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2•【字号】嘉办字〔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更高水平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确保2023年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把实现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融入社会治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市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高品质幸福雄关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为工作导向,突出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攻难点、创亮点,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使城市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和谐建设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确保2023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嘉政办发〔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将市政府第十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0年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巩固工业回升势头(一)进一步挖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潜力。

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形成合力,凝心聚力,想方设法尽最大可能挖掘企业生产潜力,协调酒钢公司等支柱企业,制定补产增产措施,充分利用酒钢集团7号高炉建成投产的契机,实现钢铁等主要工业产品稳产、增产。

各部门要做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紧盯工业运行主要指标,加大调度的力度和频次,通过入企调研、召开运行调度会等,积极协调重点企业发挥最大产能、稳产增产,“一企一策”破解企业经营发展的现实难题,促进企业释放产能,为工业经济稳增长做贡献。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二)切实发挥工业调度机制作用。

市工信局要继续坚持工业运行调度机制,在今年剩余时间内,每周、每旬都要进行监测,每月全方位调度,特别要把协调解决问题作为重点,动态掌握、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8•【字号】嘉政办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8日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和《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源节约计划指标根据《甘肃省202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划》,2021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较上年下降(%)、万元GDP二氧化碳下降(%)三项指标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2021年计划为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上年下降0.2%。

(一)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指标。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重点企业能耗目标管控,分解下达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强化企业节能降耗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节能管控措施。

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年度和进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三是逐月召开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调度分析,了解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节能措施,分析研判节能形势。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0•【字号】嘉政办发〔2018〕162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162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0日嘉峪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复查迎检工作与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要求,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达标情况和复查重点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其中本次复查的重点内容是:1.截至2017年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规定指标完成情况。

2.城市绿线管制情况,重点检核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和绿线划定公示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中园林绿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城市园林绿化重点指标(包括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面积),近三年发展情况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情况,重点指标数值如出现下降,须作具体说明,并分析原因。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精选23篇)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精选23篇)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卫生打扫活动简报(精选23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简报,简报具有一般报纸的新闻特点,特别是要求有很强的时效性。

什么样的简报才经典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打扫活动简报(精选2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1在成都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我校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的活动过程中,我校于4月7日组织高中学生会干部以及4月14日组织初中学生代表由德育处组织在沿学校周边及其他社区参加环卫活动。

通过本次环卫活动,大幅度的增加学生爱护环境卫生,爱护生活环境,增强文明意识。

由高中学生干部、初中学生代表带头带动全校做好创文明城市、建设和谐校园活动。

周边社区居民及各单位部门反响都很好。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2为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一步推进“三优”文明城创建,按照全县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新华社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社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10月17日上午,社区工作人员组织本社区的干部、党团员和低保户共计100余人,开展了一次秋季爱国卫生义务大扫除活动。

在此次义务大扫除活动中,社区干部带领党团员和低保户,对社区两个卫生死角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和砖头进行了捡拾和清理,对干枯的杂草进行了割除,对不合理堆放的垃圾进行了移除,并将收集的垃圾杂草等进行了妥善的处理,活动还对建筑物上的小广告进行了撕除。

虽然天气寒冷、任务艰巨,但大家都表现的积极热情、干劲十足,既好又快的完成了任务。

经过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我社区爱国卫生活动工作扎实的开展起来,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得到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推进“三优”文明城建设奠定了基础。

卫生打扫活动简报39月27-30日,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对我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北园街道办事处杨庄、清河、边庄社区存在垃圾死角和保洁盲区。

具体问题如下: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形成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活动靠突击,检查过后又回潮;二是保洁力量不足,环卫管理不到位。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61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61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正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61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8日嘉峪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为确保完成2015年及“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5号)及省政府下达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指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一、目标任务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670.28吨,比2014年3703.61吨下降0.9%;氨氮排放量729.53吨,比2014年738.39吨下降1.2%;二氧化硫排放量62661.9吨,比2014年54488.61吨上升15%(力争控制在59392.58吨以内,比2014年上升9%);氮氧化物排放量39823.41吨,比2014年34932.82吨上升14%。

为保证2015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我市确定2015年减排项目24项,其中:工程减排1项,管理减排项目22项,机动车减排项目1项。

