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田径运动员分级规则简介2013年版脊髓损伤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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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员等级标准

田径运动员等级标准
29:
30:
34:
37:
110米栏
手计



电计
•110米栏(青
手计


年组栏高)
电计


•110米栏(少
手计


年组栏高)
电计


•110米栏(少
手计



年乙栏高.栏距)
电计



•300米栏(少
手计
国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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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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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乙栏瞬目
电计
运动健
二级
naa•胆
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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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4UU小仁
3000米障帀
4:05:00
4:23:20
4:45:30
5:18:30
跳:;:j





撑竿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千克)





•铅球(青年组6千
克)





•铅球(少年组5千
克)





铁饼(2千克)





•铁饼(青年组千克)




米•铁饼(少年组千Fra bibliotek)——


残疾人运动会分级标准

残疾人运动会分级标准

残疾人运动会分级标准残疾人运动会分级标准是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运动员的安全,根据残疾人的身体障碍程度进行的分类。

以下是残疾人运动会分级标准的主要内容:一、分级原则1.根据残疾人的身体障碍程度,分为不同的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规则和限制,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2.分级标准应考虑残疾人的身体功能、活动能力、认知和感知能力等因素。

同时,还要考虑不同残疾类别和障碍程度对运动能力的影响。

3.在每个级别中,应尽可能保持公平竞争的环境。

避免由于身体障碍程度不同而导致的优势或劣势。

二、分级类别1.肢体残疾类:包括截肢、脑瘫、偏瘫等。

其中,截肢分为上肢截肢和下肢截肢;脑瘫分为运动障碍型脑瘫和姿势异常型脑瘫;偏瘫分为左侧偏瘫和右侧偏瘫。

2.听力残疾类:包括中度以上听力残疾者。

3.视力残疾类:包括低视力、盲人等。

4.智力残疾类:包括中度以上智力残疾者。

5.综合残疾类:包括同时存在多种残疾类型的人。

三、分级标准1.肢体残疾类:根据截肢部位、脑瘫程度、偏瘫程度等进行分级。

例如,截肢者分为A、B、C三个级别;脑瘫者和偏瘫者分为A、B两个级别。

2.听力残疾类:根据听力损失程度进行分级。

例如,中度以上听力残疾者分为A、B两个级别。

3.视力残疾类:根据视力损失程度进行分级。

例如,低视力者分为A、B两个级别;盲人分为C一个级别。

4.智力残疾类:根据智力障碍程度进行分级。

例如,中度以上智力残疾者分为A、B两个级别。

5.综合残疾类:根据多种残疾类型的组合情况进行分级。

例如,同时存在肢体残疾和听力残疾的人分为A、B两个级别。

四、注意事项1.在每个级别中,应尽量保持平衡的竞争环境。

避免由于身体障碍程度不同而导致的优势或劣势。

2.分级标准应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特殊情况,可以设立特殊级别或特殊规则。

残疾人医学功能分级2-听力、视力、脊髓损伤讲解

残疾人医学功能分级2-听力、视力、脊髓损伤讲解

单侧肘关节以下,腕关节以上或通过腕 A8级 关节的截肢;
A9级 上肢和下肢的联合截肢;
A5级
A7级
A2级
A1级
LOGO A6级
A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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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级 A4级 ▪ Im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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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第二章 残疾人运动员的基本分级
肢体残疾
双下肢 不等长
脊柱畸 形(驼 背、侧 弯、强
直)
四肢瘫、三肢瘫、 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脑瘫
小儿麻痹
脊髓
后遗症 肢体 损伤
侏儒症
残疾 先天性 截肢、
短肢、肢 缺肢
体畸形
周 经L围 疾OG神 病O 和损伤
四肢瘫、 截瘫
严重骨、 关节、肌 肉疾病和
损伤
智力残疾
LOGO
• 一、概念: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 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障碍。
•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 一级(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 • 二级(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 • 三级(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 • 四级(轻度): IQ值在50~70或55~75。
各级别表现
三级
一级
适应行为极差, 面容明显呆滞; 终生生活需全 部由他人照料; 运动感觉功能 乐观极差,如 通过训练,只 在下肢、手及 颌的运动方面

