组对各级政府进行现场考核,以实际情况评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考核报告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考核报告并公开,内容包括政府存在的问题、合格率、具体成绩、改进的空间和缺陷等。

5. 指导整改评估结果发布后,要求政府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1. 政府内部部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全面评估机构的重要参考标准,同等对待各类评估机构在组织和分配工作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 评估数据作为公众评估政府依法行政的数据支撑政府公布考核结果,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四、考核机构自治区统计局将牵头成立考核小组,与司法、监察、检察等行政部门联合开展考核工作。

五、其他1. 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采用先出题,再回答的方式,注重实际应用能力,优化考核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准确性。

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分标准.doc

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分标准.doc
(21)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3
①定期清理并报本级政府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得2分;②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得1分。
(22)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考核
指标
八类
考核内容
40项


110
考核评分标准
考评
结果
五、




(19分)
(2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4
①完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得1分;②定期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的,得0.5分;③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执法责任明晰的,得1分;④有专门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得0.5分;⑤能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得1分。
(19)实行政府信息公开
5
①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并落实的,得1分;②建立政务公众信息网,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得1分;③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布政务信息的,得1分;④及时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得1分;⑤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予以答复的,得1分。
(1)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2
①每年按规定时限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情况的,得分2。
(3)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制度
3
①制定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得0.5分;②对依法行政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纳入单位目标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单独考核的,得1分,在目标实绩考核指标中依法行政指标占5%以上的,得1分;③依法行政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以及干部任免相衔接的,得0.5分。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一、背景介绍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政府行为合法、透明、公正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制定了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二、指标说明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分为四大类: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机关。

1.行政管理指标:主要考核政府机关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指标包括:组织架构完善程度、内部规章制度完备、重大决策程序合规性等。

2.公共服务指标:主要考核政府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便捷程度。

具体指标包括:公共服务项目齐全性、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便捷度等。

3.政务公开指标:主要考核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以及公众参与的机会。

具体指标包括: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公众参与的机会等。

4.政府机关指标:主要考核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整体素质和服务理念。

具体指标包括:廉政建设情况、服务态度和能力、工作效率等。

三、评分标准按照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每个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分配相应的权重,以总分100分为满分。

如下为评分标准范例:1.行政管理指标评分标准:-组织架构完善程度:按照规定设置机构,人员结构合理、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满分20分。

-内部规章制度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纪律要求严格,满分15分。

-重大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满分30分。

2.公共服务指标评分标准:-公共服务项目齐全性: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完善,满分10分。

-办事效率:办事流程简便、高效,办事时间限制合理,满分20分。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友好、热情、专业,满分15分。

3.政务公开指标评分标准:-公开信息的覆盖面: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涵盖各个领域,满分15分。

-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满分20分。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一、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建设考核机关要求政府机关建设健全明确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求政府机关组织架构与法定职责相适应,能够高效运转,并确保依法行政的顺畅进行。

2.法律法规遵从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能随意变通或者违背规定进行行政决策,要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政府机关在制定各项行政决策时,必须遵循程序合规原则,不得擅自独断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决策的制定需要经过合法的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等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进行的各项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行政行为的执行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或者违背法定程序进行。

5.行政审批效率考核政府机关在进行各项行政审批时,要保证审批效率。

要求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进行审批,不得违规延误审批事项,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政府机关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流程等公开出来,方便公众监督和参与,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7.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政府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守职责,依法行政。

二、评分细则1.组织架构建设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组织架构建设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组织架构的合理性、适应性和规范性,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2.法律法规遵从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是否依法办事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情况,以及政府机关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3.行政决策程序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听证和意见征集,决策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行为合法合规评分考核机关会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行政行为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依据等。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2篇)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2篇)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范本1. 考核目的和原则1.1 考核目的依法行政考核旨在评估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促进依法行政的落实与推进。

1.2 考核原则依法行政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对各级行政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2. 考核内容和方式2.1 考核内容考核将主要涵盖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依法行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 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与合规性;(3) 行政处罚和裁决方案合法性和公正性;(4) 行政权力行使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5) 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

2.2 考核方式考核将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核将按年度进行,不定期专项考核将根据需要进行。

3. 考核标准和方法3.1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将主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3.2 考核方法考核将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档案资料的审查与核实;(2) 走访调研、现场检查;(3) 调查问卷和专题报告;(4) 个案抽查和督导检查等。

4. 考核结果和利用4.1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根据评估的情况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4.2 考核利用考核结果将用于评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对考核结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

5. 考核反馈和问责5.1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的评定将向被考核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确保评估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和相关人员做出说明。

5.2 问责机制对于考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6. 监督和评估6.1 监督机制考核过程将设置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6.2 评估机制对考核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考核细则和评估方法。

7.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7.1 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行政机关的绩效挂钩,对绩效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一、前言随着我国政府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

定期进行依法行政考核,是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

制定明确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于促进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1. 法律法规宣传与落实:政府部门是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将法律法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 行政行为合法性: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必要的法律依据。

3. 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性:政府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审批工作,是否有规范的审批流程。

