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法的理论依据
运用比较方法学习历史的意义
运用比较方法学习历史的意义1.比较法的重要性比较法学的意义及其重要性人类思想为环境与时代的产物,法律制度与法学思维尤受各国政治与社会情况的影响,并随著环境的变迁与时间的推移,呈现不同的面貌与内容。
换言之,法律是各时期人类文化的表现,其内涵系於各该历史的具体情状。
因此,法学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甚具国家关连性的学科。
法学的研究、运用往往必须切合该国的实际情形,始有意义,法制史的研究,更是在此一理念与架构之下进行。
德国历史法学派宗师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曾说,法律的本质及基础在於「民族精神」与既存的习惯,并且强调法律必须从民族历史中加以发现,便是基於上述观点而为主张。
此项见解虽有其独到之处,但不表示外国法制的移植与继受,毫无可取,更不能因此而认为比较法的研究,没有必要。
相反地,从观察不同国家法制的发展与理论的演进,探索各国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则、法条的规范结构、立法与法律适用的关系等基础问题,可以反思本国法制理论的利弊得失,并可从中汲取值得借镜取法之处,甚至还可以增强对本国法制的了解与信心。
运用比较方法学习历史的意义 2呵呵,你既然提这么专业的问题,什么是“以今论古”的历史比较法,我就不和你解释了。
不可否认,历史比较法是我们地质工研究地质问题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如果没有历史比较法,地质学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说到“历史比较法”的局限性,我认为它的理论基础:“均变论”,正是在这个均变论的基础上,历史比较法才得以建立起来。
其实“均变论”为地质历史的发展圈定了特殊的框架,其实这个框架也是人为规定的,其理论基础还不够成熟,但人类也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下面是一段摘要,可以参考:历史比较法这是地质学最基本的方法论。
时间的漫长性决定了地质学必须用历史的、辩证的方法来进行研究。
虽然人类不可能目睹地质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但是,可以通过各种地质事件遗留下来的地质现象与结果,利用现今地质作用的规律,反推古代地质事件发生的条件、过程及其特点,这就是所谓的“历史比较法”(或称“将今论古”、“现实主义原则”)的原理。
历史比较语言学
历史比较语言学从前又称比较语法,通过语言亲属关系的比较研究语言的发展规律,拟测它们的共同母语。
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在19世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主要是印欧语系的历史比较。
19世纪之前,这种研究不是没有,但都是孤立的分散的研究,到19世纪才进入系统的研究,并使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研究,并使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产生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是广泛收集世界各种语言材料,二是认识到梵语在语言比较中的地位和作用。
认识到梵语在语言比较中的地位和作用。
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初始阶段,丹麦的拉斯克(R·R·Rask Rask )、德国的格里姆(J·J·GrimmGrimm )和葆扑(F·F·Bopp Bopp )被称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奠基者。
学的奠基者。
拉斯克在他的拉斯克在他的拉斯克在他的《古代北欧语或冰岛语起源研究》《古代北欧语或冰岛语起源研究》《古代北欧语或冰岛语起源研究》一书中第一个对基本语汇中的一书中第一个对基本语汇中的词进行系统的比较,词进行系统的比较,找出其中的语音对应规律,找出其中的语音对应规律,找出其中的语音对应规律,由此确定语言的亲缘关系。
由此确定语言的亲缘关系。
由此确定语言的亲缘关系。
格里姆在拉斯克格里姆在拉斯克一书的启发下,一书的启发下,在他的在他的《日耳曼语语法》《日耳曼语语法》里确定了希腊语、里确定了希腊语、峨特语和高地德语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即所谓的"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 )。