残疾人田径竞赛项目分级规定

残疾人田径竞赛项目分级规定
躯干的运动,因为这常常是决定性因素。
总之,运动顺势动作和手指伸展能力,都
是分级中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径赛——通过显示驱动轮椅的能力, 来区分3和4级会有一些困难,关键是要注 意驱动轮椅时躯干的运动情况和手的功能; 当驱动轮椅时躯干不能快速的运动,手也 不能节奏良好的快速握松,就是3级。如 果运动员只能用一上肢驱动轮椅,虽然手 能快速握松,长距离行进,也是3级。
称)四肢瘫或需乘坐轮椅严重的偏瘫,可在助
手或辅助用具的帮助下行走,可独立驱动轮椅。
驱动轮椅时躯干不能快速运动,且均匀的长距
离行进,手也不能快速松握;如果只能用一上
肢驱动轮椅,虽可长距离行进,健侧的手也能
快速的松握,仍定位CP3级。
三级:
中度(对称或非对称)四肢瘫痪或需 坐轮椅的严重偏瘫。健侧上肢的功能基本
八级: 此级是指功能障碍小的痉挛1到2级的 双肢瘫。痉挛1到2级的单瘫和轻微的手 足徐动。他们可自由的跑跳,没有跛行, 亦不需用矫形鞋。通常由于手部动作部 协调,可能有很小的功能丧失,下肢也 可有轻度的功能障碍和协调问题,或轻 度的跟腱短缩。
径赛——能自由跑动而无跛行。 田赛 —— 运动中有良好的平衡和对称 功能。
按受累的身体部位分型:双瘫、四
肢瘫、三瘫和偏瘫。
四、诊断 脑性瘫痪诊断时,必须遵守以下三大 原则: 1 、有引起脑损伤的原因,指高危因 素; 2 、有脑损伤时的发育神经异常,包 括姿势异常、反射异常、肌紧张异常及 Vojta反射异常; 3 、有脑损伤时的症状,包括早期症 状及临床表现。
二、脑瘫田径运动员分级标准
维持影响越大。
平衡-动态和静态平衡功能好。6级 痉挛很常见,不能以此为由划入5级。
下肢-功能变化比较大,主要取决于

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完善残疾人运动员科学管理体系,更好地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

第三条获得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标准的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训练刻苦,比赛作风优良。

二、达到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凡属于我国正式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项目,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由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制订、公布,每四年修订公布一次。

第五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批准授予权限。

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核批准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凡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规定的运动竞赛规则,申报国际级、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等级称号将应由该项目国家级及以上残疾人体育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申报国家一级残疾人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比赛成绩应由该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

经裁判员签字证明,残疾人运动员都可以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

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残疾人运动员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技术等级申报表,并报请相应单位审核、批准授予。

申报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需呈报正式申请文件、技术等级申报表和经过相应等级裁判员签字的成绩证明单,在比赛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申报手续,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第八条凡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运动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限。

第九条凡经批准授予等级称号的残疾人运动员,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颁发证书和证章。

获得两个以上不同等级称号时,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应表明所获等级称号和运动项目。

相关规则

相关规则

残疾人田径竞赛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分类及编号:盲人——1、弱智——2、脑瘫——3、肢残——4、脊椎损伤(轮椅)——5、聋人——6。

阿拉伯数字代表每一类残疾人的编号。

分级及符号(按运动功能和医学功能的不同对同类别运动员进行分级):盲人分为三级:1级、2级、3级弱智不分级(智商低于70,年龄8岁以上的运动员)脑瘫分为八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肢残分为九级:1——4级是上肢截肢(单数为双截肢,如1级就是双手肘关节以上截肢),5——8级是下肢截肢,9级属于其他特殊残疾(小儿麻痹)脊椎损伤分为八级:1——8级可以参加田赛,1——4级可以参加径赛聋人不分级(注:级数数字越小,残疾程度越严重)分组和编号(除分男、女组外,各类别运动员的分组情况如下):1、同类别运动员不分级只设一个组;2、同类别,同级别运动员分为一组;3、同类别,不同级别的运动员合并为一组,既把同类别不同级别运动功能和医学功能相近的运动员分为一组;4、不同类别德运动员合并为一组(轮椅组、脑瘫、严重肢残)。

