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朝状元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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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

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

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

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

而各阶层依照血缘世袭。

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

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

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征辟制也存在着种种弊端。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晋、六朝时沿用此制。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

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

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大业年间,隋炀帝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清朝的科举考试与人才选拔制度

清朝的科举考试与人才选拔制度

清朝的科举考试与人才选拔制度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科举考试制度被视为中国古代最具影响力的人才选拔制度之一。

这一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文化风貌,也对后来的中国教育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科举考试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隋唐时期,但在明代变得更加完善和有序。

到了清朝,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成为了选拔官员和人才的主要途径。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乡试、会试和殿试,分别是地方级、省级和朝廷级的考试。

这一过程从乡试开始,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会试,再有资格进入最高级别的殿试。

在殿试中获胜的考生将成为状元,成为朝廷的重要官员。

科举考试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公平、公正和公开。

在清朝的社会阶层里,人们的出身和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科举考试制度打破了这种局限,将每个人的机会公平地展示在大家面前。

只要能通过考试,任何人,无论贫富贵贱,都有机会晋升为官员。

这在当时的社会中是一种革命性的改变,是前所未有的。

科举考试制度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参加科举考试,人们必须接受严格的教育和训练。

这导致了儒家文化的盛行,儒家的道德观念对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有着重要影响。

而且,科举考试也推动了中国文化的繁荣,促进了文人的崛起。

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考生们纷纷投入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这为中国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科举考试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它有可能导致整个社会的学术界变得僵化和保守。

为了迎合考试的要求,学生们可能只追求功利的知识,而忽视了广泛的学术研究。

其次,科举考试制度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竞争。

由于只有少数人能够通过考试,整个教育系统和学生们都陷入了高度竞争的状态。

这也导致了一些人为了追求考试成绩,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

尽管如此,科举考试制度在清朝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制度为中国选拔人才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脱颖而出,为社会作出贡献。

同时,科举考试制度也积极推动了中国的文化发展,使得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广泛影响了社会的发展。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近年,修志、编谱成为乡镇村族中的一盛事。

在编写的过程中,有些人碰到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状元、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不甚明嘹,而出现了一些小纰漏,如把“明经进士”视为“进士”等。

这里借助《中国历代官制大词典》等工具书中查阅抄录出来做为答案。

现将有关状元、进士、举人、贡生的资料归纳成篇,提供给同行和读者,以兹参考。

状元状元,科举制度,指文科、武科殿试第一名,始见于唐。

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故称第一名为状头(元)。

宋朝定制。

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

后历朝沿用,亦称殿。

明清文状元赐进士及第,授修撰。

武状元之制以崇祯四年(1631)取录王来聘始,授副总兵;清授一等侍卫。

进士进士,科举制度。

周始定为取士之去,取士可以进而士之意。

《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日进士。

”郑玄注:“进士,可以授爵禄也。

”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者。

唐朝试诗、赋及时务第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

众科之中,此科尤贵。

唐宋,凡应此科考试举人皆称进士,已登第则自称“前进士”。

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

一甲授官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

辽前朝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

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

元朝以蒙古、色目人为右傍,其试题较汉人、南人的左榜为易。

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

明清沿前制,举人需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

进士多入为翰林官。

一甲第一名为状元。

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

二、三甲可考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等官。

举人举人,选举制度。

其称始见于汉,因由各地官吏荐举,故名。

后俗称举人。

状元的知识点总结

状元的知识点总结

状元的知识点总结状元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可小觑,他们往往成为朝廷的要员、文学家、政治家,对中国古代文化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因此,要成为状元,需要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基础知识,同时还需要有出色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下面将从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状元的选拔标准、状元的地位和影响力等方面对状元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1.科举制度的历史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起源于汉代,盛行于唐宋,延续至清代。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科举考试的种类科举考试主要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

乡试是地方的选拔考试,会试是地区的选拔考试,殿试是最后的选拔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3.科举考试的内容科举考试主要检验考生的文化水平和才华,主要包括经义、史学、诗赋等内容。

通过科举考试,可以选拔出具有文化才华和政治潜能的人才。

二、状元的选拔标准1.文化水平首先,成为状元需要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掌握古代经典文化和历史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古文,写出优秀的文章,表达清晰、流畅。

2.才华和学识其次,成为状元还需要具备出色的才华和学识,具有独特的见解和深刻的思想,能够在文学、历史、政治等方面展现出非凡的能力。

3.品德与修养除此之外,成为状元还需要具备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修养,有着清正廉正的作风和健康的人格,以及较强的政治忠诚和官场操守。

三、状元的地位和影响力1.朝廷要员成为状元后,往往可以成为朝廷的要员,担任重要的政治职务和行政职位,参与国家的决策和管理,对国家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文学家和政治家状元常常是文学家和政治家,具有出色的文学才华和政治才能,成为中国古代文化与政治领域的重要代表。

