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四节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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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

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

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

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著基础。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原则上不参与各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第六条审计部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单位总结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管理最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打击报复。

第八条内审人员应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谦逊谨慎,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内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与被审单位和对象不应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内审人员不得参与、从事任何妨碍客观履行其任务和职责、损害审计工作及公司名誉、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制度的活动。

审计学第一章绪论

审计学第一章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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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会计信息风险
会计信息风险是指 财务报表的信息不可靠的可能性。
可靠的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良好运行的基础。 审计能够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从而降低会计信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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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南海公司”案例
1710年成立的英国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公司 的舞弊行为和不实的会计记录,迷惑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使其股价狂涨,从1719年的114英镑/股一 路飙升到1720年7月的1050英镑/股。
在破产听证会上披露,51个债权人中没有一个在 对公司贷款时取得经审定的财务报表,如果债权人 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公司必须提交附有经注册会计 师审定的会计报表,则在该公司骗取巨额贷款之前, 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发现该公司的存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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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于政府加强管理
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审计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无论是国家审 计还是民间审计都直接或间接地促使被审计单位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有序地开展经济活动。 为政府进行宏观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审计的主 要对象是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是政府进行宏观 管理地重要信息来源。
审计学第一章绪论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审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第二节 审计、鉴证和认证 第三节 审计的种类 第四节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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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审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总体上看,审计的作用可以概括为: 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具体作用表现为: 一、降低会计信息风险 二、利于政府加强管理 三、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 防止和发现违法行为
2.民间审计 民间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审计,我国 称社会审计,是指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民间审计组 织所进行的审计。 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审计部门所进行 的审计,其主要工作是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 支和经营管理活动。

政府审计中国政府审计准则

政府审计中国政府审计准则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现行的政府审计体系可分为财政收支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收支审计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一、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与类型 二、财政收支审计的重点
一、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与类型—1
(一)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11.审计主体的单一性根据我国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财政审计的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各级财政收支活动中的有关政策、制度等等都会涉及政府,在审计的实施和查出问题的处理方面有很大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只能由政府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而不能委托民间审计组织或依靠内部审计机构来实施。
审计报告处理准则—3
4.移送处理书。对于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及其有关人员犯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作出移送处理书,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审计机关在作出上述审计文书之前,都应由复核机构或专职人员复核。6.专题报告。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与宏观经济管理有关的重要问题,以及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专题报告。
1.一般准则对职业的要求
对职业的要求既适用于审计机关,又适用于审计人员。因此,一般准则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共同要求。包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单位的行政或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廉政纪律。
Return
(一)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3
3.审计报告制度的法定性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后,要向本级政府领导提出审计结果报高。国务院和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五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各下属分、子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审计部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1、依法审计;2、廉洁奉公;3、忠于职守;4、坚持原则;5、客观公正;6、保守秘密。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2024年内部审计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内部审计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内部审计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部审计是指在组织内部建立的,通过对组织内部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流程的评估,提供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活动。

本细则适用于组织内部审计的实施。

第二条内部审计应以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组织目标和战略为依据,确定审计计划、目标和范围。

第三条内部审计应以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进行。

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应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审计重点、深度、频次和资源配置。

第五条内部审计应及时发现和报告违规行为、浪费和欺诈等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内部审计应及时向组织领导层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

第七条内部审计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审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机密性。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八条组织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专业能力,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参与与其利益相冲突的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态度,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保持专业水平和知识更新。

第三章审计计划和范围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组织目标和风险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项目、目标、范围、时间安排和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审计范围应覆盖组织内部的各个领域和业务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审计项目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重要性进行优先排序,确保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十七条审计计划应得到组织领导层和审计委员会的批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审计方法和程序第十八条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计划和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审计方法可以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访谈、数据分析等。