竞赛分组、分类符号实例:◎决定名次8.如果2名或者2名以上运动员跳过同样的最后高度,将按以下程序决定名次:(1)在最后跳过的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则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3)如成绩仍相等,成绩相等不涉及第一名时,则运动员的比赛名次并列。

(4)如涉及第一名时,将根据规则第181条9中规定,在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间进行决名次跳,除非根据比赛前规定的技术规程或在比赛中根据技术代表的决定(如没有任命技术代表,将由裁判长)。

如果不进行决名次跳,包括相关运动员决定不在进行试跳的比赛任何阶段,成绩相等运动员的名次并列。

◎决定名次跳9.(1)相关运动员必须在每个高度进行试跳,直到决出名次,或者所有相关运动员决定不再进行试跳。

(2)每名运动员在每个高度上只有一次试跳机会。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

残奥会体育项目分级情况1、残疾人运动员分级的目的在残疾人体育比赛中,为了尽可能公平竞争,必须对参赛的运动员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以及运动能力进行评定、分级,将残疾程度或运动能力相近的运动员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为此,国际残奥委会(IPC)医学委员会根据比赛项目的特点和对运动员能力或功能的鉴定,结合残疾类别和程度,就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

残疾人的种类是很多的,根据我国残疾人抽样办公室今年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约5164万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的1770万人;智力残疾的1017万人;肢体残疾约755万人,视力残疾约755万人,精神残疾约194万人;综合残疾约673万人。

由于致残的原因不同,残疾轻重也很不一,而残疾轻重直接影响到运动的能力,试想一下,一个截去一条腿和截去两条腿的人在比赛中他们的能力差异是很大的,而残疾人的体育比赛,应在公平的条件下,即在残疾程度近似的情况下进行。

因而,残疾人体育竞赛的组织者都要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组织医务力量,对残疾程度进行鉴定,并根据残疾轻重将运动员划分在一定的组别内进行比赛。

2、残疾人运动项目医学分级目前,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共参加14项国际残疾人体育赛事。

全部比赛项目都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分别规定了最低参赛标准。

(1)田径盲人运动员:T11(F11)级,T12(F12)级,T13(F13)级脑瘫运动员:CP1--CP8级轮椅运动员:F51--F58级(田赛),T51--T54级(径赛)其他肢体残疾:LAF1--LAF6级(田赛),LA T1--LA T4级(径赛)截肢运动员:A1-A9级(2)羽毛球:分为轮椅组和站立组(上肢残疾组和下肢残疾组)(3)举重:截肢、脑瘫或其他肢体残疾(4)射击:根据是否使用射击台分为SH1(SH1A、SH1B、SH1C)SH2(SH2A、SH2B、SH2C)(5)游泳:“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分10个级别;“SB”级(蛙泳)分为9个级别;“M”级=(3דS”+1דSB”)÷4(6)乒乓球:TT1-TT5(坐姿),TT6-TT10(站姿)(7)轮椅网球:公开级(8)射箭:坐位ARW1(ARW1-C)ARW2,站位ARST(ARST-C)(9)轮椅篮球:根据其运动动态观察分为1-8级(10)自行车:盲人B1-B3;肢残LC1-LC4;脑瘫CP1--CP8;手动自行车分为HC4/3和HC2/1(11)坐式排球:截肢、其他肢体残疾、脑瘫、脊髓损伤(12)轮椅击剑:分为A级和B级(13)盲人柔道:B1--B3(14)盲人门球:B1--B3每个残疾人体育项目都有各自的最低参赛标准,脑瘫、盲人、脊髓损伤、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等运动员都将视其残疾和功能障碍程度进行级别确定。

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运动员等级制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鼓励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完善残疾人运动员科学管理体系,更好地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

第三条获得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标准的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训练刻苦,比赛作风优良。

二、达到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凡属于我国正式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项目,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由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制订、公布,每四年修订公布一次。

第五条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批准授予权限。

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核批准国际级残疾人运动健将、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将、一级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凡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规定的运动竞赛规则,申报国际级、国家级残疾人运动健等级称号将应由该项目国家级及以上残疾人体育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申报国家一级残疾人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比赛成绩应由该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

