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材料采购行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品牌效应和优势,不断降低材料采购供应成本,保证材料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效益,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依据集团总公司的要素集中管控精神和公司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材料集中采购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司指导、服务,基层集中采购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主管材料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材料集中采购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材料集中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在集中采购方面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完善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的业务指导及信息化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3、负责指导、检查、协调、监督、考核公司所属单位的材料集中采购工作;4、指导分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每季度汇总公司合格供应商,公布《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5、指导公司材料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及方案策划;第六条分公司材料管理部门采购管理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细则等;2、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所属项目材料集中采购工作;3、负责分公司材料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工作,建立并公布《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册》;4、负责上报本单位材料集中采购计划及方案;5、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单位范围内材料集中采购信息。
第七条分公司材料采购业务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分公司材料集中采购体系,配备专业人员,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网络;2、负责材料采购计划的收集、统计、汇总及采购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3、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上报分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相关信息;4、负责编制材料采购的招标方案并提供招标采购服务;5、负责维护分公司材料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保障集采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服务周到;第八条项目部材料员采购业务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2、负责审核汇总项目材料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编制月度项目材料集中采购计划等资料,及时报送分公司材料部门;3、负责推荐材料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评价资料;4、负责编制、报送项目材料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庆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公司的采购管理,增强财务支出的计划性,合理运用资金,精寻优质物资,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各公司的需求物料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公司采购应遵循的原则1、亲属回避原则;2、货比三家原则;3、集体决策原则;4、决策执行分离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1、生产物资(包括原材料、原器件等);2、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实验设备、机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3、办公用品;4、工程项目。
以上支出一次性款额在2000元以上或常年小批量采购、累计款额在5000元以上的(特殊项目采购由总裁确认执行并建立备案程序),均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决策。
所有采购的日常事项建立供应网络、资质认证、信誉考察等由物资部负责。
第三条、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 ****成员:**** *****需求部门领导第四条、物资订购程序:1、生产原料的订购程序⑴、定型产品原料、辅件的采购程序A 定量。
年初根据上年度该产品的市场情况,预测本年度生产计划。
物资部按预算所需原料及附件用量,预计金额;B 询价。
物资部向3-5家以上有关厂家或供应商索取报价,确保报价的真实准确。
并负责搜集有关产品或替代品的市场价格(包括产品质量及原有用户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该厂家或供应商的信誉信息情报等);C 比价。
物资部将有关信息整理后,报送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
采用招标、议标等形式对比价格,由采购领导小组召开议标会议,确定标底;D 谈判。
由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厂家及供应商到公司或采购公司进行面对面谈判,确定数量、价格、供货方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签定合同。
E 催货。
物资部根据合同及生产实际、库存情况,综合考虑供货周期、采购成本等因素,确定供货批次、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及时电话催办;F 整理付款计划.G 物资部了解和公司相关部门对采购原料或附件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总结分析,同时了解有关产品的市场行情,搜集新厂家或供应商信息,完善供应商网络,为改进下次采购做好准备。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改0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改0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材料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采购人进行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购。
第三条大宗材料采购以支撑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注重优先选择本国材料、绿色环保材料和质量可靠的材料。
第四条采购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大宗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依法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完善大宗材料的采购策略、评分标准和评审流程。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大宗材料的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定资质要求,具备提供大宗材料的能力和信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价和质保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结果进行洽谈和合同签订,确保大宗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大宗材料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对大宗材料采购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采购管理的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合作,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采购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版本1.0)一.目的为充分利用公司总部集约竞价优势,加强供应商管理,有效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逐步实现主要材料集中采购,参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材料招标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A类项目。
三.集中采购的材料类别及范围:四.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一)供应链管理部的工作职责:1、根据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定期评估集采材料类别,为增、减集中采购材料的范围、类别提供建议,报经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2、协助成本控制中心招标办公室进行集采招标工作,提交招标所需的集采材料供应商资源和集采材料限价申请;3、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集采材料的采购信息;4、签定集采年度合作协议;5、监督及协助跟进集采供应商履约情况及集采供应商管理;6、集采供应商材料对帐、结算及统一支付工作;(二)成本控制中心的工作职责:1、主持公司集采招标工作;2、审核集采材料招标限价。
