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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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行业自律制度范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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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行业行为,提高慈善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慈善行业自律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二)公开透明原则:慈善组织应当公开透明地披露慈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诚信守信原则: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

(四)公平公正原则: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受助对象。

二、慈善组织自律第四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等。

第五条慈善组织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慈善项目、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等内容。

第六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慈善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七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

第八条慈善组织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慈善项目自律第九条慈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宗旨,切实解决社会问题。

第十条慈善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目标、受益对象、实施方式、资金预算等。

第十一条慈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二条慈善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项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开展提供参考。

四、慈善资金自律第十三条慈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慈善组织以外的任何用途。

第十四条慈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五、其他规定第十七条慈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一、自律联席会议的设立和职责。

自律联席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业协会共同组建,负责协调银行业自律事务,制定和修订自律规则,并进行评审和监督。

会议成员包括协会会长、分会会长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自律规则的制定和修订。

自律联席会议根据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和修订各种自律规则,包括行业准则、规范、办法等,以规范银行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三、自律规则的宣传和培训。

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业协会负责对自律规则进行宣传和推广,向银行业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遵循规则的能力。

同时,组织开展自律引导工作,加强对行业内违规行为的警示和惩罚。

四、自律监督和违规处理。

自律联席会议负责对银行业内的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并进行执行。

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银行机构或个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业务、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五、自律信用的建立和管理。

自律联席会议建立自律信用档案,记录和管理银行业内各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信用和自律记录。

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可以按照一定期限进行记录,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可以采取永久记录措施,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六、自律评价和奖惩机制的建立。

自律联席会议根据银行业的自律情况,对各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自律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予以处罚和惩戒。

同时,开展自律竞赛等活动,激励银行业内的自律性和创新意识。

七、自律公约的完善和修订。

根据银行业的发展变化和自律要求,自律联席会议定期对自律公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自律需要。

修订过程应当充分征求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行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动。

总之,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为银行业内部建立起了一套良好的自律机制和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银行业的自律水平,维护了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并为中国银行业的规范经营和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是指银行业协会为了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保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

自律公约通常由银行协会内部制定,并得到银行会员的共同认可和遵守。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商业行为准则:规定了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准则,要求银行业务合规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风险管理与内控规定:要求银行设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和稳健运营,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3. 信息披露要求:要求银行向金融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公众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要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加市场信心。

4. 维护行业形象:要求银行业成员单位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社会伦理和职业操守,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信赖和认可。

5. 争议解决机制:规定了银行业内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及时、公正地解决各类纠纷和争议。

银行业协会自律公约不仅对银行业内部具有约束力,也反映了银行业对社会的责任和承诺。

通过自律公约的推行,可以规范
银行业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诚信和透明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是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发布的一项行业
自律规则,旨在加强银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业务行为,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该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行为准则:要求银行业机构在业务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竞争规则,保护客户利益,维护行业形象等。

2. 风险控制:要求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保证业务安全。

3. 信息披露:要求银行业机构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经营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了解情况。

4. 内部控制:要求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操作规范,防止违规行为和内部欺诈。

5. 监督和处罚:要求银监会加强对银行业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者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发布实施,对中国银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银行业的良性竞争和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21)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21)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2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1.29•【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银行业的自律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自我约束、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中银协全体会员单位。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权益和行业利益,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

第五条积极支持国家战略发展,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金融产品体系,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加大面向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农”、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金融产品供给和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第六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七条依法合规开展存款、贷款、票据、银行卡、资产管理、衍生产品等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持续加强账户、现金及收费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第八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加强银行资金安全维护,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九条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及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逐步达到良好公司治理标准。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9.07.03•【文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促进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保理业务市场环境,加强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规范,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全体成员制订并签署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

现印发你们,并倡导中国银行业共同遵守。

附件: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附件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要求,结合保理业务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理委员会”)是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保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保理业务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共同促进保理业务持续健康运营和发展。

第四条保理业务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诚信经营,不损害客户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五条成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配备高效、安全、可靠的保理业务电子支持系统。

第六条成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当手段干预或影响保理业务市场秩序,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坚决杜绝恶性竞争、垄断等市场行为。

第七条倡导成员单位不断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创新保理业务产品,拓展保理业务服务领域和服务内涵,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贸易融资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银协发[2009]21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银协发[2009]21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银协发[2009]21号2009年4月1日)各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为加强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规范,维护公平有序的托管业务市场环境,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订了《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经2009年3月12日召开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承诺依照公约开展托管业务。

现将《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印发你们,并倡导银行业共同遵守,共同推动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市场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托管业务行为,建立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托管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受益人利益,促进托管业务持续健康运行和发展。

第三条成员单位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以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遵法守信、勤勉尽责、公平公正、团结协作、自我约束、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托管委员会是托管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存款业务同业竞争行为,维护会员共同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存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经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的存款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内吸收本外币存款及管理存款而产生的相关金融活动。

第三条存款业务自律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存款业务发展不同时期的特征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把握存款业务发展内外部环境、主要矛盾和基本问题,树立存款业务的科学发展理念。

