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归户卡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试卷和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试卷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房屋登记,应由当事人双方申请登记的是:()A.合法建造房屋B.继承房屋C.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变更D.共有房产份额变化【答案】 D2. 下列关于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一般文件B.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C.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D.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作用变更的要件【答案】 A3.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总登记公告意义的是()。
A.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保证登记的公信力B.为土地登记机关树立良好形象C.在一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D.让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答案】 B4. 土地登记机构一般设在()。
A.各级政府B.集体土地管理部门C.人民代表大会D.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D5.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自()时设立,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A.申请B.登记C.权属审核D.核发证书【答案】 B6.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包括()。
A.乡农民集体B.村农民集体C.村民个人D.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答案】 C7. 因()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称为注销登记。
A.土地B.土地权利C.土地用途D.土地权利人【答案】 B8. 下列各项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权利的是()。
A.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B.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有优先受让权C.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D.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答案】 D9. 在土地登记查询中,查询机关对属于不予受理查询范围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告知查询人。
A.3B.5C.10D.15【答案】 A10.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C.省级人民政府D.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11. 下列关于地上建筑物的行为中,不会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是()。
土地登记卡
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是指由地方土地管理机构颁发给土地使用者,标识土地权属情况的一种证件。
目前,土地管理部门在实行土地登记制度的同时,还在不断推广土地登记卡的使用。
本文将介绍土地登记卡的定义、作用及其实行中的问题与挑战。
一、土地登记卡的定义土地登记卡是管理土地的一种证件,用于标识土地权属情况和土地使用状况。
土地登记卡上包含有关土地权利和使用者的基本情况,例如土地权属、权属证号、土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权属人信息等。
由于土地是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基础,土地登记卡的颁发及其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登记卡的作用1.保护土地权益土地登记卡有助于保护土地权益,即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
该卡纪录了土地使用者的基本信息,防止出现土地纠纷和不当利用,确保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登记卡的颁发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通过登记卡上的土地用途、面积等信息,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开发,达到资源最优化配置。
3.促进经济发展土地登记卡的信息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可以有效促进土地交易效率和经济发展。
同时,实施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土地的经济效益。
4.提高政务透明度土地登记卡的发放,可以提高政务的透明度。
风险评估、评价和决策制定都有了高效、准确的数据支持。
更好地保障了土地所有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执法、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土地登记卡实行中的问题和挑战在实行土地登记卡制度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挑战。
1.信息不对称问题许多地方在实施土地登记卡时,信息不对称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地方政府的权利,许多土地权益在实际上仍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土地登记监管机制,提高政府合法行动的透明度。
2.监管难题土地登记卡制度的灵活性、可操作性差,对土地管理存在监管难题,对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监管尤为复杂,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
土地归户卡
附件4
填表说明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1.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一个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
3.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由各共有土地使用权人分别填写申请书。
4.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一份申请书。
5.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二)土地登记审批表。
1.审批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按各共有使用权人的土地情况分别填写审批表。
3.审批表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三)土地登记簿。
土地登记簿由每宗地的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三部分组成。
土地登记簿以物的编成为基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
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1.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地的,土地登记时,只填写土地登记卡及续表。
2.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填写宗地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及续表。
3.土地登记卡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或进行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
但地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卡。
(四)土地归户卡。
以土地权利人为单位填写。
土地权利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当填写在同一土地归户卡上。
土地归户卡。
8 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5号)的文件精神,在我市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的规定,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
为推动我市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明确总登记工作程序和方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一、工作范围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全面开展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
