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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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生死条款”
在采矿、建筑等行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 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人 身伤亡事故,只给受害人或其家属很有限的钱就 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 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 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 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 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 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人单位。” ★合同未到期 ★未造成用人单位损失 ★无须理由,提前通知就可以走 ★招录费、培训费等须赔偿
3、劳动者违反规定或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赔偿: ①招录费 ②培训费 ③直接经济损失 ④其他费用
法律咨询
我在单位已工作十年,在续订劳动合同时 我要求将期限定为无固定期限的,但单位 称签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单位说了 算。单位的说法对吗?像我这种情况,能 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按劳动合同的形式分为 1、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2、口头劳动合同 ★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 ①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 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狠) 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狠) ★劳动者可以通过如录用表、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记录、 请假条、同事作证等方式证明该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4)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劳动者工资的最低标准除了能满足本人基本生活 需要之外,还包括能满足其法定赡养的亲属的基 本生活需要。 (5)兼有私法与公法性。 ★民法中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并不完全适用 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有法定标准性条款,如 工时、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都有法定的最 低或最高标准,并不完全由双方约定。
法律咨询
1、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日前在一家公 司求职时,对方要求我先必须试用4个月,然 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劳动合同一年一 签。请问:如果我答应去这家公司,我要怎 样才能保护我在试用期间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
2、某同学:我参加招聘会,一单位拟录用我, 但要求先试用三个月后再签订合同。我问 他们:“将试用期不包括在合同期限中是 违法的”,对方说他们都是这样做的,同 意就留下,否则就走人。我舍不得这份工 作,但如果答应又担心太大风险,我该怎 么办?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主动辞职,即《劳动法》31条。 2、劳动者过错严重,即《劳动法》25条 ★不仅没补偿,劳动者可能还要赔偿单位
资料
何某在深圳某外资公司从事电动玩具的工 艺设计工作达11年之久,最近很想另谋高 就,但忧虑的是,如果主动提出辞职则将 失去获得近8万的经济补偿金,而且还会因 “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的约束而在两年内 不能重操就业。何某的忧虑绝对不是多余 的,法律的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提问
员工卢某经常在上班时听MP3并唱歌,人事 主管查实后当即通知他违反企业纪律被解除 劳动合同,你如何看此处理 ?
2、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的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 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的。”
案例
2001年3月,刘某被某公司录用为经理秘 书,合同期限为6年。合同约定:从录用之 日起3年内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 除劳动合同。一年以后,因刘某男友单位 集资建房,为了报上名,刘某与男友结了 婚,不久怀孕。公司以刘某违反合同为由, 于2002年6月4日作出解除了与刘某所订劳 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其签订劳动合同 时交纳的抵押金5000元。刘某不服,向当 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须按法定程序解除的情形(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 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 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 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 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 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论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特征: 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特征有: (1)主体特定且地位不平等。 ★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是支 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权利义务不完全对应。 ★劳动者的权利大于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社会保 险方面。 (3)客体单一。即劳动行为。
案例
某汽修厂招收一批维修工,合同期限为3年, 并送到汽修学校培训了三个月。这批工人 结业考试合格后回厂上班,工作情况良好。 一年后,该厂经营状况不景气,连续几个 月只发给70%工资。于是,其中三名工人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厂则提出,凡要解 除劳动合同者,应先赔偿3000元培训费。 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本案 应作如何处理?为什么?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可随时提出解除的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 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 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 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须以任何形式提 前通知劳动者,可即时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生效三种情况: (1)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其生效时间 始于合同签订之日。 (2)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时间。如与未毕 业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 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1、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或条件: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例如:招用童工所签订的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2、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 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确认。
案例
某印刷企业招收一批女激光照排员,要求裸 眼视力达到1.5,宋某便让其胞妹代为体检 并顺利通过,宋某被录用并与企业签订了 劳动合同。后在工作中经常出现误差。企 业对宋某再行体检,发现她视力只有0.2和 0.3。问此合同效力如何?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是双方自愿;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不得损 害第三方利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应由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按照劳动者是否在编,可分为: 1、正式工劳动合同;2、临时工劳动合同 ★正式工、临时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不同以及对他们的使用不同。
(二)按照劳动者人数不同,可分为: 1、个人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者个人与用人 单位签订。劳动者为二人的劳动合同仍属 此类。 2、集体劳动合同:三个或三个以上劳动者 (派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者在30 人以上的合同纠纷适用特别处理程序。
提问
1、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答案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ຫໍສະໝຸດ Baidu;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 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 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条够狠)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法定条款: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七个。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待遇。包括工资、保险、福利等劳动待遇, 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约定条款 1、试用期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 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月 ★双方同意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 3、其他。如住房、交通等
(三)按照合同期限不同分为: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 效的起止日期。期限一般为一年、三年、五年等。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只写明合同 生效的起始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终止日期。 ★“华为门”事件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农民工与建 筑施工队都签订这类劳动合同。当某项工作或工 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是两个不同的法律
企业招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批民工从江西到厦门某企业工作,企业招工时 根本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把工资压得很 低。厂里劳资部门的人对他们说:“你们看,厂 门口每天都有几十号想进来工作的人,你们谁要 是提出签合同,立刻走人。”他们害怕被辞退, 都不敢提签合同,也不敢提长工资。即使这样, 厂里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辞退一些人,再另招人 进来。他们很为自己的利益和前途担心,他们该 怎么办?
案例
著名门户网站新浪网曾大规模经济性裁 员,为了防止公司秘密和资源外泄,公司 采取了让员工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离职” 办法。你如何看这一做法。
4、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即使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 条、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也不得解除: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案例
2001年5月,陈某与某玩具厂签订了为期3 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 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成立≠生效 1、劳动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 即告成立。但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 动合同一定生效,有时二者会有一个时间差。
案例:能否与严重违纪的孕妇解除 劳动合同
某已婚女一次私自离岗造成该企业10余万 元的财产损失。该企业决定解除与该女工 签订的劳动合同。但该女经医院检查确认 已怀孕3个月。问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处 理是否合法?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如禁止组建工会)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 合同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