经裁判员签字证明,残疾人运动员都可以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

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残疾人运动员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技术等级申报表,并报请相应单位审核、批准授予。

申报残疾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需呈报正式申请文件、技术等级申报表和经过相应等级裁判员签字的成绩证明单,在比赛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申报手续,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第八条凡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运动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限。

第九条凡经批准授予等级称号的残疾人运动员,中国残奥委员会和中国聋人体育协会颁发证书和证章。

获得两个以上不同等级称号时,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颁发证书和证章。

证书应表明所获等级称号和运动项目。

残疾人竞赛分级说明

残疾人竞赛分级说明

残疾人竞赛分级说明在残疾人体育比赛中,为了尽可能公平竞争,必须对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以及运动能力进行评定、分级.将残疾程度或运动能力相近的运动员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为此,国际残奥会(IPC)医学委员会根据比赛项目的特点和对运动员能力的鉴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

近年来,残疾人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的重视,其制定分级的标准也在发生变化。

由根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确定分级,到逐步结合项目特点,以运动员能力或功能鉴定为主进行分级。

田径项目分级标准一、盲人田径运动员分级标准B1级(T11、F11):双眼无感光,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B2级(T12、F12):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

B3级(T13、F13):视力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度。

注意事项:分级时,测试的眼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

凡使用隐形眼镜或其他视力校正镜的运动员,在比赛时不论是否配戴.在分级检查时均应配戴。

二、脑瘫田径运动员分级标准CP1级(T31、F31):严重的四肢瘫。

四肢和躯干功能性活动范围小,活动仅靠助手或电动轮椅的帮助,自己不能驱动轮椅。

CP2级(T32、F32):重至中度四肢瘫痪。

运动员常能抓住圆柱形或球形物体并能比较灵巧的活动和扔球,但手伸展力差;躯干静态控制力较好而动态控制力差;一侧或双侧下肢有一定功能。

虽四肢及躯干功能性肌力差,但可自行驱动轮椅(用上肢或用下肢)。

CP3级(T33、F33):中度四肢瘫或需乘坐轮椅的严重偏瘫(对称或非对称)。

可在助手或辅助用具的帮助下行走,可独立驱动轮椅。

驱动轮椅时躯干不能快速运动及长距离行进,手也不能快速松握;如果只能用一上肢驱动轮椅,虽可长距离行进.健侧的手也能快速第松握,仍定位在CP3级。

CP4级(T34、F34):中到重度两肢瘫。

上肢和躯干肌力好.其活动范围和控制能力有很小的问题,中到重度的双下肢受累,因而不用辅助器具不能长距离行走,运动时,通常使用轮椅。

残疾人体育比赛分级

残疾人体育比赛分级

残疾人体育比赛分级《残奥会培训试点讲义》——残奥运动员的医学分级知识目标:掌握残奥会运动项目的相关知识及医学分级,为以后的专业培训奠定基础。

能力目标:能够初步辨别残疾运动员的残疾级别(轻、中、重),针对不同级别运动员的比赛项目有具体的了解。

学习内容导语:了解残疾人运动员的医学分级,针对不同级别运动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服务,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

一、基本理论二、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基本理论1. 基本理论:医学观点和社会观点对于残疾人运动的对抗仍在继续。

其中部分原因是残疾人运动的运动表现的性质。

运动员的医学状况必须被用来区分他们能参加的运动的种类。

20世纪40年代,英格兰建立起了为残疾运动员设立的运动医学分类系统的基础。

经过几次完善,现在的划分系统包含了截瘫患者、四肢麻痹患者、残肢者、盲人、脑中风患者,其他病患和智障病人。

在每一个分类下还有若干个子分类。

现在的分类系统注重于公平,可是还远没达到公平。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残疾运动员来说它在加强融合的同时,也强化了隔离,因为它没能将与主流奥林匹克运动和其他锦标赛的融合考虑进去。

所以,仍是争论的主题。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2.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及运动项目2.1 残疾人奥运会医学分级概况2.1.1 残奥会运动员为什么要进行分级为了保证比赛中尽可能公平、公正和安全的竞争,要对参赛选手的残疾情况和运动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具体参赛项目的要求将残疾程度戓运动能力差不多的选手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根据所参赛项目的最低残疾规定,对参赛者的残疾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最低参赛残疾标准。