此次总登记对城镇居住小区用地只确认宗地外围界线。
城镇居住小区内部用地、已发布拆迁公告涉及的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内部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纳入总登记范围,按日常登记程序办理。
二、工作目标按照《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市国土调查办发〔2008〕1号)要求,为提高土地确权率,逐步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在2009年12月31日前,全市土地确权率应达到90%以上,土地登记发证率达到70%以上。
三、工作任务1.对已进行土地登记的档案进行清理和完善,并对已核发的土地证书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更正、注销和换发。
2.对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宗地,按照土地总登记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3.对不予进行土地登记的宗地,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统计并记录在案。
4.将土地登记档案与地籍调查档案合并归档。
5.依据土地总登记最终成果,建立统一的土地登记系统。
四、组织机构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设立登记发证推进组,负责对全市土地总登记发证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各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应成立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
五、准备(一)宣传1.宣传内容普及土地总登记的相关知识,包括土地总登记工作的政策、内容、程序、作用及意义,广泛宣传《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土地权利人熟悉和了解土地登记的程序和有关要求,提高土地权利人土地登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主动地理解、支持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022年土地证新政策有哪些
2022年⼟地证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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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证新政策有哪些
《国有⼟地使⽤证》式样由国家⼟地管理局统⼀制定,由国家⼟地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单位统⼀印制。
《⼟地登记规则(修正)》
第六⼗四条《国有⼟地使⽤证》、《集体⼟地所有证》、《集体⼟地使⽤证》和⼟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式样由国家⼟地管理局统⼀制定,由国家⼟地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单位统⼀印制。
⼟地登记卡和⼟地归户卡由国家⼟地管理局统⼀格式,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地管理部门印制,⼟地登记所需的其他表、卡、簿按照国家⼟地管理局制订的基本格式要求,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地管理部门可进⾏适当补充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印制⼟地证书。
⾮法印制的⼟地证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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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的程序步骤
土地登记的程序可分为五步骤: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是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其土地权利状况或权利变动事项,请求在土地登记簿上予以注册登记的过程和行为。
2、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注:土地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机关在对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事先准备好的《土地登记收件单》上进行登记、编号、装袋入案。
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是土地登记法律行为的重要程序。
其目的是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用途以及等级等基本情况,以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
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宗地权属、界址位置、用途等。
地籍勘丈是测量宗地界址点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状、面积等。
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权属审核:是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决定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和权利变动事项,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权属审核是土地登记的核心环节。
土地登记人员将土地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的有关内容记录到《土地登记审批表》的相应栏目,以备审核时使用。
权属审核应达到的标准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
权属审核是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审核,对宗地自然状况的审核,对宗地权属状况的审核。
经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登记审核人员审核批准后,即可直接生效,作为土地登记人员在《土地登记卡》注册登记的依据。
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卡、装簿、造册的工作程序。
土地登记经办人和审核人必须由获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熟悉精通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担任,并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国土[籍]字第33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正文:----------------------------------------------------------------------------------------------------------------------------------------------------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1993]国土[籍]字第33号)为加强土地资源和地产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变更土地登记作如下规定:一、变更土地登记的范围和分类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分为: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3.更名登记4.更址登记5.土地用途变更登记6.注销登记二、变更土地登记程序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变更地籍调查3.审核4.注册登记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三、变更土地登记申请1.因土地征用、划拨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三十日内,持土地征用、划拨批准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新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先办理预登记手续,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再正式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缴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3.