3.对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状元对中国古代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们的作品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经典之作,对古代文化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科举制度的变革与现代教育1.科举制度的变革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科举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更为公平和合理的选拔制度所取代。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是历史学者们一直关注的话题。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而状元则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得最高名次的考生。

这两个话题在历史上存在着许多误解和争议。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进行一些史实澄清,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这些重要的历史制度和人物。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起源于隋朝,成熟于唐代,它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

在科举制度下,每年都会在各地举行科举考试,考生们要通过一系列的文化科目考试,取得一定的分数才能获得官职。

这种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对于推动中国古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科举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争议,比如它容易造成知识分子的僵化和官僚化,以及容易受到权贵和朝廷官员的干预等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古代状元问题。

状元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得最高名次的考生,通常来说,状元被视为学业成就最高的人,往往可以得到朝廷的特别优待,比如封官赐禄,名利双收。

有关状元的一些史实也需要进行澄清。

状元并不是每年都产生的,有时候一些年份并没有状元产生,这表明状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名额。

虽然状元在当时被赋予了很高的荣誉和地位,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状元都能够成为一代名臣,也有不少状元并没有在政治上取得特别的成就。

我们需要正确看待状元这一历史人物,不宜把他们一概视为杰出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需要指出的是,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一直是一种培养人才和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状元也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备受瞩目的人物。

我们在对这些历史制度和人物进行研究和了解的时候,不应该过于神化和夸大其作用,更不应该忽略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只有客观理性地看待历史,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历史,从中获取更多有益的启示和教训。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

古代科举制度——状元、进士、举人、贡生小识近年,修志、编谱成为乡镇村族中的一盛事。

在编写的过程中,有些人碰到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状元、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不甚明嘹,而出现了一些小纰漏,如把“明经进士”视为“进士”等。

这里借助《中国历代官制大词典》等工具书中查阅抄录出来做为答案。

现将有关状元、进士、举人、贡生的资料归纳成篇,提供给同行和读者,以兹参考。

状元状元,科举制度,指文科、武科殿试第一名,始见于唐。

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故称第一名为状头(元)。

宋朝定制。

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

后历朝沿用,亦称殿。

明清文状元赐进士及第,授修撰。

武状元之制以崇祯四年(1631)取录王来聘始,授副总兵;清授一等侍卫。

进士进士,科举制度。

周始定为取士之去,取士可以进而士之意。

《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日进士。

”郑玄注:“进士,可以授爵禄也。

”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者。

唐朝试诗、赋及时务第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

众科之中,此科尤贵。

唐宋,凡应此科考试举人皆称进士,已登第则自称“前进士”。

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

一甲授官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

辽前朝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

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

元朝以蒙古、色目人为右傍,其试题较汉人、南人的左榜为易。

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

明清沿前制,举人需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

进士多入为翰林官。

一甲第一名为状元。

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

二、三甲可考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等官。

举人举人,选举制度。

其称始见于汉,因由各地官吏荐举,故名。

后俗称举人。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历史学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对于这些问题常常存在误解和局限性的认识。

本文将从史实角度出发,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进行一些澄清。

我们来谈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它在中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时间,成为了古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盛行于唐、宋、明、清等朝代。

它的核心内容是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以保证国家政治和官员的素质。

在科举制度下,每年都会举行一次科举考试,由于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非常严格和繁琐,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

我们来看看状元的问题。

状元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称号,通常是每次科举考试中的第一名。

状元出身的官员有着很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因此一直以来,状元的评选都备受关注。

对于状元的认识往往存在一些误解。

一些人认为,状元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下的最高荣誉,而且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成为状元。

但实际上,状元并不是通过科举考试就能成为的,而是需要通过多次考试和选拔,最终在一定范围内取得最高成绩的人。

并且,状元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一举成名、一世英名”,在中国历史上,状元出身的官员并不是很多,绝大部分官员都是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进入官场的。

值得一提的是,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对于中国考试制度和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它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

科举制度的出现使得社会上层也有机会通过考试获得官职,从而瓦解了封建社会中的血统观念,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和发展。

科举制度也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使得中国古代的文化和科学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状元问题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对才智和学识的尊重,激发了人们对于知识和学问的追求。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是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

从隋代至明清,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科举考试从隋代至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多年。

下面我们分三部分讲述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一,科考等级:县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县试】由考生所在县的县官主持,考期多在每年的阴历二月。

