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与审计人员概述.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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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印度称主计审计长公署(Indian Audit and Accounts Department)。
国家审计机关隶属模式的比较
隶属 模式 立法型
司法型
行政型
独立型
隶属对象
立法部门 (议会) 司法部门
政府行政 部门 独立
特征
独立性强 权威性很高 独立性强 权威性很高 独立性较低
广泛性 较高的独立性
9、日本称会计检查院;
10、韩国称监察审计院(也译为监察院);
11、伊拉克称财政监督部;
12、墨西哥称财政审计署(Contaduria Mayor Hacienda)
13、印度尼西亚称最高审计委员会;
14、也门称中央控制和审计委员会(Commisson of Control and Audit of Yemen);
(一)立法型
立法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立法部门, 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审计监督权。
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报告工作。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都 属于立法型审计机构。
英国的国家审计
英国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的开创者 英国议会为立法机构,政府为行政机构。 早在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就明确规定监
日本的国家审计机关
日本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是会计检查院。日本会 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由三名检查官组 成。检查官人选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 批准,任期7年,可连任一次。
日本会计检查院每年年末将全院审计事项写成 综合报告,送内阁呈报国会,成为国会审查决 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向国民公开发表。
此外,日本会计检查院对于国会在 制定、修改和废止财会法律时,有 权表示意见,并提供法律咨询。这 是日本审计机关与议会关系的一个 突出特点。
如,中国 我国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行政型审
计机关依据政府法规,进行审计工作,其独立地 位低,基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独立型
独立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 司法及行政部门,按法律赋予的职责独 立地开展工作。
检查监督国家财政的执行情况,定期向 国会报告工作,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法国的国家审计
法国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为审计法院。 审计法院的地位仅次于最高法院。
其所有成员都具有法官资格,终身制, 受法律保护。
任用年龄须满30岁,退休年龄为75岁。
(三)行政型
行政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 是政府行政部门中的一个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 予的权限,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政政策,法 令、计划、预算的正常实施。
6、审计局(Audit Bureau),如瑞典、芬兰、约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7、沙特阿拉伯称审计总局(General Auditing Bureau of 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
8、美国称会计总署(United States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 审计人员
绪言:审计组织体系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机关
机构
社会审 计组织
一、审计组织体系的概念
审计组织体系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而设 置的机构、配备的人员和授以职责权限 的有机整体。
审计按不同主体划分为国家审计、内部 审计和社会审计,并相应地形成三类审 计组织机构,共同构成我国审计组织体 系。
☺小结:
不同国家的国家审计机关称谓不同 不同类型的审计机关之间的比较
参考书目:郑力. 世界各国政府审计.中国审计出版社.1995
称谓不同:
1、审计院(Court of Audit,没有司法权),如德国、 奥地利、卢森堡、荷兰、俄罗斯、苏丹;
2、审计法院(Court of Audit,有司法权),如法国、 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巴西、希腊、 土耳其,加蓬;
代表国家
英国 美国 法国 意大利 中国
日本
二、我国审计机关的设置
审计机关:指审计权利的承担者,审计监 督活动的实施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和第109 条,以及《审计法》都有相关规定:国务 院设立审计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 制度。
3、审计长公署(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如加拿大、泰国、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巴 基斯坦、马尔代夫、乌干达;
4、有的国家称审计署(Audit Office),如中国、英 国、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塞浦路斯;
5、审计委员会(Commission on Audit),如菲律 宾、科威特、孟加拉国;
3 社会审计组织
4 审计人员的职业要求
第一节 国家审计机关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模式 二、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三、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四、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原则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模式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
特点是:审计监督的强制性
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 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
督国家财政的政治权力在议会,为立法模式国 家审计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1689年《权利法案》进一步限制了王权,保 障了议会的权力。 《国库和审计部法案》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现 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诞生,为英国乃至 整个世界国家审计的现代化作出了开拓性的贡 献。
(二)司法型
在法治发达国家,“司法权”(Judiciary Power)的定义十分明确,地位十分重要,特 指法院和法官根据法律对有关争端进行审判的 权力以及其他相关的权力。
二、审计组织体系的特征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系统性
❖ 横向: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 ❖ 纵向:业务上上级指导下级
❖全面性 ❖协作性
审计组织体系的关系
主体
项目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
联系
独立性方面
审计监督的
强制性方面 区 审计服务 别 的收费方面
审计成果的 形式及作用
方面
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1 国家审计机关 2 内部审计机构
在我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司法权包括 审判、检察、侦查、监狱、律师、公证、仲裁 等权力,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 的工作人员。
