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霸权理论_与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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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理论”与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
陈 龙
内容提要 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作为电视文化批评中的一种主流理论受葛兰西的霸
权理论影响较大,霸权理论中核心的观点是支配权不是通过剪除其对立面来实现
的,而是通过将对立一方的利益接纳到自身来维系的。
对于电视媒介而言,它也体
现这一特点,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认为,电视是制造优势文化的一个重要媒介,它
所传达的是具有宰制性的意识形态;电视文本中宰制意识形态格局的形成,与电视
媒体和优势阶级之间的相互联系有密切的关联;作为传达意识形态的媒介,电视能
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意识形态宰制论在80年代中期渐渐失去其市场,80年代以来
的一些学者对其提出质疑和讨论,推动了电视文化的另一主流理论———多元释义论
的诞生。
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是70年代以来西方电视研究中,特别是批评研究中的主流理论之一。
电视意识形态宰制理论(dominant ideology thesis)的产生有着自身的文化背景。
电视发明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文化媒介,它一出现就被资本主义商业所看好。
收看电视是一种“低参与行为”,这成为广泛群众性的基础,人们在观看活动中分享电视节目中的共有文化,与此同时在久而久之的观看活动中建立起共同的社会意识框架。
资本主义商业化操作与电视接受的大众化一拍即合,形成20世纪大众文化的新格局,电视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成为最有渗透力的媒介。
电视在统一意识形态方面的功能逐步被认清,此时文化研究派试图从结构主义那里借鉴方法,来解释电视所产生的文化社会现象,而结构主义重“结构的整体”,重视整体的决定作用,忽视对人的意识和经验内容的构成,忽视人的意识经验构成过程的复杂性,形成了当时学术界的所谓“阿尔杜塞倾向”,把整体社会的意识形态功能夸大到十分绝对的程度,难怪后来的汤普森批评说阿尔杜塞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实质是一种新的神学,它把文化批评导向了一种死胡同。
于是,人们从葛兰西的学说中寻找理论依据。
葛兰西与阿尔杜塞的意识形态学说不同点在于它未把意识形态与人类的主观意图截然分开,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文化研究中“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对立。
在葛兰西的学说中,对电视文化研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他的“霸权理论”,而他的媒介霸权论的核心观点是,媒介不断炮制强大的具有霸权地位的意识,但同时亦允许较为弱势的多种多样的意识出现。
葛兰西的理论十分有利于媒介分析,因为他认为媒介意识形态可以生产和再造,同时他也抛弃了古典马克思主义中的媒介工具论和经济决定论。
班尼特在总结葛兰西“霸权论”的影响时指出,一、它否认一切文化都是阶级性体现的阶级本质主义;二、它超越了精英主义
完全批判的立场和平民主义完全无批判的立场;三、它强调“文化实践的政治和意识形态阐述”的多种可能性,使人们认识到某文化实践并不恒久地负载着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含义。
四、葛兰西对阶级决定论的摒弃使文化研究能够将视野扩展到文化斗争的其他领域,如阶级
以外的性别、种族乃至年龄压迫等。
[1]在葛兰西的影响下,霍尔对媒介意识形态的研究做了许多深入细致的工作。
他所着力探讨的问题是,西方国家的大众传媒是如何生产出这种“普遍赞同”的“一致舆论”的。
霍尔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致的舆论是由媒介或部分由媒介生产出来的。
当然他也认为这种生产过程是异常复杂的,因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传媒一般是独立于公开的压制和限制的,也不会赤裸裸地去鼓吹占据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霸权。
霍尔也指出,在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结构关系,它使传播媒介既能保持某种独立,又能遵从占支配地位的文化规则。
“它不会围着权力的指挥棒转,也不会有意识地使自己对世界的描述符合占统治地位的规定,但它必须是对之敏感的,而且只能在其中才能合法地生存下来,它必须在普遍的范围之内或‘大家却赞同’的一致舆论的框架内生存下来,它使自己适应于这种一致的舆论,传媒成了生产
