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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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汉代察举制是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它主要通过官吏的选拔来保证政权的稳定和政治的廉洁。

汉代朝廷设立了许多职位,如郎官、中郎将、郡守等,这些职位都需要通过察举来选拔合适的人才。

那么,汉代察举制的具体制度是怎样的呢?首先,汉代的察举制主要有官吏上举和下举两种形式。

官吏上举是指朝廷直接授权高级官吏来举荐人才,以填补官职空缺。

而下举则是指地方官员举荐人才,由朝廷进行考核,然后决定是否任用。

上举主要针对高级官职,如中郎将、大长秀才等,而下举主要针对中级和低级官职。

这种上举和下举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选拔干部的全覆盖和公正性。

其次,汉代的察举制还有一些具体的流程和要求。

首先,被举荐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学问和才能,并且品行清白,没有犯罪记录。

其次,举荐者必须是高级官员或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的人,且必须编写一份详细的推荐信,说明被举荐者的才能和优点。

最后,朝廷会组织考试,对被举荐者进行面试和答题,以评估他们的才能和能力。

通过这样的程序,朝廷可以选拔到具备较高才能和清廉品行的官吏,保证政府的高效运行。

除了上举和下举外,汉代的察举制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

首先,官吏的察举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官员的晋升是依次进行的,从小到大,从低级到高级,由此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晋升体系。

其次,察举制实行了一种相对公开和公平的选拔方式。

虽然被举荐的人需要通过官员的评审和考试,但是这种考试并不是完全闭门造车的,而是由一些被选举的能人协助进行的,可以一定程度地保证公正性。

此外,被选举的官员在任期满后还需要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在任职期间的表现和贡献。

汉代的察举制对于保证政府效能和政治廉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通过这种制度,朝廷能够选拔到一批才干出众、品行无瑕的官员,使得政府能够高效运作。

同时,察举制还避免了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使得官员在任职期间更加注重为民服务,而不是个人私利。

然而,察举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察举的过程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附随性和主观性,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

汉代察举制的特点

汉代察举制的特点

汉代察举制的特点
汉代察举制是指通过举荐或考试选拔人才,用于选拔官员的制度。

其特点是严格的考试制度、广泛的选拔范围、重视实践能力和重视政治忠诚。

汉代察举制的考试制度非常严格。

察举制分为两种,一种是举荐,即由官员或学士推荐人才,另一种是科举,即由政府设立考试,考取优秀人才。

察举制的考试内容包括文学、礼仪、历史、音乐等多个方面,考试难度非常大,需要准备多年。

考试分为三次,每次难度逐渐增加,只有通过所有考试才能成为官员。

另一个特点是广泛的选拔范围。

汉代察举制不仅选拔士人,还选拔技艺高超的工匠、艺人等。

这种选拔范围的扩大,使得汉代的政治和文化更加多元化,也使得社会上层有了更多的流动性。

汉代察举制还重视实践能力。

官员不仅要有优秀的学术成就,还需要在实践中有出色的表现。

汉代官员需要在地方担任职务,不断积累经验,这也是汉代官员能够具有实际能力的原因。

最后一个特点就是重视政治忠诚。

在汉代,官员需要忠于皇帝和国家,官员的选拔也要考虑其政治立场和忠诚度。

这种重视政治忠诚的态度,也为汉代的政治稳定打下了基础。

总的来说,汉代察举制具有考试制度严格、选拔范围广泛、重视实
践能力和政治忠诚等特点。

这种制度的实施,使得汉代政治和文化更加多元化、稳定,也为后世的科举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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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研究生考试考研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4分,共80分)1、下列关于汉代察举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察举制度由汉武帝创立B. 举“孝廉”成为察举常科始于汉文帝C. 举“贤良方正”是一种定期选拔官员的制度D. 察举制注重门第,与九品中正制类似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汉代察举制度的相关知识。

A项正确,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由汉武帝建立,因此A项表述正确。

B项错误,虽然汉代有举“孝廉”的科目,但举“孝廉”成为察举常科实际上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而非汉文帝时期,故B项错误。

C项错误,举“贤良方正”是汉代察举制中不定期选拔特殊人才的一种形式,通常由皇帝下诏,令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推举,并非定期选拔官员的制度,所以C项错误。

D项错误,察举制是西汉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其选官标准以德才兼备为主,并非注重门第。