审计第一章

审计第一章

项目
审计方式
审计对象
审计监督 的性质
审计实施 的手段 审计的 独立性
法律和 审计准则
民间审计
受托审计
政府审计
强制审计
一切营利及非营利单位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 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
根据其审计结论发表独立、客观、公 正的审计意见,以合理保证审计报告 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会计 报表的可靠程度。
五、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的含义:是指审计的执行者,包括审计组 织和审计人员两个层次。
审计主体的分类: 1.审计组织
(1)三类:国家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内部审 计机构
(2)三者的区别: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授权,而 社会审计是委托。 2.审计人员(三类): 国家审计人员、民间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五、审计主体 1.两个层次 2.审计组织的分类
审计定义
国外审计定义:包括审查会计记录、财务事项和财
务报表。
国内审计定义:审计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 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 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并提出结论的一种监督、鉴 证和评价的活动。
(一)内部审计机构 受本组织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 受本组织总经理领导; 受本组织董事会领导或审计委员会领导。
领导层次越高,内部审计工作就会越有成效。
(二)内部审计人员 在我国,内部审计的从业人员要取得岗位资格证
书。
(三) 我国内部审计机构 下列需设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未设派出机构; 财务收支较大的部门; 县以上国有金融机构; 国有大中型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要求:(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二)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三)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四)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五)其他职业要求。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从下列方面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一)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2(二)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三章审计计划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按照下列步骤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二)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三)评估审计机关可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项目名称;(二)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四)审计重点;(五)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六)审计资源。

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可以采取文字、表格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第四十九条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内容和重点;(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五)审计工作要求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五十六条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学》第一章:总论

《审计学》第一章:总论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建立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世界各国的审计最初形态是政府审计,民间审计起源于 16世纪的意大利的合伙企业,形成于英国的股份制企业, 发展于美国的资本市场。
内部审计是因企业规模的扩大,内部分权制的实施,受托 经济责任的形成,且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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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一) 我国政府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二)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与发展 (三) 我国内部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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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方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一) 西方政府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二)西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从1844年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产生到现在,注册 会计师审计先后经历了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 审计、会计报表审计、现代审计四个比较典型 的发展阶段,其特点见图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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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列报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几类: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 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所有应该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得披 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 和描述,并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 披露,并金额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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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期末账户余额运用的认定分为下列类 别:
(1)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 的;
(2)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 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 务;
(3)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均已 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 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 调整已恰当记录。

审计学概论

审计学概论
有具备独立性,才能保证审计人员进行的监督活 动客观、公正,审计工作才能受到社会的信任, 审计结论才有价值。 • 审计的独立性有单向独立和双向独立两种类型。
审计学概论
审计活动的关系人
• 审计活动由三方面的关系人构成: (1)审计主体,又称审计人或第一关系人,是指审
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人员。 (2)审计客体,又称审计对象或第二关系人,是指
审计学概论
(三) 公正性
• 审计的公正性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审计不具 有公正性,审计就失去了意义。审计的公正性与 审计的权威性密切相关,它是审计权威性的重要 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公正性,也就没有 权威性。
审计学概论
第二节 审计的职能和作用
一、审计的职能 (一)经济监督 • 经济监督职能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监察和督
• 社会审计的目标是判断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 合法性、公允性
• 政府审计的目标为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 实、合法、效益进行检查和监督。
•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 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7)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 济鉴证
审计学概论
二、 审计的特征
(一) 独立性 • 独立性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
• 审计的对象:由账簿记录扩大到会计报表及有 关资料。
• 审计方法:由详细审计发展到抽样审计。
审计学概论
(二) 美国会计学会的定义
美国会计学会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对 审计定义为:
审计是为了查明关于经济行为和经济表现与所 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将与这种结论有关 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利 害关系的使用者的有组织的过程。
上述的审计定义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的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人员 (2) 审计关系由接受委托或授权形成 (3) 审计的对象为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本行内部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行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责任,促进科学管理和防范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章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本行设立的合规内审岗及合规风险部其他人员,是本行的审计主体。

本行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审计主体完成特定的审计工作或审计有关的工作。

第三条审计对象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和经济责任,是本行的审计客体。

审计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

第四条审计人员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业务技术标准、原理衡量审计对象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可以采取现场审计方式,非现场审计方式和审计调查方式。

第六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项目,实行审计责任制度。

审计项目下设审计组,配备适当的审计人员,审计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履行审计职责的有效性负有责任,对审计对象未采纳或未充分采纳审计建议而导致的风险或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章审计原则第八条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原则。

(一)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审计人员不及参与其所审计对象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和有关涉及经济责任的活动。

(三)审计人员自主对审计事项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不应受到他人影响。

(四)审计人员执行审计项目,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审计组长的回避由审计机构负责人或上一级领导决定,其他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组长决定。

第九条审计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一)审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审计对象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二)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当确定和分配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

第十条审计应遵循审慎性原则。

审计人员应当使用适当的审计技巧和专业判断,对审计对象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的可能性保持警惕和关注。

自考《审计学》各章重点(完整版)

自考《审计学》各章重点(完整版)