格里姆明确指出,语音对应规律是建立印欧语系和其他语系的基础。
维尔纳(K·K·VV erner )后来补充解释清楚了"格里姆定律"难以解释的一组例外,世称"维尔纳定律",这就使音变规律的研究日臻完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也就有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历史比较语言学代表人物及主要论点
历史比较语言学代表人物及主要论点拉斯克他是西方第一个进行语言的比较研究,并取得了出色成绩的人。
拉斯姆斯·拉斯克(R. Rask,1787-1832),丹麦语言学家,主要著作有《冰岛语入门》(1811)、《古代北方语或冰岛语起源的研究》(1814年完稿,1818年出版)以及西班牙语、弗里斯语等十六种语言的描写语法(共十六部)。
此外,他还留下了近150册笔记,几乎全是具体语言的描写语法的草稿或提纲。
拉斯克短暂的一生中所留下来的众多学术遗产中,与历史比较语言学有密切关系的,主要是《古代北方语或冰岛语起源的研究》一书。
在该书的序言中,拉斯克首先指出,比较语言是应特别注意语法对应关系。
他说:"......特别不要忘记语法,因为经验证明,词汇对应是极不可靠的。
在各族人民相互交际时,非常多的词会从一种语言转到另一种语言,不管这两种语言的起源性质和类型怎样。
"[1]他认为,"语法对应是亲属关系和起源共同性更为可靠得多的标志,因为大家知道,跟其他语言相混杂的语言是极少或者更确切些说是从来也不模仿那种语言的变格和变位形式的,但相反地却宁肯失去自己固有的变格和变位形式。
"[2]不过他接着指出,注意那些表示最必需的概念、事物的最原始最不可少的词的对应性,同样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他说:"一种语言,无论它怎样混杂,只要构成这种语言的基础的最重要、最具体、最不可少和最原始的词跟其他语言的词是共同的,那它就与其他语言一起属同一个语族。
"[3]拉斯克强调语法对应和最不可少的原始词的对应这两个方面,实质上已经抓住了语言比较方法的核心,由此保证了他的比较工作的科学性。
但拉斯克的研究不以探求语言的谱系联系为目的,而是以考察语言的结构和系统为目的。
他确实想为语言分类,但他所想的不是语言谱系的类族,而是语言结构的类型。
从历史角度看的语言谱系观念,实际上在拉斯克的时代还不存在。
比较法总论——精选推荐
比较法总论⏹比较法的一般理论:⏹比较法的范围和框架⏹比较法的历史⏹比较法的作用⏹法律文明的多样性⏹法律文明的分类⏹法律文化的互动⏹法律移植⏹比较法的应用:⏹中西法律传统的比较⏹法的结构的比较⏹法的渊源的比较⏹法的适用的比较⏹法律职业的比较⏹法律和全球化研究第一章比较法的范围和框架⏹提要:比较法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叙述的比较法,即外国法研究;评价的比较法,即比较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发展趋势;沿革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关系。
第一节比较法的范围⏹一、比较法的词源⏹英文comparative law;德文rechtsveichung 法文droit compare。
⏹实际上比较法和作为一个规则总体的法是根本不相干的,它指的是法的比较。
⏹美国比较法学家将自己的协会称作为:⏹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Society for Comparative Studies of Law?二、比较法的范围⏹比较法所比较的法属于不同法律体系,或拥有不同管辖权的法律体系,而不是同一法律体系中的不同法律制度或规则。
⏹那么:⏹1、国内法的各学科中的比较,如刑法中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比较;民事责任中过失责任与绝对责任的比较等是否属于比较法的范围?⏹2、对一国内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的比较,比如对中国不同朝代的法律制度所进行的比较,是否属于比较法的范围?⏹3、对一国内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如联邦制国家不同州的法律制度的比较,是否属于比较法的范围?⏹4、对历史上同时存在的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如中国春秋战国时期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比较,是否属于比较法的范围?第二节比较法的框架⏹一、叙述的比较法:外国法研究⏹关于比较法的范围是否包括外国法研究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外国法研究不应包括在比较法的范围之内。
国外语言学理论之第二讲 历史比较语言学
历
2.
亲属
史
关系
3.
