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主席团对各部门考核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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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工作

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范教育学院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提升学生干部的决策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为今后的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依据,保证换届时主席团、各部长、干事之间的公平竞争,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师范教育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师范教育学院学生会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劳动部、女生部、外联部、网络部、

二、考核规则

满分为100分,基础分为50分,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相应的加减,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作为部门评优依据。

三、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

四、考核内容

师范教育学院学生会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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