‘普遍赞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所以,在霍尔看来,传媒中某些看似具有个性特征的不同
声音,实际上不过是在某种意识形态的框架内部形成的,它本身已受了这种意识形态(思想)体系的影响。
从霍尔的研究中,不难看出葛兰西的影子。
如何理解大众文化、如何理解大众文化的传播,按照葛兰西的理论,必须从社会秩序或国家形成及维系的过程来了解。
葛兰西的霸权论对媒介批判理论有三个方面的启发:第一,必须弄清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媒介的控制方式及程度;第二,必须了解媒介生产的基本结构;第三,必须认识媒介意识形态的社会功效。
很显然,电视研究作为媒介研究,这些理论都很适用,只是表述不同而已。
那么,受意识形态理论影响,特别是受葛兰西霸权理论的影响,电视的意识形态宰制论都包含了哪些内涵呢?从70年代至90年代文化研究的有关论述来看,它包含了这样一些命题:
一、电视是制造优势文化的一个重要媒介,
它所传达的是具有宰制性的意识形态
电视是通过其文本形式来传达意识形态的。
英国学者A ・克拉克在他1992年发表的《“你被捕了!”警察电视剧和法律与秩序的虚构表征》一文中,来解释电视是如何传达优势阶级的霸权意识的。
他所谈的是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流行的警察与匪徒斗争的电视系列剧,他认为这些片子可以看出社会上的优势集团是处心积虑、别有用心地通过制造一种“法律和秩序”的道德恐慌,来重建他们的霸权地位。
克拉克指出,英国社会优势集团的流行霸权,是建立在一种社会民主改良主义上面,随着阶级、种族和产业冲突的不断尖锐化,它已经摇摇欲坠,实际上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在这一背景之下,优势集团不遗余力在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中施展手段,以恢复他们的霸权,是很自然的事。
克拉克指出,问题在于优势阶级重建霸权的种种努力,都被表现为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形式。
那么,电视作为传播大众文化的媒介,意识形态的两种形式出现,其一是文本的建构,其二是文本的省略。
所谓文本的建构(textual construction )是指优势阶级在其传播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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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新闻与传播研究
过程中,在电视文本中建构意义系统和理解框架,然后再透过电视节目的输出而达到控制效果。
从文化研究的范围角度来看,体现在阶级、性别、种族三方面的情况是,正面的主要角色均由优势的阶级、性别、种族担任,而出身弱势阶级、种族、性别的人只能担任次要角色甚至反面角色。
优势阶级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会在电视的场景、人物行动、言语中不知不觉地透露出来。
在娱乐片、广告等节目中,建立起了资本主义消费社会与电视文化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而就真理性、真实性而言,是非判断的参照系也往往有所偏倚,这在新闻节目中表现尤为明显,新闻经过采编播三个程序的加工之后,其思想倾向一般都有主流思想的影子。
而所谓文本的省略(textual omission)是指优势阶级的立场、观点总是占据电视传播的主导地位,在突出某些内容的同时,必须忽略了某些内容,这种省略,久而久之有利于优势阶级建立自己的意识形态。
例如在新闻节目中,电视的报道手法有很大的不平衡倾向,将报道集中于个人而不是整体;以局部代替整体,将局部的灾难或将局部的成就夸大到不适当的地步,从而使观众在接受中产生某种刻板印象(stereotype)。
在娱乐节目中,电视画面在黄金时间里出现的往往都是暴力、色情及权力,而平民下层社会的境况及其利益,往往在黄金时间内得不到体现,这种省略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在突出某些观点、意见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对立意见的发展,就算有相对意见的出现,也只是为了巩固现有制度而作出的一种姿态而已。
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会有一些批评主流意见的电视节目出现,但总体而言属于“小骂大帮忙”,不会伤害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
这种批判主流意见的相对意见,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多见的,原因在于它常常被“省略”,而这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里又表现得十分自然。
倡导什么,不倡导什么;说什么不说什么,都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
