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批记录管理制度
批记录管理规定CJ/QTGD31-2015目的:规定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填写、流转、整理、归档。
以规范批生产记录的流转过程,追溯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相关的情况,避免操作的随意性而影响产品质量,从而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所有产品的批记录。
责任人:操作员、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QA、QC、质量保证部部长。
规程:1.原则:1.1 批记录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设计编写,应能体现产品特点。
1.2 批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溯性。
通过记录,可以了解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情况。
1.3 每一个批记录只能对应一种产品。
1.3 批记录的填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书写工整2.批生产记录的组成部分注塑粉碎参料记录、注塑监控记录、模具验收记录、首检记录、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清洗记录、清场记录、成品清拣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成品检测记录、小批号记录。
3. 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下达3.1 生产部、质检部根据《生产工艺规程》、《长江盖业管理规定》制定科学的详细的批生产记录。
3.2 产品批号编制原则是:产品生产的年、月和生产订单号,例如1210145,12为2012年,10为10月,145为生产号。
3.3 生产过程中批记录都必须填写好记录人,质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对批生产记录审核后并本人签字,不得出现代签。
3.4生产部经理根据生产总监批准的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作业指令,同时下发批生产记录,填写批号,批量,根据生产工艺规程中的物料消耗定额标准,确定各物料领用量等。
4.批记录填写4.1原始记录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4.2产品的质量由质检员根据内控质量标准检测,设备检测(如开启力,撕拉力)的打印数据直接粘贴并记录测试人和打印日期;其它检测项目也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并质检部长审核签字。
4.3 必须按操作顺序和时间依次填写,不得提前或拖后记录,且应保证记录及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4.4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且须保证字迹清晰、书写端正。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加强批生产记录的规范管理,使之具有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公司所有品种及不同规格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和相关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内容1.责任:生产部、质量部、生产车间相关责任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2.规程2.1.批生产记录的组成2.1.1.生产指令、各工序生产记录、工艺参数、中间产品和产品检验报告、清场记录、物料平衡记录、生产偏差处理以及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说明书等内容,成品审核放行单等。
2.1.2.批生产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每批产品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批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2.2.批生产记录的制订、审核、批准、更改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规定,结合各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进行设计,内容包括操作要点、技术参数、质量控制点和清洁记录等内容(统一为A4纸)。
2.3.批记录的培训2.3.1由车间工艺员对车间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出填写规范要求。
2.3.2.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出填写规范要求。
2.4批生产记录填写规范2.4.1内容真实、记录及时,不得提前或推迟填写。
2.4.2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红笔填写。
2.4.3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用“──”划去错误的,并使划去部分仍能看出原数据,在其旁边重写并签字和日期,不得用刀、橡皮或修正液更正。
2.4.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若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若无偏差发生,应在该栏中写上“无“。
2.4.5.品名按标准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2.4.6.与其它工序或其它车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2.4.7.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名,不得简写姓氏。
操作者、复核者不得是同一人。
2.4.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
应写成如:7月1日不得简写成1/7或7/1。
2.4.9.数据的修约应采用舍进机会相同的修约原则,即“4 ”舍“6”入,“5”考虑:即“5”前一位是奇数应补入;“5”前一位是偶数应舍去。
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管理,使生产记录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某批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二、适用范围: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三、责任: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人、QA 质监员、质保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四、内容:1. 批生产记录定义:1.1批生产记录是为一个批次的产品生产所有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它记录了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过程,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具有以下作用:1.1.1 为质量保证部进行批次质量审计,确定是否放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以便质量保证部门做出正确判断;1.1.2 提供对有缺陷的产品或用户投拆产品进行调查与追溯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处理决定,确认是否应该迅速召回产品;1.1.3 用于对产品的回顾性评价。
它以批记录为依据,以数理统计为手段,可以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以及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的不完善处,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信息和依据;1.1.4 用于回顾性验证,提供设备与工艺管理改进的信息。
2. 技术依据:2.1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2.2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2.3相关药品法规要求。
3. 批生产记录的制定:3.1批生产记录由工艺员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质保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修改、收回、保存等,应遵循《GMP 文件的制定、审批、颁发管理定》要求;3.2批生产记录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修改:3.2.1 生产工艺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3.2.2 质量标准和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3.2.3 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变更时;3.2.4 新批生产记录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旧批生产记录,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行的批生产记录。
4. 批生产记录主要内容:4.1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等;4.2指令基本内容:批号、计划产量、生产操作方法、质量要求、作业顺序、SOP编号、生产工序、设备及其编号等;4.3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生产加工数量、操作人与复核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炮制过程记录、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清场记录、原辅料编号及成品检验报告等;5. 批生产记录的填写、复核与审核:5.1填写生产记录按《记录的填写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5.2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5.2.1 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5.2.2 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5.2.3 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5.2.4 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5.2.5 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做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字。
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规范批生产记录编制、使用、归档保存管理。
范围:适用于整个批生产过程的药品批生产记录管理。
职责:生产部、质管部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质管员、工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
内容:记录一个批号的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原辅材料与所进行操作的文件,包括制造过程中的细节,即为批生产记录。
