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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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三)近现代西方法学思想
胡果· 格劳秀斯 (Hugo Grotius)
胡果· 格劳秀斯 (Thomas Hobbes )
约翰· 洛克 (John Locke )
(三)近现代西方法学思想
孟德斯鸠 (Montesquieu )
让· 雅各· 卢梭 杰里米•边沁 (Jean - Jacques Rousseau ) (Jeremy Bentham )
• 法制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 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 • 未来职业发展的要求 • 其它方面的要未注
法学概论
第一篇 法理学 第二篇 实体法学 第三篇 诉讼法学 第四篇 诉讼法学
法学导论; 法的本体; 法的起源、类型 与发展; 法的运行; 法的其他关系; 法治;
宪法; 行政法; 刑法;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环境与自然 资源保护法;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 (一)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法学思想 • (二)欧洲中世纪的法学思想 • (三)近现代西方的法学思想
(一)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法学思想
苏格拉底(Socrates)
柏拉图(Plato )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二)欧洲中世纪的法学思想
托马斯· 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第一章 法学导论
• 第一节 法学与法理学概述 •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 第三节 法学方法论
第一节 法学与法理学概述
•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及法学体系的划分 •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 1、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 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或者说,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总称。 • 2、 研究对象 • 法律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 (二)法学体系的划分 •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知 识系统。由于对法律现象的认识与分析的角度不同,对于法学分支学 科的划分问题,国内外法学家尚无一致的观点。 • 我国:一是按法律部门,讲法学划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 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二是从认识论角度,将 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过程是怎样 的? • 2、法学研究的方法有哪些?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 (三)法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 法的实施
• 三、法律解释
▫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 (二)法定解释体制
1.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
3.行政解释
▫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三节 法的实施
• 四、法律关系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其特征在于:
第一,法律关系是依法形成的社会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 成的社会关系。 第三,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 系。
1.宪法 2.行政法
3.刑法
4.民商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经济法
6.自然资源法和环境法
7.诉讼法
第三节 法的实施
• 一、法的实施
▫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 (二)法的适用
▫ (三)法的遵守
▫ (四)法的实施的保证
第三节 法的实施
• 二、法的效力
▫ (一)法的对象效力
▫ (二)法的空间效力
法学概论(第二版)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目 录
• 第一节 法的概述
• 第二节 法的制定
• 第三节 法的实施
• 第四节 法律监督
第一节 法的概述
• 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 (一)法的本质
▫ (二)法的特征
第一,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第三,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 第四,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 三、法的制定的程序
▫ (一)法律议案的提出
▫ (二)法律草案的讨论
▫ (三)法律的通过
▫ (四)法律的公布

1法的一般理论

1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本章学习重点:通过本章学习,应重点掌握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渊源和法律关系的构成,掌握法的部门、法的效力和法律责任的基本分类,了解法的作用、法的解释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程序和法律监督体系。

第一节法的概述一、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的本质任何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法也不例外。

法的现象是指法的外部联系,是人们通过感观就可以感知到的法的外部特征,比如,法的强制性、法的规范性等。

法的本质则是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人们只有通过科学的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它、把握它。

囿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哲学观,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法学家尽管曾经提出过各种各样的见解,但一直无法科学地解释法的本质。

只有马克思主义问世以后,这一问题才得以正确地解答。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在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从这一论断可以看出:首先,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不同,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这种以“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的国家意志,实质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然而,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都体现为法,只有经过一定的国家机关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才会体现为法的形式。

统治阶级的意志除了通过法这种形式反映出来以外,还反映在它的道德、宗教、哲学和艺术等各个方面,但它们并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只有法才是以国家的名义颁布,代表国家的意志。

统治阶级意志一旦上升为国家意志,便在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也表现为国家意志的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其次,法所反映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不能摆脱社会的制约而孤独地存在,它的内容总是要受到意志本身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客观条件的制约。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法学概论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指引作用 教育作用
(一)规范作用
评价作用 预测作用
强制作用
维护社会秩序
(二)社会作用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


(1)社会主义法确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和完善。

(3)社会主义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作用。

2.我国社会主义法保障人民民主及对敌专政和打击刑事犯罪 (1 (2)我国社会主义法坚决实行对敌专政,打击各种刑事犯 罪。
第一章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 一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
特征
(3)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具有规
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强制
力只是法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点之一, 但不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方式。

