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分配制度应当作出什么样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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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分配制度应当作出什么样的改革
——再论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
导读:中国的分配制度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它为什么把各种收入差距拉得越来越大?这里的根子又是什么?改革的关键是不是限制资本在企业内部分配上的主导权?是不是增强中央财政统筹二次分配的能力?
随着收入差距对社会维稳和经济复苏困扰的加剧,现在的中共高层越来越认识到了这种收入分配的改革已经不能再拖了。进入2010年后,温家宝政府在社会底层民众的诉求下,也明显地加快了这种收入分配改革的推动,并用一个年底出台的时间表来催生这种改革的初步方案。在此背景下,5月的24日、25日,《人民日报》接连发表了多篇文章谈这种收入分配的问题。有的提出了户籍出身成拉大收入差距推手的观点,还有的则把矛头直指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这种文章的接连发表,至少说明了在中共的高层已有了加快这种收入分配改革的强烈意向。
然而,中国的收入分配积弊很多,调整起来肯定阻力不少。究竟应该如何改革,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一些精英主导下的改革规划吧。
一、温家宝谈分配制度的改革
据中新网4月1日电报道,今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文章详细地阐述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改革分配制度这一话题,称要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文章强调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要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劳动和创造先富起来,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和财产。二是坚持共同富裕的道路,尽快扭转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三是兼顾公平和效率,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四是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文章紧接着又提出了缩小这种收入差距的六大措施:
第一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二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
第三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完善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利润,严格规范国企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收入,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
第四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
自2003年之后,中国新一轮的收入分配改革就开始启动了,当时的一个整体思路就是“提低、扩中、调高”。这样的规划设计只是方向性的,没有什么可操作性。沿着这个方向,中共的精英们经过近8年多的反复调研和论证,而推出的这个温家宝版本的改革规划,在它的可操作性上就明显地前进了一大步。在这
个新版本的改革规划中,毕竟给我们提出了用以细化这种改革设计的四大指导原则和六大实施措施。不论是分配的总体格局,还是改革的具体路径,都要比2003年的版本详尽许多。
在这个温家宝改革规划的指导下,负责这种改革的职能部门——国务院的发改委,在年初的两会期间终于搞出了框架性的改革方案。其主要设计是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收入分配。
由发改委的精英们所主导出来的这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似乎比温家宝的改革规划还要原则化,根本就无法进行具体的操作。正如一些学者所评论的那样,“新收入方案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量化的指标,也未设立基尼系数的具体指标”(2010年3月21日凤凰资讯财政要闻)。这样的方案设计又如何在实践层面上操作起来呢?也难怪要被国务院退回修改。
实际上温家宝在收入分配上的改革规划,不论从目标的定位,还是实施的途径,都离实际的操作层面很近了。比如他提出的中低收入者占多数的分配格局,以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之类的改革线索。那么,我们的这些主导改革的精英们到底还在磨蹭什么呢?看来,最根本的阻力也还是来自于这种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利益博弈。
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说的直白些就是把那些政企精英、垄断行业、演艺明星、社会名流的过高收入让渡出一部分给社会的大众,是节富济贫。但由于我们的这些主导改革的精英们受制于自身的既得利益,是极不情愿地让渡自己的过高收入的。因而,这就需要社会大众的连续抗争。只有经过这种连续的抗争,温家宝的改革规划才可能指导到位、细化到位、落实到位,国民收入才可能在国家与居民、精英与大众之间进行更加公平的分配。
二、企业的内部分配。
中国的分配制度究竟应该作出什么样的改革呢?它的改革矛头究竟又应该指向哪里?笔者以为,企业的内部分配才是我们的这种改革必须抓住的一个牛耳。
不错,市场的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最多、改革的争议也最大。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劳动报酬偏低、资本获利偏高的现状,都必须通过这样的改革尽快改变。
不用讳言,这样的分配现状,实则就是企业内部分配关系的缩影。这种现状的改变,阻力最大,很可能招致政企精英的共同抵制。因为这样的改革将直接触及到我们这里分配制度的根本——即资本、管理等要素在企业内部自主分配上的主导权。如果我们动了这个资本的主导权,这实则意味着我们要对这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行某种革命性的改造,就可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劳工阶层话语权的长期缺位窘境。
用不着隐瞒,我们这里的各种收入差距,它的一个总根源实则就是我们现行的这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我们近30多年的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劳动与资本之间的收入差距为何却被拉得越来越大呢?这里的秘密就在于资本、管理等要素对企业内部自主分配的主导。
在这种多种分配方式的遮掩下,洛克的三要素分配图式被我们的市场化改革秘密地引进到了经济的分配领域。按劳分配虽然也还继续保留着它的主体形式,但却不过是对我们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一种虚妄承继而已。劳动这种生产要素在企业内部的自主分配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话语权,拿多拿少,一切皆由资本、管理等要素说了算。在我们的市场化改革之前,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按照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