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标准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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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标准操作程序

1目的

明确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操作规范,便于临床医护人员掌握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的步骤及关键要求,正确、安全地取回自体血液,避免取血错误或取血不当的不良事件发生。

2.范围

本文件的执行部门/科室为临床科室(包括麻醉科)和输血科;执行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师(包括麻醉医师)、护士和输血科技术人员。适用于储存式自体输血的取血、发血工作。

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

无。

4.目标

无发血错误或取血错误发生。

5.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1麻醉科医师负责开具术中储存式自体输血的取血通知单。

5.2临床医师负责开具术后储存式自体输血的取血通知单;必要时执行取血操作。

5.3护士负责执行取血操作。

5.4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执行储存式自体输血的发血操作。

6.工作程序

6.1申请

临床医师或麻醉科医师开具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通知单。

(1)通过输血信息系统查询自体采血已完成,确认患者需要输血后,在输血信息系统中选择“储存式自体输血取血”,勾选需要取回的自体血液,填写《临床取血通知单》(SYSX-ZD-017/FJ1),发送至输血科。

(2)将系统生成附带条码的《临床取血通知单》打印出来,签名后交取血人。

6.2取血

(1)取血人持《临床取血通知单》,携带专用取血箱至输

血科窗口取血。

(2)取血人在取血窗口将《临床取血通知单》填写完毕交

输血科发血人。

(3)发血人确认《临床取血通知单》填写规范、完整,审

核取血人具备取血资格后,根据取血通知单取出相应血液,核对以下信息无误后,在信息系统执行发血操作,打印《自体输血发血记录单》(SYSX-ZD-17/FJ3)并签名。

①血液标签信息与取血通知单上的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身份证号、血型、采血时间、储存时间、有效期)

完全相符;

②检查、确认血液外观正常、无渗漏、在有效期以内;

③血袋标签上的血型有复查签名。

(4)取、发血双方共同核对取血通知单、自体血液标签及发血记录单,核对内容同6.2的(3)o

(5)双方核对无误后,在输血科发血记录本上签名,《临床取血通知单》由输血科存档保存;取血人将自体血液及发血记录单装入专用取血箱运送回科室或手术室。

7.注意事项

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取回:

(1)血袋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8)血袋标签上的血型无复查签名。

8.记录和报告

无。

9.参考文献

无。

10.附表和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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