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下学期开学前补考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期末课程补考规定
成绩等级
02
补考成绩按照学校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评定,一般分为优秀、
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成绩记录
03
补考成绩将记录在学生个人成绩单上,并注明“补考”字样。
05
补考纪律与违规处理
补考纪律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迟到或早退均视为违规。
保持考场安静
在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或使 用任何通讯工具。
补考形式
笔试
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补考,重点考察学 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机试
对于计算机类课程,可采用机试形式进行补考,考察学生的实际操 作能力。
口试
对于语言类、艺术类等课程,可采用口试形式进行补考,考察学生 的口语表达、艺术表现等能力。
成绩评定
成绩计算
01
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加分或减分。
规范管理
补考规定有助于规范学校 考试管理,确保考试秩序 和成绩的公正性。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补考规定适用于本学期选修了相关课 程但未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的学生。
适用课程
时间限制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考,逾 期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补考成绩 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以确保成绩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 提交补考申请,填写相 ,确认学生是否符合补考条件。
教务处审批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申请将 提交至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批。
审核标准
成绩真实性
核实学生成绩是否真实有效,是 否存在成绩登记错误等情况。
申请材料完整性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日程安排的通知-20151206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日程安排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本学期课程结束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根据“河海教[2008]44号”文件精神,各课程负责人需做好试卷命题工作,课程结束考试须准备A、B两套试卷(在试卷标题部分标明“A卷”、“B卷”字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课程结束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不及格学生的补考试卷,并将考试时间(见附件1、2)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相关学生。
2、为确保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请任课教师尽快阅卷,及时在教务系统登录成绩。
3、考试结束后请学生及时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见附件3)。
对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应充分利用寒假期间抓紧时间复习,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安排一次补考。
学生凭教务处发放的“开学补考准考证”参加公共课开学补考(“开学补考准考证”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期间发放。
本学期课程结束考试期间旷考、违纪学生不得参加开学补考)。
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在开学后1~2周内完成。
根据“河海教[2008]44号”文件精神,学生补考成绩最高分不大于70分。
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的日程安排,统筹做好本学期其它课程结束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的组织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复习时间,并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加强监考、巡考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杜绝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倡导优良学风。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安排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安排日程表(部分课程)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程开学补考安排日程表教务处2014年12月6日1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安排23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程结束考试安排日程表(部分课程)注: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晚上18:30-20:30(其中“军事理论”考试时间为18:30-20:00).4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程开学补考安排日程表注:考试时间为:晚上18:30-20:30(其中“军事理论”考试时间为18:30-20:00)。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重庆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重庆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
重庆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
注:第一学期2019年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行课,9月5日研究生迎新,9月6日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9月6-7日本科生迎新,9月8日本科新生开学典礼,9月13日中秋节,9月29日本科新生军训成果汇报,2020年1月13日放寒假,1月25日春节(本学期教学周次19周,寒假5周)。
重庆大学2019-2020学年校历
注:第二学期2020年2月15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行课,4月4日清明节,4月10-11日开春季运动会,6月25日端午节,6月28日毕业典礼,7月13日放暑假(本学期教学周次21周,暑假7周)。
学院:姓名:
重庆大学作息时间表
学院:姓名:
重庆大学作息时间表。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重大虎溪[2006]7号————————————————————————————虎溪校区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学院: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了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虎溪校区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教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05]415号)和重大教[2005]311号文,现将开学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虎溪校区学生报到注册工作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含虎溪校区)报到注册时间为:2006年2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2月20日全校正式上课。