二、电视文本中宰制意识形态格局的形成,
与电视媒体和优势阶级之间的相互联系有密切的关联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媒体的私有化使得电视这一媒介具有很大的独立性,然而在没有任何外来强制力量的情况下,为何电视却乐意把优势阶级的意见作为自己的主流意见来对待呢?原来电视媒体的经营,其运作形式与资本主义的企业形式相差无几,融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中的电视,自然而然就体现这一社会的意识形态结构。
霍尔指出,“媒介机构是没有受到直接的胁迫或限制的,然而却很乐意去迎合主流权力。
”[3]确定电视媒介是否传达优势阶级的意志,有两个主要的指标:其一是媒介与优势阶级的关联程度,其二是媒介中从业人员在媒介机构中享有多大的自由度。
先看第一个指标。
在专制集权的社会中,媒介直接体现统治集团的意志,这并不足怪。
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媒介与优势阶级的关系又怎样呢?从简单的政治经济学角度看,电视媒介拥有权与电视节目中所体现的节目意识有着密切的关联。
很多研究显示,在商业社会中,电视媒体是一种营利机构,有着很明显的利益取向,他们的广告收入来自大企业、大资本家,资本家的利益与电视台的利益息息相关,一荣俱荣,一毁俱毁。
这样,电视媒体不会把自己的利益当儿戏,为了真正的民主而放弃自己的利益。
但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一方面为了体现优势阶级的意志,必须“省略”普通民众的声音;另一方面,电视是靠购买观众注意力即收视率而生存的,这样就必须在节目中以捍卫民权的面目出现。
在这样两难的选择中,
媒介常要把自己伪装起来,把自己的利益取向隐藏起来,采取中性立场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大众所能认同而优势阶级也无伤毫毛的言辞,以达到两头都讨好的一种境界。
电视媒介迅猛发展,形成许多很不相同的复杂关系,长此以往,就会自然形成关系网络,使电视媒介机构与其他商业、政治利益联系起来。
媒介与优势阶级的联系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那么直接。
优势阶级在表面上并未控制媒介,是否存在电视传递优势阶级的意识形态呢?意识形态宰制论学者认为电视有三种间接联系优势阶级的形态。
11政党或政府对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介实行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发生接受意识形态的间接联系。
几乎所有的媒介都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
不管是何种传播体系,一般都要受到一些控制,“至少是在频率分配、保护听众和观众不受诽谤性或猥亵性材料之害的法律、保护材料所有者的版权不受侵犯的法律以及保护政府不受煽动性广播之害的法律等方面。
除频率分配而外,报纸不论在什么样的制度下也都受到同样的控制。
这就是说,所有的制度都必须在
某种程度上对他们的媒介加以管理和控制。
”[4]由于政党或政府在频率、电波发布信息等资
源方面具有控制权,同时还拥有许可证、税收等方面的法规,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介自主性及自由度是在国家及政府体系中存在的,例如,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1947年的报告在谈到让报刊负起责任来的时候,曾经强硬地说道:“如果报刊不自动地负起责任,政府的权力将作为最后的手段来强制它实行这种转变。
”又说,“在第一修正案或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没有任
何东西能阻止政府干预公众传播。
”[5]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政府并未站出来直接干涉媒介活
动,但实际上媒介无时无刻都需要与政府搞好关系,否则很难顺利进行。
21市场规律的影响,促使向优势阶级的意识靠拢。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商业利润成为第一原则。
电视这一媒体需要高投入,而它的经济支出的主要来源是广告费。
80年代末美国全国划分为200多个电视广告市场,电视广告收入约在230~250亿美元左右,占全国
总广告收入的23%左右,仅次于报纸的270亿左右。
[6]美国著名企业Proctor &G amble 公司
每年花费9亿美元在电视上做广告以招徕顾客,Head &Shoulders 、Top Job 或Philip Morris 公司则花费716亿美元在电视上推销Miller 啤酒、Maxim 咖啡或Jell 20糖果。
由此可见,广告对电视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商业意识已渗透到电视的每个角落。
尼尔森媒介调查公司的收视率报告,决定了电视台广告收入的高低,也决定了电视台的命运。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文化要想不受商业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的。