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概述开发背景20世纪80年代末,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建设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有些市、县开始研究建设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有些公司开发地籍和估价等信息系统软件;1994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新技术示范基地专家组,以促进土地管理信息化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提出建设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系统运行环境包括操作系统、硬件、地理信息系统和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 95/98;Windows NT,Unix,如Solaris等;硬件:PC机、工作站、服务器,如PCServer,SunServer和大型机等;地理信息系统:ARC/INFO,MaPInfo,MGE,SICAD等;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te,Informix,SQL Server,Access等;土地管理的目标目标分析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面对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土地管理的目标可以理解为:·一级目标:切实保护耕地,实现中国土地养活中国人;·二级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力;维持生态平衡,减少自然灾害;·三级目标:土地作为重要资产,可保值增值;盘活土地资产,协助企业经营;以土引资,以地生财,促进经济发展;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土地管理服务的;它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开发土地信息资源,支持土地管理的业务运行、专题管理和战略决策;支持土地科技、土地工程和地产市场的各项活动;支持国民经济调控和国家管理的有关决策;具体为:·科学存储土地信息,适时更新图件数据和文档;·查询检索,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状况;·数据处理,支持土地管理的操作运行;·信息支持,开展专题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提供土地、管理、生态和经济的辅助决策;·土地工程指标、方案拟订和工程设计,支持土地开发和土地保护的论证和监测;·数据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土地管理目标在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市各级也有差异;土地管理的层次目标如图所示,土地管理及其信息系统都有三个层次的工作:操作运行、专题管理和战略决策,是一个分布式系统,各层次的目标和功能有较大差异;即越往基层操作运行的比例越大,越往高层决策和控制的职能越强;图国家土地管理的层次土地管理的操作运行指土地管理的具体实施;它依据统一制定的规范,主要在市、县、乡、镇进行;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监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征地、土地评估、土地市场管理、土地监察等;其数据流以当地的横向流动为主;即用当地的图件,数据和档案文件,完成当地的土地管理任务;专题管理是国家、省、市和地级土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实际上每项土地管理的业务运行都有专题管理;它的通常流程是:提出任务、论证立项、选点试验、总结经验、确定标准、制定规范、培训人员、推广展开、健全制度和验收汇总等;专题管理的数据流以纵向为主,有上有下;战略决策是土地管理的高级活动,数据流纵横交错;1.国家级土地管理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士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定土地分类标准,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在全国实施;负责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年度和区域的限制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定年度和区域的控制指标,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组织耕地的易地开垦,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征用下列土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土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本辖区的乡镇企业用地标准、耕地以外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批建设用地,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3.地市级土地管理审查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县市级土地管理实施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负责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征用的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亡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加办审批手续,依法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些用地、越权批准的用地、侵占和挪用的被征用土地及处理非法占用土地等;综上所述,国家级负责全国土地管理的战略决策、制定全国土地管理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行业规划、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和大片土地的重要项目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法规和国家规定对辖区内的土地实施行业管理、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市及县规划、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批准占用耕地项目;地市审查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市直接对全市土地实施管理,尤其是市区土地的产权、产籍、规划、征地和审批等;县是全面实施土地管理的基础层次,大量的操作运行级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是在县级进行的,如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征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保护等;土地管理业务分析我国的土地管理模式是政府依法管理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源节流,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业务分析将土地管理的职能范围分解为业务活动过程和业务活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调查用图的比例尺为:农区-1:l万,重点林区-1:万,一般林区-1:5万,牧区-l:5万或1:10万;工作中还需要相应比例尺的航摄像片或影像平面图;工作步骤如图所示;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地籍调查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调查的单元是宗地,它是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权属调查完成后,必须对调查成果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和分类处理;质量审核又包括自检和审核;质量审核将为地籍测量和今后的地籍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准备-外业调绘-内业转绘-土地面积量算-土地利用现状图编绘修编-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编写-检查验收和成果归档-结束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流程图准备-权属调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勘丈-分类统计-成果归档-建立数据库-结束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所示;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包括坐标系选择、首级平面控制网布设、加密控制网布设和地籍图根控制网布设;地籍勘丈即地籍碎部测量,主要是测定界址点位置,之后再制作地籍图、求算宗地面积、制作宗地图;地籍测量的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界址点测量有解析法测定界址点的位置和勘丈法确定界址点的位置等;地籍图的内容包括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和地物要素等;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他项权利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根据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性质,向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土地他项权利拥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家设土地归户卡和土地登记