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检验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各种物料的检验管理及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种物料的检验。

职责:质量管理部、QC

内容:

1检验分类企业检验的物料主要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

2检验过程管理

2.1所有的物料必须按进行批检验,抽样取样时按照取样操作程序进行取样。

2.2所有检验必须依据国家法定标准或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3检验的操作,必须符合法定或企业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4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一般为:

2.4.1原料、辅料不超过5天。

2.4.2包装物料不超过4天。

2.4.3常规理化检测,含量测定不超过2天。

2.4.4微生物学检测不超过4天。

2.4.5特殊项目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2.4.6以上均为有效工作日。如果生产急需,由QC主管安排加班完成。如有检验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做具体决定。

2.5所有检验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核。

2.6所有项目检验结束的同时,都必须做好各种原始检验记录。

2.7所有环节的检验都必须有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一式两份,请验部门一份,检验室自留一份。

3 每批物料均需留样,按规定进行留样观测。部分物料可根据情况做重点留样。重点留样必须由质量管理部下书面计划,并有计划人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