二、重点工作(一)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按照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及审核办法要求,强化全市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继续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目录一、总体目标和基本理念 (2)1. 总体目标 (3)2. 基本理念 (4)二、战略布局 (4)1. 构建人居宜居的美丽城市环境 (6)2.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7)3.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8)4.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4.1 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11)4.2 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 (12)4.3 夯实创新驱动发展基础 (13)5. 保障城镇化过程的安全稳定 (14)5.1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 (16)5.2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7)三、主要任务 (18)1. 建设城市公园和品质公共空间 (19)2.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城际联通能力 (21)3.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容纳能力 (22)4.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4)5. 普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25)四、保障措施 (26)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7)2. 加强政策引导和管理服务 (29)3.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 (30)五、预期成果 (31)六、实施方案 (33)一、总体目标和基本理念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本行动计划旨在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确保城镇化进程切实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本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最终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人本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改善和保障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使城镇化过程真正成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过程。

绿色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合理规划城市空间,推广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保护城市生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乡统筹: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双向转移就业和人口流动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5•【字号】嘉政办发〔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58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5日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奋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雄关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以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打造绿色发展典范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开展全市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有效改善和解决城乡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29平方米,城市林荫道路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实现天牛等蛀干性害虫危害面积降低60%以上,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化质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以良好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立足我市自然条件和城乡绿化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动国土绿化,健全完善城乡绿化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建设和管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平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4〕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平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4〕1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健全节水激励约束机制,统筹施策,靶向发力,开展各行业、全流域、全过程、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推进水资源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

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前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生活生产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1.27•【字号】嘉政办发〔2012〕213号•【施行日期】2012.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27日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至2015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途径和现实选择。

我市循环经济工作启动于2004年,2005年被列为甘肃省首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一。

我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嘉峪关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嘉峪关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嘉峪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嘉峪关市节水型社会规划》等专项规划;出台了《加快推进嘉峪关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嘉峪关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嘉峪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率先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较好地完成了我市循环经济发展阶段性目标。

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排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重点, 以技术创新、制度建设、标准体系、统计考核、宣传教育为保障,牢固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合理布局产业,科学配置资源,分行业、分领域、分步骤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构建循环型工业、循环型农业、循环型社会体系,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措施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措施的通知

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嘉办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措施的通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就业工作的冲击,抓好各项就业政策落实,聚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两后生”、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及城乡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有力保障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居民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千方百计稳住就业基本盘,6月底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年度目标任务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就业1.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完善就业优先的宏观调控机制,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关键性指标。

发挥投资对就业带动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激活民间投资。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嘉峪关机场改扩建、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推动通道物流产业加快发展。

适当降低部分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加大力度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确保精准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

推动市内重大项目建设用工优先使用就业困难人员。

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建立土地征用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畅通信息渠道,有效对接供需,确保项目建设本地用工人数不低于用工总量的30%;建立技能培训与项目建设协同机制,提升农民工劳动力价值。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人社局2.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2024年“垃圾不落地兰州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范文(四篇)

2024年“垃圾不落地兰州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范文(四篇)

2024年“垃圾不落地兰州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范文一、活动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水平的提高, 生活垃圾也不断增加。

垃圾的乱扔不仅污染环境, 还对健康和城市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提升兰州市的市容市貌, 树立文明、卫生、环保的形象, 我们组织了“垃圾不落地兰州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1.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 促使居民习惯性地垃圾分类投放和垃圾不落地。

2.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效率。

3.增加市民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地点: 兰州市全境三、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1.广泛宣传活动(1)在兰州各个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和海报, 提醒市民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2)在各大媒体和社交平台推广“垃圾不落地兰州更美丽”主题活动, 引导公众关注。

(3)举办垃圾分类讲座、宣传活动, 邀请专家学者、环保志愿者等进行讲解和互动交流, 加深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了解和认识。

2.垃圾分类投放示范活动(1)选取兰州多个社区和公共场所, 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示范活动。

以垃圾分类宣传车为主要工具, 通过户外演示、现场展示和技术指导, 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技巧。

(2)组织志愿者站在垃圾分类投放点, 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 并解答他们在投放过程中的疑问。

通过实际操作, 让市民亲身体验垃圾分类的便利与重要性。

3.垃圾清理行动(1)在兰州市范围内设立“垃圾清理日”, 各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居民、学生和员工参与垃圾清理行动。

