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1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审/3)133-2013 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质量管理,是指针对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业务环节,为确保审计质量而制定和运用各项基本方针和策略、规范和标准,以及程序和方法的行为。

审计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督导、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审计部门质量管理以及外部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及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对于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实施审计质量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审计质量管理目标是:

(一)审计活动的合法、合规、合理;

(二)降低审计风险,审计活动的效果达到既定目标;

(三)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总体负责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

(二)直接负责总部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实施;

(三)指导各单位开展审计质量管理实施;

(四)组织并指导开展审计质量管理外部评价。

第七条各单位审计部门是本单位审计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审计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和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负责本单位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组织实施本部及所属单位审计质量管理外部评价。

第三章内部审计督导

第八条内部审计督导是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组长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所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对督导工作负主要责任。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现场的督导工作。

对于重大或敏感的审计问题,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进行督导。审计部门负责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风险。

-2-

第十条在督导工作中,应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和客观性原则。

(一)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与技能,以及审计项目的复杂性,有重点地进行督导;

(二)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进行合法、合理、明确的专业判断,降低审计风险;

(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尊重事实、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督导的内容和方法:

(一)确保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并具有完成审计项目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二)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经营问题,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确认审计人员按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新发现的重要问题修订审计方案;

(四)评价审计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五)复核审计记录、审计底稿的质量;

(六)确认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

(七)确认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完整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

(八)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督导人员应组织进行核实、复查,并及时给予答复;

(九)确认审计目标实现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尚未按审计方案完成审计程序的重要事项。

-3-

第十二条督导应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第四章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目标的实现,而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及关键环节实施的旨在保证审计项目质量的管理程序和方法。

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后续审计等四个阶段的管理程序与方法。

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总体上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原则是:

(一)依法审计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审计回避原则;

(四)岗位与能力对等原则;

(五)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原则;

(六)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原则。

第十五条各单位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提供保障。

第一节审计准备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审计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重点是: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开展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

第十七条审计项目组织单位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

-4-

计部门)选定审计组长,审计组长挑选合适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按规定落实审计人员回避制度,包括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存在姻亲关系的、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与上述两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确定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工作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审计组长可以指定主审,履行审计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但审计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审计组应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对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做出整体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名称、审计目的、审计对象;

(二)审计范围、审计主要内容;

(三)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四)审计组长、副组长、主审名单,审计小组分组情况及主要成员名单;

(五)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六)其他工作要求。

项目审计计划应当报审计部门核准,审计组应当在项目审计计划的指导下开展审计。

第十九条审计组在制定审计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对重要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