(二)司法型
司法型的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司法 部门,拥有很强的司法权,具有司 法地位,有很高的权威性。
如,意大利、西班牙
国家审计机关隶属模式的比较
隶属 模式 立法型
司法型
行政型
独立型
隶属对象
立法部门 (议会) 司法部门
政府行政 部门 独立
特征
独立性强 权威性很高 独立性强 权威性很高 独立性较低
广泛性 较高的独立性
9、日本称会计检查院;
10、韩国称监察审计院(也译为监察院);
11、伊拉克称财政监督部;
12、墨西哥称财政审计署(Contaduria Mayor Hacienda)
13、印度尼西亚称最高审计委员会;
14、也门称中央控制和审计委员会(Commisson of Control and Audit of Yemen);
(一)立法型
立法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立法部门, 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审计监督权。
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报告工作。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都 属于立法型审计机构。
英国的国家审计
英国是立法模式国家审计的开创者 英国议会为立法机构,政府为行政机构。 早在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就明确规定监
日本的国家审计机关
日本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是会计检查院。日本会 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由三名检查官组 成。检查官人选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 批准,任期7年,可连任一次。
日本会计检查院每年年末将全院审计事项写成 综合报告,送内阁呈报国会,成为国会审查决 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向国民公开发表。
此外,日本会计检查院对于国会在 制定、修改和废止财会法律时,有 权表示意见,并提供法律咨询。这 是日本审计机关与议会关系的一个 突出特点。
如,中国 我国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行政型审
计机关依据政府法规,进行审计工作,其独立地 位低,基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独立型
独立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 司法及行政部门,按法律赋予的职责独 立地开展工作。
检查监督国家财政的执行情况,定期向 国会报告工作,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法国的国家审计
法国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为审计法院。 审计法院的地位仅次于最高法院。
其所有成员都具有法官资格,终身制, 受法律保护。
任用年龄须满30岁,退休年龄为75岁。
(三)行政型
行政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 是政府行政部门中的一个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 予的权限,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政政策,法 令、计划、预算的正常实施。
6、审计局(Audit Bureau),如瑞典、芬兰、约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7、沙特阿拉伯称审计总局(General Auditing Bureau of 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
8、美国称会计总署(United States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 审计人员
绪言:审计组织体系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机关
机构
社会审 计组织
一、审计组织体系的概念
审计组织体系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而设 置的机构、配备的人员和授以职责权限 的有机整体。
审计按不同主体划分为国家审计、内部 审计和社会审计,并相应地形成三类审 计组织机构,共同构成我国审计组织体 系。
☺小结:
不同国家的国家审计机关称谓不同 不同类型的审计机关之间的比较
参考书目:郑力. 世界各国政府审计.中国审计出版社.1995
称谓不同:
1、审计院(Court of Audit,没有司法权),如德国、 奥地利、卢森堡、荷兰、俄罗斯、苏丹;
2、审计法院(Court of Audit,有司法权),如法国、 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巴西、希腊、 土耳其,加蓬;
代表国家
英国 美国 法国 意大利 中国
日本
二、我国审计机关的设置
审计机关:指审计权利的承担者,审计监 督活动的实施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和第109 条,以及《审计法》都有相关规定:国务 院设立审计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 制度。
3、审计长公署(Office of the Auditor General), 如加拿大、泰国、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巴 基斯坦、马尔代夫、乌干达;
4、有的国家称审计署(Audit Office),如中国、英 国、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塞浦路斯;
5、审计委员会(Commission on Audit),如菲律 宾、科威特、孟加拉国;
3 社会审计组织
4 审计人员的职业要求
第一节 国家审计机关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模式 二、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三、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 四、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原则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模式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
特点是:审计监督的强制性
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 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
督国家财政的政治权力在议会,为立法模式国 家审计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1689年《权利法案》进一步限制了王权,保 障了议会的权力。 《国库和审计部法案》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现 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诞生,为英国乃至 整个世界国家审计的现代化作出了开拓性的贡 献。
(二)司法型
在法治发达国家,“司法权”(Judiciary Power)的定义十分明确,地位十分重要,特 指法院和法官根据法律对有关争端进行审判的 权力以及其他相关的权力。
二、审计组织体系的特征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系统性
❖ 横向: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 ❖ 纵向:业务上上级指导下级
❖全面性 ❖协作性
审计组织体系的关系
主体
项目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
联系
独立性方面
审计监督的
强制性方面 区 审计服务 别 的收费方面
审计成果的 形式及作用
方面
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1 国家审计机关 2 内部审计机构
在我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司法权包括 审判、检察、侦查、监狱、律师、公证、仲裁 等权力,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 的工作人员。
(二)司法型
司法型的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司法 部门,拥有很强的司法权,具有司 法地位,有很高的权威性。
如,意大利、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