⾃考《审计学》各章重点(完整版)⾃考审计学各章复习要点第⼀章审计概论第⼀节审计的定义和特征⼀、审计的定义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专门的⽅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经济效益的⼀项独⽴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它可以从以下⼏个⽅⾯理解:(⼀)审计的主体审计主体,就是审计的执⾏者,即审计的专职机构和专职⼈员。

(⼆)审计的授权者(或委托者)审计的授权者泛指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授权,单位主管机构和相关领导的授权,它是针对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

(三)审计的客体(对象)审计的客体(对象)是被审计单位在⼀定时期内能够⽤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表现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活动。

(四)审计依据审计依据是审计⼈员在审计过程中⽤来评价和判断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据以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结论的客观标准。

(五)审计的⽬的审计的⽬的,就是审计⼯作预期要达到的⽬的。

审计的⽬的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六)审计的本质审计的本质应概括为具有独⽴性的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

⼆、审计的特征审计的特征是指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活动的独特之处。

它的特征集中体现在独⽴性和权威性⽅⾯。

(⼀)独⽴性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的⼲涉。

审计的独⽴性主要表现在三个⽅⾯:第⼀,机构独⽴。

第⼆,业务⼯作独⽴。

第三,经济独⽴。

(⼆)权威性(审计正常发挥作⽤的保证)审计组织的权威性是审计监督正常发挥作⽤的主要保证。

审计机构的独⽴性决定了它的权威性。

第⼆节审计的产⽣和发展⼀、政府审计的产⽣和发展(⼀)我国政府审计的产⽣和发展1.“上计”制度,是审计制度的雏形;2. 秦汉时期是我国审计的确⽴阶段,主要表现在:1)是初步形成了统⼀的审计模式。

全套电子课件:审计基础知识(第三版)

全套电子课件:审计基础知识(第三版)
面总结。 • 归纳问题、 分析研究
1
• 座谈讨论、 作出结论 2
• 撰写审计报告 3
• 审计资料清理归档 4
第二节 审计过程
2.1.4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以维护审计成果。
• 检查原来的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1
以及重要建议的落实情况
• 对原被审单位有隐瞒行为, 或漏审、
第四节 审计与会计的区别与联系
4.2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1.目的不同 2.依据不同 3.职能不同 4.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同 5.机构地位不同 6 .承担的责任不同
本节小结 作业
实践活动
谢 谢!
第一章 审计概述
知识目标
了解审计产生和发展、审计工作组织;
熟悉审计的定义、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及法律责任;

掌握审计的种类、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本章难点 现行审计框架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
第二章 审计准则与审计过程
目录
第一节 审计准则 第二节 审计过程
第二节 审计过程
目录
2.1 国家审计过程 2.2 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
第二节 审计过程
2.1 国家审计过程
国家审计过 程
准备阶段
实施阶段
报告阶段
后续审计
第二节 审计过程
2.1.1审计的准备阶段 审计的准备阶段是指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任务到下达审计通知书之间
第二节 审计的种类 2.1按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
按其主体不同
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
第二节 审计的种类 2.2按审计内容、目的分类
审计
按其内容、目 的不同
财政财务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2010-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长刘家义二○一○年九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计划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审计证据第三节审计记录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财会〔2010〕2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

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

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

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自考00160审计学-自考核心考点笔记-自考重点内部资料

自考00160审计学-自考核心考点笔记-自考重点内部资料

C.菲律宾的B】A.英国B.美A.1918;B.1919;A.爱C.美国内部【A】B.英国式B】B.会计.现代审计【C】C.国家审计C.现代审D.财务B.事前审计C.事国家审计机关B.国D.社会审计组织法规B.会ABCDE】A.独E.效益性【CD】B.“上计”制度D.审计地位提高、ACD】.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按其设置和隶属关系,C.属A.隶属于D.隶属ABCD】月,财政部发布了D.1996年10月,际会计师联合会详细审计阶段B.资D.现代审A.布亚瑞格会C.安永会计E.德勒会计师事A.审3.5.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3.6.鉴证业务3.7.合理保证3.8.有限保证3.9.审计质量3.10.审计质量控制3.11.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3.12.经营失败3.13.普通过失3.14.重大过失3.15.共同过失4.1.审计目标4.2.“公允性”4.3.认定4.4.审计业务约定书4.5.计划审计工作4.6.总体审计策略4.7.具体审计计划4.8.审计流程4.9.重要性5.1.审计证据5.2.认定5.3.审计证据的适当性5.4.审计工作底稿6.1.分析程序6.2.内部控制6.3.特别风险6.4.进一步审计程序6.5.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6.6.实质性程序6.7.实质性分析程序7.1.贷项通知单7.2.函证7.3.肯定式函证8.1.付款凭单8.2.应付账款9.1.生产指令9.2.成本费用管理控制9.3.成本费用会计控制9.4.制造费用9.5.管理费用10.1.银行借款10.2.资本公积10.3.盈余公积10.4.未分配利润11.1.货币资金审计11.2.货币资金的审计范围12.1.审计报告12.2.合法性12.3.财务报表的公允性12.4.标准审计报告12.5.非标准审计报告12.6.无法表示意见名词解释题答案1.1.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职能规章制度