法律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 志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 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 志的集中体现
(二)法是统治阶级的 国家意志的体现
111789年法国大革命初期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一法是统治阶级意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志的集中体现一法是统治阶级意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志的集中体现二法是统治阶级的二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体现二法是统治阶级的二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体现12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三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13法的内容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内容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综上所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的特征
法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权利义务 性、程序会、政治、经济等因素 的制约和影响。
法的要素
80%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 部分,是构成法律的基本单位。
100%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 是法律的灵魂。
80%
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 系的描述和界定。
定义
法律程序是指按照法定要求和法定形式,为产生法律结果而进行 的一系列行为。
特点
法律程序具有法定性、规范性、顺序性和逻辑性。它要求行为主 体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和顺序进行行为,以确保行为 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程序的种类
立法程序
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程 序,包括提案、审议、
表决和公布等步骤。
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客观 上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是确定法律责 任的重要依据。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即违法行为是导 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
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 时所持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 过失两种形态。
05
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主体要素
主体要素包括自然人和法 人等具有法律人格的实体。
内容要素
内容要素包括权利和义务 两个方面,是法律关系的 核心要素。
客体要素
客体要素是指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 行为、精神产品等。
04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点
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律义务、契 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而 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法的一般理论

法的一般理论

①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

②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

③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④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法律的一般理论

法律的一般理论

第五节 仲裁法
• 一、仲裁与仲裁法 • 二、仲裁的原则与制度 • 三、仲裁程序
第十章 涉外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涉外法律制度概述
• 一、对外开放与涉外法律制度 • 二、涉外法律制度概念与种类 • 三、涉外法律的基本原则 • 四、国内法与国际法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四、外资企业法
第三节 专利法
• 一、专利法概念 • 二、专利权法律关系 • 三、专利权的申请与批准 • 四、专利权的保护
• 第四节 商标法
• 一、商标法的概念 • 二、商标权法律关系 • 三、商标权的饿法律保护
第七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 制度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概述
–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原则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匡架
第三节 涉外合同的法律机制
• 一、涉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 二、我国处理涉外合同的法律规定 •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 四、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第四节 对外贸易法
• 一、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 • 二、对外贸易的经营主体 • 三、商品进出口管理制度 • 四、商品进出口的许可证或配额管理 • 五、对外贸易法律秩序
• 一、概述 • 二、律师法

三、公证制度
• 第五节 教育行政管理法律
• 一、概述 • 二、教育法 • 三、义务教育法 • 四、教师法 • 五、高等教育法
第四章 民事法律制度
• 第一节
• 一、民法的概念 •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 三、民事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民事主体
• 一、公民 • 二、法人 • 三、民事主体的几种特殊形式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节 法的概述
四、法的作用和价值 (一)法的作用 • 法的作用,是指法在社会系统中所承担和履行的功能。 • 法的作用最基本的分类是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个方面。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一节 法的概述
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 (1)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2)法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3)法在思想文化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二)法的价值 法律价值是法律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是法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又称为法 的“目的价值”。 1.秩序 2.自由 3.效率 4.正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
现形式。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此外,我国法的渊源还包括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二、法的体系和法的部门 (一)法的体系 • 法的体系,也称为法律体系,是由诸多法的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
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是由我国各法的部门组成的统一的法律 整体。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 法律责任是指有关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 依据责任的法律性质,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由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反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 而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不利 法律后果。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2、普通法里,被告“无罪推定” (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大陆法法系里,个 人权利相对渺小,刑事被告“有罪推 定”。
1.5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一、法律规范 • (一)法律规范的概念 •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 •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 • 二、法律关系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2.法的规则性(行为模式\法律后 果构成;严密的逻辑结构)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法的 规范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 规定人 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 们行为的性质。
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
• (1)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可 为模式)
• (2)人们不得怎样行为(勿 为模式)
• (3)人们应当或必须怎样行 为(应为模式)
1.3法是怎样产生的,有哪几种历史 类型
• 法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 • 法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
的历史演变过程 • 四种历史类型的法
1.4法有哪些分类
•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 实体法与程序法 • 根本法与普通法 • 一般法与特别法 • 国内法与国际法 • 普通法与大陆法
普通法(common law) 与大陆法(continental law)
(美)瑞科雅。索琳歌尔著《妇女对法律的反抗》徐平译后记1
• 有关法的本质的几种学派: • 1、神学派 —— 认为法是神的意志。
• 2、自然法学派 —— 认为法是人们基于自 然性质的理性的契约。
• 3、历史法学派 —— 法是民族精神。
• 4、马克思主义认为—— 法是统治阶级的 意志。
• 5、社会法学派 —— 强调法的 “社会利 益”、“社会效果”。认为:法律永远是 不确定的,给法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也是不 可能的。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理论
现(法律的阶级性、国家意志性)
1、执政阶级中某个人或某个 集团的意志是否就是法?
2、执政阶级的意志是否都 是法?
3、为什么某些法律还可能反映被统治阶级 的某些利益?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法律的性质
一、法律的起源 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
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 产物 二、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宪法(核心)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科技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环境资源法 刑法 诉讼法
二、法律的适用
(一)概念 法律的适用
广义
执法(行政机关) 司法(司法机关)
狭义 司法 (二)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法律的遵守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 切事情的权利。
——(法国)孟德斯鸠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 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英国)洛克
只有守法,才有自由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第三节 法律与现代社会
列出 法律与现代市场经济 法律与现代民主政治 法律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与科学技术 的关系
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义 二、依法治国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立法,完备我国法律体系(前提) (二)建立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 (三)健全法律监督制度,完善法律监督机制 (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
前言 第一章 复习思考题
1、大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基础知识? 2、法的起源、本质、定义、职能和作用 3、法律创制的原则、我国立法的程序 4、法律适用的原则、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 5、依法治国的涵义、主要途径 6、了解法律与第三节所列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学概论第1-3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学概论第1-3章法的一般理论
社会经济权利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特定公民的权利
念斌获国家赔偿113.9万 8年申冤花费 不予赔偿
福建福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2月17日中 午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 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 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 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 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 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 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 道歉。
法学概论
课程内容 学习方法
理解基础上记忆 注意咬文嚼字 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网络平台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 重点掌握——法的本质、法的渊源和 法律关系的构成
▪ 掌握——法的部门、法的效力和法律 责任的基本分类
▪ 了解——法的作用、法的解释以及我 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程序和法律监督 体系
什么是法? 法如何产生? 法怎样发挥作用?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并 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的 社会组织。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 职权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所做出的法律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什么是法?
➢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规范
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 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 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 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法的定义和本质(1)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2)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系统(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来确定、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法的本质非马克思主义主要学说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角度界定:神意说:法是神的意志。