九品中正制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它强调门第出身,与察举制有显著不同,故D项错误。

2、下列关于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八股文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文体B.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录取者称为“进士”C.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中试者称为“举人”D. 会试在京师举行,中试者称为“状元”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相关知识。

A项正确,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文体,其结构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故A项表述正确。

B项正确,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者为贡士,录取者分为三甲,统称为进士,故B项表述正确。

C项正确,乡试是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中试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察举制对于选官标准的制定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汉代的察举制是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它是以考试来选拔人才的方式,使得官员的选拔更加公正、客观和科学。

本文将从汉代察举制的背景、选官标准、选拔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汉代察举制的背景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察举制是在秦汉之际形成的一种选官制度。

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封建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但由于政治制度缺乏民主性和参与性,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政治危机频发。

汉高祖刘邦在建立汉朝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开始实行察举制,以选拔人才,改革政治制度,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

二、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1.文化水平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首先是文化水平。

汉代官员选拔的重点是文化水平,要求候选人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学识。

在考试中,候选人需要通过文化考试和策问考试,以考察其文化水平和政治素养。

同时,察举制还规定了官员的任职资格,例如州、郡、县官需要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经验,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年龄和社会地位。

2.品德和道德素质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还包括品德和道德素质。

在汉代,官员的品德和道德素质是被重视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是否能够为人民服务。

在考试中,候选人需要通过品德考试和策问考试,以考察其品德和道德素质。

同时,察举制还规定了官员的任职资格,例如州、郡、县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政治信仰和忠诚度。

3.政治经验和实践能力汉代察举制的选官标准还包括政治经验和实践能力。

在汉代,官员的政治经验和实践能力是被重视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在考试中,候选人需要通过实践考试和策问考试,以考察其政治经验和实践能力。

同时,察举制还规定了官员的任职资格,例如州、郡、县官需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经验和实践能力,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三、汉代察举制的选拔程序汉代察举制的选拔程序是比较严格和科学的。

汉代选拔人才的制度

汉代选拔人才的制度

汉代选拔人才的制度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文化、科技、政治等方面高度繁荣的时期。

在汉代,选拔人才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完善,为后来的中国历史留下了重要的印记。

本文将探讨汉代选拔人才的制度,包括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

一、察举制
察举制是汉代选拔人才的主要制度之一。

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是诸侯国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

在汉代,察举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汉朝朝廷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察举制的基本流程是:由朝廷派遣官员到各地巡视,了解人才的能力和素质,然后根据情况推荐人才。

被推荐的人如果表现出色,就可以进入朝廷任职。

察举制的选拔标准非常高,不仅要求人才有高超的能力,还需要他们具备高尚的品德
和道德。

察举制的实施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各个州、县和乡。

由于察举制选拔的官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朝廷官员不足的问题。

二、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汉代另一个重要的选拔人才制度。

它起源于战国时期,是魏国灭亡后,由韩国继承的一种制度。

在汉代,九品中正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汉朝朝廷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之一。

九品中正制的基本流程是:由九品中正制官员到各地巡视,了解人才的能力
和素质,然后根据情况推荐人才。

被推荐的人如果表现出色,就可以进入朝廷任职。

九品中正制的标准非常高,不仅要求人才有高超的能力,还需要他们具备高
尚的品德和道德。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沿革: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前196 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

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

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

选拔标准: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

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

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

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

科目有孝廉和秀才。

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

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

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 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10 万人的三年举一人。

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 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

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

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

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

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

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

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

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

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

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

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

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

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

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

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

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

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

作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汉朝察举制度选官的主要标准

汉朝察举制度选官的主要标准

汉朝察举制度选官的主要标准汉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察举制度是选官的主要标准之一。

这个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选拔出优秀的官员,还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汉朝察举制度选官的主要标准。

一、选官的基本原则汉朝察举制度选官的基本原则是“以才为本”。

这一原则体现了汉朝重视人才的态度,也为后来的历代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在汉朝,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有才能和过硬的学问,就有机会成为官员。

这种“以才为本”的原则,不但保证了官员的素质,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察举制度的实施汉朝察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

根据这个制度,政府会定期举行科举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学、经史、礼乐等方面的知识。

考试合格者可以成为官员,担任不同的职务。

这个制度的实施,不但能够选拔优秀的官员,还能够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

三、察举制度的选官标准1. 学问才能在汉朝察举制度中,学问才能是选官的第一标准。

政府会通过考试来评估考生的学问水平和才能。

考试内容包括文学、经史、礼乐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经过考试并获得高分的考生,才有机会成为官员。