(三)施工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所属项目集中采购工作;2、集采供应商资源的推荐;3、集中采购材料计划、下料、货期跟进、质量反馈、对帐等工作;4、配合公司开展集采供应商考核工作。
(四)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目标管控及考核。
(五)财务管理中心1、集采供应商款项审核及支付;2、与项目部展开集采材料的款项结算。
(六)审计部对整个集中采购作业过程中各环节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监管。
(七)法务合约中心对整个集中采购作业过程中合作协议、对外文件等相关法律风险管控。
五.集采供应商的选定1、集采供应商主要通过公司招标方式与中标供应商签定年度集采合作协议,并确定年度集采材料价格。
2、符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优先转换为集采供应商。
3、集采合作协议为每年签定一次。
合作协议终止前一个月,重新进行年度集采供应商招标选定及集采新年度价格确定。
六.集采供应商考核淘汰(一).集采供应商考核1、集采供应商考核参见《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主要对集采供应商质量、价格、服务、供应、配合、技术、信誉等方面进行评核。
施工企业材料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施工企业材料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企业采购行为,集中采购材料,促进企业采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物资采购费用的降低。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施工企业的采购活动。
三、集中采购原则1. 依据施工项目需求,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实行集中采购。
2. 集中采购应根据物资需求情况确定采购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确保采购到符合项目需求且价格最优的材料。
3. 集中采购应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提高采购效率和品质。
4. 集中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执行,确保质量和发货时间。
5. 集中采购时应注意物资库存量情况,做好库存监管,避免超库存采购。
四、采购流程1.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内容。
2. 采购招标:对采购计划中的物品依据采购金额和重要程度进行招标。
对于金额较大或是重要程度高的物品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竞价。
3. 供应商评审:对招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评审招投标文件,确定入围供应商并组织开标。
4. 价格谈判:与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问题。
6. 物资验收: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验收,做到检验整个过程可靠、严谨,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其他1. 本规定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存在的采购合同,根据本规定进行补充协商。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材料成本,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法人对项目物资管理的有效监控,根据《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集中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完整的物资集中采购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负责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的计划审核、招标方案制定、专家库维护、合格供应商评定、组织招标与评标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组建评标专家库,设物资、设备、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专业类别。
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类别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
第八条集团公司负责发布本级《物资集中采购目录》,目录范围内的物资,由集团公司集采中心组织集中招标,未列入目录的物资,可由集采中心委托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实施采购。
第三章物资集中采购的范畴第九条集团公司(包括工程公司、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部,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一律在集团公司集采中心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甲供材料和股份公司集采的材料除外)。
第十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种如下:1、钢材、水泥等主要工程材料;2、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周转材料、防水材料、成品油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线上料和民爆器材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3、其它单个品种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能够集中采购的工程材料;第十一条砂石料等地材由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组织在现场招标采购。
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材料采购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过程的合理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材料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本文档制定了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二、定义与术语1.建筑材料:用于建设工程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沙石、木材等。
2.供应商:指提供建筑材料的企业或个人。
3.采购单位:指进行建筑材料采购的业主或承包商。
4.集中采购:指将建筑材料采购集中进行,以实现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的采购方式。
三、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流程1.需求确认阶段:–采购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所需要采购的建筑材料种类和数量。
–采购单位编制建筑材料采购计划。
2.供应商筛选阶段:–采购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制定供应商评价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集中采购阶段:–采购单位按照计划进行建筑材料的集中采购。
–采购单位对所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供应链管理阶段:–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采购单位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四、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的优势1.规模效应:通过集中采购,可以实现大规模采购,从而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2.统一标准:集中采购可以统一选用标准化的建筑材料,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率。
3.简化流程:集中采购可以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4.便于管理:集中采购能够集中管理供应商,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评估。
5.降低风险:通过合理分散采购风险,避免集中采购风险。
五、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的注意事项1.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范围、数量和质量要求。
2.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供货能力。
3.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
4.对采购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要求。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项目施工中的材料采购行为,加强材料采购的监管力度,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充分的降低采购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各单位在材料采购及材料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及本办法规定。
1、组织机构公司成立材料集中采购中心,公司采购中心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的领导及物管部、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实施。
各项目部相应的成立材料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材料负责人、财务、计划等人员组成。