通过县试的考生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统称为童生。

【院试】由知府主持,考期多在每年的阴历四月。

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

明朝的秀才就是考上县学或府学的童生,即庠生。

所以秀才也是庠生的别称。

考取秀才以后就有了一定特权,包括可以站着和县知说话、免于差傜、不予上刑等。

秀才又分三等:廪生、增生和附生,廪生是指秀才经过岁考和科考两试成绩优秀者。

其中廪生政府每月给廪食(吃公粮),即廪膳生员,其中廪生有名额限定。

并有资格被选为贡生。

增生是指岁考和科考两试成绩仅次于廪生者。

政府不给廪食(相当于现在公务员体系编制外的临时工)。

这部分主要由于读书人较多,要求进学的较多,而廪生名额有限,因此又扩广了一定名额的生员(类似现在的扩招生),该部分生员为了区别于廪生,顾叫增广生员,即增生。

附生由于后来读书人一增再增,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即附生。

由于廪生和增生都有固定的名额,而附生没有数额的限制,所以后来凡是初入儒学的生员,统统称为附生。

再从附生中经过考试补充廪生与增生。

院试第一名,叫案首。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1)【乡试】明清两代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经过乡试(省考),被考取的秀才。

即有资格参加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

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

主考官由皇帝委派。

清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与影响

清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与影响

清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与影响清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历史悠久,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调整。

本文将主要探讨清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与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起源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吏的方式,可以追溯到汉代。

当时的选拔方式是以门第和家世为标准,只有出身高贵的人才有机会担任官职。

唐代开始出现科举考试,但始终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

直到宋代,科举制度才开始规范化,将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二、清代科举制度的基本形式清代科举制度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环节,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经、史、子、集四书五经,科目分试、诗、赋、会、状元五科。

清代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是殿试,首考者即为状元,荣膺进士称号,成为清代文武官员的一员。

然而,清代科举制度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有的考生能够通过贿赂等手段获取进士称号,而素质优秀而没有关系的有才之士则被排斥在门外。

这种现象对于清代政治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科举改革的历程清代科举改革的历程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清朝中期,主要是由高官清议发起,尝试着进行一些改革。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吏部尚书丁魁楚,他提出了“官制、科举、养廉”等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这些改革方案对于科举制度的规范化与优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阶段是在晚清时期,改革的呼声更加强烈,改革内容也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意义。

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改革方案是“新政策”,颁布于1901年,包括废止九品中正制、推行官费留学、开设新式学堂等。

这些举措有效地改善了科举制度的弊病,促进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四、科举制度改革的影响清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不仅起到了优化这一选官方式、打破家世世升的官员选拔制度、提倡人才服务国家的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中国近代化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科举制度改革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经过改革,中国的学制逐渐完善,课程也更加紧贴现实需求;其次,科举制度改革倡导“以才干取代门第”的官员选拔标准,使得社会底层的优秀人才得以获得发展机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进步;更重要的是,科举制度改革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变,为早期中国现代化进程打下了基础。

中国武科举制度和历代武状元

中国武科举制度和历代武状元
宋代武举制度
宋朝建立后,进一步规范了武科举的制度,考试内容除了武艺和体力外,还要考“策”(就时政提出建议)或对兵法书籍的熟悉程度。
王安石变法时,正式在朝廷设置“武学”每3年举行一次全国性的考试,录取名额以百人为限。各地最各级官员可保送1名免试入学,其余的都必须参加考试:骑、射外考兵法和对策。按照考试成绩,优等的直接送枢密院试用为低级武官;其余的按成绩进入武学上舍、或外舍学习。武学讲授“诸家兵法”以及“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学制3年。毕业考试及格后授予初级武官官职。以后还曾在各州设置武学。
武科举制度与文科举相仿,武生通过乡试(省级考试)成为武举人,可以到京师参加会试。会试内容曾规定,“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就不可试弓马。但以后改为三场考试,第一场试“马上箭”,射35步远的靶子;第二场试“步下箭”,80步的靶子;第三场才是笔试。每3年会试,录取进士定额为100人。
由于明朝武科举制度比较长久,武科举出身的军官相当多。比如明中期抗倭名将之一的俞大猷,就是武科举出身。他“少好读书”,学《易》又学剑。考中秀才后因家境穷困,在父亲死后,承袭了父亲“百户”世职。不过他并不甘心,1535年考中武进士,被授予“千户”军职,守御金门。他上书对海防提出建议,却被上级训斥:“小校安得上书?”被责打一顿后罢官。1542年蒙古俺答入侵山西,诏天下举武勇士。俞大猷向巡按御史自荐,得以上京,被送到宣大总督翟鹏处,他和翟鹏论兵,翟鹏几次被他说得下不了台,于是说:“我不应当把你看作武夫。”可是仍然没有用他。好在兵部尚书毛伯温欣赏他,在他回到家乡后任命他为汀漳守备,这位命运多蹇的武进士才真正成为一名带兵军官。以后他长期在东南沿海抗击倭寇,靠战功由都指挥佥事、参将,逐步升迁为备倭都指挥、总兵官。但仍然曾多次被降级、查办,甚至被判死刑、戴罪军前效力以赎死罪。

清朝科举制度精选

清朝科举制度精选

清朝科举制度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清朝科举制度仿照明朝制度, 分童子试和正式。