2.1.2 参加残奥会比赛的残疾人类别1)视力残疾.2)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肢体残疾者.2.1.3 残疾人基本分级(体育比赛):视力残疾(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脑性麻痹(CP-ISRA):分为8个级别,1-4级(坐椅子参赛)、5-8级(不坐椅子参赛)脊髓损伤(IWAS):分为8个级别,1A、1B、1C (四肢瘫)、2、3、4、5、6(截瘫)级截肢和其它肢体残疾(IWAS):截肢分为9个级别,A1-A9级其它肢体残疾分为6个级别,L1-L6级。

残奥会运动员分级简介 -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残奥会运动员分级简介 -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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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姿径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T51-T54 站姿径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T40-T46 脑瘫运动员分为一组比赛,其级别为: 坐姿田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F31-F34 站姿田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F35、F38 坐姿径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T31-T34 站姿径赛根据程度的不同分为:T35-T38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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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轮 椅 篮 球
参赛最低残疾标准 (1)轮椅篮球运动员不能够像健全人一样跑、跳和旋
转。 (2)轮椅篮球运动员下肢必须有永久性功能障碍,这些
障碍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由各种医学手段所证明,疼痛和 一过性损伤不能视为永久性功能障碍。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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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游泳:
主要参加的残疾运动员为:脊髓损伤、脑瘫、截肢、 儿麻后遗症以及其它肢体残疾的运动员,视力障碍者, 听力障碍着、智力障碍者。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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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方法:
(1)残疾运动员游泳分为:S级(自由泳、仰泳、蝶 泳);SB级(蛙泳);M级(混合泳),每种泳姿又分 为多个级别。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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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动员的级别确定后,并不是终身的,随着运动后 功能的改善,其级别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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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加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员的 残疾种类
脊髓损伤 脑瘫(脑性瘫痪、脑外伤、脑血管病等) 截肢 小儿麻痹症后遗症 先天性畸形等其他肢体畸形 视力障碍者 听力障碍着 智力障碍者
场馆残奥会经理培训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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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学和功能分级的程序和方法

残奥会田径比赛规则

残奥会田径比赛规则

残奥会田径比赛规则参加残奥会田径比赛的选手为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残疾和视力残疾的运动员。

田径从1960年罗马第一届残奥会开始,成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发展至今已成为残奥会第一大项。

功能分级:1、脑瘫运动员根据四肢、躯干功能和活动范围受损程度不同,分为31-38八个级别。

其中31-34级别为残疾程度较重的运动员,在比赛时需要借助轮椅;35-38级别的运动员,则在比赛时不需要轮椅。

2、脊髓损伤或其他肢体障碍的运动员分为两类:一类需要借助轮椅参赛,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分为F51-58级别,径赛为T51-54级别;一类不需要借助轮椅参赛,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和径赛统分为42-46级别。

3、盲人运动员根据视力损失程度分为三个级别。

11级别运动员双眼无光感,是伤残级别中最重的,相当于全盲;12级别的运动员为从可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13级别运动员视力可达到0.03-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并小于20度。

4、由于软骨发育不全至使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侏儒运动员只允许参加投掷40级别的比赛。

比赛项目:残奥会田径比赛项目包括径赛、田赛、马拉松和五项全能四大类。

根据运动员残疾级别不同,本届残奥会田径比赛设143个男子项目、62个女子项目,共205个小项。

装备:"竞速轮椅"是径赛中轮椅竞速项目运动员使用的特殊装备,高度不超过50厘米,大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70厘米、小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50厘米,靠运动员推动驱动轮或转动摇把前进。

除使用竞速轮椅之外,轮椅竞速运动员在400米以上比赛中还需佩戴安全头盔。

"投掷凳"主要为田赛51至58级别掷投项目的运动员使用。

包括坐垫在内,最大高度不得超过75厘米,允许带有金属或玻璃纤维材料制成的扶手。

掷棒比赛中使用的球棒,长度为39厘米,有一个重10.7克的金属头,总重量为397克。

部分特殊规定:径赛(T)1、T11级别盲人运动员,须佩戴不透明眼镜或其他替代品参加比赛。

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

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

附件二《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残条文的理解与暂行规定(2013-2)1.总则本规定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下称《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定标准部分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并对其相应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2.目的本规定为提高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可靠性及可操作性,对伤残等级鉴定提供统一的标准与评定依据。