第四条存款业务自律的宗旨: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权益,共同促进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存款业务自律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诚信经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存款业务,不损害客户利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承诺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自觉履行公约的各项约定,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处理决定,自觉维护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七条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存款业务。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自觉严格执行存款业务相关的利率、汇率政策。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加强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存款业务需求。

公益资管产品分析与案例解读

公益资管产品分析与案例解读

公益资管产品分析与案例解读魏骥遥【期刊名称】《中国信用卡》【年(卷),期】2017(000)009【总页数】5页(P70-74)【作者】魏骥遥【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随着公益慈善事业日渐深入人心,公益慈善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悄然兴起,并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

据普益标准统计,截至2016年底,共有18家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成功备案了22单慈善信托产品,初始规模0.85亿元,合同金额30.85亿元,涉及教育、扶贫、留守儿童等多个慈善公益领域。

较早以践行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资产管理产品为公益信托,其以捐赠部分或全部信托财产、信托投资收益等形式,实现扶贫、助学、赈灾、救伤等支持和发展公益事业的目的。

国家和政府及相应的金融监管机构也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产品的形式支持公益事业。

如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2008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9月开始实施的《慈善法》。

公益慈善信托市场运行机制的逐步健全及配套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为公益性资产管理产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作用。

以金融产品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模式逐渐向其他金融行业延伸,诸如基金、银行理财等形式的公益性资产管理产品正逐渐受到众多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投资者的青睐。

各金融机构也择机推出公益性资产管理产品,在满足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时,达到“为公益事业奉献一份爱心”的述求。

1.公益信托在大资管行业中,公益信托的发展最为迅速,也是国家鼓励的信托业务之一。

在2001年10月施行的《信托法》中第60条明确,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1)救济贫困;(2)救助灾民;(3)扶助残疾人;(4)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5)发展医疗卫生事业;(6)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7)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银行卡作为当今社会中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之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维护银行卡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银行卡行业制定了自律公约。

本文将对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进行探讨,并介绍其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背景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迅猛发展,中国银行卡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与此同时,银行卡诈骗、信息泄露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和行业的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银行卡行业制定了自律公约,旨在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建立起公平、透明和安全的银行卡市场环境。

二、内容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总共包括十多个条款,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用户权益保护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了用户的基本权益,包括账户信息的保密性、交易费用的公示、交易纠纷的处理等。

同时,还要求银行卡机构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和提示,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有效防范诈骗行为。

2. 银行卡管理自律公约对银行卡的发行、销售和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发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质等要求,以确保银行卡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要求银行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机制,确保用户的账户信息安全。

3. 业务合规自律公约要求银行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明确了禁止开展的业务,如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还规定了银行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 行业合作自律公约鼓励银行卡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诈骗、信息泄露等风险。

要求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风险事件和防范措施,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效果自律公约的实施对中国银行卡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自律公约明确了行业的底线和标准,规范了市场秩序,减少了不法分子的机会,加强了用户的信心和满意度。

其次,自律公约加强了银行卡机构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3银行业自律公约

2023银行业自律公约

2023银行业自律公约自律公约的背景和意义自律是指在缺乏强制力的情况下,个体或组织自觉地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规则行事。

在银行业中,自律公约是一种通过自愿承诺来规范行业内各参与方行为的制度。

2023年的银行业自律公约旨在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和信誉水平。

第一章遵守法律法规1.1 银行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1.2 银行机构应设立并健全内部合规机构,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3 银行机构应设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

第二章保护客户权益2.1 银行机构应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2 银行机构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不得隐瞒、误导或混淆客户。

2.3 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客户投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三章防范金融风险3.1 银行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内外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

3.2 银行机构应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审慎管理,确保授信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3.3 银行机构应加强对金融创新和非标准化业务的监管,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的扩散和传染。

第四章加强内部管理4.1 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避免员工违规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4.2 银行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经营、遵循道德的意识。

4.3 银行机构应建立透明的内部决策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效能和反应能力。

第五章强化自律合作5.1 银行机构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共同制定和完善自律规章制度,提升行业整体自律水平。

5.2 银行机构应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行业内各参与方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3 银行机构应开展自律评估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有效运行。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首先,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是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各银行自主制定的行业规范,目的是约束银行业参与者的行为,确保其遵守诚信、公平、透明的原则。

自律公约涵盖了银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为银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指南。

同时,自律公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银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信誉。

其次,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实施细则是对自律公约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和细化,旨在使自律公约的规定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实施细则对各项规定进行了分类、详细解释,并提供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通过实施细则的制定,银行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自律公约,减少违规风险,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同时,实施细则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使其在行业监管中更加明确和有力。

在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包含了许多关键要点和规定。

首先是业务操作方面,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要求银行业参与者在业务办理中遵循合法合规、真实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操纵市场、提供虚假信息、非法收取费用等违法行为。

其次是风险管理方面,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要求银行业参与者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此外,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还包括了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对应的指引和要求。

总的来说,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对银行业从业人员、银行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都起到了约束和引导作用。

它们对于规范银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及时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推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自律公约