来
源
四、19世纪中外语言研究对比
西方 研究方法 历史比较法 中国 以客观材料为依据,使用严谨的科 学考究法
研究内容
构拟共同语 — 亲属关系 — 描 音韵(古音校订古书)、训诂(诠 写语言历史演变 释经典著作)、文字(研究汉语词 源) 以“句”(形式、意义)为 以“字”为单位,以字的形、音、 单位,以语法为主体 义结合为主体
“( 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一个民族的精神” 19c初) [德]格里姆Grimm 重建原始印欧语:印欧语系谱系图 第二阶段( 19c 中) [德]洪堡特Humboldt
总结19c研究成果,孕育20c结构主义的诞生 [德]施莱歇Schleicher
新 语 法 学 派 阶 段 [德]布鲁格曼Brugmamn (19c末) [德]奥斯托夫Osthoff
格里姆比拉斯克多做的工作是: 扩充大量例子(语种、词量) 归纳音变规律(日耳曼音变、高地德语音变)
原始(其他)印欧语:以希腊语为代表 日耳曼语:以哥特语为代表 日耳曼语: 所属各语言使用于北欧、中欧(德国、奥地利、卢森堡等)、西欧 (英国、比利时、荷兰),以及欧洲之外的英语国家和地区,总人口在4.8亿 以上。日耳曼语所使用的字母并不是德国人或日耳曼人自己创造的,而是在与 具有先进文化的罗马人的交往中从罗马人那里借用过来的。其实,罗马人的文 字也不是自己创造的,而是从下意大利地区的希腊文中借用过来的。
(观察角度:形态变化的复杂程度)
be --am is are was were do -- did done tooth teeth 我-我们
看看 VV 看一看
的 地 得
“他所谈论不同语言的完善或不完善、 优点或缺点,主要是学术上的失误, 而不是文化上的歧视”(姚小平)
历史比较语言学
目录
• 引言 •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原理 •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论 •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应用领域 •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贡献与局限 • 未来展望与发展趋势
01
引言
定义与背景
定义
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是语 言学的一个分支,主要通过比较不同语言间的语音、词汇、语 法等方面的异同,来探究语言的历史演变和亲属关系。
借词研究
分析语言间的借词现象,以探讨语言接触和交流的历史。
词源探讨
追溯词汇的起源和发展,揭示词义的变化和引申过程。
语法比较法
形态比较
比较不同语言间的形态变化,以揭示语法结构的异同和演变规律。
句法比较
分析不同语言间句法的结构和特点,以探讨它们之间的共性和差异。
语法范畴比较
比较不同语言间的语法范畴,如时、体、态等,以深入了解它们的 语法系统和表达方式。
THANKS
感谢观看
推动了语言翻译实践的发展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成果为语言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通过对不同语言的比较分析, 翻译者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原文的含义,并采用适当的翻译策略来传达原文的信息。
促进了跨文化交流
历史比较语言学揭示了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的联系和差异,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不 同的文化,推动跨文化交流的发展。
演变的认知机制。
引入社会学、人类学视角
02
考察社会结构、文化传承等因素对语言演变的影响,丰
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维度。
与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的交叉研究
03
利用计算模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语言演变
的建模与预测能力。
计算语言学在历史比较中的应用
历史比较研究法
二、历史比较研究方法在高考中的应用
——以2013年新课标全国卷一为例
历史比较研究法
46(15分)近代杜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科一 夫西人设立新闻纸馆,上以议国家之得失,下以评草野之是非,可以知 四方之物价,可以悉外国之情形,原为有益之举。今宜仿而行之,惟不准议 朝廷得失。凡外国物价,外国情形,及中国人而被外国人欺凌者,或传教不 公道者,皆可写入新闻纸,布告各国,咸使闻知,使归曲于彼;且以见中国 百姓痛恨洋人,必将激而生变。庶彼君臣闻之,惕然知惧,必饬令彼国公使 领事,自行约束。 ——《李鸿章附呈潘司丁日昌条说》(1867年) 材科二 19世纪70年代后,维新派开始办报。他们在办报实践中提出,报纸必 须“宗旨高而定” ,“思想新而正”,“材料富而当’,“报事确而速”.严 复强调办报须“一举足不能无方向,一著论则不能无宗旨“。有维新人士倡 言:“无古今中外变法必自空谈始。故今日中国将变未变之际,以扩张报务为 第一义。阅报之多寡,与爱力之多寡有正比例;与阻力之多寡有反比例。” 梁启超提出:“所贵乎报馆之著述者,能以语言文字开将来之世界也。”并 说:“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 馆愈多者,其国愈强。” —摘编自方汉奇《中国近 代报刊史》 (1)比较材料一、二,概括指出洋务派与维新派在办报宗旨、任务、目的方面 的认识有何不同。(9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戊戌变法前报纸在推动近代中国民 主进程中的作用。(6分)
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在西安发布变法诏谕:“我中 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创造机 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 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著军机大巨、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 各国大巨、各省督抚,各就砚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 民生、学校科举、军政时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 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 举所知,各抒所见”。以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以刘坤 一、张之洞为参预政务大臣,共同负责主持新政工作。在随后五年左右的时 间中,改革逐步推行。史称“清末新政”。 ——据《清德宗实录》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6分) (2) 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两次改革的结果差异很大,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 析其原因,并指出清末新政的实质(9分)