3.伤残等级释义与补充3.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躯体或精神功能障碍残情无其它对应条款适用时,可比照适用以下标准:3.1.1 适用于标准4.9.1.a:1)严重脑挫裂伤(单灶最大面积≥5cm2,或2处最大面积之和≥7cm2,或3处以上脑挫裂伤);2)脑实质内血肿开颅血肿清除或同时去骨瓣减压术后;包括各种脑实质内血肿清除术或去骨瓣减压术,但不包括颅骨整复、慢性硬膜下血肿引流等;不论是否存在颅骨缺损或颅骨回纳修补。

如颅骨缺损本身达到某评残等级,可分别予以评定。

3) 脑室外引流、脑室一腹腔分流术后;4) 弥漫性轴索损伤或脑干损伤,出现神经功能障碍或肢体功能障碍;弥漫性轴索损伤确定,按照临床诊断标准执行;神经功能障碍或肢体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无明确定位体征的中枢性感觉运动障碍与轻度共济失调。

3.1.2适用于标准4.10.1.a:1)硬膜下、硬膜外血肿开颅血肿清除术后(钻孔引流术除外),无功能障碍者;不包括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任何脑实质内血肿2)有下列损伤之中三项以上者:①脑挫裂伤(小面积或单灶);②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③颅骨骨折;④外伤性硬膜下积液;⑤慢性硬膜下血肿;⑥外伤性颅内小血肿或少量出血;⑦颅骨钻孔引流术;⑧行颅骨整复手术。

小面积脑挫裂伤为≥1cm2和<5cm2,并得到影像学确认;颅骨骨折包括各种线性、粉碎性骨折;颅内小血肿或少量出血,包括硬膜外、硬膜下以及脑实质。

田径残疾人功能性分级的具体流程

田径残疾人功能性分级的具体流程

田径残疾人功能性分级的具体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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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

[鉴定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

[鉴定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特级(保额30万元)在运动训练、竞赛中死亡或成为植物人。

一级(保额20万元)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1)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2)双下肢高位缺失,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3)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三者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三级或三肢瘫肌力二级;5.运动员因脑、脊髓损伤致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拄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二级(保额15万元)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重度智能减退;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4.运动员因脑、脊髓损伤而致截瘫及双下肢功能完全丧失;5.双侧前臂缺失成双手功能完全丧失;7. 心功能不全三级。

三级(保额10万元)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面部重度毁容;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5.截瘫肌力3级;6.偏瘫肌力3级;7.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8.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四级(保额8万元)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部分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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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残疾人田径运动员分级规则简介(2013年版)
一、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
(一)轮椅竞速项目
T31级脑瘫医学分级2级(下肢);
T32级脑瘫医学分级2级;
T33级脑瘫医学分级3级;
T34级脑瘫医学分级4级。

以上为脑瘫残疾者
T51级肩关节肌力降低,特别是胸大肌。

肘关节屈肘和腕关节背伸肌力可达5级,肘关节伸展肌力可达0~3级肌力,手无抓握功能。

功能类似C5-C6完全性脊髓损伤;
T52级肩部功能性肌力好,肘关节具有正常肌力,腕部肌力好,手内在肌肌力弱,手指屈伸肌力可从差到正常,躯干无功能,功能类似C7-C8完全性脊髓损伤;
T53级上肢肌力正常,腹肌及背下部肌力丧失,功能类似T1-T7完全性脊髓损伤;
T54级上肢肌力正常,躯干能部分至完全控制,下肢可有较好的肌力,功能类似T8-S4完全性脊髓损伤,功能障碍必须符合下肢最低残疾标准。