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1 批生产记录的编制1.1 批生产记录应由工艺员根据现行批准的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标准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应能体现出产品制剂的特点。
1.2 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
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批量。
1.3 原版空白的生产记录应当经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1.4 批生产记录编制的内容包括:1.4.1 产品名称、规格、批号;1.4.2 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1.4.3 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签名;1.4.4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当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1.4.5 每一原辅料的批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1.4.6 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1.4.7 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1.4.8 不同生产工序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1.4.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1.5 批包装记录编制的内容包括:1.5.1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形式、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1.5.2 包装操作日期和时间;1.5.3 包装操作负责人签名;1.5.4 包装工序的操作人员签名;1.5.5 每一包装材料的名称、批号和实际使用的数量;1.5.6 根据工艺规程所进行的检查记录,包括中间控制结果;1.5.7 包装操作的详细情况,包括所用设备及包装生产线的编号;1.5.8 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并印有批号、有效期及其他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的印刷包装材料可采用印有上述内容的复制品;1.5.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1.5.10 所有印刷包装材料和待包装产品的名称、代码,以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的数量、实际产量以及物料平衡检查。
生产记录管理制度(5篇)
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是为了保证生产记录能够准确、及时、全面有效的反应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并可作为跟踪产品历史的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填写、整理、保存及修订。
生产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一、岗位操作记录、批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等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设计,送生产技术部、质量部审核,主管副总批准,并将原件存档,复印件交由车间及相关部门使用,凡未经审批的表格一律不予使用。
二、生产记录应根据工艺特点、工艺程序、操作要求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编号,内容力求精简、全面,能反应个生产环节的实际情况,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
生产记录的填写一、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填写应及时,不允许操作前填写或生产后靠回忆填写,每份记录应有操作者签名。
二、批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汇总有关岗位工作操作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等完成,由车间主任审核,交质量部审核批准。
三、填写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3.1 记录应清楚、及时、如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3.2 字迹清晰、易于保存、不得用铅笔填写。
3.3 记录应保保持整洁,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不得使用涂改液,应用单线或双线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划掉部分能看清楚修改人签名、修改日期,不得用刀或橡皮更正。
3.4 除备注栏外按表格内容全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操作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用“……”或“同上”表示。
3.5 品名不得简写。
3.6 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3.7 操作者、复核人均应填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3.8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如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得写成“98”“14/9”“9/14”。
3.9 计量单位一律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填写。
3.10 生产记录及有关统计报表的计算方法、含义、范围、计量单位、呈报期限等规定,各部门不得任意删改,严格执行统一规定。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厂的原始记录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可追溯性,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部门的原始记录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始记录是化工厂生产、科研、安全、环保等工作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安全监管、环保监测、质量追溯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原始记录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二章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原始记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生产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态、生产进度、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检验等;2. 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维护等;3. 环保记录: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环保设施维护、环境应急预案等;4. 科研记录:包括科研项目、试验数据、科研报告等;5. 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等;6. 人力资源记录:包括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
第三章原始记录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原始记录的收集:1.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原始记录;2. 收集的原始记录应完整、清晰,不得有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对于无法收集的原始记录,应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
第七条原始记录的整理:1. 原始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查阅;2. 整理后的原始记录应分类存档,确保分类清晰、存放有序;3. 原始记录的整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整理质量。
第四章原始记录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原始记录的保管:1. 原始记录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2. 原始记录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原始记录的安全;3.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原始记录的使用:1. 原始记录仅限于本厂内部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外借;2. 使用原始记录时,应尊重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 使用原始记录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伪造、篡改。
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生产活动中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真实可靠、减少生产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该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相关管理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生产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检测记录、产品质量控制等。
三、基本要求1. 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生产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 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进行记录和保存。
3. 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归档。
4. 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四、具体内容1. 原材料采购记录原材料采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采购记录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并由相关部门经理审核。
2. 生产工艺控制记录生产工艺控制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日期、生产线号、工艺参数、设备状态等。
相关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记录工艺参数和设备状态,每天生产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包括生产数量、生产效率、设备运行情况等。