2、虎溪校区学生报到注册方式:虎溪校区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校园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3、虎溪校区学生报到注册地点:虎溪校区综合楼一楼Z122、Z123、Z124教室(学院报到处)、Z121教室(注册处)。
4、学生报到注册程序:(1)学生到各自学院报到处报到(学院报到处设在综合楼Z122、Z123、Z124教室);(2)学生到学院报到后,凭学院的签字到注册处(设在综合楼Z121教室)划卡。
划卡后,计算机将自动核对学生信息和缴费情况。
划卡成功后,将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完成注册手续;(3)各学院通过虎溪校区教学管理网络(“学生注册”栏目下的“注册学生查询”,“未注册学生查询”以及“注册学生统计”项目)实时查询本学院的报到注册名单和人数,汇总老校区数据一并上报教务处。
5、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虎溪校区学生,由本学院辅导员视情况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除有正常请假手续外)后登记签字,然后凭学院的签字到教学办公室划卡注册。
二、虎溪校区教室编号调整情况和课表管理工作1、部分教室编号调整:为了规范虎溪校区教室编号,便于教室的管理和使用,虎溪校区在寒假期间将第一教学楼的部分教室编号进行了调整(重新编号的教室为第一教学楼一、四、五楼,其余教室编号未作变更)。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
请张帖在D1151,DZ130、DYC210外面的张贴板上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应在学校教务处选课系统中选取课程并参与修读,方能具有资格参加所选课程考试。
第二条学生未申请免修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补考:(一)经抽查,有三次无故缺课的;(二)据考勤记载一学期缺课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的;(三)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超过总量三分之一的;(四)课程内实验环节内容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条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完整;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证件。
第四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考试,若因病、课程(考研)考试时间安排冲突,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在课程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学生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以后,不得参加当场考试;开考30分钟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考场。
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第六条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
在考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携带食物、不准吸烟。
第七条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时,应使用规定的或经监考人员认可的考试用具(开卷考试只能使用任课教师指定的资料,并且不得互相传递、交换资料)。
不得将书籍、书包、复习资料、稿纸等物品放置在座位上(含自己及周围的桌面、抽屉、凳子上),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八条考试应独立答题,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私下互借考试用具。
不得向监考人员要求解答试题。
不得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干扰、影响他人答卷和其他违规行为。
严禁请人代考或者替人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的完整,不得损毁试卷(答卷),不得将本人或他人试卷(答卷)私自带出考场。
试卷(答卷)填写的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不得有涂改。
不得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个人信息或作标记。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补考安排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2014年7月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
每天五场考试(9月5日为三场),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1:30~13:30\下午14:00~16:00\下午16:30~18:30\晚上19:00~21:00。
英语听力播音时间:大学英语(2):2014年9月3日09:00基础英语(2):2014年9月3日10:00大学英语(4):2014年9月4日09:00英语听力播音频率:89MHZ2.考试地点:第六教学楼3.考试信号:学生进场:8:45\11:15\13:45\16:15\18:45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8:50\11:20\13:50\16:20\18:50监考老师发卷时间:8:55\11:25\13:55\16:25\18:55考试开始:9:00\11:30\14:00\16:30\19:00考试结束:11:00\13:30\16:00\18:30\21:00二、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地点:A6101三、考试纪律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银峰副主任:章锋云杨浩成员:葛宏翔、刘志国、冯鑫、赵昌龙、诸海磊、杨丽清、秦革、金杰、杨松如、刘志国四、巡视员名单姚家宁、李佑光、柯昌辅、张来仪、黄忠、肖明葵、朱建国、余小平、刘定祥、刘建国、彭小兵、陈宏、林光奕、牟小琳、徐铁城、白秀华、张新龙、罗先财、张心明五、注意事项:1.本安排中没有的课程(含体育)的补考由各开课学院(部)在开学后第一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 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08:00~21:00封闭考场,2014年9月5日08:00~16:00封闭考场。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补考安排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2014年7月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
每天五场考试(9月5日为三场),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1:30~13:30\下午14:00~16:00\下午16:30~18:30\晚上19:00~21:00。
英语听力播音时间:大学英语(2):2014年9月3日09:00基础英语(2):2014年9月3日10:00大学英语(4):2014年9月4日09:00英语听力播音频率:89MHZ2.考试地点:第六教学楼3.考试信号:学生进场:8:45\11:15\13:45\16:15\18:45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8:50\11:20\13:50\16:20\18:50监考老师发卷时间:8:55\11:25\13:55\16:25\18:55考试开始:9:00\11:30\14:00\16:30\19:00考试结束:11:00\13:30\16:00\18:30\21:00二、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地点:A6101三、考试纪律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银峰副主任:章锋云杨浩成员:葛宏翔、刘志国、冯鑫、赵昌龙、诸海磊、杨丽清、秦革、金杰、杨松如、刘志国四、巡视员名单姚家宁、李佑光、柯昌辅、张来仪、黄忠、肖明葵、朱建国、余小平、刘定祥、刘建国、彭小兵、陈宏、林光奕、牟小琳、徐铁城、白秀华、张新龙、罗先财、张心明五、注意事项:1.本安排中没有的课程(含体育)的补考由各开课学院(部)在开学后第一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 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08:00~21:00封闭考场,2014年9月5日08:00~16:00封闭考场。
重庆2023-2024学年度校历