4. 行政执法合法性: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权力运行透明化: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是否运行在阳光下,是否公开透明。

6. 行政问责制度健全性:政府部门是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责任追究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7. 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是否有较好的成果和影响力。

三、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1. 法律法规宣传与落实: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中,法律法规宣传与落实工作的得分标准主要包括宣传覆盖面、宣传效果、法规落实情况等。

2. 行政行为合法性:考核评分标准主要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规依据的充分性、行政行为的合理性等。

3. 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性: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审批程序的合理性、审批时限的落实情况、审批效率的高低等。

4. 行政执法合法性: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执法程序的合理性、执法结果的合法性等。

5. 权力运行透明化:重点考核政府部门的决策公开度、信息公开度、行政程序公开度等方面,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等。

6. 行政问责制度健全性:评分标准主要包括问责制度的健全程度、责任追究的严格性、问责结果的公正性等。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是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公正履职的制度安排。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考核目标和原则:
- 考核目标是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执行公务是否规范、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等。

- 考核原则是公正、公开、客观、科学的原则。

2. 考核内容:
- 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配备情况;
-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情况;
-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操作情况;
- 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效率和质量情况;
- 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责任的情况等。

3. 考核方法:
- 启动考核程序,设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 收集相关资料、查询相关信息,进行实地调研或抽样检查;
- 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征求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
- 编制考核报告,形成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与监督:
- 将考核结果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
- 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监督,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行政机关进行追责和问责。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出台和执行,有助于推动行政机关规范和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公务员依法履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盐政发[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9〕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10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

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于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承担着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社会管理职责,其行政行为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休戚相关。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的具体工作也主要是由市县政府来承担。

因此,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程,决定着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成败,是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重要体现。

(二)强化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

这些都对我市的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断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如下: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行政考核,评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检查和总结工作,并促使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行政行为。

2. 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科学、有效。

二、考核内容:1. 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合法性: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执法、决策等过程,是否遵守程序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效能:检查行政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4. 法治建设:检查行政机关是否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行能力。

5. 行政责任追究: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处理。

三、考核程序: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方法:采取定期报告、抽查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3. 考核对象: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形成考核报告,并通过适当渠道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评价:1. 考核标准: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政机关的工作实绩和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

2. 考核等级:将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不合格等等级,对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激励机制。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行政机关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不合格的行政机关进行纠正和追责。

2. 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工具,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六、法制保障:1.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考核实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依法办事:行政机关在履行考核工作时,应依法行政,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第一篇: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该细则按100分设置,实行倒扣分的方式计分,考核得分乘以0.3后计入年终总分(计入年终总分时设定在-30分--30分之间)。

一、行政执法行为(70分)1.行政行为违法(35分)。

执法卷宗不规范的每起扣5分;违法执法行为被曝光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10分;执法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的,每起扣10分;被投诉,查证属实的,每起扣10分。

2.行政处罚裁量权(25分)。

适用行政裁量权不规范的,每起扣10分;未体现裁量权的,每起扣25分。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0分)。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不及时的,每起扣5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达不到100%的,每起扣5分;重大行政处罚不备案,违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10分。

二、行政复议(20分)1.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的不扣分。

2.被提起行政复议,能够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审查工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又被维持的每起扣5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每起扣15分。

3.不按规定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关材料,又不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审查工作,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每起扣20分。

三、法制信息报送(10分)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或直接向市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网、国务院法制网报送信息,被县以上部门采用10条以上不扣分,每少一条扣2分。

第二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今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我委各项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市工业暨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较好地完成了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为了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占民同志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法治政府实施意见2010-2014

法治政府实施意见2010-2014

阜政发[2010] 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2010-201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速推进我县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政治生活要求的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101号),在前五年(2005-2009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基础之上,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我县抢抓沿海发展历史机遇、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强劲的法治推动力量。

(二)在前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从现在起至2014年,再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以下七项主要目标:一是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基本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通畅有效;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能够充分体现社情民意,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束缚被及时破除,为抢抓沿海发展历史机遇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四是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行为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五是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比较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六是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七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1000分)一、组织领导(140分)(一)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依法行政会议听取汇报、部署工作,行政首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得20分;2、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办法和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等比较完备的配套措施的,得10分。

(二)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1、每年年底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情况的,得10分。

2、每月向市政府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4篇,得10分(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制度1、制定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得5分;2、对依法行政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纳入政府目标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单独考核的,得10分,在目标实绩考核指标中依法行政指标占5%以上的,得10分;3、依法行政考核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以及干部任免相衔接的,得5分。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1、法制机构独立设置的,得10分;2、法制机构按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配足专职人员并到位的,得15分;3、办公设施、办公条件得到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得15分。

(五)、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并落实的,得20分。

二、制度建设(130分)(六)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得10分,经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的,得10分,重大规范性文件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得10分,实行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的,得10分。

(七)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得20分。

(八)政府规范性文件以法定形式公布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的,得20分。

(九)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发布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报备率达到100%的,得20分。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2009]28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6.11【实施日期】2009.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六政〔2009〕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六安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核,是指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的年度考核活动。