3. 检测记录检测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
检测工作由专门的检验部门负责,每一次检测必须由检验员填写检测记录,并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核。
4. 产品质量控制记录产品质量控制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线号、质量控制参数等。
质量控制人员要根据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填写产品质量控制记录。
5. 档案管理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进行记录和保存。
原始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三年,档案必须保存至少五年。
保存期满后,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
保存和归档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6. 保密管理所有生产记录和档案必须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人员不能查阅和复制。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化工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工厂生产活动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合规性,规范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涉及生产、质量控制、安全环保、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管理。
三、原始记录的定义原始记录是指直接从生产或检测过程中获取的,未经处理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的记录。
四、原始记录的内容1. 生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号、原料批次、生产日期、操作步骤、关键工艺参数、产量、质量检验结果等。
2. 质量控制记录:包括原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成品检验、环境监测等记录。
3. 安全环保记录: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健康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记录。
4. 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记录。
五、原始记录的管理1. 记录的填写:原始记录应由相关责任人及时、准确、清晰地填写。
2. 记录的保管:原始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保存,一般不少于五年。
3. 记录的查阅:非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原始记录,确需查阅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 记录的更新: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必要更改,应注明更改原因、更改人及更改时间。
六、责任与监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环保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和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写和保管情况。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工厂管理部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制度修订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化工厂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记录管理制度(3篇)
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
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
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2)是组织或企业内部一套规范化的制度,用于管理和处理各种文件和记录。
它涉及记录的创建、存储、检索、保管和销毁等方面,旨在确保组织内部文件和记录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文件和记录的分类: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文件和记录如何分类,例如按部门、按内容或按格式等分类。
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生产记录管理制度1、目的:制定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的设计、修改、填写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品种。
3、责任者:生产技术部、质量部、车间技术负责人、岗位操作者。
4、内容4.1 设计和修改4.1.1 药品生产应有完整的生产记录。
岗位操作记录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编号。
4.1.2 批生产记录是该产品生产各工序全过程(包括检验)的完整记录,应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而设计。
批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踪性。
4.1.3 岗位操作记录、批生产记录由车间设计,经生技部审定、批准后方可印刷使用,并留样存档。
4.2 填写和复核4.2.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4.2.2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人员填写,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4.2.3 填写要求4.2.3.1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4.2.3.2 字迹清晰、端正,不得用铅笔、红笔填写。
4.2.3.3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需更改时不得使用涂改液,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标明日期。
4.2.3.4 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表示或“同上”表示。
4.2.3.5 品名不得简写。
4.2.3.6 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
4.2.3.7 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全姓名,不得只填写姓或名。
4.2.3.8 日期一律横写,不得简写,如2021年11月9日不得写成“01”、“9/11、”“11/9”。
4.2.4 复核要求4.2.4.1 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4.2.4.2 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4.2.4.3 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必须一致、正确;4.2.4.4 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名。
4.3 整理和保存4.3.1 岗位操作记录由班组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交车间技术员审查。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
GMP管理文件二、综合办公室、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目的:为了规定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的设计或编制、填写、整理汇编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兽药生产过程中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以及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三、责任者:车间班长。
四、正文:1 内容和要求:1.1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生产记录由以下部分组成:1.1.1批生产记录:生产指令单、包装指令单、岗位操作记录、半成品交接单、产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
1.2 每批兽药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批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1.3 原始记录由生产部组织,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
1.4 批生产记录由生产部负责,根据《兽药GMP实施指南》的格式、原始记录内容,以及其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1.5 设计好的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审定、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复印。
1.6 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存档。
1.7 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
1.8 批生产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分段填写,车间班长汇总,生产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质量管理部审核并签字。
1.9 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1.10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1.11 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时一律用“-”表示。
内容与上项相同的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1.12 品名不得简写。
1.13 与其它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原始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续性。
1.14 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1.15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或7/1.1.16 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
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的设计、修改、发放的管理规定及批记录的使用、收集、保存、销毁的管理规定,使批生产记录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以提供产品质量符合保健食品标准要求的证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车间各产品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4.正文4.1 术语:批生产记录:是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操作过程中,生产操作条件和生产操作结果等的原始记录,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情况的原始凭证,是追溯复核产品质量的原始依据。