通过童子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正式考试。

乡试、会试实行回避制度, 试官子弟、亲戚不能参加当次的考试。

童子试(县试、府试、院试)县试:在每年二月举行, 由知县主持。

考生考前要报名, 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

倡优、皂隶的子孙与居丧守孝者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由五人联保, 再另有本县一名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人作保人。

县试考四场或五场。

前两场考八股文与试帖诗, 默写《圣谕广训》。

第三场考诗赋, 第四场、第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解释。

县试录取后即可参加府试。

事实上, 考生在第一场被录取后即可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 由知府主持。

时间大多在四月。

参加府试, 报名、保结及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 只是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保人要多一名。

府试通过后是院试。

院试: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 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 学台或宗师。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童生通过岁试, 就算“进学”了, 即成为国家的学生, 称为生员, 俗称秀才, 相公。

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 科试通过了, 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 叫做“录科”。

正式考试(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一次, 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 考期多在秋季八月, 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

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 叫做贡院。

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 为考生住宿, 答题之所。

考生必须于前一天进场、第三天交卷出场。

乡试发榜在九月, 正值桂花开放, 又称“桂榜”。

乡试考生录取后称举人, 第一名称解元。

考中举人, 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 就是会试未能取中, 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在清朝, 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 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 还额外有加科乡试, 叫做恩科。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及其现实意义-精选文档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及其现实意义-精选文档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及其现实意义-精选文档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及其现实意义古代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读书人士所必须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也是历代封建王朝领导者独有的选拔官吏的考试机制。

因为在考试过程中又选用了分科取士的方式,因此通常被人们称作为“科举制”。

从隋朝开始盛行这项机制,一直到清朝光绪二十七年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共历经了一千三百余年。

从清朝末期,人们对这项科举考试有着不同的观念与理解,多数人对其依旧持否定观念,一度将其视为一个“贬义”的词语,认为坑害了不少文人学士。

如今,我们需要对这项传承了千年的科举制度的利弊进行深入分析,笔者认为这项科举制度曾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不仅如此,即使对现代教育和高考制度也有重大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积极作用表现1.文化方面科举考试制度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且传承下来,为了保证考试的效率,文人学士最为注重的是学习传统文化知识。

假如一个读书人没有深厚的文化功底,那么该如何去谈治国之道。

所以秉承着这样的思想观念,我国传统文化也就不断延续下去。

其次,科举考试制度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地丰富了传统文化内涵,假如没有科举考试制度,也就没有我国古代璀璨的文化体系,例如,诗、词、歌、赋的繁荣发展与传承,唐代小说的兴盛与延续,所以说,科举考试制度对我国文化体系的延续与传承有着难以形容的意义。

再次,历朝领导者都要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据史料记载,在一千三百年间,通过参加科举考试的进士超过了十万余人,而举人、秀才人数更是以百万人计。

我们说这些人群中并不全是有识之士,但是能够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多数也称得上是学富五车了。

尤其是宋朝到清朝的名臣将相中,通过科举考试出身的进士人数占据了大多数。

并且在明朝英宗之后的内阁惯例更称得上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可以说要想去朝廷中效忠国家,就必须要通过科举制度。

曾经在明朝时期,利玛窦来到了中国,看到所有管理国家的大臣皆为科举制度所选拔出来的。

从清朝状元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从清朝状元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从清朝状元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家世出身与竞争机制清代的会、殿试,始于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止于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科,共举行112次。

由于顺治九年壬辰科和顺治十二年乙未科为满、汉分榜,每科有两名状元,故112科中,共取一甲进士114名。

清代科举报考,例有一定限制。

籍贯无误,家世清白,非出身倡、优、隶、皂之家,未居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试。

除此之外,上自仕宦之家,下至寒微之士,均可报考。

当然,求学读书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家境过于贫寒,自然无力攻读应试,但这并非政府规定的报考条件。