2. 品德修养除了学问才能,品德修养也是汉朝选官的重要标准之一。

政府会通过考察考生的品德修养来评估其是否适合担任官员职务。

政府希望选出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官员,以保证政府的公正和廉洁。

3. 考试成绩在汉朝察举制度中,考试成绩也是选官的重要标准之一。

政府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估其学问水平和才能,只有获得高分的考生才有机会成为官员。

考试成绩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考生是否能够成为官员,因此考生必须全力以赴,争取取得好成绩。

四、察举制度的优点1. 选拔优秀官员汉朝察举制度能够选拔出优秀的官员,这些官员具有才能和学问,能够为政府的工作作出贡献。

这些官员的素质高,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 促进社会的稳定汉朝察举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选出的官员具有高素质和公正廉洁的品德,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是汉代对科举制度的修改和改革,旨在选拔人才,营造官吏合理的晋升环境。

此制度把古代的赐贤拔能,变成了从诏令起,通过录用、考核、晋升等多步程来选择人才的制度,尤其是直接从百姓中选拔人才,使政治人才的发挥,普及到更广的社会范围,大大拓宽了人们发展政治素质的空间,使汉代官吏社会既受到君臣领导,又受到官民交往的双重关系。

汉代察举制主要由以下三个步骤组成:第一步是发放诏令,通过百姓集会举荐有德有才的人;第二步是录时受审,官府考查有才能的人是否合格;第三步是发布拜聘公告,符合条件者任官。

汉代察举制也创立了官民双向调配的制度,发展有利于人才的提拔,有利于官吏的能力的晋升。

汉代的察举制度,使社会结构更加合理,把握住了社会的统一领导。

它也成为汉代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汉代察举征辟制度评析及其借鉴意义

汉代察举征辟制度评析及其借鉴意义

汉代察举征辟制度评析及其借鉴意义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后世的官员选拔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度进行评析,并探讨其对现代的借鉴意义。

汉代察举征辟制度是通过察举和征辟的方式选拔官员,其具体操作过程主要包括察举、策举、考察、征辟等环节。

察举即指通过察看民众的生活、品德、才能等方面来选拔官员;征辟则是指通过一个严格的考试程序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品德和才能为主要标准,注重选拔优秀的人才。

首先,汉代察举征辟制度对平民百姓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会。

在汉代,不论出身贫寒还是富裕,只要有一定的才能和品德,就能通过察举和征辟的方式进入官场。

这为平民百姓提供了一个身份上升的途径,增加了社会流动性,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发挥。

其次,汉代察举征辟制度注重德才兼备,对官员的品德要求较高。

在察举和征辟的环节中,除了考察官员的才能外,还注重考察其品德和人格,要求官员具备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等品质。

这一要求不仅有助于选拔优秀的官员,也能有效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廉洁度。

再次,汉代察举征辟制度注重实际能力,对官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

征辟环节中的考试程序包括策问和考察,这两个环节旨在考察官员的实际能力和知识水平。

策问是通过问答的方式考察官员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考察则是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考察官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这一制度能够选拔出具备专业素养和实际经验的官员,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最后,汉代察举征辟制度注重选拔人才而非门第和背景,对于实现人才的广泛选拔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度不论是有钱有势还是贫寒出身,只要有才能和品德,就有可能成为一名官员。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人才得到了广泛的选拔,使得政府的决策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总的来说,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度对于官员选拔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察举征辟制度注重德才兼备,重视平民百姓的能力和品德,注重实际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宽容背景差异,这些特点对现代社会的官员选拔制度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概论
汉代察举制是中国历史上久负盛名的官僚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政
治文化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

主要以通过统一招考考核人才录用官吏,发展的科数就业制度。

汉代察举制始于汉武帝时期,是汉朝派才制的
最高成就,至元末完善,被称为“明则”,至清末完全废除。

汉代察举制的实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利器,巩固了帝王的统治
地位。

试用制、宪法制和官员竞争机制,促进了古代中国官僚体系的
建立,也使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得以发展壮大。

汉代察举制是对古代社会中下层人民的一种机会均等的制度,每
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考試考上官职,把原本属于封建社会高层社会的权
力赋予到更多的人手里,起到了相当的公平作用。