历史研究方法
之所以选择「具体方法」这一视角,还有另外一层考虑。笔者注意到,当前国内学界在谈及方法时往往有重「论」的倾向,即过于注重方法论,而对具体方法则有所忽略。这里有必要对甚么是「方法论」作个简略的解释。直白地说,「方法论」就是关于方法的理论,是从各种具体方法中抽象出来的一些认识、原则、规范等。之所以说今日有重「论」之倾向,是指学者们往往偏重抽象的原则,而轻视具体的方法。即算涉及方法本身,也更愿意发表关于「宏观方法」的见解,比如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阶级分析法等等。
3、历史还原法:这个名字不是本人原创,但是本人推崇的历史研究方法。此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历史人物和事件还原到当时的历史大环境中去考察。我们用现在的标准去评判古人既不公平,很多事对古人的做法可能很难理解。因为所处时代不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变化,观念也在不断变化。
也就是用当时的标准去衡量而不是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原因很简单,历史人物和事件只有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才是真实的、可信的;如果抽掉或者改换历史环境,那么历史人物和事件就失去存在的基准;就会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①“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②对问题的观察分析,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确定历史的范围,也就是放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之内。
③同一种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历史作用。
3.以辩证方法反对各种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
①全面地看问题,反对片面性;②反对平衡论;③反对诡辩论;④反对主观主义。
余英时与中国历史研究:具体方法的视角
来源:考试吧() 2005-12-30 9:04:00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论文大全
-
近日重读余英时先生的着作时,笔者不经意间发现,余先生在标题中喜欢用一个「与」字,比如「士与中国文化」、「钱穆与中国文化」、「论戴震与章学诚」、「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中国哲学史大纲》与史学革命」、「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历史人物与文化危机」、「民主与文化重建」等等。这或许可以表明,余先生对一种姑且称之为「连袂式的研究」有着特别的兴趣。这种连袂式研究的取意自然是重在考察「与」字前后两个物件之间的关系,但要把这些关系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来却并非那么简单。换句话说,在两个看起来不那么紧密、有些甚至是彼此不相及的物件中间加一个「与」字,是一件有点冒险的活计。余先生敢于历次冒险且屡获成功的原因,无疑是他在将两个物件连接起来之前,分别对那两个独立的物件本身都已分别有了深厚的了解。因此,冒险对余先生而言不过是成功的催化剂,可是对笔者来说就具备了其原始的含义,因为对本文标题中「与」字前后的两个物件笔者都没有深刻的认识,这无疑是险而又险的。然而,一种强烈的动因,使我甘愿这次冒险。这一动因源自于读余先生着作时的切身感受以及一个合度的视角:研究中国历史的具体方法。很明显,这既缩小了论题的范围,同时也减小了冒险的程度。当然,这绝不是说,余先生与中国历史研究的关联仅仅发生在具体方法的层面。
历史学习中的比较法
浅谈历史学习中的比较法科学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尤为重要。
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技能和方法,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着重对比较法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及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论述,体现比较法对于教与学所产生的良好效应。
在历史教学中,通过对不同时间、空间条件下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及历史人物进行比较,找出异同,发现本质,探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这就是历史比较法。
巧妙地运用比较法,精心设计比较内容,是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捷径。
在教学中,运用比较法应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原则:一、相关性原则相关性指历史事件与事件比较,历史人物和人物比较。
同一时期性质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可以做比较。
通过比较,才能进一步认识这些事物或现象的共性或个性特征。
对同一历史时期性质不同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也可以进行比较,可以从差异中掌握本质特征。
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同类历史事件或历史现象进行比较,认识此类事物或现象的特征变化和发展规律。
二、对应性原则进行比较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等必须有对应的比点,即比较项。
如对中国历史上两次典型的资产阶级运动──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进行比较。
从运动存在的背景、领导的阶段、革命纲领、斗争方式、历史意义及其失败原因、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比较。