由于是公平竞争,许多寒微之士就是通过勤学苦读,取得了功名。

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由两大等级构成。

帝王、贵族、官僚拥有世袭、封爵、仕籍等一般平民多不能拥有的特权,属于“官等级”。

各种生产者、未入仕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农工商,属于“民等级”。

笔者稽诸史料,查考出了清代57名状元的家世出身,依据他们父辈以来的社会地位,可分为三种类型,其情况是:第一类,仕宦家庭出身。

凡父辈有举人以上功名曾充任知县以上官职者,属于此类。

在封建社会里,他们属于官等级。

这类家庭出身者有29人,占51%。

其中大臣(包括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大臣、总督、巡抚)的子弟,不足10人。

第二类,士人家庭出身。

凡父辈虽为读书人,但无功名及官职者,属于此类。

其中有的家境十分贫困,称为寒士之家。

这类出身者有20人,占35%。

第三类,其他家庭出身,如商人、农民等。

他们的家境贫富不一。

这类出身者有8人,占14%。

这第二、第三类家庭出身的人,属于民等级。

换言之,在57名状元里出身于“民等级”的占49%。

在科举时代,元魁鼎甲极难获中,士人莫不以独占鳌头为殊荣。

仕宦人家子弟在物质与文化方面拥有种种有利条件,在角逐中无疑处于优势地位。

即使如此,普通士人与其他家庭出身的人,由于才智卓绝和勤勉超人,在清代状元中也占了相当的比例。

如王杰、洪钧、刘春霖等,都是出身寒门而卓然举首的典型。

王杰早年丧父,靠抄写收入养母,艰苦备尝;洪钧少时家贫,曾令习贾;刘春霖出身贫农,日间务农,晚上苦读,深夜饥肠辘辘,曾私取邻居晾晒的酱曲充饥。

2023年清代科举制度

2023年清代科举制度

2023年清代科举制度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建立明清两代,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人才。

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

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

然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却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

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

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

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

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

”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

”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

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

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

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

有关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的若干史实澄清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从唐代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其中,状元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被视为天下第一。

然而,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和状元问题,有一些误解和误传。

本文将针对这些错误进行澄清和辟谣。

一、科举制度不是唯一选拔官员的渠道有些人认为,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唯一的选拔官员的途径,官员都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而成。

但事实上,除了科举制度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选拔官员的渠道。

例如,从唐代开始,大量使用选贤制度,选拔官员不一定要通过科举考试。

此外,在宋代后期,还出现过以“举贤良方正士子”为选举对象的“直阁政治”,可见科举制度并非唯一选拔官员的途径。

二、状元不一定是最优秀的考生状元被誉为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被认为是“天下第一”、“一等优等”,是所有贡生中成绩最优秀的人。

但实际上,状元并不一定是考试中最优秀的人。

首先,宋代开始,科举考试已经有了多种科目,每个科目以及总分都有不同的年级或等次,而状元只是在其中一科或总分中名列第一,并不一定是所有科目中最优秀的考生。

其次,有时状元只是因为运气好或者策患高而得分高,而不一定是真正的优秀考生。

因此,我们不能仅凭状元的头衔来评价一个考生的能力和成就。

三、状元并非必然会做官或成为名人在中国古代,取得状元的人通常被认为是升官发财、成为名人的有力保证。

然而,实际上,状元并不一定会成为官场中的成功者。

首先,状元在科举考试中的表现并不一定能反映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其次,状元也可能会遭受政治打压或者其他变故,导致无法实现其个人理想。

此外,有些状元虽然没有成名于官场,但却因其学术造诣、才情出众而得到名声,因此,状元是否成为名人也不是必然的结果。

四、科举制度并非一成不变有些人认为,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变动过。

然而,事实上,科举制度从唐代开始实行,到清朝灭亡,历经了近一千年的演变和修订。

其中,科目和考试内容的调整、主要考试场所的更换、体制和程序的变化等都发生过多次。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制度清朝科举考试分童子试和正试。

其中童子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这三重考试才算是生员,也就是秀才。

之后才能参加正试。

而正试又包括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中者称之为贡士,其中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

如果有人连续考中解元、会元、状元,那么就称此人“连中三元”。

中国从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第一次科举考试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历经1280多年总共产生状元1400位其中“连中三元”者有15位。

清朝296年的统治中,从1646年(顺治三年)开始科考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科举考试取消,共计考试112期,产生状元114位。

这就有个疑问,在我们的印象中,应该是一次殿试只能产生一位状元,那为什么在112期考试中产生114位状元呢?后来,在看了《百家讲坛》纪连海老师的讲座后才知道。

原来,在顺治九年和十二年,满汉单独分科考试,就是这两年各出了两各状元。

所以在112期的考试中产生11 4位状元。

而114位状元中又有三位是“连中三元”。

他们是王玉壁、钱启、陈继昌。

王玉壁是武科连中三元,是清朝唯一一个武科连中三元者,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跨朝代的武科状元,这是因为他的“三元”是从明朝考到清朝的。

在1636年明朝武科乡试中取得第一名1651年,顺治八年连续参加会试、殿试分别考中会、状元。

所以说他是唯一跨朝代的连中三元;钱启在连中两元后,在殿试中,乾隆认为他都连中两元了,多不容易啊,于是九特批他免考定为状元。

那么有父亲这么做,就会有儿子学着做,在嘉庆二十五年,广西人陈继昌再度连中三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十五,也是最后一位连中三元者。

我们现在的考试,不管是中考、高考还是其他考试,基本上是采取“择优入取”制。

而清朝的科举考试则不然,当时讲究的是省级平衡,在会试中,每个省出现28位举人参加考试,在这28个举人中就一个考中贡士,到皇帝那儿参加殿试,产生状元、榜眼、探花,而这三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于同一个省的。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增删卜易》中的考试占来源《中国预测网》科举资格考试童试:又称县试、小考,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雅称入泮。

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相当于现在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是一较长的时间段,期间有多次考试。

