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举办厦门市中小服务博览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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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厦门电子信息暨数字经济博览会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厦门电子信息暨数字经济博览会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厦门电子信息暨数字经济博览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4.03.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4厦门电子信息
暨数字经济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4厦门电子信息暨数字经济博览会(以下简称“厦门数字经济展”)将于2024年5月9日—12日在厦门国际博览中心(翔安区)1号馆举办,并与2024厦门工业博览会同期举行。

本次展会聚焦数字经济、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重点领域,依托工博会平台上国贸会展集团、汉诺威米兰、东浩兰生三大顶级工业展会权威单位吸引数万名专业客商、数十家行业机构组团参会交流、精准对接。

为落实《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展会期间将组织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标杆示范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厦门市数字化转型成效,并与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交流对接,提升供需匹配效率,全力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厦门模式”。

此外,本次展会还将策划组织数字经济、电子智造等主题大会配套活动,发布权威信息、把握产业脉搏,为促进厦门形成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为积极帮助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及开拓市场,我局将组织电子信息领域有关企业及数字化服务商参展,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于4月15日前与阮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36****9656。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5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厦府办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第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8日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抢机遇、强优势、挖潜力,着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发展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1.继续落实国家有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2.继续落实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3.继续落实国家有关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厦贸发规财[2006]268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贸发规财[2006]268号)各相关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6〕117号),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两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附: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外贸发展后劲,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根据《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一)外贸出口骨干企业:指被评为我市外贸出口骨干企业(下称“骨干企业”),具体分为重点工业出口大户、出口大户、工贸及流通性出口企业三种(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二)出口名牌企业:指上年度出口500(含)万美元以上,被评为我市出口名牌企业(下称品牌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1、上年度出口在500(含)-1500万美元,当年度出口增幅须达20%以上;2、上年度出口在1500(含)-5000万美元,当年度出口增幅须达15%以上;3、上年度出口在5000(含)-1亿美元,当年度出口增幅须达10%以上;4、上年度出口1亿(含)美元以上,当年度出口增幅须持平以上。

二、扶持资金使用范围:(一)对出口商品被评为“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二)国家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自主出口品牌推广活动费用;(三)企业实施的各类国际市场开拓项目(下称企业项目),包括:1、参加境外展览会的展位费、大型展品运费及公共布展费;(1)大型展品运费:体积1立方米且重1吨以上的大型展品运费;(2)公共布展费:须事前申请2、在境外开展自主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注册及保护费用,仅支持注册费、代理费和专利年费;3、进行进口国(或地区)要求的认证活动,认证项目包括:(1)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认证费;(2)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认证费;(3)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CMMI)认证认证费;(4)CE、FDA、UL、COS等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5)农残认证认证费。

厦门会展业的现在与未来

厦门会展业的现在与未来

厦门会展业的现在与未来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菱一、厦门市会展业发展情况(一)厦门会展业概况厦门会展业是伴随着厦门特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从1985年至今,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历程。

十几年来,通过各种会展活动达成的投资、贸易总成交额高达上千亿美元,培育了“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暨海峡两岸机电商品交易会”(简称:台交会)等全国知名展会,形成了会展策划、会展组织、展览工程、通关服务、广告宣传等专业分工。

自2000年9月8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建成启用后,会展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展览面积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每年有数十个大型展览、近百个大型会议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会展经济。

(二)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办展特色明显厦门结合周边地区产业特点,举办各种专业展览,积极推动会展业向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办展条件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经过长期精心培育,“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已成为全国会展知名品牌,厦门礼品展、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中国(厦门)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厦门人居环境与住宅产业展示交易会、亚非拉手工艺品博览会、中国(厦门)体育休闲用品博览会、中国(厦门)国际医药保健品博览会、厦门汽车博览会等一批专业展览也已初具规模,展会的知名度和影响日益扩大,逐步向品牌展迈进。