审计职能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职能,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审计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审计职能是指审计机关、审计机构及其人员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的活动。

第二章审计职责第四条审计机关、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二)对国家财政收支、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

(三)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公共项目进行审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项目规范实施。

(四)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建议,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部控制水平提高。

(五)对审计对象进行后续跟踪审计,确保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对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五条审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准备:编制审计方案,组建审计组,确定审计时间、地点和人员。

(三)实施:开展现场审计,收集证据,分析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四)报告:编写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审计机构或相关单位。

(五)整改:跟踪审计对象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审计纪律第六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合法、合规。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工作信息。

(四)不得接受审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五)不得利用审计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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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
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 律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 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
我国审计特际上 受到好评。德国、瑞典和越南等国借鉴 我国做法,正在着手建立特派办。
从1986年审计署在全国18个城市陆续设 立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以来
–特派办共审计近1.6万个单位,占审计署审计 单位总数的66%;
–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9300多亿元,占审计 署查出违规问题总金额的53%。
2、我国政府审计组织
属于行政模式 政府审计组织在我国称国家审计机关,分为
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两个层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 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 政首长。
地方审计机关。受双重领导,在业务上受上
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其他方面受本级人 民政府的领导。
“技术性”扩权
依照国务院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审 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检查。
进一步扩大和细化了国有资产的审计范畴。 明确了审计机关的主体执法资格
中国的审计特派员制度
审计法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其审计管辖 范围内派出审计特派员。 审计特派员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 行审计工作。
审计署特派员行政级别为正司级,接受 审计长李金华的直接领导。
考虑到工作效率问题,审计署明确在特 派员的领导下设立特派办。
特派员的审计范围是哪些? 《审计法》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没有限
制。只要审计署有权审的,特派员都可 以审。
特派员一般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 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来 确定审计管辖范围,而不是按照地域确 定审计管辖范围。
•立法模式:指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 于议会,直接对议会负责,并向议会 报告工作。如美国
• 司法模式:指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属 于司法部门,拥有司法权。如法国
• 行政模式:指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隶 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是政府机构中 的一个职能部门。如中国
• 独立模式:指国家最高审计机 关独立于立法、司法及行政部 门,按法律赋予的职责独立地 开展工作。如德国、日本、荷 兰
例 如 “ 最 高 审 计 机 关 国 际 组 织 ” (INTOSAI)。我国的国家审计署也仿效 这种提法,比如审计署在2000年以后发 布的准则和法规,都以“审计机关”命 名,如“审计机关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办 法”(审计署6号令)等。
1、政府审计组织的模式
–立法模式 –司法模式 –行政模式 –独立模式
– 查出应上缴财政金额760多亿元,占审计署 查出应上缴财政总金额的63%。
来源:光明日报 2007-01-08(记者 冯蕾)
(二)政府审计人员
政府审计人员是指各级政府审计机 关中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
政府审计人员基本上属于国家公务 员
他们的职称一般分为三种:高级审 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条件
审计机关既受制于政府,又对政府 进行审计;地方审计机关既对当地 政府负责,又对上级审计机关负责。 在这样一种制度背景下,如何保证 其相对“独立性”?
一个术语“同级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 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 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 治区主席……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 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 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 经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 经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 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二、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一)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二)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依
据 (三)常见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
第四节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一、政府审计组织及人员 二、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三、民间审计机构及人员
(一)政府审计组织
政府审计组织是代表政府行使审 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法 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一个小知识
国际上一般没有政府审计的提法,但也 不都称为国家审计,通用的提法是“审 计机关的审计”
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 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的干涉。
“技术性”保障
《审计法》及修订案作了些“技术性”保障: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 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 证。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 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 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地方各 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 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形式 (四)内部审计人员
简 称 IIA
小资料: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全球会 员人数统计表
(二)我国内审机构的设置依据
1983年8月,国务院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审 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
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 定》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十九条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
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 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 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 机关领导为主。
中国审计机关模式之困
–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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