2、职责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职责:2.1.1对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认证及评审。
2.1.2对供应商材料报价进行比值比价评标。
2.1.3确定中标供应商,委托公司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
物资管理部职责:2.2.1物资管理部是大宗材料采购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2.2.2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符合《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中规定的质量、价格、交货期要求的监督工作。
2.2.3负责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具体工作,收集招标报价及供方资质上报采购中心领导小组进行比价评标。
2.2.4负责组织大宗材料集中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采购合同及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及时传递项目部建立顺畅的沟通。
2.2.5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的结算付款工作。
项目物管部门职责:2.3.1负责所提交《集中采购材料计划汇总表》中数量、质量、规格的准确性。
2.3.2负责执行集中采购合同过程中需用计划变更的及时提交《材料需用计划变更表》。
2.3.3负责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包括集中采购材料的验收(质量、数量、资料)。
2.3.4负责对采购中心委托采购的材料进行比质比价招(议)标采购,并做好纪录。
3、合格供方评审物资管理部根据各项目部上报的供方资料,选定合格供方进行评审。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3.审核完成后,应填制集中采购结算审核单,并注明意见。
4.审核无误时,集团采购中心应向分公司财务出具出款单。
第15条出款结算
1.分公司财务应按照集团采购中心的批示,对供应商实施结算,结算过程中以集团采购中心的出款单为依据。
第5章办理结算手续
第13条结算申请
1.分公司采购部接收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应向集团采购中心提出结算申请。
2.申请时应编制好结算申请单。
3.如果因物资质量、交期等问题需要扣款,则分公司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在结算申请单中申明扣款事项。
第14条结算审核
1.集团采购中心接收结算申请单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检查。
1.各分公司应根据合同签订情况直接对供应商下订单,要求供应商供货。
2.如果订单要求超出合同范围,则应将订单报至集团采购中心,由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第12条接货验收
1.供应商交货时,需直接交给分公司,以免造成运输浪费。
2.分公司负责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分公司应及时将交货情况反映至集团采购中心,并接受集团采购中心的监督。
第7条供应商评审
集团采购中心应对初筛信息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第8条供应商确定
签订完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即为集团集中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第4章集中采购执行
第9条合同谈判
1.建立合作后,集团采购中心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就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事项达成协议。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集中管理和规范操作,实现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确保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促进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财务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2.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需求申报责任,确保需求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中的资金流转,并对采购成本进行审核。
三、采购计划与预算1. 各部门需提前制定年度或半年度物资需求计划,提交给采购部门。
2.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编制采购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四、供应商管理1.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价。
2.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合作策略。
五、采购流程1. 需求确认:各部门提交物资需求单,由采购部门审核确认。
2. 询价比较:采购部门向至少三家供应商询价,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3. 订单下达:选择最优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踪订单执行情况。
4. 收货验收:物资到货后,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数量核对。
5. 结算支付: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结算。
六、合同管理1. 所有采购活动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保证等条款。
七、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1. 建立物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质量问题可追踪到具体批次和供应商。
2. 对于关键物资,应建立备选供应商名单,以应对潜在的供应风险。
八、监督与评价1. 建立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2. 定期对采购效果进行评价,包括成本节约、供应及时性、质量合格率等指标。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采购流程,须经过相关管理层批准。
中建公司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中建公司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公司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公司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商品混凝土、钢制周转料、方木。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章集中采购方式第五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项目经理部必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经工作小组认可。
第六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第七条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应将各自掌握的供应商名单报小组进行评议,选定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八条拟选用的供应商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第九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所供应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四)参加公司集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且与公司合作良好,没有起诉公司的情况。
第十条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一条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如出现供应商以次充好,或者串通有关人员虚报数量,行贿有关人员或者由于资金不到位起诉我单位的任意情形的,该供应商应纳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三年内全公司各单位不允许与其合作。
招标第十二条每次招标采购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参加投标,每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为增加竞争力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有虽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但没有合作过的单位或名录之外的供应商,名录之外的供应商需具有比其他供应商明显的优势,经工作小组对其以往经营业绩、信誉、供应能力等进行考察,方可参加投标,领取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集中采购管理第四章评标专家管理第五章考核指标化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七章监督与罚则第八章过渡阶段暂行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水平,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实现阳光采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直管项目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合作项目依据合作框架协议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集中采购的项目包括工程设备、测量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永久性材料、周转材料、小型机具、消耗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劳务等与工程业务相关的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是公司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议、批复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二)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三)负责审议、批复、管理本公司的专家库;(四)负责审议、批复、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合同;(五)负责推广和使用集团公司集采平台;(六)负责管理本公司的采购信息数据。