卡,存在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发证的工作分为几个阶段和若干步骤:登记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新土地证书;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土地分等定级的目的是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个方面的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土地等级,为全面地、科学地管理土地,合理地利用土地,为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和有偿使用土地提供依据;土地等反映全国土地的地域差异,其顺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排列;土地级反映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的差异,其顺序在各城镇内部统一排列;城镇土地定级的原则有综合分析原则、主导因素原则、地域分异原则、级差收益原则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等;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屑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使用权在某一期日的价格进行综合评定;土地估价的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为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土地估价主要是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地价评估;基准地价评估是按城镇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出级别的或均质地域的商业、工业和住宅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在某一期日的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它以城镇为整体进行;基准地价评估有两条途径,一条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另一条则用土地条件来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进行评估;宗地地价评估的是城镇内某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按评估目的可以分为宗地标定价评估、出让底价评估和宗地交易价评估等;它们的评估有两条途径,一条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另一条则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或成本逼近法等进行评估;其中宗地估价工作流程如图所示;准备-接受估价委托-拟订估价计划-确定估价对象-收集及分析资料-选择估价方法-确定估价额-编写地产估价报告书-结束图宗地估价流程图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及其他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又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服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总体规划编制修订管理、审批公布管理和实施管理三个方面;编制修订管理是前提,审批公布管理是手段,实施管理是目的,后者也是日常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一般归于土地利用管理及其他工作之中,如农田保护规划归于农田保护管理,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归于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管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广义上属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范畴,规划指标分解至中期和年度用地指标即土地利用计划;现阶段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己从规划管理中相对独立出来,包括制定计划和执行计划两大部分;制定计划一般又分为计划编制、计划分解下达、计划协调修订等内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的安排,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龙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采用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层层反馈的规划体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特点,其工作程序可以分为4个阶段和若干步骤;1准备阶段1工作计划制定,包括规划任务确定,规划时间安排,规划经费、人员安排等;2工作方案拟定,包括规划目的的明确,规划内容的明确,规划方法的明确,规划技术路线的明确,规划工作步骤的明确等;3经费落实;4队伍组成,包括领导小组、工作班子、联络员等;2调查研究分析阶段1调查收集各种资料·土地利用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各类用地的土地利用率资料产率资料、历年土地利用调整和布局资料等;·测绘资料;·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料;·部门发展规划及用地计划资料;2土地利用分析研究·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率分析、土地生产状况分析、土地生产率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和土地利用布局分析、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分析等;·土地利用潜力分析研究,包括土地条件分析、气候条件分析、水资源条件分析、经济条件分析、土地资源评价、土地后备资源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潜力计算分析等;·土地需求分析,包括人口现状和预测、劳动力现状和预测、基本食物生产现状和预测、农产品工业现状和预测、农产工业原料及用地现状和预测、各部门经济发展和占地规模预测、各种建设用地现状和预测、各种园地现状和预测以及各种土地需要量的预测等;3确立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1土地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确定用地规划指标:常规方法——部门协商法,土地评价——规划的数学模型;·各类用地优先顺序;·土地利用的限制条件;·制约因素;2土地利用调整指标依据拟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原则的拟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方法拟定;·用地指标平衡表编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概略计划编制;·土地利用调整指标供选方案提出;3用地分区研究·用地分区依据和原则;·用地分区结构和类型;·用地分区程序和方法;·用地分区与拟定用地指标初步结果相互对照与修正;·各用地区土地利用原则的拟定;·用地区的核实;4实施规划措施研究5规划的综合、协调、论证研究·规划的综合;·规划的协调——包括部门协调,地区协调层间协调等;·规划的论证;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表编制;·编写总体规划报告;4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上报审批;·公布;·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提出;·土地利用分析;·各种方案比较和确认;·编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上报审批和公布;2.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利用中期计划5年和年度计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化,也是总体规划的实施计划;按照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和管理的一般特点,该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土地利用计划编制阶段:编制计划采用上下结合,多次反馈的方法,具体步骤为:准备工作、申报用地计划、编制计划草案、汇总、综合平衡等;第二阶段:计划分解下达阶段;3.基本农田保护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保证地域内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过程如下:1应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粮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棉麻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蔬菜基地面积计算;·应保护的其他农田面积计算;2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划定·保护片和地块确定;·土地所有使用单位意见征求;·现场界线划定,界标树立;3基本农田保护区成果整理·村级保护片、块登记表建立;·村级保护片、块分布示意图绘制、编号·承包户保护承约签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表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制定;4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禁止占用;·禁止挖土、取沙、堆放、建坟、污染;·禁止改变用地类型或荒芜闲置;·鼓励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政府层层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监督处罚·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处罚办法;4.