生员分三类:刚考上的,为附生。

再进一步是增生。

最高级别是禀生,禀即米粮,由政府提供伙食。

禀生有一定名额,只有空缺出来,成绩优者才可增补,故称补禀。

岁试、科试:正式科举资格考试。

成绩分六等,一等二等与三等前十名,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科举考试。

因故未参考者,或未录取者,还可以再参加“录科”和“遗录”考试,成绩优者,亦有资格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称考遗才。

正式科举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为大比之年。

秋季八月在各省省府举行,所以又称秋闱或府试。

乡试考中后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举人便有了当官的资格。

会试:亦三年一次,逢丑、未、辰、戌年即乡试后的第二年为会试之年。

春季二月在京师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或春闱。

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前十名称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称会魁。

贡士再经太和殿复试,优者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在会试之年四月二十二日举办。

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以上为清朝科举简介。

一、对我们研读《增》书中求名章各节,应有所帮助。

求名章各节分别为童子试、岁考科考、占禀、考遗才、发榜挂榜、殿试、乡试会试,都不出上述范围。

二、对我们理解《增》书中考试占的卦例,应有所帮助。

例1、进退神章申月癸卯日,占乡试,得雷风恒变泽天大过。

申月癸卯日 (旬空:辰巳)震宫:雷风恒震宫:泽风大过(游魂)六神伏神【本卦】【变卦】白虎妻财戌土、、应妻财未土、、螣蛇官鬼申金×官鬼酉金、勾陈子孙午火、父母亥水、世朱雀官鬼酉金、世官鬼酉金、青龙兄弟寅木父母亥水、父母亥水、玄武妻财丑土、、妻财丑土、、应断曰:酉金官星持世,旺相当时,卯日冲之而暗动,又九五爻申官化进神,得其拱扶帮助,不独今秋折桂,来春定占鳌头。

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

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

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自古以来,选官制度一直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古代,状元是最高的考试成绩,也是最受尊重的官员。

因此,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

一、状元的评选在中国古代,状元是通过科举考试来评选的。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它始于唐代,终于清朝。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等级:进士、举人和秀才。

其中,状元是进士中的最高等级。

状元的评选是非常严格的,需要经过多轮考试,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

只有在殿试中获得最高分数的考生才能成为状元。

二、状元的待遇在中国古代,状元是最受尊重的官员。

状元的待遇非常优厚,包括官职、俸禄、封爵等。

状元可以直接被任命为官员,而不需要经过其他官员的推荐。

此外,状元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比如可以免除一些税收和劳役。

三、在中国古代,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状元可以直接被任命为官员,而不需要经过其他官员的推荐。

此外,状元还可以成为皇帝的亲信,担任重要的官职。

因此,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四、状元的影响状元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非常大。

状元是中国古代社会中最受尊重的人物之一,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远远超过其他官员。

状元的评选和待遇也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话题。

此外,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也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之,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状元的评选和待遇是非常严格和优厚的,状元相关的选官制度也对中国历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制度建设看科举制度历史意义和对选官制度变革影响

从制度建设看科举制度历史意义和对选官制度变革影响

从制度建设看科举制度历史意义和对选官制度变革影响国家治理离不开各项制度的建设与创新。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选官制度,尽管有其弊端与缺乏,但从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角度而言,无疑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自隋唐至清末1300年间,这一制度以其特有且不断完善的客观公正性、开放性和适应性,把各地区、各阶层的有才之士源源不断地选拔到官僚队伍中,实现了社会良性流动,塑造了统一的心理认同和价值观,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并助力形成了历代政权统治的稳固基础。

系统总结其利弊得失,对我们了解中国古代制度创新与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分别从科举制度建设的特点、科举功名体系的内在动力和社会功能、科举对选官制度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探讨。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政权的巩固和开展,离不开各项制度的建设,科举制度便是突出的一例。

科举制度历经隋唐宋元明清诸朝,推行时间长达130()年之久,其选官功能经久而未衰,是中国古代最有效的选官制度。

1300年的科举开展史证明,科举制度的创立、开展、完善,表达了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而且科举制度的建设始终伴随着历代考试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改进,从未停止,甚至在废科举前还在努力变革。

科举制度的建设开展是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有所创新的过程。

回顾科举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可以看到以下Un小师占制展,设的全面性科举是通过设科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涉及诸多方面、诸多环节。

因此,从唐代开始就注重制度建设的全面性,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如对考试科目的设置、考生资格确实定、考官的选任、考场的管理、阅卷的程序、主管部门的确定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宋以后各朝更是为之不断努力,科举制度建设的全面性不断显现出来。

宋代不仅在考试科目上做了重要调整,还确立了三年一开科及殿试制度,同时确立了固定的考场(贡院),推行回避制度,建立了一套防止舞弊的措施,使科举制度更加完善。

明代推行“科举必由学校”(《明史•选举一》), 增加了童生试,又推行八股文,使考试向标准化的方向迈进,当然这也带有负面效应。

古代科举考试到底有多难?乡试要考三天三夜,看完才知道高考太简单了!