此外,我市还吸引了全国医疗器械博览会、中国广告节、中国(厦门)国际城市绿色环保博览会、全国医药原料药中间体交易会等大型、超大型专业展览来厦举办。

其中,展位达4400个的大型展览--全国医疗器械博览会分别于2003、2004年连续二次来我市举办。

(三)会议业发展迅速,成为新亮点会议业的兴旺是厦门会展的另一亮点。

厦门举办过上海合作组织投资论坛、联合国海洋渔业会议、国际电化学会会议、第10届国际制造工程与管理会议、国际控制与自动化学术年会、环太平洋微米/纳米技术国际学术会等国际学术、经济合作会议;每年还有许多大型企业、跨国集团到厦门举办各种企业年会、经销商大会、研讨会、订货会等各种会议活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厦经企[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经企〔2007〕3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二○○七年一月三十日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补偿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后出现损失时,相应承担本金部分最终损失10%的资金。

第三条本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由厦门市财政局、经发局监督管理,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金的主要来源第四条资金的主要来源:1、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铺底资金。

2、市财政每年根据需求的增加而增补。

3、风险补偿资金专户的银行利息收入。

4、其他资金(上级补助或拨款,资金投资收益等)。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五条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本办法规定的风险补偿资金:1、由担保机构承担100%风险、银行不承担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50%、银行利率维持基准利率或下浮的贷款项目。

2、由担保机构承担90%风险、银行承担10%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0%、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10%的贷款项目。

3、由担保机构承担80%风险、银行承担20%风险,且担保综合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30%、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贷款项目。

2015年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征集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项

2015年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征集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项

推荐展会 是否有组展工作经验: □是 □否 基本情况 厦门企业往届是否参加过?□是,请对往届参展企业家数、展位数、成效及满意度简要说明; □否
企业参展意愿(附意向企业名单): □5-10家 计划参展 企业数 展位费合计 (元) 本协(商)会是否有意申请协助组展: □是 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展位数 光地面积
□10-15家
2015年厦门市经发局征集开拓国内市场工作计划展会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推荐协 (商)会 情况 会长 联系人 秘书长 联系电话 专职人数 手机 手机
协(商)会简介
展会名称 主办单位及 承办单位 展会时间及地点 对展会是否了解: 对展会了解的途径: 与主办方熟悉程度: □是 □现场 □很熟 □否 □网络 □熟 □会员企业推荐 □一般 □其他 □不熟 和
□15-20家
□20家以上
标摊单价(元) 光地单价(元)
□否
展会推荐 依据及理 由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厦府办[2015]14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1.21【实施日期】2015.0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5〕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21日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4〕42号)及《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4〕 11号),设立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市经济发展局和原市信息化局的职责。

同时,将原市经济发展局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整顿职责划给市商务局;将原市经济发展局承担的受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的市场准入审批及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原市信息化局有关软件园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火炬管委会。

(三)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保障和应急调度。

(四)加强能源行业监测和管理,指导能源结构调整。

(五)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引导以及行业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六)促进装备产业、都市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结构优化,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加强全市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闽政办〔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7日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2022年数字福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着力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模式,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信息化支撑,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一)构建智能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1.打造一体化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制定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方案,部署推进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流程再造等建设任务。

支持莆田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大数据公司,莆田市人民政府)2.提升经济治理能力。

实施经济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宏观经济治理、投资项目、商品价格等主题数据库,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数字经济治理、要素市场构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双碳等领域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

推进“数字发改”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4•【字号】闽政办[2014]121号•【施行日期】2014.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工作分工的通知(闽政办[2014]1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工作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2.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工作分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4日附件1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一、总体要求秉承“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主题,进一步突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产业对接实效,吸引全国重点文化企业和台港澳文化名企参展参会;进一步突出核心层文化产业招展签约,加大文化产业“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等融合;进一步突出打造福建文化品牌,加强组展和宣传策划,充分展现福建特色文化魅力;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办展和服务,推进文化产业投资和交易,着力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重要平台。

二、时间地点第七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定于2014年10月24日-27日举办,主会场设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厦门市内主要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设分会场。

