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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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
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博弈论被评为“纪念西方文明发展的十八座里程碑”奖章的第十七位荣膺者,也被认为是20世纪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果。

有许多学者甚至认为博弈论有可能成为研究所有社会科学的统一方法。

一、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
1、博弈理论的早期研究。

一般认为,对于博弈理论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

瓦德格拉夫(Waldegrave)在1713年提出了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

古诺(Cournot)和伯特兰德(Bertrand)分别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论最经典的模型,两位学者分别从产量决策和价格决策分析垄断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确定了在竞争之下各自的最优反映函数。

这些都是关于博弈问题的早期的零星研究。

2、博弈论发展的不同阶段。

一般认为博弈论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初。

博弈论创立的标志是冯·诺伊曼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在1944年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部著作,他们的贡献现在看来主要是创立了博弈论研究的基本概念、二人零和博弈的完全解决和对合作博弈的贡献。

现在应用更为普遍的非合作博弈理论的创立,则是以纳什(John Nash)1950年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为标志,该文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

此后(20世纪70年代),美国海萨尼(Harsanyi)和德国塞尔顿(Selten)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非合作博弈理论。

当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开始将注意力由价格制度转向非价格制度时,博弈论逐渐成为经济学的基石。

1944年,冯·诺伊曼(V on Neumann)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被认为是博弈理论初步形成的标志。

该书在总结以往关于博弈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的概念术语、一般框架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

而且,在该书以前,博弈论主要是数学家们研究的课题,主要是一种数学理论而不是经济学理论。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极大地促进了博弈论和经济学研究的联系。

从此,博弈论开始被经济学家们所接受,对博弈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虽然《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出版标志着博弈论的初步形成,但是这个时候的博弈论还是比较幼稚的,研究的范围也较小,总体影响也很小。

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少数类型的合作博弈和零和博弈。

20世纪的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是博弈论的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阶段。

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博弈理论的研究。

1950年,纳什(John Nash)在他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中,将博弈论扩展到了非零和博弈,最终形成了非合作博弈理论的思想源泉,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以及纳什均衡存在性的纳什定理的证明,
发展了以纳什均衡概念为核心的非合作博弈理论。

纳什均衡是对古诺模型和伯特兰德模型中均衡概念的一般化,纳什均衡的概念是有关均衡概念的最基本的概念,后来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等概念的提出都是以纳什均衡为研究出发点的。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一直到70年代也是博弈论发展历史上较为重要的一个时期。

“微分均衡”、“强均衡”、“重复博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等概念就是在这一时期提出来的,而且在60年代初开始了博弈论在进化生物学中的应用的研究。

这个时期产生的里程碑式的成果是海萨尼(Harsanyi)关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他在1967-1968年的三篇关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的论文中,提出了关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的概念,此外还在1973年提出了关于“混合策略”的不完全信息解释,以及关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严格“纳什均衡”概念。

同时这个时期也是进化博弈论发展的重要阶段,提出了“进化稳定策略”等概念。

当然,这个时期产生的博弈论成果还有很多,博弈论更多地应用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当中,为80-90年代博弈论的成熟以及经济学理论的博弈论革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0世纪80-90年代到现在是博弈论走向成熟的时期,期间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表明博弈论已经作为一种一般的分析方法逐渐走进了政治学、军事学、生物学、统计学等多门学科中。

尤其是在经济学中,博弈论占据了核心地位。

这个时期,是对非合作博弈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产生了博弈论基础上的经济学分支,如信息经济学,以及一些关于特殊问题的理论,如拍卖理论、激励理论。

早在1983年,因一般均衡理论而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德布鲁(J·Debreu)表明,如果没有博弈论中纳什均衡的重要概念,也就没有他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的证明。

到了90年代,克莱普斯(D·Kreps)、克鲁格曼(P·Krugman)和格罗斯曼(S·Grossman)都是因为在博弈论上的贡献而获得了美国的克拉克奖(Clark Prize),这是美国对40岁以下经济学家的最高奖。

之后,博弈论两度夺得诺贝尔经济学奖,1994年颁给纳什(Nash)、海萨尼(John Harsanyi)和塞尔顿(Reinhard Selten)三位博弈论专家;2005年颁给罗伯特·奥曼(Robert J·Aumann)和托马斯·谢林(Thomas C·Schelling )。

二、博弈的类型及其均衡概念
博弈理论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

合作博弈强调团体理性,强调效率、公平和公正,非合作博弈更强调个体理性、个体的最优决策。

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博弈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个参与者对所有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下图是基于上述分类方法的博弈类型以及各自的均衡概念。

三、博弈论的研究趋势及未来
1、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

博弈论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现在的研究更多地是基于非合作博弈的研究,事实上合作博弈也是博弈理论的重要内容。

当前合作博弈理论研究的落后,正说明这个领域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基于这方面的研究可能会带来博弈理论以及经济学理论的重大革命。

2、博弈论将更加注重理论和实际的融合。

从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来看,非价格机制正在代替价格机制,也就是均衡理论和价格机制已经越来越不能充分解释实际中的一些问题,市场中更广泛地存在着垄断竞争的问题,在一个市场中,就是典型的厂商与厂商之间的静态和动态博弈的过程,以及个体与组织之间的博弈过程;从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来看,1933年美国的梅奥(Myao)的人际关系理论的创立标志着各项活动更加注重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到后来的管理学者巴纳德(Barnard)的社会系统学派的建立,认为在强调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之外,还应该强调个体与组织的关系。

所以说,博弈论会更加注重解释实际中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就要求博弈论的体系以及理论结构更加完善,这同时会推动博弈论以及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3、博弈论会更多地应用到除经济领域外的其他领域中去,比如金融、贸易、法律等领域。

这些新的模型的产生,会进一步推动博弈理论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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