(2)在公园、街头、河道等地选定垃圾清理热点区域, 组织志愿者和环卫工人共同清理垃圾。

(3)在清理过程中, 对垃圾进行分类整理, 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效率。

4.垃圾分类应用推广(1)推动智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安装, 提高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智能化水平。

(2)在兰州市建设垃圾分类手机APP, 提供关于垃圾分类投放的信息和查询功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嘉政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20日嘉峪关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落实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对全市范围内闲置土地及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工作,通过排查方式准确掌握我市闲置土地分布状况,对排查出的闲置土地及改变用途土地依法处置。

通过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土地供应监管的各项管理制度,杜绝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常守远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世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先锋及市规划局局长保元庆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土地清理处置具体工作。

为使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决定从雄关区、镜铁区、长城区、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察局、工业园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信访局及酒钢公司办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清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嘉政办发〔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9日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原则,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坚持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的原则,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在大力宣传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新政策、扩充涉企“政策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坚持便民与惠企相结合的原则,服务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

在做好面向群众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财富、企业创造价值”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综述

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综述

全市动员、全民参及,创城工作如火如荼敦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述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

我市名列其中,这是提升敦煌名城形象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也是我市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特别是筹备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提高敦煌文明程度的最有力抓手、最有效载体。

今年以来,全市各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全市动员、全民参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影响力大,有一定影响力的“46835”创建工作品牌,形成了浓厚的创城氛围,提高了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及度,促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一、落实“四项举措”,创城工作开局良好去年10月,我市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进一步鼓足了全市干部群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干劲。

一是谋划研究。

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詹顺舟2月28日在北京参加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之后,先后2次带领宣传、文明、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深入乡镇、部门,对创城工作进行调研,市委常委会先后2次专题研究创城工作,并于4月23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全市乡镇部门、驻敦单位、市民代表等600人参加了会议,沙州镇、月牙泉镇、教育局、旅游局及出租车司机代表等表态发言。

会上印发了《敦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019年—2019年)》、《关于调整敦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关于成立敦煌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工作机构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安排部署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二是组建机构。

按照市委部署,成立了创城指挥部和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8名,安排了集中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备,拨付创城经费30万元,有效保证了创城工作的顺利开展。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嘉政发〔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5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2年)编制单位: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目录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使用说明表1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表2 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3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表4 嘉峪关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表5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使用说明一、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包括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所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嘉峪关工业园区准入清单。

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所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基础性、底线性的要求,与省级准入清单的要求一致。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结合嘉峪关市重大环境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4个方面,对全市提出了通用要求,反映市域范围内的全局性、基础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体现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从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中将嘉峪关工业园区单独列出,形成嘉峪关工业园区准入清单,便于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

二、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使用说明1、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所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上位要求,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首先应执行省级清单相关要求。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6•【字号】宝政办发〔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6日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依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2月颁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和发展生态文明重大工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方面明显提升,形成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安全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力争2024年底,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要求,2025年继续巩固提升,2026年达到申报要求。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抓紧抓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责任追究。

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7.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公路正文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航旅集团公司,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总体要求,落实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厅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7月25日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总体要求,落实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厅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和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甘肃重要指示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工作方针,实施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公路沿线视野之内无垃圾、整洁美观治理目标,全面提升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

全省已投入运营或在建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用地范围。

(二)整治内容。

1.高速公路: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整治服务区、收费站区等区域卫生;整治涉路养护或施工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卫生;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整治公路及附属设施病害和安全隐患。

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整治停车休息区等区域卫生;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占道经营、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整治涉路养护或施工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卫生;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整治公路及附属设施病害和安全隐患。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
实省政府 ?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17
•【字号】嘉政办发〔2020〕86号
•【施行日期】2020.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政

<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若干措施》(甘政办发〔2020〕61号),我市结合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创新助力拓存创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甘政办〔2020〕70号)和市政府印发的《嘉峪关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并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嘉峪关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嘉办字〔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嘉峪关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今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冲刺之年,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复核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为目标,以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在全市集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环境卫生和社会氛围,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习惯,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生活陋习,为力争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主题洁净家园·文明同行三、行动时间2020年4月16日—5月31日四、主要任务(一)开展单位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彻底清理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杂物垃圾、卫生死角死面,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排放整齐。

楼道、卫生间干净整洁,卫生间无异味。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院内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和违章建筑,车辆停放有序。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二)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落实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彻底清理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道路、绿地、楼道、楼顶、地下室通道等处的杂物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清除“小广告”,规范张贴便民信息,清除卫生死角死面。