背景:戊戌变法是在甲午战争后民族危机加深、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下发生的;辛亥革命则是民族危机依然深重、民族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阶段发生的。
阶级:戊戌变法以资产阶级上层为主要基础;辛亥革命则以资产阶级中下层为主要基础。
纲领:戊戌变法以变法为自强立国之策;辛亥革命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
发生: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政治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方式:戊戌变法是保清变法,自上而下改革;辛亥革命是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
功绩:戊戌变法唤起人们救亡图存和政治革新,促进人们的思想解放;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促进了人民的觉醒。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
法学家莱翁列维发表《世界商法或英国商法同下列各商业 国家(58国)商法典和商法以及优士丁尼法学提要的比 较》,提出一个关于商法的国际统一法典的建议 伯恩赫夫特、科恩创刊《比较法律科学杂志》,主要致力 于比较法律史研究 创立了“比较法律科学和国民经济学国际协会”
美 国 法学家肯特的著作《美国法评注》和斯托里的《法律评注》 中,既研究英美两国的法律,也有意识地研究罗马法和 欧洲大陆法,特别是法国的法律理论和审判实践
真正的比较法的历史是年轻的。在古代,能够报道的 只是一些个别的现象,它们并没有导致一种真正比较法的 发展。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
一、比较法在国外的发展
(一)十九世纪以前的发展情况
古希腊 古罗马 中世纪 启蒙期 雅典执政官梭伦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十二铜表法》 万民法 罗马法和教会法的比较 罗马法和英国普通法的比较 培根 莱布尼茨 维柯
1831年
1834年 1838年
法国 法兰西学院第一次设立“比较立法讲座”、“比较法制 史讲座”
法国 弗里克斯创办了《外国立法评论》 法国 巴黎大学法学院已经讲授《比较刑法》课程,到1846年 巴黎大学设立了“比较刑法讲座”;1892年设立“比 较海商法和商法讲座”;1985年设立了“比较宪法讲 座”;1902年设立了“比较民法讲座” 法国 创立了“比较立法学会” 英国 创立了“比较立法学会”,发行了《国际法和比较法季 刊》(至今仍存);牛津大学开设了亨利•梅因主讲 的“历史和比较法讲座”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
比较法的历史发展
[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
比较法的历史本质上是一部学术史。法的历史首先 是探讨法律制度有机的历史发展;而比较法的历史则首先 是个人精神产品的历史,而且只是在最近的时期里它才接 触同比较法相关联的外界的一般事件。尽管如此,这种学 术史是同各个时代精神的根本倾向密切融合的。
比较法总论
①对立法的作用 ②对法律解释的作用 3)对法律全球化的影响 某些共同的理念的发现、 协调各国法律的冲突、 为共同的法理念的实践提供了契机 三、研究方法(p10) ——以比较法方法论为基础 以对象的层次为依据: 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的比较 同一社会制度的不同法系的比较 不同国家法律的比较 不同国家法律制度、规范、概念的比较 以对象多寡为依据: 双边比较和多边比较
——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西亚 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并扩展到毗邻 地区和国家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 制法的总称。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 ①高度发达的、独创的、优美的 文字、艺术; ②高度发达的商业、商业习惯、 习惯法(最早的可转让票据,最古老的银行) 法的形式: 习惯法、成文法典、判例汇编(楔形文字法)
形成于公元7世纪初,创始人默罕默德;
(麦加城、公元610年)
承认安拉(古来西部落的主神)是唯一之神; 穆罕默德就是“安拉的使者”和“先知” ; ·伊斯兰法 ——适用于全体穆斯林的有关伊斯兰宗教、 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称; 最高渊源:《古兰经》; ——内容:教义、教法、伦理 道德等30卷114章6200余节 基本渊源: “圣训” 、哈里发的行政法令、 习惯、外族法律;
导论
一、比较法的概念(p1) 首先是在西方国家出现的 西方学者不同的理解: 沃森认为,关于法制史和法理学的研究 格罗斯费尔德认为,比较法是一种文化 莱因斯坦认为,法律各不相同的事实 茨威格特认为,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 国内学者对其概念众说纷纭 沈宗灵认为,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之间的 法律制度的比较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 比较研究以及研究成果的总称
* 特征:
不具鲜明的阶级性(国家强制性) ——必须注意的是: ①研究者的立场、观点; ②不同国家法的本质区别; 3、形成起点(p37) 比较研究的方法,源远流长: 时间上——与法的产生;同日而语 空间上——五湖四海 形成标志: 1900年巴黎的第一次国际比较法大会 二、目的与功能 以实定性法律制度为中心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比较语言学论文-语言学论文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比较语言学论文-语言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历史比较语言学是运用历史比较的方法, 主要研究语言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兴起主要有三个前提, 分别是语言材料的积累、方法论的形成和梵语的深入研究。
历史比较语言学在19世纪成立, 并在19世纪和20世纪迅速发展。
关键词:历史比较语言学; 兴起; 发展;1、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兴起历史比较语言学始于十八世纪后期和十九世纪初。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兴起有三个主要原因:语言材料的积累, 科学方法的引入和梵文的发现。