4.2 批记录的组成4.2.1批生产指令; 4.2.2批包装指令; 4.2.3批生产记录;4.2.4批包装记录; 4.2.5现场监控记录; 4.2.6清场记录;4.2.7各种凭证(进出中转站记录、清场合格证、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单、成品批评价报告书等);4.2.8 各种处理报告(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处理指令及不合格品处理回单、偏差处理等)。
4.3 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的设计、印刷、修改4.3.1 由生产部人员依据工艺规程提出设计初稿,交生产部负责人审核,报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批准后定稿。
4.3.2 新产品的记录按上述程序批准后,先速印,经3个月的试运行,修正后经批准正式印刷。
4.3.3 如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出现不适应生产状况,由生产部提出修改申请,按程序审批后,重新修订记录。
4.4 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的发放4.4.1 印刷好的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由生产部技术员专柜妥善保管。
依据生产指令按批发放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每批产品的生产只能发放一份空白的批生产记录。
4.4.2 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要严格控制发放数量。
4.5 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的使用4.5.1 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一经批准,任何人均无权任意修改。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的指令要求操作,并认真填写记录中的规定项目。
4.5.2 填写标准4.5.2.1 要求内容真实,记录及时,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顺序填写,不提前,不拖后。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2010年02月07日星期日 10:481、目的:为规范记录的填写,体现记录的原始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要求.2 、记录的设计和编制意义:⑴、记录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记录作为基础性和依据性文件,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和结果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态和结果。
为此,组织既要从总体上评价记录的充分性,力求使原始记录完整,同时又要对每一记录的必要性进行逐一评审和取舍,要注意并非记录越多越好,正确的做法是只选择那些必要的原始数据作为记录。
⑵、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真实准确的记载质量信息,才能为有效地运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实现持续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
因此,在确定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的同时,应考虑使用者填写方便并保证能够在现有条件下准确地获取所需的质量信息。
填写记录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⑶、记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应尽量采用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参考先进组织的成功经验以使记录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当对现行的进行清理,废除多余的记录,修改不适用的记录,沿用有价值的并增补必须的,应使用适当的表格或图表格式加以规定,按要求统一编号,使各项活动的记录更加系统和协调,实现记录的标准化管理.对于同一种活动的记录格式应当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更,造成混乱,即使需要修改,也应规定一个统一的时间开始使用新表格。
3、范围: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
4、责任:各单位记录填写人员。
5、记录是记载过程状态和过程结果的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过程状态主要针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和体系的运行过程,而过程结果则是指体系运行效果和产品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根据记录的上述特性,记录在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记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⑴、盲:记录的设置、设计目的、功能不明,不是为管理、改进所用,而是为了应付检查。
(例如:我们在填写质量报表时,本来该真实记录的而为了应付检查而进行更改)⑵、乱:记录的设置、设计随意性强,缺乏体系考虑,记录的填写,保管收集混乱,责任不清。
生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市场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满足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核算和企业管理三个方面的要求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因此,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为了使全厂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可分为两大类:一、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其内容:1、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2、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3、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4、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5、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工厂生产准备和产品销售过程中有关财务活动情况的记录。
属于以上范围的原始凭证、帐册、卡片、报表都是原始记录的内容。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计划调度处和财务处分别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1、计划调度处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2、营销总公司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3、研究所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4、检计处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5、劳资保卫处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6、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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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促使大家认真填写批生产记录及原始记录,真实记载当时情况。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牛乳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
3、责任者:与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
4、制度:
4.1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各生产车间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 每批产品都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批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 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人员组织编写,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
4.4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负责,根据原始记录的内容以及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 设计好的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品管部主任审定、签字,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复印。
4.6 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车间存档,批生产记录的设计资料由生产部存档。
4.7 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车间品管员审核并签字。
4.8 批生产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分段填写,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 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要涂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并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 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是一律用“-”表示。
内容与上项相同的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 品名不得简写。
4.13 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4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获7/1。
4.15 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连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
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6 原始记录由各车间主任按批整理。
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并在技术中心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