另外,它也拉开了
中华民族教育的大门,普及了书面文化,使不少出身贫寒者都可以通
过考试脱颖而出,致使汉朝变得越来越强大,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
化中晚期蓬勃发展的局面。

然而,汉代察举制也有其不足之处。

由于考务繁琐,充斥着名利
观和亲友情谊,考试本身就已不够公正,加之当时组织考试的官府犯
有枉法、贪污腐败等弊病,汉代察举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了极大
的损害。

总的来说,汉代察举制曾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划分了
官府的职权,增强了中央权力,促进了社会文明,而其缺乏公正性也
是灾难性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漢代察舉制漢代入仕途徑解說1 任蔭:現職高官可蔭子弟任官。

此制規定凡二千石以上的官員,任職滿三年者得蔭子弟一人為郎。

2 貲選:人民可向國家捐糧食或錢武帝時定武功爵位,每級十七萬錢。

買爵第五級以上來買官位。

者可以補官。

3 詔舉:當需要時,天子詔令天下詔舉多在發生異像或突發事件時舉行,由皇帝親自策有能者應舉。

問,合格者授以官職。

4 徵辟:徵是皇帝親聘,辟是高級皇帝徵召的對象多為有才能或德高望重者。

自選屬吏官員自選屬吏。

者多是中央和地方長官。

5 察舉:由地方官吏推薦政府所需察舉制是定期舉行,有異於上述各種入仕途徑,亦成的人材。

為漢代最重要的選仕制度。

名詞解釋郎官:漢代郎官是皇帝的侍從,追隨左右,和天子接觸的機會很多,故易為天子賞識而1擢升出任高位,任郎官是出仕的重要階梯。

2 貲選:古代用錢財糧食買官爵,謂之貲(財富)選,在秦時已開始,漢武帝時更因連年用兵,國庫空虛,定武功爵,每級十七萬錢。

靈帝時,每級官吏更可明買,如二千石官價值二千萬;四百石官值四百萬等。

3 詔舉的日期:詔舉是不定期舉行的,國家遇大事或災異,例如皇帝駕崩、大婚,或碰著荒年、瘟役,日、月蝕或地震等,政府才下詔徵求賢人來解決問題或提供意見。

政府也會因應某些特殊情況而徵求某類人才,例如漢武帝時要出使西域,需要精通外語,能吃苦和應變的人才,於是張騫便自薦,結果創下出使西域的創舉。

4 徵:徵召是指皇帝仰慕某人的才德而指名徵聘,所以是最尊榮的入仕途徑。

朝廷為示隆重,往往派車到地方迎接人才上京,謂之「公車」,如漢武帝便曾以此迎接大儒魯申公和辭賦家枚乘。

5 辟:辟即是官吏自行委任所屬官僚。

漢定中央長官如三公、九卿、太傅、大將軍及地方長官如太守、刺史等可以自選屬吏。

這些屬吏日後可再經僱主推薦,升任其他要職,成為頗重要之一個出仕途徑。

1察舉制內容漢初的選士制度,仍屬草創階段,各方面仍有末善之處,選才主要以被選者的出身為準。

武帝開始著重個人的品格道德,並因應國家特殊需要而舉行特舉。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

汉代察举制选官标准汉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而察举制选官标准是汉代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地阐述一下这一制度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以加深我们对汉代历史的了解。

一、察举制的起源察举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当时的君主制度并不稳定,一个国家的统治权往往易手于各个诸侯之间。

于是,一些地方开始尝试采取一种更为公平、公正的制度——推举和评选各种官员。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逐渐演化成了汉代的“举孝廉、舉賢良、選郎中”等制度,成为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察举制的流程在汉代的察举制中,选举官员的流程是非常繁琐的。

具体流程如下:1. 候选人的资格审核首先,要有大量人员自荐,这些人员需要到当地县令的衙门,提交自己的资料、公职记录等等。

县令会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条件之处就会予以淘汰,剩下的人员则可进入下一轮比赛。

2. 考试和试卷评分接下来,选举单位会组织一场考试,考试内容以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知识为主。