三、举办单位(一)主办单位:中共中央台办、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中国文化产业协会、台湾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三)合作单位:台北电脑商业同业公会、台湾科技产业联盟、香港贸易发展局(四)协办单位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省台办,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贸促会中国工艺集团、福建省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厦门市会展协会新北市电脑同业公会、台湾工艺之家协会、台湾电视剧制作产业联合总会、台北市动漫产业协会等台湾文化相关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厦门市优秀会展项目和单位的通报-厦府[2009]15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厦门市优秀会展项目和单位的通报-厦府[2009]15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厦门市优秀会展项目和单位的通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6.02施行日期2009.06.02文号厦府[2009]158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厦门市优秀会展项目和单位的通报(厦府〔2009〕1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展会相关单位齐心协力,紧密配合,积极举办或申办各类展会。

近年来,我市会展业发展迅猛,大大提高了厦门的国际知名度,有力促进了厦门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我市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水平,市政府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厦门市优秀会展项目和单位评选活动。

经按有关程序评选、审定,现对以下获奖项目和单位进行表彰:(一)最佳展览奖: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执行机构:中国(厦门)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暨厦门对台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承办单位:厦门市对台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承办单位:厦门会展金泓信展览有限公司)、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承办单位:厦门市对外图书交流中心)、海峡西岸汽车博览会(承办单位: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

(二)最佳会议奖:2008亚洲大洋洲癫痫病大会(承办单位: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踏2009秋季订货会(承办单位:厦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008台湾人寿董事长杯表彰大会(承办单位: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峡两岸(厦门)农产品产销论坛(组织单位:厦门市农业局)、中华医学会糖尿病第十二次全国学术会议(承办单位:厦门市医学会)。

举办博览会的积极作用

举办博览会的积极作用

举办博览会的积极作用
举办博览会具有许多积极作用,包括:
1.促进经济发展:博览会是一个集中展示和推广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平台,可以促进贸易
和投资活动,推动经济增长。

通过展览会,企业可以与潜在客户、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建立联系,扩大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额。

2.提高品牌知名度:博览会吸引了大量的参展商和观众,同时也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因此可
以为企业提供一个宣传和展示自己品牌的机会。

通过参展,企业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

3.促进技术创新:博览会是展示最新科技和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场所。

参展企业可以展示最新
的产品和技术,吸引其他企业的关注和学习,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

这可以促进行业内的技术升级和创新,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4.增加就业机会:博览会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来组织和运营,包括展台搭建、安全保障、票务
销售等方面。

举办博览会可以创造许多临时就业机会,带动就业增长,促进经济活动。

5.促进文化交流:博览会通常吸引了来自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参展商和观众。

在这里,人们可以
接触到不同文化、艺术和手工艺品,了解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促进文化交流和多元文化的共享。

总之,举办博览会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文化交流。

这些积极作用使得博览会成为各种行业和领域的重要活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5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5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2日厦门市促进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厦委〔2020〕34号)要求,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八大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争创国际消费中心试点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爱厦门·乐消费”系列活动提前谋划、合理规划,策划安排全年促消费活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以“防疫保供促消费”为主题,采取消费接龙方式,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重点节假日,分时、分段、分类,有序推进,统筹做好全年促消费工作,搭建贯通全年、吸聚人气的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平台。

重点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购物、住宿、餐饮、旅游等领域,市区联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特色酒店等,发动全市大型电商平台、媒体平台、相关行业协会等,创新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通过线上引流带动实体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二、培育发展新型消费加快培育发展网上购物、直播带货、云逛街、云服务等新型消费模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制定《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并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5月7日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作用,引导其集聚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市工信局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市工信局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指导和管理工作,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市工信局委托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具体推荐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年度申报通知中明确。

第五条市工信局依据我市相关政策文件对示范平台予以扶持鼓励。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12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12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12.27施行日期2019.12.27文号厦府办〔2019〕124号主题类别其他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9〕1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27日厦门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岛内大提升”的决策部署,立足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商业繁荣,推进我市商业消费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助力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设新型消费商圈(一)推进商圈提质升级。

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点布局。

加快推进岛外城区商圈改造升级,同步规划建设新机场片区、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新城、集美新城、集美北站等区域特色商圈。