(二)跑跳项目
T35级脑瘫医学分级5级;
T36级脑瘫医学分级6级;
T37级脑瘫医学分级7级;
T38级脑瘫医学分级8级;
T40级运动员为年龄不小于18岁的肢体短小者;
男性:男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30cm,并且单臂长≦59cm,并且身高+单臂长≦180cm
女性:女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25cm,并且单臂长≦57cm,并且身高+单臂长≦173cm T41级运动员为年龄不小于18岁的肢体短小者;
男性:男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45cm,并且单臂长≦66cm,并且身高+单臂长≦200cm
女性:女运动员身高不超过137cm,并且单臂长≦63cm,并且身高+单臂长≦190cm T42级单侧膝及膝上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
T43级双侧膝及膝下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
T44级符合下肢最低残疾标准
(1)前半足截肢或类似的先天性短缺;
(2)下肢关节被动活动范围受限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
1) 髋关节屈曲至少减少60度;
2) 髋关节伸直至少减少40度;
3) 膝关节屈曲至少减少75度;
4) 膝关节伸直最少差35度;
5) 踝关节背伸、跖屈范围不大于10度(背伸10度和跖屈25度内)。

或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2种
1) 髋关节屈曲至少减少45度,但少于60度;
2) 髋关节伸直至少减少25度,但少于40度;
3) 膝关节屈曲至少减少55度,但少于75度;
4) 膝关节伸直最少差25度,但少于35度;
5) 踝关节背伸、跖屈范围不大于20度(背伸10度和跖屈25度内)。

(3)下肢肌力受损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
1) 髋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2) 髋关节伸展肌力小于3级;
3) 髋关节外展肌力小于3级;
4) 髋关节内收肌力为1级;
5) 膝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6) 踝关节跖曲肌力小于3级;
7) 踝关节背伸、内翻、外翻中至少有2项肌力小于3级
或髋关节屈曲、后伸、外展;膝关节伸展,踝关节跖屈五种情况,肌力减少6分(必须有2项每项肌力减少2分)。

(4)两下肢长度至少相差7cm。

T45级双上肢残疾
(1) 双侧肘及肘上截肢。

(2) 双侧上肢关节被动活动范围受限满足以下1种
1) 肩关节屈伸范围不大于15度(0度—50度之间);
2) 肘关节屈曲至少减少130度或僵直在屈曲位0—30。

(3) 双侧上肢肌力受损满足以下1种
1) 肩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2) 肩关节伸展肌力小于3级;
3) 肘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T46级
(1)截肢和类似残疾
1)单侧肘及肘上截肢。

2)双侧腕及腕上截肢。

(腕关节腕骨不能残留)
3)单侧畸形的上肢从肩峰至腕的长度短于或等于健侧肱骨长度(手的长度不计算在内)。

4)双侧肢体发育异常,两上肢长度(测量由肩峰至最长手指尖)之和≤0.646×站立身高。

(仅能参加跳和100m-400m的残疾)
(2) 单侧上肢关节被动活动范围受限满足以下1种
1) 肩关节屈伸范围不大于15度(0度—50度之间);
2) 肩关节屈伸范围不大于15度(0度—50度之间);。

(3) 单侧上肢肌力受损满足以下1种
1) 肩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2) 肩关节伸展肌力小于3级;
3) 肘关节屈曲肌力小于3级。

T47级仅能参加跳和100m-400m的残疾:
(1)截肢
1)单侧腕及腕上截肢。

(腕关节腕骨不能残留)
2)单侧畸形的上肢从肩峰至腕的长度短于或等于健侧肱骨和桡骨长度之和
3)双侧肢体发育异常,两上肢长度(测量由肩峰至最长手指尖)之和≤0.674×站立身高。

(2) 单侧上肢关节被动活动范围受限满足以下1种
1)肩关节屈曲范围不大于45度(0度—90度之间);
2)肘关节屈曲至少减少70度或僵直超过80度。

(3) 单侧上肢肌力受损满足以下1种
1)肘关节伸展肌力小于3级;
2)腕关节屈、伸肌力小于3级。

(三)投掷项目
F31级脑瘫医学分级1级;
F32级脑瘫医学分级2级;
F33级脑瘫医学分级3级;
F34级脑瘫医学分级4级。

以上为脑瘫残疾
F51级肩关节肌力降低。

肘关节屈肘和腕关节背伸肌力可达5级,肘关节伸展肌力可达0-3级肌力,手无抓握功能。

功能类似C5-6完全性脊髓损伤;
F52级肩、肘和腕部肌力正常,但手指屈伸肌力最多3级,功能类似C7完全性脊髓损伤;
F53级肩、肘和腕部肌力正常,手指具有好的屈伸肌力,手内在肌无肌力,功能类似C8完全性脊髓损伤。