电视机构的基本原则就是要赚钱,电视文化的创作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必须按照资本集团的意志行事,只能在商业利润的指挥棒下跳舞。
这样,电视媒介与优势阶级的关联就变成了电视与广告利益的关联。
在片面追求尼尔森电视收视率的情况下,电视所呈现的意识形态属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31文化生态链的制约。
在所有的文化当中,电视文化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处在一个文化生态网络中,受文化生态的制约和影响。
而在文化生态中最具影响力的则是优势阶级的文化。
批判学派的文化研究传统中比较看中媒介与优势阶级文化的联系,他们认为,既然电视媒介的制作人员不是孤立存在于当下主流文化之外的,那么他在电视文本的意义建构中,自然而然就会把主流文化的意义内涵作为自己创作的参照系。
表面上看,媒介工作者的文化创造是自由的,富有个性的,但实际上由于受频道资源、时间以及收视率等因素的制约,逼得这些媒介工作者把个体化行为放弃掉,什么最具有观众市场,就向它靠扰,其结果是商业主导的文化拔得头筹,而商业主导的文化本身就体现了资本家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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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新闻与传播研究
三、作为传达意识形态的媒介,电视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文化研究派几十年对电视研究的一个重要发现是:在所有的媒体中,电视能有效地表现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早在赫尔曼(Herman)、乔姆斯基(Chomsky)的有关著述中就曾提到过“制造认同”的说法,他们认为媒介实际就是宣传工具,它教给人们各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引导他们接受新的生活方式,使他们融入媒介制造的社会体制中,赫尔曼和乔姆斯基曾提出不少官商人为控制媒介的证据,但却发现要想证明意识形态功能的实际效果往往是很困难的。
电视在西方国家近几十年发展中几乎“统管”了文化的发展,不管受众是否活跃,他们都处于媒介信息的包围之中,电视以其独有的特性,对受众进行着信息刺激,随着时间的推移,受众在电视持久的信息冲击下,不可能不受影响。
他们处在优势意识形态中的接受位置,这种被动位置,决定了他们不能免受优势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电视优势意识形态宰制论还从心理分析和符号学方法入手,探讨文本的构成。
认为文本的符号形式总是传达一定的意识的,文本的意识效果,在于文本的主控形态,证明文本是否传达了主流意识,就等于证明文本能否达到意识形态的效果。
“文本主义”(textualism)的最好范例就是阿尔杜塞派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媒介受众的研究。
七、八十年代一批文化研究派学者在《荧屏》(screen)杂志上撰文,他们运用阿尔杜塞的结构主义和雅克・拉康的心理分析,把受众限定在一套主流文本意识中,认为文本能反映一切,在“文本主义”的解析中,受众理解应当接受主流意识形态,而且难逃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
这种不考虑现实情况的纯理论演绎,多少体现结构主义的机械性。
许多文化研究学者反对这种结构主义的分析,电视表现意识的方法,是以文化想象去表现社会。
“文本主义”的观点,意识的效果缺乏现实最直接的佐证。
虽然缺乏实证材料,英国学者费乐(Philo)还是从相关事件中找到了一些能说明问题的蛛丝马迹。
费乐指出,电视是一个提供公众信念的有效资源。
他通过仔细的分析发现,不同类别的电视观众对于1984~1985年的英国矿工工潮,有着不同的记忆和理解。
他的研究表明,电视对此事件的报道,虽然有不同的观点,但整体来说并不开放,是有限制的。
而在观众一方,虽然从选择心理角度看出现了一些差异,但从理解的总体趋势看,却出现了整体上惊人的一致。
西方工人运动留给人们的印象其实并无暴力色彩,但电视观众一提起工人罢工就认为它与暴力有关,同时对示威者的行为持一种不赞同或否定态度,认为他们须对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负责。
费乐同时还发现,一种很明显的倾向是,对工人运动毫无经验的观众,不论他对工人运动持何种态度,他们对事件的陈述观点都与媒介报道观点相当接近或相同,而且都会记得工人运动是充满暴力的;而具有独立思想,持不同政见者尤其是亲身参加工人运动的人,由于他对工人运动有直接经验,所以他们不会轻易接受电视媒体的观点。
[7]费乐的例子表明,媒介的立场是站在工人运动的对立面的,充当了主流意识形态即宰制阶级意识形态的传声筒。
综上所述,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把电视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认为电视反映了主流的意识形态;电视的意识形态是媒介与优势阶级间的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结果;电视对受众能有效地发挥意识形态作用。