鼓励老城区现有商圈加快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努力打造融合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综合性商业地标。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21〕240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现予公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授予以下9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序号平台名称运营机构名称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2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4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工作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6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8厦门务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务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物联网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市物联网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二、厦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厦府办[2012]125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2〕1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厦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商务局(加挂"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市贸易发展局的职责。

(二)划入原市外商投资局的外资企业货物进口及加工贸易审核管理等职责。

(三)增加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的经贸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国内商品流通、副食品供应和保障的发展战略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归口指导全市对外经贸企业和内贸企业。

(二)负责组织开展WTO相关事务的政策调研、信息咨询、技术援助和培训宣传;开展应对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承担市反补贴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协助全市产业和企业对进口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申诉。

(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核发进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加工贸易批件;审核并申报重点进出口商品企业经营资格,负责相关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编报及实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登记;规范货物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口岸部门做好"大通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促进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打击出口骗退税、打击逃套汇的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8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8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8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升级发展,使之成为融合福建省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要工具平台,推动厦门打造成为传统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海西乃至全国产品定价中心和产业产品质量标准中心。

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支持自办展发展按照“以奖代补,补扶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我市自办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实行常规奖励,并在常规奖励基础上视不同情况给予增量奖励、特别奖励和对台奖励。

(一)常规奖励对我市培育举办的经贸类专业展览会,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展览会以实际标准展位数量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奖励届数不超过六届:1.奖励条件(1)展览项目由我市相关机构作为展览会主办、承办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具有潜在发展前景,并且长期、连续在我市举办;(2)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新办展会举办前须经审查认可,不属于题材雷同展会方可申请;(3)一个展览会若有多个主题,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奖励,并按照同一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进行核算;(4)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似的展览会视为同一展览会,不得重复申请奖励;(5)相同题材展览会,原则上应进行整合,未能整合的,按照"做大做强,扶优扶强"的原则只对其中规模最大的展览会予以奖励;(6)每个展览会自首次申请奖励开始连续六届的展位规模依次需达200、300、400、500、600、700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水上展区按展品面积折算成标准展位计算,下同),当届未达规模的不予奖励;(7)展览会举办天数应在3天及以上。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项目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项目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8.11.13•【字号】•【施行日期】2018.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项目的通知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各行业商协会及专业展览公司:为努力促进内需,帮助我市商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我市商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我局即日起开始征集2019年度开拓国内市场展会项目。

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可向局行业管理处推荐国内展会项目,符合条件的各行业商协会和专业展览公司可作为厦门企业参展团组的承办单位,向局行业管理处申报国内展会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参展企业要求对展会承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具体要求及其他规定等(含相关表格),详见商务局网站公布的《厦门市商务局开拓国内市场项目组织操作规范》(厦商务【2017】388号)二、展会项目的遴选原则(一)优先选择政府和全国行业商(协)会主导的展会。

将优先选择国家级的、商务部等国家部委重点推介和全国行业商协会、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导的国内重点行业专业展会和综合性博览会。

(二)重点选择全国性的行业龙头展会。

各行业在全国各地都有一些名气大、参展商众多、影响面广的著名展会。

参加这样的展会,会明显带动我市相关企业走向全国,使厦门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国内市场。

这类展会2019年度也会重点选择。

(三)积极扶持我市重点优势行业展会项目。

我市汽车零配件、体育运动、家具、餐饮、酒类食品(老字号)、烘焙、装备制造等重点优势行业的展会,2019年我们将会继续引导相关企业参加上述行业的专业展会,同时兼顾重要的综合性博览会。

(四)巩固老展会兼顾开辟新市场。

在巩固参展规模较大、参展效果较好的传统专业展会的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战略协作概念,积极开拓近年来我市尚未涉足的国内其他地区市场。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地址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是厦门市重要的会展场馆之一。

作为厦门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拥有先进的设施和完善的功能,是举办各类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的理想场所。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地址是湖滨北路67号,位于厦门市中心区域,交通便利。

从厦门火车站出发,乘坐公交车15路或21路,大约需要3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展览中心。