古代科举考试到底有多难?乡试要考三天三夜,看完才知道高考太简单了!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与我们现代的高考非常像,但是古代人考科举比我们现代人高考可难太多了,下面以距离我们最近的封建朝代清朝为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清朝的科举制度,看看古人科举考试有多难。

清朝科举考试的种类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童子试和正试,其中童子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童子试考试过关的才可以参加正试,正试包括乡试、会试、殿试。

外链代发包收录首先来说一下童子试。

童子试的第一场是县试。

县试没有年龄限制,每年的二月由县令主持考试,县试考试之前跟现在的高考一样,也有报名的程序,需要填写姓名、籍贯、祖上三代的履历。

其中有三种人不能参加考试:倡优(古代指从事歌舞杂戏的艺人)、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除了这三种还有一种身份比较特殊的人也不能参加考试,就是当年主考官的孩子。

除此之外,要想参加考试还要有五个保人给你证明,证明你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才可以,五个人当中有四个可以是同村的人,还有一个必须是通过了童子试有正试资格的人,也就是秀才保举你才可以。

县试考试时间是在农历二月,一般是考四到五场,第一场:八股文、试帖诗;第二场:八股文试帖诗;第三场:诗和赋;第四、五场:对四书五经的理解。

第二场府试,由知府所在的县主持考试,考试时间在农历四月。

府试的考试内容与县试一样,但是保人由五个变成了六个,多加一个秀才。

府试通过以后就可以参加第三场院试,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也就是学部的官员来主持。

考试一共考两场,第一场考八股文两篇、试帖诗一首还要默写《圣谕广训》,第二场考八股文一篇、试帖诗一首,也是要默写《圣谕广训》,《圣谕广训》(清朝官方颁布,并运用政治力使之广为刊行的官样书籍)就是记录皇上说的一些重要的话,是考试的必考项目。

院试考试合格的学生叫做“生员”,民间老百姓一般叫做“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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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状元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家世出身与竞争机制
清代的会、殿试,始于顺治三年
(1646)丙戌科,止于光绪三十年
(1904)甲辰科,共举行112次。

由于顺治九年壬辰科和顺治十二年乙未科为满、汉分榜,每科有两名状元,故112科中,共取一甲进士114名。

清代科举报考,例有一定限制。

籍贯无误,家世清白,非出身倡、优、隶、皂之家,未居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试。

除此之外,上自仕宦之家,下至寒微之士,均可报考。

当然,求学读书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家境过于贫寒,自然无力攻读应试,但这并非政府规定的报考条件。

由于是公平竞争,许多寒微之士就是通过勤学苦读,取得了功名。

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由两大等级构成。

帝王、贵族、官僚拥有世袭、封爵、仕籍等一般平民多不能拥有的特权,属于“官等级”。

各种生产者、未入仕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农工商,属于“民等级”。

笔者稽诸史料,查考出了清代57名状元的家世出身,依据他们父辈以来的社会地位,可分为三种类型,其情况是:
第一类,仕宦家庭出身。

凡父辈有举人以上功名曾充任知县以上官职者,属于此类。

在封建社会里,他们属于官等级。

这类家庭出身者有29人,占51%。

其中大臣(包括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大臣、总督、巡抚)的子弟,不足10人。

第二类,士人家庭出身。

凡父辈虽为读书人,但无功名及官职者,属于此类。

其中有的家境十分贫困,称为寒士之家。

这类出身者有20人,占35%。

第三类,其他家庭出身,如商人、农民等。

他们的家境贫富不
一。

"这类出身者有8人,占14%。


第二、"第三类家庭出身的人,属于民等级。

换言之,在57名状元里出身于“民等级”的占49%。

在科举时代,元魁鼎甲极难获中,士人莫不以独占鳌头为殊荣。

仕宦人家子弟在物质与文化方面拥有种种有利条件,在角逐中无疑处于优势地位。

即使如此,普通士人与其他家庭出身的人,由于才智卓绝和勤勉超人,在清代状元中也占了相当的比例。

如王杰、洪钧、刘春霖等,都是出身寒门而卓然举首的典型。

王杰早年丧父,靠抄写收入养母,艰苦备尝;洪钧少时家贫,曾令习贾;刘春霖出身贫农,日间务农,晚上苦读,深夜饥肠辘辘,曾私取邻居晾晒的酱曲充饥。

这些事实,充分表现了科举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
不拘门第、均等竞争、公开考试、优胜劣汰。

