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思想中人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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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分权制衡思想中人性基础
【摘要】分权制衡是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理论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期,在后世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和系统化,成为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同其它涉及人的活动的理论一样,分权制衡论也有其依据的人性基础。本文试分析“原罪”观和“经济人”假设对该理论形成的影响。
【关键词】分权制衡;原罪观;经济人
一、分权制衡思想
分权制衡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首次把国家权力划分为议事部分、行政部分和审判(司法)部分,议事部分行使国家的最高法定权力,诸如宣战、缔结条约、制定法律等,行政长官可由大小不一的选区推选,或抽签决定,能担任任期较长或较短的职务,要向议事机构负责。随后的古罗马哲学家波利比阿、西塞罗分别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各自的阐述。
分权制衡思想的成长主要在启蒙运动期间及随后的美国独立初期。这期间众多思想家、政治家纷纷著书立说,将这一思想逐步形成系统的理论。
洛克在《政府论》一书中提出“立法权,不论属于一个人或较多的人,不论经常或定期存在,是每一个国家中的最高权力”。[1]而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正式提出“三权分立”学说。他认为:“一切
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2]他的研究使得分权制衡这一理论第一次明确系统化,并为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直接参考,对后世影响深远。而美国独立初期,汉密尔顿、杰斐逊等人将分权制衡思想具体化,使之成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也为后来诸多国家效仿。
二、分权制衡论的人性基础
分权制衡是一种政治制度的设计,思想家们力图通过这样的制度达到规范统治者行为的目的,从而使其对国家的管理更有效。而任何针对人的研究,总是基于一定的人性假设,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措施对人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这一逻辑上看,分权制衡论依据的人性假设主要有两种:一是基督教中的“原罪”观和幽暗意识,二是经济人假设。
1.基督教的“原罪”观和幽暗意识为分权制衡提供了直接的人性基础。
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中违逆上帝出于爱的命令偷吃禁果,想要脱离造物主而获得自己的智慧,从此与上帝的生命源头隔绝,致使罪恶缠身。后世人皆为两人后裔,因而每个人生来就有罪。圣保罗把《旧约·创世记》中这一段本来平淡无奇的传说称作人的“原罪”,后世人将此阐发为西方特有的罪感文化。
基督教的罪感文化对于西方政治文化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它的
“原罪”说内涵着对人性中与生俱来的种种黑暗势力的正视和省悟,而这种幽暗意识经过基督教加尔文教派的继续发酵,发展成为人性自私与权力恶性的理念,并最终酝酿出西方宪政有关权力设防的制约逻辑。因为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堕落性,有权的人更容易走向腐败,所以人性不可靠。而人世的黑暗与人类的堕落性又导致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互信任,尤其是对掌权者的不信任。这种人性观造成基督教传统重视法律规制的倾向。“大致而言,历史上解决权力问题的途径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希望执掌权力的人,透过内在道德的培养,由一个完美的人格去净化权力。另一种是追求制度上的防范。基督教从人性论出发,很难走上第一条途径,剩下来自然就只有第二条途径。”[3]约翰·洛克也从人性不可靠的假设出发,认为防止专制暴政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权力在制度中根本分开,避免政府中任何一个部门有过多的权力,这样就能使独裁的危险在制度中无形化解。而联邦党人的宪政思想更加清晰地说明美国宪政制度的建立受到了这种幽暗意识的影响。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人高度认同大卫·休谟政治学假设: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每个人都必须设想成为无赖,好的制度将不依赖于伟大的私人美德的存在。[4]正是基于此考虑,权力的集中必然会导致暴政的出现,而阻止权力集中的最好办法就是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民主宪政制度。总而言之,分权制衡的原则就是基督教的幽暗意识的表现形式。
2.分权制衡理论的另一人性基础是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也是许多经济学问题研究的重要基础。这一理论最早是由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表述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 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 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5]斯密把“经济人”和“利己心”看作是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源,并认为交换起源于“人们自利的本性”。这一假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认识自利的。“自利”,即追求自身利益是人们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这种动机和由此而产生的行为有其内在于人本身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根据, 它根源于人作为一种动物的本能。[6]第二,人是有理性的。这种理性在于人们能够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处境和自身利益作出判断,从而以最小的牺牲来满足自己最大的需求,使所追求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尽管“经济人”假设的适应性本不应涉及政治领域,但由于西方国家多实行的是自由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协调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利益的角色。在这样的条件下,“经济人”假设关于人性自利、理性的描述在管理者身上也难以避免,权力可以让管理者更轻易地为自己谋利。因此,必须避免权力的过分集中,并且有限的权力也应得到充分的制约和监督,以避免权力助长私欲和贪婪。从这一角度而言,自由的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用分权制衡的制度约束国家管理者的经济理性,使之行为
更合乎公众利益的需要。因此“经济人”假设也是众多思想家们设计分权制衡这一制度时的人性基础之一。
三、结语
制度正义是最大的正义,用制度治理国家、以及管理管理者群体,都是更科学、更有效地方式。对于现今的我国而言,探索并建立约束权力本身的机制,是公职人员能真正服务于众人之事,仍是摆在广大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更是执政者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参考文献】
[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89.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154.
[3]张灏:《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公众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95:72 .
[4]程乃胜,论中世纪基督教对近现代宪政的影响[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5]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 1997:101- 102.
[6]林金忠,“理性经济人”与主流经济理论中的假设问题[j].学术月刊,2008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