考试题目通常都是各种诗文、史书等文化经典,考生们需要自己准备筹集参考资料,答题在场。

考试后,选举单位会组织一场评分会议,将考试试卷进行评分,产生一张分数排名表。

3. 选拔和调配经过一番排名之后,选举单位会根据分数排名表进行选拔,选择出一些优秀的考生,将他们调配到适当的官职上。

这样一来,那些落选者便不能够担任任何官僚职务了。

三、察举制的标准在汉代的察举制中,选官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孔子思想和道德观念察举制最早的标准源于孔子思想,即“博观群书,纳古通今”,这意味着遴选官员不仅要考虑他们的学问是否够扎实,还要根据他们德、才、望等多方面考量。

2. 策才用人在遴选官员时,需要考虑到他们的才能和专业特长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此需要进行一些专业测试,如工程、经济、道德等方面的专业测试。

3. 实际表现当然了,在察举官员时,还需要考虑实际表现,特别是实际成绩和社会声誉加分,比如中状元和高尚的声誉会为你的官僚生涯提供极大帮助。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于元光元年确立。

文帝的两次诏举,明确订立了举荐制度,有了科目,有了考试办法,也分出了等级,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式形成。

下面是有汉代察举制的制度,欢迎参阅。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高祖十一年,刘邦颁布《求贤诏》,在这一诏书中,刘邦提出选拔治国的贤士智能必得运用国家的力量,选拔的具体程序是由上而下,对入选者的品行、仪表、年龄等一律实行严格考察。

这便是西汉察举制度的开端。

到了汉文帝时期,文帝颁布诏令,推行举贤良的法令,不仅明确规定了察举的科目而且而且还规定了对策应试,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在向制度化发展。

文帝十五年,举办了由文帝主持的察举,当时的察举选拔出了后来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

但是在西汉初期这种察举制度还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下诏举行,并未形成定期的,有固定的规章制度。

察举制的完备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以儒术取士的察举。

这时期的举茂才、孝廉、贤良方正等,都明确以儒家细想为指导,儒学艺术、伦理道德成为察举的基本标准,并未中央和地方所遵循。

至此,汉代察举制制度正式形成。

察举制度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存在,不能简单的予以肯定或否定,作为封建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各界的讨论与评判,对于当今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却有着历史借鉴意义。

汉代察举制名词解释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察举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员的方试,主要根据人的德行,通过举荐和策问,在经过一定的考试后,授以相应官职。

战国时,许多诸侯打破“世卿制”,召集和选拔贤能者担任官职。

秦自商鞅变法以后建立了军功爵制,按军功选拔官吏,直到统一六国。

西汉建立后,在继承前朝“尚贤”思想的基础上,为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对官员选拔方法进行了变革。

于是,察举制度应运而生。

通过察举制度,两汉时期踊跃出众多治世之才,对巩固两汉统治、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简谈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在上一篇文章里我介绍了汉朝的政府组织,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地方是郡县制。

而汉朝有一百多个郡、一千多个县,还有中央机构,这些机构想要运转就需要大量专业的官员,那么这些官员是如何产生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汉朝的选官制度,这是研究历史时一个很重要的题目。

在西周封建时代,天子统治国家靠的是宗法制,选官制度是世官制,统治阶级都是世袭的。

天子的嫡长子依然是天子,诸侯的嫡长子依然是诸侯,卿之嫡长子依然是卿,士大夫的嫡长子也同样是士大夫。

到了秦汉时期,封建制度被推翻,官职不能世袭;而且也没有了战争,不能通过军功晋升。

那么疆域辽阔的汉帝国所需要的这么多官员从哪里来?汉武帝汉朝的选官制度一直到汉武帝时期才趋于成熟,制度方面汉朝施行的是察举制,察举制就是一种地方官定期考察,并向中央推荐人才的制度,察举的科目很多,我们熟知的举孝廉也是其中的一项。

按照察举期可以分为常科和特科,常科就是常设的科目,有孝廉、茂才、察廉、光禄四科。

特科就是由于政府在特别的时期需要特殊的人才,从而进行的察举,比如国家要出使西域,那便需要一些精通胡语的人才;如果要修水利工程,孝子和廉吏也不能胜任,所以就需要征召特殊的人才。

除此之外如果发生一些重大的事,也会进行选举,比如老皇帝驾崩以后,即位的新皇帝往往会下诏让各郡国选举人才;如果遇到荒年、瘟疫之类的自然灾害,古人会认为这是行政失职遭受天谴,那么也会下诏推举人才。

特科规模小,而且影响力不足,因此今天只谈常科:孝廉常科里最重要的一科当属孝廉,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个途径进入仕途的。