同时,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快线至国展中心站,约需40分钟即可到达。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建筑风格独特,外观呈现现代化的造型,高耸入云,给人一种宏伟和震撼的视觉效果。

中心占地面积达3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拥有多个展览馆、多功能会议厅、VIP接待区、商务中心、餐饮设施等一系列配套设施。

会议展览中心内部的设施一流,各个展馆和会议厅配备有现代化的音响设备、灯光设备和投影设备。

各个展馆的展览区域宽敞明亮,可以容纳大量的展览品和展示物。

会议中心还提供专业的会议服务,包括会议策划、组织、布置、技术支持等,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和需求的会议活动。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还设有商务中心,为参展商和参会人员提供一系列的商务服务,包括复印、传真、打印、翻译等。

同时,中心还设置了VIP接待区,为高级官员、国际客人和重要嘉宾提供尊贵的接待服务。

餐饮设施方面,中心内有多个餐厅和咖啡厅,提供各种口味的美食和饮品,满足参展商和参会人员的用餐需求。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会展场馆,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承办了许多重要的国际和国内会议、展览和活动。

其中包括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论坛、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等。

这些大型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厦门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除了主办大型活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还积极举办各类展览和会议,为企业和机构提供展示和交流平台。

展览中心设有多个展馆,可以同时举办多个展览,涵盖了众多领域,如建筑工程、新能源、汽车、IT科技等。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蔡志彬委员:《促进我市助老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第20231119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截至2022年底,我市拥有户籍人口282.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1.8万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5.6万人),老龄化水平14.8%,意味着我市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在此背景下,老年人群对于助老陪伴、医疗保健、康护护理等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目前专业养老人才相对匮乏。

提案中提出布局研发智能养老设备和多功能机器人,以科技手段实现智慧养老,提升养老护理质量与效率的意见,是有效推动老年护理服务创新发展的手段之一。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对助老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的建议,会同市民政局、火炬管委会结合产业实际情况,梳理相关工作进展,并提出下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厦工作期间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理念,结合“4+4+6”梯次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打造“芯—机—软—智—网”为一体的产业生态圈,以科技手段实现智慧养老,提升养老护理质量与效率。

(一)支持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积极开展2023年集成电路专项申报工作,拨付部分资金8220万元,惠及30家集成电路企业,有效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设立芯片采购补助,支持本地系统(整机、终端、模组)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芯片,按照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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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知各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于2010年4月18—19日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

博览会将以服务展区、论坛、推介会为载体,为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提供沟通、交流、对接平台(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8—19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3部分:一是,开幕仪式。

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等活动。

二是,设置商机馆和服务馆,内设综合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8个服务展区。

三是,举办以“两岸合作、融资服务、市场商机、管理提升”为主题的10多个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四、报名办法
(一)拟参展单位根据服务内容选择服务展区,向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报名,并填写《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参展申请表》,于2010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各承办单位。

(二)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一、主题
海峡两岸携手合作、共助中小企业发展
二、目的
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环境为目的,打造我市7万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享受服务的盛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
承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媒体支持:厦门日报、厦门中小在线
四、地点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五、时间
2010年4月18日(8:00—17:00),19日(8:00—12:00)
六、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三部分:
1、开幕仪式。

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大堂。

2、服务展区。

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C展厅和D展厅部分,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共设有2个展馆、8个服务展区,250个标准展位。

3、论坛。

地点设国际会议展览中心4楼国际会议厅和3楼会议室,共举办13场论坛,可容纳的参会总人数为3000人。

(一)开幕仪式
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等。

(二)服务展区
(三)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1.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论坛
2.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论坛
3.中小企业成长论坛
4.中小企业管理论坛
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创新论坛
6.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论坛
7.中小企业区域协作论坛
8.中小企业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电子商务时代中小企业的转型机遇
9.中小企业兼并重组论坛——中小企业的资源整合与并购重组
10.创新与工业设计论坛——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
11.中小企业贸易实务研讨会——全球化学环保类技术贸易壁垒应对
12.创业辅导报告会——全民创业,建设海西
13.海峡两岸品牌管理论坛——为中小企业创造全价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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