1.1 语言材料的积累。
文艺复兴以后, 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 各种民族语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许多学者开始关注不同语言之间的异同, 对它们的原始语言进行了种种猜测。
在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美国之后, 欧洲的科学旅游和冒险以及宗教传播的兴起一度成为热潮。
结果导致了欧洲人有着广泛的语言视野, 不仅有欧洲的语言, 而且有美洲, 亚洲和非洲的各种语言。
一些学者开始有意识地调查世界上的语言, 并收集语言材料。
1.2 科学方法的引入。
引进其他学科的科学方法, 特别是生物学, 也是历史比较语言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生物学领域, 学者们于十八世纪上半年发现并收集了大量的生物标本, 在整理这些资料的过程中, 自然采用了历史比较的方法, 形成了比较解剖学和比较植物学的新课题。
由于这些新学科的历史比较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所以对其他学科, 尤其是语言学领域的学科影响很大。
1.3 梵文的发现。
梵语的发现是历史比较语言学兴起的最直接的动力。
在十八世纪, 许多传教士学习梵文来布道, 他们发现拉丁语中有许多相似的词, 两者的语法结构非常相似。
亚洲和拉丁语之间的相似性引起了欧洲学者的兴趣。
威廉琼斯(Franz Bopp1791-1867) 是第一个开始深入研究梵文的人, 他发现印度的梵文和欧洲的希腊文和拉丁文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历史比较语言学
4.浪漫主义思潮的推动
• 浪漫主义(18世纪70年代—19世纪30年代)最初 是作为一种文学运动出现的,前后达半个世纪之 久。
在德国社会还处于剧烈的社会变革之中时, 这一文学运动在当时操纵了德意志人的精神生活, 影响极广,随后又超出文学范围而扩展到其他各 个领域,形成了一种世界观。正因为如此,浪漫 主义思潮对推动人们去研究语言过去的历史发展 规律与演变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5. 根据历史比较所得的材料可以大体构拟始源语。 任何一门学科的出现都有它的哲学背景和邻近学 科的影响。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诞生跟生物学中的 达尔文进化论影响有联系。
历史比较语言学与历史语言学
历史比较语言学与历史语言学在早期阶段是 密切相关的,而且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历史语言学 分支,其理论和方法也是里历史语言学的基础组 成部分,但两者在对象任务、材料应用、方法及 研究的时间范围跨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5. 航线沟通的便利
• 哥伦布(C.ColuInbus,1451一1506)他的探险活动不仅 把殖民制度带到了新大陆,而且使文明国家增加了对 世界的了解,这可以说是他的划时代贡献。
• 达伽马(vasco da Gama,1460—1524)他对开辟东西方 航线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且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
• 意大利航海家亚美利哥(Vespucci Amerigo,145l一1512) 曾多次到南美洲探险,通过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航海 家和探险家的努力,互不联系的世界各大洲开始了相 互往来、相互了解、相互认识。
到18一19世纪时,世界各国、各地区的联系就更加 密切了。人们对相互间的语言的认识与了解就有了必备 的基本条件,这为19世纪的语言研究奠定了基础
2. 梵语在语言比较研究中的介入
欧洲人真正了解梵语始于18世纪,18世纪很 多传教士为了传教的目的开始学习梵语。并促使 他们开始把欧洲语言同梵语进行对比,发现梵语 中有许多跟拉丁语相似的词,并指出这两种语言 间存在相同的语法结构。
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名词解释
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名词解释引言:历史比较评估法,又称历史比较研究,是一种学术方法,通过对历史事件、文化、社会结构等方面的比较,来分析和评估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异同。
本文将以解释的方式,深入探讨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含义、内涵以及其在研究中的应用。
一、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定义和特点历史比较评估法是一种学术方法,通过将两个或多个历史事件或两个或多个社会文化进行比较,来寻找其异同之处,以便更好地理解历史进程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
该方法的特点在于注重对比和分析,以期揭示历史的普遍规律和特殊性。
二、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历史渊源历史比较评估法在国际上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是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对比不同历史事件的异同,可以发现历史发展的规律性。
而在中国,历史比较评估法则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对西方研究方法的引入,逐渐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三、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研究范畴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研究范畴广泛,既可以是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比较,也可以是对经济、政治、文化等不同领域的比较。
比如,可以比较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可以比较不同时期的城市建设,还可以比较不同地区的传统文化传承。
四、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研究方法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研究方法多样,有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两种方法。