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集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起草、修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并上报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二)负责汇总上报采购计划、选择采购方式、初审采购合同,组织并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三)负责建立、更新、考核、公布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四)负责组织协调评标专家;(五)负责采购流程规范化管理;(六)负责建立公司集中采购合同台帐及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对口部门集中采购信息上报、使用和推广集团公司集采平台。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含公司直管项目和分(子)公司管理项目)是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在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编制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二)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调查,调查内容不限于地方政策、人文环境、区域资源、建材市场行情等,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工程管理部;(三)负责按公司要求配合或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编制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四)负责物资、设备到场的验收、报验、保管和发放,并建立到场物资验收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五)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农民工信息台账,按照年度或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进行评价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目的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增强供应商管理能力和加强供应链整合。
通过集中采购,企业可以更好地统筹资源,实现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内容1.统一采购流程:制定统一的采购流程和标准化的采购文件格式,明确采购需求的提出、审核、审批、公开招标、签订合同、验收等环节。
通过标准化的采购流程,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优化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用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评估和监控。
通过定期评估和管理供应商,选择合作稳定的供应商,减少供应商数量,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3.集中采购策略:根据企业的采购需求和供应市场特点,制定合理的集中采购策略。
可以选择集中采购的材料种类、采购数量、采购周期等,通过批量采购和长期合作,获得更好的采购价格和服务。
4.供应链整合:与供应商和物流公司合作,优化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协同和优化。
通过信息共享、协同规划、库存管理等方式,减少库存、提高交付速度和客户满意度。
二、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步骤1.制定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制定材料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资源统筹等方面的要求和责任。
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报告、评审会议、供应商评估表等管理工具的制定和使用。
2.资源整合和需求统一:通过内部协调和沟通,将各部门或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统一汇总,明确材料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避免重复采购、库存积压和过量采购,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
3.供应商管理和招标采购:根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和评估,建立供应商库。
根据采购策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制定合同并签订。
同时建立供应商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4.信息化支持:建立采购管理系统,实现采购流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共享。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建立集中采购机制,发挥集团公司规模采购优势,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xx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xx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xx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物资采购两级集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和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
第四条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采购的范围、方式、需求计划与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结果确认及合同管理等。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物资集中采购是指由集团公司对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集中采购)。
二级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六条物资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27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组成: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各相关业务领域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总师(总助)、副总师,物资部、基建部、安生部、科环部、煤炭事业部、核电事业部、信息中心,以及企法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3.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4.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以下简称“采购工作组”)。
(一)采购工作组组成:物资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生部、科环部、基建部、物资部、核电事业部、煤炭事业部、煤化工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审计部组成。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通用版本,包含采购组织、范围,流程,方式等)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中采购行为,防范风险,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大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等。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集中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中的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的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和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二章采购组织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委员会,委员会由经董办批准的相关领导和与行政中心物控组相关人员组成。