投掷时,手有抓握动作,能正常完成投掷动作;
F54级上肢肌力正常,但腹肌及下背部肌力丧失,躯干可控制,但无主动运动功能,功能类似T1-T7完全性脊髓损伤;
F55级上肢肌力正常,躯干可有部份的肌力或正常,可有屈髋动作,功能类似双侧髋离断或T8-L1完全性脊髓损伤;
F56级上肢和躯干肌力正常,髋关节有屈曲、内收运动,膝关节伸直屈曲肌力可达3级,功能类似双侧膝上截肢(残端短于肘关节到中指尖长度的一半)或L2-L4完全性脊髓损伤;
F57级上肢和躯干肌力正常,髋关节可屈曲、内收、外展运动,膝关节能屈、伸,踝关节有部份跖屈和背屈肌力,功能类似双侧膝上截肢(残端长于肘关节到中指尖长度的一半)或单侧髋离断或L5完全性脊髓损伤或一侧髋关节离断。

F58级符合下列最低残疾
下肢肌力最低减少10分;一侧踝关节截肢;或类似关节活动范围受限的功能障碍。

站姿投掷
F35级脑瘫医学分级5级;
F36级脑瘫医学分级6级;
F37级脑瘫医学分级7级;
F38级脑瘫医学分级8级。

以上为脑瘫残疾
F40级同T40 级
F41级同T41级
F42级单侧膝及膝上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
F43级双侧膝及膝下截肢,或类似功能障碍的下肢残疾,肌力丧失同F57或F58级;
F44级同T44;
F45a级双上肢残疾,一侧符合单上肢最低标准,另一侧符合双上肢最低标准。

单上肢最低标准
a) 肢体短缺
1) 单侧腕及腕上截肢。


2) 单侧上肢先天性短缺,从肩峰至腕部的长度相当于或短于另一上肢上臂的长度。

b) 关节活动范围受限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
1) 肩关节外展不大于60度;
2) 肘关节伸展丧失大于70度或在肘关节屈曲僵直大于80度。

c) 肌力损伤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
1) 肩关节外展肌力不大于2级;
2) 肘关节屈曲和伸展肌力不大于3级。

双上肢最低标准
至少4指完全截肢(含或不含拇指),或拇指及部份手掌截除,或类似先天性手指缺失。

b) 关节活动范围障碍
双上肢功能障碍,其中至少一侧上肢有下列情况之一或更多
1) 肩关节外展不大于60度;
2) 肩关节水平屈曲不大于40度;
3) 肩关节水平后伸不大于20度;
4) 肘关节伸直差45度以上(含)或在任何位置僵直(铁饼项目在80—150度之间);
5) 腕关节僵直在掌屈或背伸的角度不小于50度,(掌屈正常80度、背伸正常70度);
6) 任何4指屈伸活动范围不大于10度(掌指关节) 。

c) 肌力障碍
至少符合下列情况的1种
1)肩关节外展肌力不大于2级;
2)肩关节水平屈曲肌力不大于2级;
3)肩关节内旋肌力不大于2级;
4)肩关节外旋肌力不大于2级;
5)肘关节屈曲肌力不大于1级;
6)肘关节伸展肌力不大于2级;
7)腕关节屈曲、伸展;手指屈曲、伸展肌力不大于3级;
或肩关节外展、水平屈曲、内旋或外旋;肘关节屈曲肌力总计丧失4分,其中至少一项肌力丧失2分。

F45b级双侧上肢均达到双上肢最低残疾标准。

F46级同T46级
F47级同T47级
二、视力残疾运动员:田赛和径赛均分为三个级别,即F11/T11(B1)、F12/T12(B2)、F13/T13(B3),参见视力残疾运动员分级标准简介(2013年版)。

三、听力残疾运动员:双耳听力损失均大于55分贝。

本分级规则中文解释权属中国残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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