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入土地补偿款记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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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拨入土地补偿款记什么科目

答:所谓土地补偿费,即国家在实施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对丧失土地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法定标准一次性给予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

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规定之专外的搬迁补偿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取得属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才需要先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再由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企业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搬迁补偿费不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应按照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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