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管理1土地整理管理土地整理是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治理;它是国家干预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般分农村土地整理和城市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又分解为:土地整理规划和计划;土地整理公告——修订;土地整理准备——停止新建、增建、采土石,拆除土地改造物或坟墓;土地分配与异议处理——包括登记公告、分配公告、权属纠纷处理;土地整理实施;违法行为处罚;2土地开发管理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垦,包括对荒山、荒滩、荒水和荒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使其变为可利用的农用土地并加以利用;其业务流程为:申请开发、签订合同、发许可证、完成验收、登记发证;3土地复垦管理土地复垦管理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它包括土地复垦规划、土地复垦计划、复垦项目管理、复垦土地产权管理、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和土地破坏的防止和控制等;建设用地管理建设用地管理是对所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实施统一管理,承办由同级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建设用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建设用地管理的行政法规、技术政策和经济管理办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监督;建设用地按其利用方式的不同,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权属性质,投入资金来源和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非农业建设用地又可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1.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的大体流程如下:1用地单位申请用地:用地单位应持县以上有关部门及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2选址定点:土地管理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占用指标及批准给用地单位的用地计划,依据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的合理地点;3批准用地:建设选址定点后,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平面图布置;用地单位持上级有关部门初步设计批文和工厂企业设计图件等材料,向土地管理部门正式申报用地,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4落实各项补偿、安置方案,签订用地协议;其标准参照国家建设用地费用补偿的有关条款,并承担农业用地的农业税;5取得用地:项目用地批准后,政府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在有关单位的参与配合下,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到现场划拨土地,打桩,放线;2.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土地国家建设用地是指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工矿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用地和特殊用地等;根据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占用农地审批流程如图所示;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抵押等;1.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流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流程为报批审核、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签定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发证等;2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3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在指定期限内,由符合指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的。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颁布日期:19930223实施日期:19930223颁布单位:国家土地管理局为加强土地资源和地产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变更土地登记作如下规定:一、变更土地登记的范围和分类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分为: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3.更名登记4.更址登记5.土地用途变更登记6.注销登记二、变更土地登记程序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变更地籍调查;3.审核;4.注册登记;5.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三、变更土地登记申请1.因土地征用、划拨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三十日内,持土地征用、划拨批准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新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划拨批准后先办理预登记手续,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再正式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缴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3.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再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4.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宗地合并或者分割的,有关各方在主管部门批准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模板
地块名称
地块代码
地块四至
合同面积
实测面积
土地用途
地力等级
东:
南:西:水线北:水线东:
南:道西:北:东:
南:沟西:北:道东:
南:西:北:
一等地
一等地
一等地
一等地
承包方式
证件号码
☑家庭承包 □拍卖 □招标 □转让
□公开协商 □互换 □其他
4.2种植业种植业种植业种植业台上垄
北沟沿
西河沿
南八垄
8
44.24.810.294.07承包地块总数
共4块20.36亩
非承包地块总数
地块备注
联系电话承包方地址邮政编码
承包方(代表)证件类型☑身份证 □军官证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
□户口薄 □其他合同/权证代码
承包起止日期200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承包方(代表)姓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发包方名称发包方负责人。
农村集体土地区确权颁证模版
土地
权利人
名称(姓名)
古蔺县古蔺镇芭蕉村一组
单位性质集体法定代表源自或负责人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土地坐落
古蔺县古蔺镇芭蕉村一组
土地权属性质
集体土地所有权
预编地籍号
地籍号
/
5105250010060001000
图号
H48G096061 DOM、G48G001061 DOM
土地登记卡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共用宗卡号:
地号
5105250010060001000
图号
H48G096061 DOM G48G001061 DOM
调查表号
01-040
宗地面积
1160347.55
坐落
古蔺县古蔺镇芭蕉村一组
用途
/
权利人
古蔺县古蔺镇芭蕉村一组
证件种类
/
证件编号
/
审批表号
古蔺县集有[审](2012)所字第01-040号
单位性质
集体
通讯地址
古蔺县古蔺镇芭蕉村一组邮编:646500
权属性质
集体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类型
/