孝、廉就是孝子廉吏。

“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

汉朝实行“以孝治天下”,因而“孝”也成了一个衡量人才的标准。

汉武帝最初设立孝廉科的时候,这并不是一个常科,后来才逐渐成为常科,而且成为了常科里极为重要的一科。

最开始汉武帝的要求是郡、国每年各举孝廉一人,但是地方官对这个命令并不重视,于是汉武帝又下诏说要处罚那些不积极察举孝廉的地方官,由此举孝廉才成了一种定期的选举。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

浅谈汉代的察举制度汉代的察举制度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汉朝的治理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察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政府能够高效地选拔人才,为国家的运转做出贡献。

本文将从察举制度的起源、内容、特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汉代的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在汉代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

在这个时期,为了秦朝的任用制度,武帝通过“表状”来选拔人才。

这一制度之后逐渐发展为了察举制度。

察举制度的内容是官员在考核任用人才时,通过听取民众举荐人才的意见和评议,来确保人才的选拔公平、公正。

察举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察举制度强调选拔人才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当时的汉朝,政府部门设有“丞相”和“言官”负责管理提拔人才的事宜。

同时民众也可以通过递交奏疏和上书的方式向政府推荐人才。

这种民众推荐的方式为政府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范围,不仅提高了人才的选拔质量,也有助于防止权贵家族的垄断和任用不当。

其次,察举制度强调选拔过程的可依赖性和透明性。

政府要耐心听取民众的举荐和评议,以充分了解人才的能力和品德。

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排除虚假和偏见,还可以通过广泛听取民意来避免政府的独断和腐败。

察举制度在汉代的政治制度中具有明显的特点。

首先,它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使用。

当时的政府官职分得比较细致,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政府通过察举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官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才干,为国家的发展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察举制度以民众的参与为基础,反映了政府的人民取向。

当时的政府面对百姓诸多需求,通过公正公平的察举制度来回应民众的呼声,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察举制度倍受重视,体现了当时汉朝政府的良好治理理念。

当时的政府倡导国家以“仁政”为核心,察举制度作为执政者的选人选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廉洁和高效。

察举制度对汉代社会的影响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察举制度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优秀的人才得以被政府所重视并加以使用。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

察举制概述察举制是汉代实行的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通过察举制的实施,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不仅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弄清楚察举制度产生与演变的规律、特点、内容及其在推行中利弊得失,对于研究汉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和政治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意义。

一、察举制的产生与演变察举是指汉代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

其形成为一个制度,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一)察举制的初创期,即高祖至景帝时期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刘邦选拔或委任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在‚军功‛,高后、惠文景时期增设任子‛、‚赀选‛等。

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袭制,即任用一些王公、贵族及其子孙为官;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财产,即入选资格。

军功则是指入选者要有一定的战功。

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发展以及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官吏多出自‚军功‛或采取‚任子‛、‚赀选‛的办法,已难于选拔真正的人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任子讲究门第,赀选讲究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入仕为官,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

二是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西汉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若仍以军功爵位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

在汉初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刘邦于高祖十一年 (前 196年 )发布了一道要求各地举荐‚贤士大夫‛的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

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刘邦诏书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推行察举的序幕。

史载:‚高后元年二月,初臵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孝悌‛、‚力田‛初定为察举科目。

文帝前元二年诏:‚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察举科目出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察举制

察举制

察举制西汉政府不仅注意信用学问高深的士人,还希望把于国有用的所有士人和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人,都收罗拢来,用于充实和更新国家官吏队伍。

汉初几朝皇帝曾多次专门发布诏令,在全国广为招贤,推行大规模的选拔人才的察举制度.公元前196年,刘邦下诏说:上古时代称王称霸有所作为者如周文王、齐桓公等,都是依赖了贤能之士的帮助。

现在我们汉朝建立不久,需要大批人才帮忙治国安邦,而且到处都有贤能。

大家踊跃地站出来为我们出力吧,国家不会亏待大家的。

(见《史记·高祖本纪》)这个诏令说明刘邦颇有求贤若渴的心理,更说明汉初急需人才的情况。

封建专制君主下诏,就是封建国家法律性制度的颁布。

刘邦的求贤诏确定了汉初的基本用人政策。

汉代大规模的荐举人才选拔官吏的察举制度,就是汉初国策的产物。

一、什么是察举制“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

这种选拔国家官吏的方式,史称察举制度。

二、察举制的形成和发展求贤诏后,刘邦曾提出具体要求,凡御史大夫、诸侯王、各郡太守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都必须向政府推荐人才。