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主要流派有:一、灌输论派(ideological incorpora2 tion),这一派的研究者均有经济学和结构主义的学术背景,他们认为在观众的意识形态形成过程中,电视起着一个绝对权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有强制性接受的特点;二、自然连
接派,这一派研究者多为文化学者,他们认为电视所传达的意识形态与观众意识形态是一种有弹性的自然连接(articulation ),而不是一种强制灌输。
意识形态宰制论在80年代中期渐渐失去其市场,80年代以来的一些学者如阿伯克郎比(Abercrombie )等对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围绕“后现代文化中意识形态到底有没有主导的一致性”展开讨论。
他们有的认为宰制意识形态论只能算作是一种假设,实证结果并不具有普遍性,有的则反对从实证角度来寻找依据。
洛兹亚克(Lodziak )等发现这场导源于电视媒介批判研究的争论有走向社会学的倾向,他对意识形态宰制论的批评主要是在提醒人们将研究集中到电视文化方面来。
他反对电视文化研究中的“媒介中心化”和“意识形态中心化”的两种倾向。
媒介中心化的做法,是把媒介独立作用、效果夸大到不适当的地步,或忽略了家庭、学校、社会等非媒介因素的重要作用,电视的影响力被神化了;而意识形态中心化的做法,则过于将媒介批判理论侧重于媒介意识形态的影响,洛兹亚克与阿伯克郎比等学者都认为,意识形态的内容在多方面都不能说明为何平民阶层接受和依从社会通行的权力关系。
平民阶层虽然身处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但都不一定会融入优势的意识形态中。
他们接受优势阶层也只是出于实际考虑,他们可能会从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制中得到微薄的物质回报。
因此,在社会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意识形态只会是其中一个小环节。
洛兹亚克的观点是,在多元化社会中,意识形态不存在单独的主导的形式,电视的角色,也只是在其他社会结构及其运作下互动因素中的一个。
电视的意识形态宰制论之所以在80年代后期开始遭到学者的猛烈批评,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宰制论”的意识形态在生产控制、文本意义限制及意识形态效果上,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可言。
所以有些学者认为“宰制论”是把话说绝对了,其实,如果保留一点余地,仍然还是有这一理论的价值。
因为在电视文化产品中,事实上仍可看出一个优势意识的框架。
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仍可能渗透到网络关系中去引导媒介;电视传达优势阶级的意识形态。
有时电视会吸收相对立的或不同的观点,但不会让颠覆性的意识得以壮大。
莫尔利(David Morly )指出,从文本角度讲,电视已“没有什么‘纯洁无知的文本’(innocent text )这回事———没有任何节目不值得我们详加严正注意,没有任何节目能够声称自己只提供‘娱乐’而无愧,因为任何节目都透露了关于社会的诸种讯息。
即便节目的外显内容似乎再零乱细索不过了———比如,‘汤姆与杰利’(Tom and Jerry 即猫和老鼠)卡通———但情况仍然很可能是这个节目的文本结构,已经含纳了许多关于社会态度与价值的重要讯息。
”在《米老鼠和唐老鸭》这样的动画片中,人们的动作似乎显得没有什么恶意,“但它们却饱含了许多意识形态上的假设,它们对个性、自由(如何致富),以及两性关系与家庭
的‘本质’等等,都有一套看法。
”[8]莫尔利强调,电视文本必须存在某些影响人们意识形
态的东西。
而阿伯克郎比等人在他们的新著中对莫尔利的观点又有不同看法,他们找到了新的论据。
他们认为,意识形态的效果果真那么神吗?阿氏借用电视研究的三大流派特点加以分析,就电视研究而言有制作研究、文本研究、受众研究三种类型,那么对于电视意识形态的研究也可分为三个阶段:生产阶段、文本阶段和接受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有利于产生多元意识形态的,在生产的层次上,文化生产者的“意识形态倾向”首先是不统一的,由于电视文化的生产活动是由多人参与的,因此使所生产的文本有混杂而非一致的意识;在文本的层次上,由于受众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意识统一的困难。
因此,从受众角度讲,80年代中期以来,意识形态的多元歧义性越来越得到加强,催生了另一电视文化的主流理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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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霸权理论”与电视意识形态宰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