土地权利证书号
古蔺县集有(2012)所字第01-040号
使用期限
/
终止日期
/
土地归户卡号
古蔺县集有[归](2012)所字第01-040号
取得价格
/
所有权面积
1160347.55
其中
独用面积
/
分摊面积
/
建筑容积率
钟雨宏
李斌
土地登记卡续表
地号:5105250010060001000共用宗卡号:
土地归户卡(二)
土地归户卡(二)
编号:____
土地使用者
单位
主管
(使用者)
性质
部门
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
代码
编码
序号
日期
地号
图号坐落地类Fra bibliotek面积权属
等级
经办人
审核人
性质
面积单位:____
附:
根据《全国土地登记规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登记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有如下几种: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卡)、土地归户册(卡)、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收件单、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地籍图、土地证书签收簿、土地登记复查申请表、土地登记复查结果审核表。其中前五种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本书择要举述了四种文书范式。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一、填空题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11、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4、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16、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7、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18、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权利人状况、宗地权属性质、界址位置、用途)等。
19、土地统计的主要包括(土地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
20、土地统计以县级行政辖区为统计单元,建立(地统计台帐和统计簿)逐级统计汇总上报统计结果。
21、土地确权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审查并确定某一宗地的(现状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类型及其范围)。
地籍小知识
地籍管理基础知识1、什么是地籍?地籍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最初,国家设置地籍簿的目的是为了税收。
《辞海》(1979年版)称地籍是"中国历代政府登记土地作为征收田赋根据的册籍"。
因此,地籍的内容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姓名、地址、土地面积和等级,以解决向谁收税和收多少税的问题。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为了维护士地所有权,保护土地的合法交易,税收地籍逐步发展为产权地籍。
产权地籍除保留了土地数量、质量和权属等税收地籍内容外,其资料还必须精确地反映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并建立严格的产权登记制度以保障土地产权的法律效力。
我国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并采用的是产权地籍,还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土地登记制度,以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
2、什么是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是国家为了获取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数量、质量、用途等信息,建立完整的地籍图、簿册,而按统一的方法、要求和程序实施的一系列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工作措施体系。
我国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统计;(4)土地定级估价;(5)地籍档案管理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地籍管理按其任务和时间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初始地籍是在一定时间对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普遍的调查、定级估价、登记、统计等工作,建立新的地籍图、簿册资料系统;日常地籍是在初始地籍基础上,根据土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变更登记、年度统计,以及对土地重新定级估价等日常的地籍管理工作。
3、什么是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土地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照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技术规范,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址、面积、权属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形成地籍图等图件、数据和文字等调查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
所以,地籍管理是土地登记的前期工作,其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1995修改)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1995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12.28•【文号】[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施行日期】199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实际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根据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国家土地管理局对1989年11月18日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作了补充和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土地登记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土地管理局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英语术语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英语)术语1。
土地管理land administration2.土地政策land policy3。
土地管理体制land administration system4.土地管理学science of land administration5.土地权属管理land tenure administration6.地权确认adjudication of land tenure7。
土地权属证明certification of land rights8.土地权属审核certification of land title9.土地权属审核公告declaration of land adjudication10.地权流转管理administration of land transaction 11。
税收地籍fiscal cadastre12。
产权地籍juridical cadastre13.多用途地籍multipurpose cadastre14.地籍管理cadastre administration15.土地登记land registration16。
初始土地登记initial land registration17。
变更土地登记alterant land registration18。
注销土地登记nullification of land registration 19。
更正登记rectification of initial registration 20.土地登记通告land registration announcement 21。
土地登记申请人land registration petitioner22.无主土地land in open access23。
土地登记申请书land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24.土地登记申请代理agency application of land registration 25。
土地登记细则(全文)
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12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
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土地登记申请;(二)地籍调查;(三)权属审核;(四)注册登记;(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第七条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第二章初始土地登记第八条初始土地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各种登记表格