不能发现人才、推荐人才者,要追究责任。

推举的基本对象,是有一定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

(同上)这是汉代察举制的先声,所以,察举制度最早产生于刘邦在位时。

汉文帝时,诏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见《汉书·文帝纪》)规定了察举的两个科目:“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

这是察举制度付诸实施的开始。

汉武帝时代,全面推行察举制度。

中央规定了察举的期限、人数、对象。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贤者,岁贡各二人”;(见《汉书·董仲舒传》)并“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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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由汉武帝于元光元年确立。

文帝的两次诏举,明确订立了举荐制度,有了科目,有了考试办法,也分出了等级,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式形成。

下面是有汉代察举制的制度,欢迎参阅。

关于汉代察举制的制度高祖十一年,刘邦颁布《求贤诏》,在这一诏书中,刘邦提出选拔治国的贤士智能必得运用国家的力量,选拔的具体程序是由上而下,对入选者的品行、仪表、年龄等一律实行严格考察。

这便是西汉察举制度的开端。

到了汉文帝时期,文帝颁布诏令,推行举贤良的法令,不仅明确规定了察举的科目而且而且还规定了对策应试,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在向制度化发展。

文帝十五年,举办了由文帝主持的察举,当时的察举选拔出了后来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

但是在西汉初期这种察举制度还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下诏举行,并未形成定期的,有固定的规章制度。

察举制的完备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以儒术取士的察举。

这时期的举茂才、孝廉、贤良方正等,都明确以儒家细想为指导,儒学艺术、伦理道德成为察举的基本标准,并未中央和地方所遵循。

至此,汉代察举制制度正式形成。

察举制度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存在,不能简单的予以肯定或否定,作为封建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各界的讨论与评判,对于当今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却有着历史借鉴意义。

汉代察举制名词解释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察举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员的方试,主要根据人的德行,通过举荐和策问,在经过一定的考试后,授以相应官职。

战国时,许多诸侯打破“世卿制”,召集和选拔贤能者担任官职。

秦自商鞅变法以后建立了军功爵制,按军功选拔官吏,直到统一六国。

西汉建立后,在继承前朝“尚贤”思想的基础上,为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对官员选拔方法进行了变革。

于是,察举制度应运而生。

通过察举制度,两汉时期踊跃出众多治世之才,对巩固两汉统治、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察举制是以远古“尚贤”思想为基础.在对先秦诸子百家“尚贤”理论进行继承发展并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的。

在中国古代.尚贤思想历史悠久,原始社会的“禅让制”就是体现着“选贤与能”精神的一种远古选举制度,殷周时期仍有保留。

春秋战国时期也强调尚贤、贵贤、选贤,而秦朝尚贤思想曾受到冲击。

西汉建立后.统治者看到了秦朝法治绝对化的种种弊端.为了更好地巩固封建政权,尚贤思想再度受到重视。

这就为察举制的创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两汉时期,举贤思想很好地付诸实践,形成了系统化的察举选官制度。

汉朝察举制选拔的重点汉代实行以孝治天下,极力提倡孝道观念,这一点从其推行的政令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其中最为重要的官员选拔就是秉承了这一特点。

察举制中以察举孝廉为主,在众多科目中占据主流,这也是士人踏入仕途的必经之路。

当时的汉代统治者认为,孝与廉是相互并行的两种传统道德品行,孝是廉的根本,只有在家中孝敬父母,与父子兄弟互相关爱,入朝为官后才能体恤百姓,尽忠君主,因此孝是廉吏的基本前提。

两汉时期,朝廷对举荐孝悌力田是十分重视的,《汉书》中记载,“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

”意思就是政府让地方奖赏子孙孝敬父母、弟弟又顺从兄长同时躬耕于农田的农民,免除其劳役。

少帝元年,特设置孝悌力田二千石者一人,这种官爵位份颇高,其职责就是劝历天下,敦行务本。

西汉政府极力宣扬孝的精神,并通过察举的形式使社会中行孝之人得到实惠,通过行孝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就使得民间孝的观念得到了很好的普及,使民间父子兄弟互相关爱,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察举制是在汉代集权制的国家中产生,是服务于君主专制的政治产物,但同时为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有效充实和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封建统治机构,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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