科举制自实行时起,便伴有一些弊端。

泊乎清代,法久弊多。

但清廷为了甄拔寒俊、遴选真才,采取了严禁营私舞弊、严格科场纪律、裁抑大臣子弟、屡兴科场之狱等诸多措施。

清初,达官世族子弟
中试者独多,引起了最高统治者的注意,除临时加以裁抑外,还制定官、民分卷法,分额取中。

并有科场回避条例,防范日严。

唐宋时期,科场案少且处罚轻,不过革职、降秩而已。

清代迭兴科场案,对违法者往往处以极刑,且殃及亲属。

如顺治丁酉乡试一案,斩考官7人,流放100余人。

惟其如此,才基本上维护了科举选士的公正原则。

所以,魏源称科举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公”。

梁启超说:
“科举,法之最善者也”、“科举为升平世之政”。

夺魁年龄与八股制义
清代历科状元廷试首冠时的年龄是多大?在目前能查到的66人的情况中,岁数最小的是于敏中和戴衢亨,均为24岁;最大的是王式丹,59岁。

在26岁至45岁之间抡元者最多,占
86."3%,平均夺魁年龄是35岁。

有人统计过,古今中外千余名科学家作出重大贡献的“最佳年龄区”是25岁至45岁,首次贡献的最佳成名年龄在33岁左右。

这与清代状元的情况有惊人的相似!我们也统计了60余名状元的寿命,其中最短的是邹忠倚,年龄32岁;最长的是张之万,年龄87岁,平均寿命是
63."3岁。

换言之,这些状元一生中要把半数以上的时光用于接受启蒙教育、研讨历史典籍、增进书法技巧和掌握应试程式等方面,代价是相当可观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古代士子在掌握文化典籍方面有特殊的难处。

汉字结构复杂、数量繁多,需要通晓文字、训诂、音韵学。

中国文化典籍浩繁,门类卷帙可观,迫使一些人青少年时代的精力皆专注于此。

故凡涉及中华古典文化的学问,研习者负担皆重。

另一方面,毋庸置疑,也和八股制艺虚耗士子大量精力有关。

清代读书人往往从十二三岁就开始学习八股文,因为它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文体。

这种文体是将经义、策论、诗赋融合在一起,在六七百字的一篇文章内,既考查应试者对儒经的熟悉程度,又考察其文字表达能力。

由于每篇试文分为八股,每股的文句形式与内容均有特定的要求,就便于考官迅速判断应试人水平的高低。

所以,八股文是科举时代一种比较成熟的标准化试卷模式。

但是,世界上没有无弊之法,八股文行之愈久弊端愈多。

这种程式,掌握起来费时费力,入仕后又全然无用。

更有舍弃根本之学,心术变坏者。

故许多有识之士,对它进行过猛烈抨击。

顾炎武说:
“八股之害,等于焚书。

”清代状元及万千举子都曾为这种科场应对文字而呕心沥血,着实令人扼腕叹息!
政事德行与儒家教育
儒士阶层内部有不同的流品,一些人得势以后,衣冠禽兽,虐政害民,史称这类是“伪儒”、
“小人儒”。

但总的来说,由于儒家长期“尊德行、道问学”的教育,修齐治平、经邦济世的观念对他们有很深的影响,相当一批人能体察民情、重视名节、博学多识、干练通达,将这些人源源不断地补充到各级政府机构中去,并使之不断流动,当然有裨于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得士者昌”作为重要信条。

考察历史上殿试夺魁者的情况,可以得到这个问题的部分证明,状元三年必有一人,但其人必须有功业文章,事迹方得流传。

笔者统计了15种史籍,有
近半数清代状元的传记可以查到,说明他们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

清制,殿试传胪以后,一甲一名进士例授修撰之职,官居六品,这是每个状元的殊荣,以后多数可升至
四、"五品。

升为三品以上大员,参与中枢机要的,为数亦不算少。

据统计,清代殿撰官至内阁大学士,即所谓“状元宰相”者,前后有14人;简充军机大臣者,有7人;任总督、巡抚者,有9人。

这当中,如徐元文、于敏中、毕沅、王杰、潘世恩、张之万、翁同铄、孙家鼐、洪钧等人,都是清代名臣,为史家所熟知。

而张謇、骆成骧、王寿彭、刘春霖等人,则是在中国近代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人物。

还有如彭定求、钱维城、金榜、吴其溶、陈沅、陆润庠等人,在经史着述、诗词书画方面,有很高的成就。

民国初年,有位经历过科举考试的齐如山先生撰写了《中国的科名》一书,他毫不留情地讥评了科举考试的种种弊端与丑闻陋习,但在书的结论中却郑重地说:
“科举考试,是一种很好的制度。

不过有极大的一种短处,就是行之数百年而未能改动,永远以八股取士。

所以同、光以后,西洋科学传至中国,有许多有识之士,才知道这种考试法是没有用的,便反对起来。

其实错的是考试的内容,不是考试的方式。

”确实,以空疏无用的八股制义取士,理应抛入历史的垃圾箱,但用公平考试的方法甄拔士人,则应该说是历史的必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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