集中采购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一)负责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二)负责集中采购重要事项的审批,包括采购立项、采购人员组成、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等重要事项;第六条集中采购委员会下设集中采购办公室和集中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第七条集中采购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集中采购立项的审核;(二)负责集中采购评标人员库组成人员的资格审核,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三)拟定具体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和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和采购合同等),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四)按照规定程序从集中采购评标人员库中抽取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五)拟订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并明确规定具体评分办法,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六)组织评标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工作,汇总整理经全体评委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评标报告,以及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和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采购结果,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后,公布采购结果;(七)整理、汇总采购活动的各类采购文件并存档;(八)集中采购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集中采购监督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监督工作。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整个公司物资和服务的集中采购。
第二条集中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物资,是指在集中采购物资目录内的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等所需的原辅材料、装备配件及工装等物资。
第三条主要原则1.坚持集团管控,降低采购成本原则。
2.规范招标流程,实行阳光采购原则。
3.全面线上采购,审计监督同步原则。
第四条管理要求集中采购按照供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阳光采购要求,将公司采购集约化、平台化和电子化。
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全部按照集团要求实行招标采购和线上采购。
如不能进行招标采购和不能进行线上采购的特殊物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采购职能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具有采购职能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管理人员组成,分管主要采购工作的公司领导兼任工作小组组长,物资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集中采购领导小组(1)公司层面的通用物资和服务类的集中招标与询价采购审批与管理。
(2)公司集采平台管理环境优化与制度创新。
(3)对各个单位进行集采监督检查和考核。
2.物资分公司是公司集采平台的使用主体,按照集团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公司其他各单位网上集采进行业务指导和数据归集。
3.公司纪检监察部、财务审计部是集采工作的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全过程进行监督;对集采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集采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实施方式公司各单位在集采平台的指导下,负责公司层面的原辅材料和相关物资集采。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八条集采范围管理(一)集采分类1.物资类(1)招采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用原辅材料,大宗金属材料,劳保护具,安保防护器具,安保装备,通用设备,油料。
(2)自采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标准件,工器具,常备零部件,电线电缆。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方法引导语: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开展,标准工程施工中的材料采购行为,加强材料采购的监管力度。
下面是为你带来的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大宗材料集中采购充分的降低采购本钱,追求效益最大化,各单位在材料采购及材料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及本方法规定。
1、组织机构1.1公司成立材料集中采购中心,公司采购中心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的领导及物管部、方案科、财务科、审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实施。
1.2各工程部相应的成立材料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工程经理、材料负责人、财务、方案等人员组成。
2、职责2.1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职责:2.1.1对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进展资质认证及评审。
2.1.2对供应商材料报价进展比值比价评标。
2.1.3确定中标供应商,委托公司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
2.2物资管理部职责:2.2.1物资管理部是大宗材料采购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2.2.2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符合《集中采购材料方案汇总表》中规定的质量、价格、交货期要求的监视工作。
2.2.3负责大宗材料集中采购详细工作,收集招标报价及供方资质上报采购中心领导小组进展比价评标。
2.2.4负责组织大宗材料集中比质比价招标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采购合同及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及时传递工程部建立顺畅的沟通。
2.2.5负责集中采购材料的结算付款工作。
2.3工程物管部门职责:2.3.1负责所提交《集中采购材料方案汇总表》中数量、质量、规格的准确性。
2.3.2负责执行集中采购合同过程中需用方案变更的及时提交《材料需用方案变更表》。
2.3.3负责集中采购合同执行的过程管理,包括集中采购材料的验收(质量、数量、资料)。
2.3.4负责对采购中心委托采购的材料进展比质比价招(议)标采购,并做好纪录。
3.1物资管理部根据各工程部上报的供方资料,选定合格供方进展评审。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各级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采购职能部门按规定的程序,以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方式有偿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的行为.第四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一)大宗物品类:动力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医疗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安全保卫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用品、电子设备运转用品、宣传用品、劳防用品、印刷品(含会计凭证)、出纳机具、司服等。
(二)工程类:营业办公用房的建造和装修(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审价及项目管理等)。
(三)服务类:网络工程及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设备维修、设备和软件系统维护、业务外包、审计、税务、律师、咨询、资产评估、资产托管、培训、保险、广告、媒体策划、会务服务、医疗体检及理赔查勘代理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
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凡单次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的必须实施集中采购,按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采购监督管理与采购操作实施相分离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集中采购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七条集中采购的组织体系包括综合管理部门、实施部门、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商品使用部门和合规监督部门.第八条预算财务部,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一)拟定集中采购规章制度;(二)拟定集中采购商品目录;(三)监控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四)发布集中采购制度、集中采购目录等采购管理信息。
第九条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操作实施部门。
其职责为:(一)根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及采购档案管理;(二)建立、管理评审专家库,按规定确定参加评审成员;(三)组织签订商务合同和采购项目考评,协助商品验收;(四)负责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五)发布集中采购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