完善分类垃圾桶设置,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市房产服务中心(三)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行动1.加大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力度,清理卫生死角死面。

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撒遗漏。

科学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施完善。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2.加强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的清扫保洁,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异味,垃圾清运及时。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完善环卫设施配备,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劝阻处罚。

责任单位:嘉峪关机场公司、嘉峪关车务段、嘉峪关交通运输局3.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市城管执法局4.彻底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拆除私搭乱建建筑物,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市市场监管局5.加强商业门点清扫保洁,店内窗明几净,环境卫生及门头牌匾干净整洁,物品排放有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6.彻底整治广告市场,拆除违规设立的户外广告,整治乱贴乱画,督促相关部门更换更新破损广告画面,对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坚持源头治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7.做好城市基础设施保洁工作,对环卫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主次干道两侧灯箱、交通站点灯箱、路政设施、交通指示牌、交通隔离栏进行清洗,保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建集团8.加大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污染整治,所有建筑、拆迁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整齐堆放场内施工物料,实行密闭化运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房产服务中心9.做好道路绿化带、交通转盘、公共植被绿地、林地、道旁树沟内杂草、垃圾的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10.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回收站点干净整洁,废品堆放有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彻底清除镇村内外道路两旁的垃圾,大力整治杂物乱堆、垃圾乱倒、马路乱占、柴草乱垛等现象。

全面实行人畜分离,组织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改造家庭无害化厕所,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营造干净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五)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日常保洁,配套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设施,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跨门经营、乱停车、乱设摊、乱张贴、私搭乱建等行为。

规范市场周边牌匾设置,发动商户清理店铺(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有序摆放商品,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坚决杜绝售卖野生动物现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六)开展水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彻底清理水库、河道、桥涵、灌溉水渠、排洪沟渠等处的垃圾杂物,做到无垃圾漂浮物堆积,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堤坡、沿岸护栏保持整洁,无乱贴乱画和“牛皮癣”。

河道沟渠沿岸整洁美观,无积水、枯枝、枯草等垃圾杂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水投公司、郊区工作办、市住建局(七)开展交通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加大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力度,全面防控整治域内铁路、国道、省道、乡村道路路面及两侧30米范围内的垃圾,确保路面干净,视线范围内无垃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嘉峪关公路管理局、郊区工作办、嘉峪关机务段、嘉峪关工务段(八)开展景区景点及公园广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加强景区景点、公园广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美化,及时清扫保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水体清洁、绿化良好。

严格执行星级旅游厕所标准,公厕通风良好,清洁无异味。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文旅集团、酒钢公司文明办、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文明办(九)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行动。

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既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动手清理家庭、小区庭院、单位的卫生死角,又组织专业防控队伍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切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避免疫情“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十)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宣传行动。

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饭店、餐馆、食堂、家庭等场所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实行分餐制,在公共用餐场所设置“公筷公勺专区”,主动提供公筷公勺,采用桌卡、墙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提醒、劝导用餐人使用公筷公勺;大力倡导文明饲养宠物,遛宠牵绳并主动避让他人,自觉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大力倡导拒食野生动物,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不断提升居民群众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社会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酒钢公司文明办,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

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是促进城市管理和发展的有效形式,也是确保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为重点,迅速掀起行动热潮。

要用好用足用活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标准,重点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集贸)市场、交通场站、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环境治理,有效整治乱扔垃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等问题。

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落实责任、群策群力。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责任落实,推动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

文明村镇要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注重由“清脏”向“治乱”拓展,严防环境卫生问题“死灰复燃”。

文明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开展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大扫除。

文明家庭要带头开展家庭卫生清洁,主动参加楼院、社区、街道等环境治理。

文明校园要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参与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

文明社区要积极组织群众清除楼道、楼院垃圾杂物和小广告,改善楼院居住环境,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党员志愿者要带头参与单位及所在社区的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

(三)做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要大力宣传我市开展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和有效做法,激发群众改变生产生活面貌的热情。

各部门、各单位要设计制作并广泛刊播展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改善环境共享健康”等主题公益广告海报和短视频,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宣传栏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健康知识等宣讲活动,努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

(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实。

由市级相关领导带队,创城办牵头,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等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全民爱国卫生暨全域无垃圾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大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