意志说: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黑格尔: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正义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

(塞尔苏士:法乃善良公正之术)从法本身的角度界定: 规则论。

命令说:法律规范来源权力。

判决论或预测论:法就是对法官的判决的预测。

马克思主义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

第二节一法的基本特征和作用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作为社会规范,法律不同于自然法则和技术规范。

作为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

二、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是认为形成的。

三、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1、在国家权力所及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法律的内容始终具有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的趋向四、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五、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法的程序性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法与人的关系的角度来看):(1)指引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针对本人来说。

个别指引规范指引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2)评价作用,法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衡量和判断的作用。

针对他人。

针对违法者。

3)预测作用,行为内容的预测和行为后果的预测,针对行为人之间。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 副本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 副本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论





(3)、法律关系客体
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 2、人身利益 3、智力成果 4、行为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论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论
(4)、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和消灭
法律关系是法对社会关系加以确认和保 障的结果 ,相对的稳定性,社会生活的 动态性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4、法的产生与发展 (1)、法的产生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个社会历史 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 产物。 主流观点: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 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和国家的产生而 产生,并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 法的漫长过程。

(2)、法的历史类型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论
3、学习法学的目的、方法 (1)、知法守法用法 (2)、熟悉法律语言



观点:现代法律是权利法,权利是法律 最重要的语言符号。 最重要的三个词汇:权利、义务、责任 举例: 民法—财产权与人身权,进一步 细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 份权、继承权等。
国家是法存在的前提条件,法表现 为什么形式,其规范的内容如何, 均由国家意志决定。 一切法的产生,大体上通过制定 和认可两种途径
第 一 章 、 法 的 一 般 理 论




法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
列宁:“意志如果是国家的,就应该表 现为政权机关制定的法律,否则意志这两 个字只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已”
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 务教育法-教育法—劳动合同法—婚 姻法--- 继承法 公司企业:从设立到终止、解散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公司—公司法 破产法、清算

法律基础第一章

法律基础第一章

法律基础第一章第一章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一节法的一般原理重点:法的概念,法的起源,法的作用。

难点:法的概念,法的起源。

一、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法"是什么?千百年来,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展开了广泛的思考和研究,但从未形成一致的观点。

这使得"法"这种社会现象,在人们的头脑中,显得更加扑朔迷离,错综复杂。

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法"有"自然法"和"实在法"(又称"人为法"、"制定法"、"人定法"、"人类法")之别;一些学者还认为,"神法"也是"法"的一种。