第三条依法行政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单独立项,独立设置分值。

第五条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具体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第七条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明确责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以及有关依法行政的其他。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5]185号【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24【实施日期】2015.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4日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2008年第47号令)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苏依法〔201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主体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办”)组织核查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机关。

三、考评时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考评时间为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

市直机关考评时间为市作风办统一确定的考核时间。

四、考评方式考核评价方式包括以下三类:(一)日常考核。

由核查组根据“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的报送情况,集中评估、打分。

(二)现场核查。

核查组现场听取工作汇报,抽查年度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实地走访、核查本地本部门开展的特色工作等。

(三)外部评议。

开展县(市)、区与相关市直机关互评,委托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和有关情况的调查。

五、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至附件4。

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县直部门内容
考核办法
组织领导(25分)
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分);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10分);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培训(5分);积极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及时报送法制信息6篇及论文1篇(5分)。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未按计划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扣5分,不向县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扣5分;未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宣传的扣5分;未按要求(每两月一篇)报送法制信息的,每少报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不报送论文的扣3分。
备注: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统计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信访局、文广局、安监局、计生局、卫生局、教体局、药监局、经合局、扶贫办、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电力局、烟草局、管理段、气象局、征稽所为依法行政考核的单位
行政决策和政务公开(20分)
依据法定职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报送审查和备案(10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10分)。
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草拟及本单位、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收费的情形扣5分(扣完为止);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草拟的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报送审查和备案的扣5分;未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布相关信息扣5分,公布不及时视情况扣分;未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扣5分;公开项目不全视情况扣分。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分)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10分);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行政判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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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发〔2011〕47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现将《阜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阜宁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二○一一年七月二日阜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依法行政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构建法治政府情况进行的考查、评价和奖惩等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和双重管理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各镇区、各部门对内设执法机构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各镇区、各部门参照本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

第五条依法行政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条对垂直管理和双重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要充分听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抄告其上级管理部门。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第八条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包括:(一)依法履行职责。

(二)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八)依法行政工作给予加减分的情形。

第九条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职能和权限界定合理,能有效协调所属机构职能争议。

(二)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三)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有效实施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各种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五)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六)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七)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答复。

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八)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扩大政府网上办事范围,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九)建立健全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十条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一)制定、完善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建立并实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及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三)建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审查和论证制度。

提请县政府作出或部门自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或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讨论、采纳论证意见或者建议情况应当有详实记录。

(四)建立并实行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县政府研究前,必须经本部门或机构的行政领导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

集体决定应有完善的工作程序和记录。

(五)建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

重大决策实施机关应确定机构和人员,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内容,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重大决策制定或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职责权限,提请县政府进行修改或废止,或由实施机关自行纠正。

(六)建立并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对因未认真履行重大决策程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依照有关行政过错、错案追究等制度,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一)组织起草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文件制定的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切实执行《阜宁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阜政发[2005]71号)、《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实施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09]79号)和《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盐政办发[2008]120号)的各项规定。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以及公布等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选择一些重要的,特别是有关经济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逐步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重要制度和措施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四)各镇区、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在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对备案审查意见,依法研究处理,并在60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处理意见;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在15日内作出答复。

(五)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修改和废止的制度。

按照每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要求,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修改和废止工作。

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制定权限,进行修改或废止。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规范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严格执行《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工作的意见》(阜政办发[2010]149号)中关于行政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调查、决定、复议、诉讼、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规定,进一步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研究探索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新型管理模式。

在行政管理中首先采用建议、劝告、引导、指示、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手段,获得相对人主动接受管理,或者帮助行政相对人实现一定利益,实现遏制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行政决定前,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并正确告知救济途径。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其资格经依法审定并向社会公告。

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有关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证件年检等信息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开展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的运用。

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过程优先、公平公正、教育为主四个原则,紧扣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文书制作和行政执行五个环节,着力说明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说透违法行为定性的法理、说通自由裁量的情理和说清行政执行的道理,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运用行政执法证据规则规范证据的收集、保全、使用等各个环节。

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梳理分类,就每一类型违法行为认定的最低证明要求,进行关键证据列举,制定行政处罚关键证据指导标准。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

建立并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开门审案等制度。

行政处罚罚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集体讨论通过,并按《阜宁县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实施办法》(阜政办发[2005]37号)的规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

对备案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意见书》,处罚机关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六)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各镇区、各部门每年6月定期评查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等执法案卷,并将评查情况书面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执法的有关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执法文书立卷归档符合规定。

(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强化执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一)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的建议。

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

(二)自觉接受县政府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的层级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司法监督。

严格执行《阜宁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工作暂行规定》(阜政发[2008]59号)的规定,对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做好参加行政复议、出庭应诉、提交答复(答辩)、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材料等工作。

对涉案行政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起案件、重大群体性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赔偿金额超过2万元、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引发的案件、再次发生与当年败诉案件同类型的案件等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或参加行政复议;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的,书面说明情况,报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初审和县政府同意后,由本单位分管负责人代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

各地、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当年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率达到100%。

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和司法裁判。

(四)有行政复议权的部门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材料。

(五)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

依法受理、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申请,及时、足额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应当获得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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