定性研究主要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比较和分析,以及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描述,来揭示历史事件的本质和规律;定量研究则通过数据的收集和统计,通过对比数字的变化趋势和规律,来揭示历史事件的影响及其发展规律。
五、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理论意义历史比较评估法的理论意义在于揭示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共性与特殊性,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
通过对历史事件的比较和评估,可以发现历史的普遍规律和历史变迁的原因,为我们研究和解读历史提供有益的启示。
六、历史比较评估法的实践应用历史比较评估法在学术界的实践应用丰富多样。
(完整)比较法的历史
比较法总论第四周作业比较法的历史(参考书目:沈宗灵《比较法研究》,既有中国史也有外国史,体系构架清晰明了).世界史:一、19世纪以前的比较法研究1、公元前6世纪雅典执政官梭(suo)轮,制定法律时对各城邦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经常使用比较方法,对希腊各城邦政治制度比较研究2、公元前5世纪古罗马法制定《十二铜表法》派人去希腊考察法律万民法发展中包含对罗马公民法和被罗马征服地区原有法律之间的比较3、公元4世纪《摩西法和罗马法合编》,对罗马法和犹太法比较研究,是第一本法律比较研究的作品,作者不明。
4、中世纪西欧:罗马法和教会法的比较研究英国:罗马法和英国普通法的比较研究5、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比较法研究有了较大发展。
西欧代表人物: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培根,第一个提到比较法;荷兰格老秀斯;德国哲学家、法学家莱布尼茨,意大利哲学家、法学家维柯,法国的孟德斯鸠,公认的比较法奠基人之一.那时期,资产阶级统治还未确立,资本主义立法活动还未广泛展开,比较法学有了较大发展,但还没有兴起。
当时盛行古典自然法学说,意味着对法律和成文法的重视,但它要求制定一种反映人类共同理性的,普遍适用于人类的法律,该思想不利于比较法的兴起。
二、比较法在19世纪中期的兴起事实:1829年德国法学家米特迈耶等创办世界上第一个研究比较法的法学期刊《外国法学和立法评论》1831年法国法兰西学院第一次设立了比较立法讲座;后各国不断涌现1894年伦敦大学设立了法制史和比较法教授职位1869年法国创立比较立法学会,后英国也设立并发行《国际法和比较法季刊》至今1876年法国司法部设立外国立法委员会著作:英美法学家发表若干会议:1900年巴黎召开第一次国际比较法大会,标志比较法学自19世纪中期兴起后的高潮。
主要讨论比较法的概念、性质、目的等基本问题。
比较法的目的和作用上,萨莱伊和朗贝尔观点引人关注。
会议决定比较法的主要任务是起草统一的国际法律:以法典形式出现的各文明国家共同适用的法律。
媒介环境学派名词解释
媒介环境学派名词解释一、什么是媒介环境学派?媒介环境学派(Media Ecology)是传播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媒介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
它关注媒介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探讨了媒介对人类认知、行为、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媒介环境学派通过对媒介的技术、形式、传播方式等特性的分析,揭示了媒介的社会和心理效应。
二、媒介环境学派的主要概念1. 媒介环境媒介环境是媒介与其所处的物理、社会、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
媒介环境既包括媒介的物质形态和技术特性,也包括媒介的意义、使用方式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媒介环境对个体和社会的结构、行为和价值观念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2. 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论是媒介环境学派的一个重要理论观点,认为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对社会和个体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技术创造了新的媒介环境,影响了人类的意识形态、行为模式、社会结构等方面。
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对社会进步和变革的推动作用,但也强调了技术的副作用和负面影响。
3. 媒介神经学媒介神经学是媒介环境学派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之一,强调媒介对人类的神经系统和认知功能的影响。
媒介神经学认为媒介可以改变人类的感知、思维和行为方式,塑造人类的认知结构和文化模式。
它关注媒介对大脑和心理过程的影响,研究媒介与人类神经系统的互动关系。
三、媒介环境学派的研究内容1. 媒介与认知媒介对人类的认知具有重要的塑造作用。
媒介环境学派研究了媒介对感知、记忆、思维等认知过程的影响。
不同的媒介形式和使用方式会影响人类的注意力分配、信息处理和思维方式。
媒介环境学派通过研究媒介对认知的影响,揭示了媒介带来的认知变革和认知能力的转变。
2. 媒介与行为媒介对人类的行为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媒介环境学派研究了媒介对个体和社会行为的塑造作用。
不同的媒介形式和使用方式会影响人类的行为模式、社交行为和参与行为。
媒介环境学派通过研究媒介对行为的影响,揭示了媒介对个体和社会行为的变革和影响机制。
3. 媒介与文化媒介对人类文化也有深远的影响。
比较法思想的历史
•培根的“普遍正义体系”,以此检验各国 法的正当性。
•格老秀斯的“普遍适当的普通法”,这种 自然法理论体系是对所有民族以及各个时代 的及其多样的资料所做的比较考察后得出的。
•莱布尼茨的“法的剧院”,搜集所有民族、 各个时代的法。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通过比较 各国整体和法制,提出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 是最佳的政治体制。
12
(2)、朗贝尔的“立法共同法”,与前者 的区别是将法的范围限定在罗马民族和日 耳曼民族之间。
(3)二战后,新的比较法理论产生,将比 较法视为单纯的比较方法,将各主要法系 进行比较,如!