一、概述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学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摇篮,其校历的制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展开以及学生生活的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将就重庆2023-2024学年度校历做详细的介绍与分析。
二、开学时间1. 秋季学期开学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2.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4年2月24日(星期五)三、放假时间1. 秋季学期放假时间:2023年10月1日-10月7日(国庆节)2. 冬季学期放假时间: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元旦)3. 春季学期放假时间:2024年4月4日-4月6日(清明节)4. 五一劳动节:2024年5月1日-5月3日5. 端午节:2024年6月7日-6月9日6. 暑假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四、教学安排1. 秋季学期教学安排: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0日2. 春季学期教学安排: 2024年2月24日-2024年6月29日五、考试安排1. 秋季学期期中考试: 2023年10月14日-10月15日2. 秋季学期期末考试:2023年12月25日-12月30日3. 春季学期期中考试: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4. 春季学期期末考试:2024年6月20日-6月29日六、课外活动1. 开学典礼:2023年9月3日2. 体育活动日:2023年9月20日3. 艺术节: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4. 德育周:2024年4月10日-4月14日5. 毕业典礼:2024年6月26日七、总结通过对重庆2023-2024学年度校历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学校在校历的制定上十分注重学生的学习生活安排以及节假日的安排。
校历合理合法,教学安排严谨有序,不仅为师生提供了明确的学习和休息时间,而且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希望全体师生可以按照校历的安排,认真学习,合理安排生活,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学年。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摘录)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完整;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证件。
第二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考试,若因病、课程(考研)考试时间安排冲突,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在课程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学生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以后,不得参加当场考试;开考30分钟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考场。
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第四条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
在考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携带食物、不准吸烟。
第五条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以及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时,应使用规定的或经监考人员认可的考试用具(开卷考试只能使用任课教师指定的资料,并且不得互相传递、交换资料)。
不得将书籍、书包、复习资料、稿纸等物品放置在座位上(含自己及周围的桌面、抽屉、凳子上),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六条考试应独立答题,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私下互借考试用具。
不得向监考人员要求解答试题。
不得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干扰、影响他人答卷和其他违规行为。
严禁请人代考或者替人考试。
第七条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的完整,不得损毁试卷(答卷),不得将本人或他人试卷(答卷)私自带出考场。
试卷(答卷)填写的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不得有涂改。
不得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个人信息或作标记。
第八条学生提前交卷时,应将试题、答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方可离开教室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第九条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终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完成收卷清点后,有序的离开考场。
第十条凡违反本考试纪律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对其违纪作弊行为,按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为了做好开学初补考工作,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催促相关教师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一、补考对象2017-2018学年第3、4学期课程正常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缓考的学生(不含缺考课程;不含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体育课、公共选修课)。
二、补考时刻安排及任务补考时刻安排及任务分解表三、补考试题命题、批阅、成绩录入1、试题:容量、难易程度同期末考试试题一样,且应幸免有重复试题。
2、教学秘书登录教务治理系统,负责指定讲课教师(即命题教师)。
3、命题教师负责登录教务治理系统查看补考学生名单、安排出题、借教室、试卷印刷等相关事宜。
4、试卷题头为: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XX课程补考考试试卷。
5、教学秘书负责指派监考教师,并将本院补考安排汇总后,一路发至考务科。
6、教师与学生可自行查看。
7、依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0号文件)第二十条,补考课程考核成绩应在考试终止后三天内录入到教务治理系统中。
8、补考成绩由命题教师负责录入教务治理系统,成绩小于60分的按实际分数录入;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的均按60分录入;并由系统导出打印2份成绩单,送交开课院部教学秘书处存档,无需再向学生所在院部投递。
9、缓考学生的补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
10、各开课单位在安排补考时刻时,对个别考生可能显现的考试时刻冲突问题应做好预案。
四、其它1、下载。
2、阅卷工作量计算方式:1-15人(含15人)为1个工作量,16-30人(含30人)为2个工作量,31人以上的阅卷工作量=实际人数/15(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各开课单位在补考期间要增强对考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其它未尽事宜请严格依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4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0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标准》(东油校发〔2016〕90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学生治理规定》(东油校发〔2017〕65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2018年7月5日。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 补修、免修、增修 ...