集体土地所有权各种登记表格附录BB.1 村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乡(镇)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兹证明行政村下辖个村组,其具体名称分别为。
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归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土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乡(镇) 人民政府(公章) (公章)年月日年月日1B.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兹证明土地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乡(镇) 人民政府(公章)年月日附录CC.1 村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乡(镇)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现将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如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归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村民小组分别为。
土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向国土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7天。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公示结果有效。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国土资源局(公章)年月日C.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现将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如下: 土地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向国土资源局反映。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公示结果有效。
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国土资源局(公章)年月日NO: 附录D指界通知书 NO:乡(镇) 村( 组): 指界通知书(存根)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现需对你单位和相邻单位的乡(镇) 村( 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实地指认。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有关身份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现需对你单位和相邻单位证明文件于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___分出席现场指界,请准时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实地指认。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有关加。
未按时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出席指界的,作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身份证明文件于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___分出席现场指界,请准时参加。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代理实务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代理实务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承担赔偿责任A.土地登记代理人B.土地登记代理人所在代理机构C.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D.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2、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包括()。
A.土地登记申请书B.申请人身份证明C.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D.土地利用现状证明【答案】 D3、对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式公路线路用地而言,公路线路用地登记的持证人是()。
A.公路经营企业B.公路行政主管部门C.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D.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人民所有【答案】 A4、土地登记代理人和代理机构违规执业的法律责任范围不包括()。
A.社会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行政责任【答案】 A5、土地总登记申请与其他的土地登记申请最大的不同是()。
A.申请方法的不同B.申请人的不同C.土地登记通告的发布D.申请接受单位的不同【答案】 C6、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执业人员的条件,应当由()进行审查。
A.地方政府B.税务管理部门C.工商管理部门D.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D7、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以申请续期,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受让权不予以批准。
A.承租人欲继续享有该土地的受让权B.原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租赁给其他权利主体C.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答案】 D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基本职业技能的是()。
A.精通专业B.人际沟通C.收集信息D.判断决策【答案】 D9、在采用形式主义的立法中,甲把一块土地转让给乙,双方已订立了土地转让合同但并未履行登记手续,当第三人主张该土地权利变动无效时,法律上认定该项土地权利变动()。
A.有效B.无效C.有可能无效D.由甲乙两方自行商议解决【答案】 B10、下列各项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权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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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权利人 通讯地址
序 号 日 期 地号
图号
土地归户卡
证件种类
土地权利 证书号
坐落
权属 性质
证件编号 单位性质 使用权类型
单位:□平方米/□公顷
用填写。土地权利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当填写在同一土地归户卡上。
二、填写说明 1.权 利 人: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2.证件种类: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 证、军官证、护照等。 3.证件编号: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土地申请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军官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4.通讯地址:土地申请人(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5.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6.日 期: 土地登记卡续表填写发证机关准予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的日期。土地归户卡填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归户卡的日期。 7.地号: 地籍调查中的地籍编号,即宗地的编号。 8.图号: 宗地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9.土地权利证书号: 土地权利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登记申请时,为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土 地权利证书号。 10.坐落: 宗地所在地的名称。 11.权属性质: 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12.用途: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二级类填写。 13.面积: 土地使用权人在一宗地内使用的土地面积。共用宗的为独用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非共用宗的为宗地面积。 14.经办人: 由经办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