银行业自律公约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十七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可根据本公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组织对会员单位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约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十四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按照本公约的约定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十五条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 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大全5篇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大全5篇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大全5篇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篇1】今年开展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活动以来,我深深地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性,在积极参加我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作为单位干部,在工作中自己也参入了自己的主观情感。

三是自我批评、自我反省开展的不够深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重事务,轻学习。

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安排,轻要求。

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

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

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篇2】我部门领导干部在县委、政府和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廉洁从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单位自查情况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

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

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

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7.07.07•【文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的正常市场秩序,建立行业约束和监督机制,规范托管业务行为,促进托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经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资产托管业务是指为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托管机构基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券款清算与交收、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

第三条资产托管行业的自律原则是:公平竞争、遵法守信、合规经营、勤勉尽责、专业公正、有偿服务。

第四条本公约适用于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五条成员单位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依法取得相关托管资格,持续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成员单位应遵守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托管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行业规范、公约和指引,严格执行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积极参与托管委员会各项工作,推进托管行业制度和标准建设,认真参与课题研究和培训,推广托管机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促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七条成员单位应严守商业道德,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干预或影响托管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声誉,不得非法取得和泄露其他成员单位商业秘密,保障托管业务信息安全,杜绝恶性竞争、垄断等行为。

慈善管理中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

慈善管理中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

慈善管理中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然而,由于一些慈善机构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行为,导致慈善事业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为了确保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有效推进,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慈善管理中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旨在促进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

一、行业规范的重要性行业规范是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它能够规定和约束慈善机构的行为准则,确保其遵循合法、透明、公正、负责任的原则。

行业规范的制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慈善机构的注册管理、财务报告、项目审核、信息公开等。

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可以规范慈善机构的运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社会声誉。

行业规范还能够保护捐赠者的权益。

慈善机构是以公益为宗旨的组织,其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社会的捐赠。

捐赠者希望他们的善款能够用于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因此,行业规范中应该明确规定慈善机构在接收和使用善款方面的要求和流程,确保捐赠者的善款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国内慈善管理的行业规范现状目前,我国对慈善管理的行业规范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定和完善。

首先是《慈善法》,该法于2016年正式实施,明确了慈善事业的目标、范围、参与主体、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为慈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还有《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情况报告制度》、《公募基金会评估办法》等细化性的规范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事业的管理。

此外,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规范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等行业组织负责颁布行业准入标准、会员管理和评估机制等,对慈善机构进行监管和引导。

这些举措有助于慈善机构规范自身行为,增强自律意识。

三、自律机制的意义与实施自律机制是慈善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促进慈善机构自觉遵守行业规范,提升诚信度,增加社会认可度。

自律机制主要包括监督与约束机制、奖惩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

首先,监督与约束机制是自律机制的核心。

慈善机构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组织内部的财务情况、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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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责任银行、和谐发展”的银行业社会责任理念,倡导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进一步规范会员单位对慈善捐赠行为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实际情况, 经会员单位协商一致,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自觉遵守本自律约定。

第二条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的原则是: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量力而行、鼓励创新、奉献社会。

第三条本自律约定所称的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弱势社会群体和个人;
(二)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支持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支持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四条本自律约定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地方银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以参照适用。

第二章自律约定
第五条会员单位应发挥自身优势, 为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会员单位应通过捐赠救灾善款和赈灾物资、提供金融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帮助遭受干旱、地震、洪涝等灾害的地区抗击灾难重建家园,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支持。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供资金及智力支持等形式,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地区增强发展能力,实现长期持续发展。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提高教育贷款、助学贷款管理能力,积极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奖(助)学金、专项教育计划等公益项目,实现政府、银行、学生、学校的共赢。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支持科学、艺术、文化和大众体育等的传播普及,积极支持文化体育事业,为促进学术研究交流、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有益贡献。

第十条会员单位应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开展绿色公益项目,以绿色运营的实际行动降低自身对环境资源的影响。

第十一条会员单位应制定有关鼓励员工参与志愿活动的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积极发展员工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活动的长效机制,组织并支持员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积极回馈社会。

第十二条会员单位应积极进行公益慈善类银行产品创新, 为公益慈善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资产保值增值服务, 创新研发专门的公益慈善类产品和服务,打造方便、快捷、安全的公益慈善平台,满足银行业消费者的慈善需求,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立专项基金或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更专业地参与和支持公益慈善事业。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应积极支持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有合作关系的公益组织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透明度的提升和公信力的建设。

第三章慈善捐赠的管理
第十五条会员单位慈善捐赠行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第十六条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会员单位对外捐赠应通过依法成立的具有接受捐赠职能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

第十七条会员单位应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捐赠项目,并诚实履行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

第十八条会员单位慈善捐赠行为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会员单位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捐赠管理机制,形成事前甄选捐赠项目、捐赠渠道,事中监督慈善项目,事后评估项目效果的规范化工作流程,保障公益慈善项目的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切实提高捐助效果。

第二十条会员单位应根据需要安排捐赠项目信息披露,对捐赠项目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等信息进行监督、评估和总结,并在年报社会责任部分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自律约定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自律约定生效后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单位,自取得会员资格之日起,视为自愿加入本自律约定,受本自律约定约束。

第二十三条本自律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不一致的,依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自律约定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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