重医大文〔2018〕130号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教学单位、各相关处室: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考试工作,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将《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遵照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4月18日重庆医科大学课程补考、重修、补修、免修、增修等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考试工作,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医科大学来华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考1.必修课成绩和限定选修课不及格时,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2.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及格,学校不组织补考,学生可在下次选课时重新选修该课程或改选其他课程。
3.旷考、作弊的课程不得参加补考,只能重修。
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得参加补考,只能再次重修。
4.补考只安排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2-3周内进行,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教务处协调。
5.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录入。
补考及格的课程的最终成绩按60分计算,学分绩点按1.0计算。
6.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该课程补考结束后2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直接录入和提交。
二、重修1.补考不及格、旷考、作弊的必修课程,必须参加重修。
必修课程成绩在60-70分之间,允许再次重修该课程以取得更好成绩。
2.重修报名一般在开学后2周内,由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安排自行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学期课表及培养计划,所报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开设的课程,当前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学校不予安排学习和考试。
3.凡需重修独立实验课程的学生应同时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报名,必须参加实验课程的跟班学习。
实验课程重修人数大于20人时,实验室可考虑单独开班。
4.重修原则上跟随本专业低年级修读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如遇低年级培养计划变动等特殊情况,可选择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且学分或学时不低于原课程要求。
重庆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
重庆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课程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价,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效果。
课程考试应遵循教考分离、严格保密、独立完成、公平考核、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凡属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应进行考试或考查,由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其他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第五条重庆大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及其职责学校考试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各学院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组成,依据本规范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学校课程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组织、参与各类考试的巡视和纪律检查工作。
重庆大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考场工作办公室:(一)常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校考试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重庆大学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认定的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会议审批等。
(二)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学校考试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委派考场纪律检查人员巡视考场,负责处理当场考试中发生的事件,界定当场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当场考试中发生的教学事故,汇总分析当场考试情况等。
(三)考场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生处分管考试工作的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考试,处理各种考务,整理归档考试违纪作弊材料,编辑“重庆大学考试情况简报”,拟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或建议等。
2021重庆各大学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2021重庆各大学秋季开学时间安排全国各省市秋季学期的开学时间陆续进行公布,重庆市各大学的开学时间基本确认了。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2021重庆各大学秋季开学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1重庆各大学秋季开学时间■重庆理工大学第一批:老生(含“专升本”“3+2”学生)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3日入学教育,9月6日正式上课,其中2020级本科生8月31日可返校领取行李。
本科生补考时间为9月1日—3日,研究生补考时间为9月15日-17日。
第二批:本科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3+4”学生)9月9日报到注册,9月13日正式上课。
第三批:研究生新生9月15日报到注册,9月22日正式上课。
第四批:暂缓返校学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返校,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学工部、研工部从严审批。
师生员工返校要求所有师生(含境内的留学生)返校报到时,必须持有重庆健康绿码、防疫行程卡和学校通行码,并满足以下健康条件:1、根据重庆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开学前14天连续健康打卡,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在市外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3、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返渝返校;返校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并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4、在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渝返校,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申请返校,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5、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6、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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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下学期开学前补考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研室)、学生班: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主要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即在星期四、五、六、日四天(9月1~4日)内补考(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文化素质教育课、全校性选修课和实践性教学课程不组织补考),部分课程安排在开学第一周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各学院一定要严格按照《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补考的命题、阅卷、制卷及组织工作。
二、全校《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实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化学》、《机械制图》、《工程制图》(机械学院开课)、《画法几何及建筑制图(2)》、《计算机信息管理基础》、《C程序设计技术》、《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电工电子学》、《材料力学》(资环学院开课)及大学英语提高课程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附表一)及组织监考并负责上网;其余各年级各课程,由各学院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查询打印补考名单,做好补考试卷准备工作,并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插空自行安排(不得拖延,不得在办公室组织补考),组织学生考试。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安排完所有专业课程考试的学院,需报教务科(虎溪校区课程需报教学管理科),经同意后可在开学的第一周内进行安排。
各学院要及时将补考日程安排就绪并通知教师和学生,同时报送教务科(虎溪校区课程需报教学管理科)一份备案。
三、考试后一周内,开课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阅卷和成绩上网,以便进行学籍处理。
考试试卷和成绩单按《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要求归档。
四、学生应通过教学管理网络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需补考的学生,应利用假期在校复习备考,不宜离校。
(本学期上网选了课重修的学生可参加所选重修课程的补考,未选课者,一律不准参加补考)
原则上重修学生应随所选课程上课校区参加补考。
2009级下学期调整回老校区的学院,学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安排在老校区进行;不调整回老校区的学生补考在虎溪校区进行。
五、需补考的学生请带上校园卡或学生证(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是完整、清晰地,否则将视为无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参加体育课程补考的学生请带上身份证或信息完
整清晰的校园卡参考。
无证件、证件信息模糊不清或考试时间已超过30分钟未进入考场者,不得再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其成绩以零分记。
六、已结业学生需返校参加开学前补考的,请在本学期结束前到原所在学院办理结业返校考试申请及其他相关手续,以便试卷的统计及考场的准备;考试时需带上收费发票、身份证、结业证书原件。
七、各学院专业课程补考教室分配见附表二。
八、补考时间:
老校区:上午:8:00~10:00,10:20~12:20;
下午:2:00~4:00;4:30~6:30
晚上:7:30~9:30。
新校区: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4:30~6:30
晚上:7:00~9:00。
注意:如新、老校区共用一套题的,考试时间按新校区的执行。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1年7月6日
附表一: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统考课程补考日程安排
注:1、以上课程的考试时间如有变动请以随后在“重大教学”网主页“教学信息公告”栏上挂出的《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统考课程具体教室安排表》为准,还未安排具体考试时间的大学英语提高课程也见该安排表;
2、请各学院照此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插空安排本学院的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教室见《各学院专业课程补考教室分配表》),并负责通知学生及安排监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