14
8
2、历史主义、民族主义、实证主义
18、19世纪,历史主义兴起,最具代表 性的是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派。历史法学派 的历史主义方法以及将法看作是民族精神 的产物的观点有利于促进比较法的产生, 但是由于历史法学派专至于构筑罗马法原 理学的事实虽然对比较法的发展起到了一 定的阻碍作用,但是比较法还是有一定的 发展。主要表现在:对外国法制的研究、 批判历史法学基础上形成的普遍法学以及 随着普遍法学产生的民族学法学。
=============================== =
4
近代以来,比较法有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学者培根、德国学者莱布尼兹等人分别 指出了关于比较法律研究的方向。法国学者 孟德斯鸠所著《论法的精神》,对比较法有 特殊的贡献。 比较法在19世纪中期的兴起 19世纪中,人们对于比较不同国家、民族、 时期的法律有了更为强烈的兴趣。
1、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到存在有比较立法 的实例,此时大小城邦林立,为法律的比 较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亚里士多德的《政 治学》;古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时, 曾派人去希腊考察法律。
历史比较语言学比较研究方法及影响论文(共6篇)
历史比较语言学比较研究方法及影响论文(共6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1篇:历史比较语言学理论和研究方法一、语言学中的比较和对比语言学研究的内容十分丰富。
在进行语言学比较时,根据比较对象的不同,我们可以两条轴线进行。
这两条轴线的相互交叉,变形成了如下四个象限,这四个象限将语言学研究分为四大类性质和目的不同的比较①。
象限I代表了同一语言内部的共时比较。
这类比较是对某一语言在其历史发展的某一阶段(主要是现时阶段)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等系统的内部构成成分及组合构造进行比较。
象限II代表了同一语言内部的历史比较。
这类比较是对某一语言在其历史演变的不同阶段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等系统加以对比研究,从而使我们了解这一语言的发展历史,找出基本发展演变规律。
象限III代表了不同语言之间的历时比较。
这类比较是对不同语言(一般是亲属语言)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等系统进行比较,其目的主要是探讨语言之间的历史联系,并据此对世界上的语言进行谱系分类,重建或构拟某一亲属语的共同原始语。
不同语言之间的历时比较,往往需要同一语言的历时比较相结合,形成当前所进行的语言学研究领域中最先发展起来的一个分支——历史语言学,有时称之为比较语言学,或历史比较语言学。
象限IV代表了不同语言之间的共时比较。
这类比较是在不同语言之间进行静态的(主要现时代的)比较,以便找出不同语言之间在形式结构方面的异同。
根据目的和所涉及语言范围的不同,我们可以将语言之间的共时比较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的目的是试图找出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在形式结构上的共有特点和某些具有倾向性的规律。
第二类的目的是试图找出世界上所有语言在形式结构上的典型不同之处,根据这些不同,对世界上的语言进行类型学的分类。
第三类比较则通常局限于两种语言之间,主要研究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语言在形式结构上的共同点,以及一种语言相对于另外一种语言而言的不同之处,这便是对比语言学所要研究的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历史比较法的理论依据
历史比较研究是在一定的研究目的下选择适当的研究对象和比较类型,寻同求异,搞清研究对象的事实、特点和规律性的一种史学研究方法。
历史比较研究在理论上有着深刻科学的依据。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人类历史是一个多样化的统一运动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历史现象既是统一的,又有不同的形式和个性,有序中包含着无序,无序又归结为有序。
每一个特殊的历史现象,既有其本身的个性,又反映整体的同一性,后者决定了各个历史现象的可比性,前者又使它们具备了比较的条件,选择历史整体不同层面上的历史现象或观点进行比较研究,就能看清个别对象的特殊性,发现对象之间的共性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