因此,要解释"法"的概念,就要看人们是在什么语境中使用"法"这个词。

如果是在"自然法"的意义上谈论"法",则"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它是先验的、永恒的,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实在法"的渊源,它的效力高于"实在法"。

但少数学者如英国的功利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边沁,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梅因认为,"自然法"不过是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它是虚构的,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

而"实在法"意义上的"法",是指主权者的命令,是由国家主权者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志,具有强制性、拘束力,是规章、秩序的代名词。

"神法"来自上帝的意志,它是先于人类产生,并且是永世长存的最高的"法",是判断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最后标准。

如《圣经》就是"神法"的具体体现。

中国古代的学者对"法"的认识,不存在"自然法"与"实在法"之别,但却有"圣人之法"或"先王之法"与"后王之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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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单选
1 法的产生,是()发展的结果。

A生产资料B生产主体C生产力D生产关系 C
2 ()不属于法律规则的要素成分。

A假定B处理C法律后果D立法 D
3 根据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 C
4 从法律的制定上看,()不属于法律原则的功能。

A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取向B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C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D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B
5 法律通过()来调整社会关系。

A对组织的控制B对行为的作用C对思想的控制D对舆论的控制 B
6 ()不属于法律创制的方式。

A沿袭B制定C认可D解释 A
7 法律以()为内容。

A法律解释B权利和义务C责任认定D违法情形 B
8 法律的实施由()保证。

A军队B警察C法庭D国家强制力 D
9 ()不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社会作用D预测作用 C
10 按照法的分类,属于程序法的是()。

A刑法B合同法C农村土地承包法D行政诉讼法 D
11 下列我国法律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是()。

A刑法B民族区域自治法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D宪法 D
12 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可将法分为()。

A实体法与程序法B成文法与不成文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 B
1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法律由()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

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B国务院总理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
14 立法程序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步骤是()。

A法律议案的提出B法律草案的讨论C法律的通过D法律的适用 C
15 ()是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之一。

A法的制定B法的约束C法的适用D法的提出 C
16 法的制定也称为()。

A立法B执法C司法D遵法 A
17 下列法律属于行政法法律部门的是()。

A宪法B治安管理处罚法C公司法D集会游行示威法 B
18 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属于()法律部门。

A民法商法B经济法C刑法D社会法 D
19 ()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

A行政法B经济法C国务院组织法D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D
20 法治必须以()为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

A法律B强制力C民主D法律意识 C
多选
21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与其他多样化的法的定义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A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联系。

B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C揭示了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关系。

D 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A,B,C,D
22 法律的本质是()。

A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B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C法律的目的是调整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关系D 法律是通过利益调整来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A,B,D
23 法的特征包括()。

A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B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C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D具有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A, B, C, D
24 法的规范作用大体上可以概括为()。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社会管理作用D预测作用A,B,D
25 属于法的社会作用的是()。

A评价作用B阶级统治作用C预测作用D指引作用 B
26 影响法的效力层次的主要因素是()。

A制定主体B制定时间C适用范围D法律解释A,B,C
27 法的效力范围一般包括()。

A法的权利义务范围B法的对象效力范围C法的空间效力范围D法的时间效力范围B,C,D
28 当代中国的立法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A合宪性原则B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原则C社会主义民主原则D科学性原则A,B,C,D
29 下列通常属于法的制定的程序的是()。

A立法调研B法律的遵守C法律的通过D法律的适用 C
30 下列法律部门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

A民法商法B行政法C经济法D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A,B,C,D
判断
31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具有阶级性,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法不具有正义性。

错误
社会主义法具有真正的平等性和正义性。

32 法律一般不以行为作为区分标准,而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

错误
法律一般不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而是以行为作为区分标准。

33 法具有社会管理作用,特别是在科技进步水平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现代社会,法必须包罗万象、规范所有,才能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错误
法有滞后性等缺点,不能包罗万象、规范所有。

34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正确35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

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

针对此案,应根据属地原则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错误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社会主义国家,要求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

但是也有特例,比如军队,作为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某些特殊时期,可以不遵守法律。

错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社会主义国家,要求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

军队也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

37 法制的权威性,不仅来自国家的强制力和普遍的约束力,更重要的是来自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来自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正确
38 法律体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划分,比如我国的法律体系就属于普通法系。

错误我国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

39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对违反法律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进行惩处。

错误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40 对于私权利而言,虽然国家承认“法不禁止即自由”,但自由应局限于法律。

错误
对于私权利而言,国家承认“法不禁止即自由”,凡是法律未明令禁止的,人们都有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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