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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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3.10.20•【文号】深证上〔2023〕990号•【施行日期】2023.10.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通知深证上〔2023〕99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业务,提升审核质效,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指引施行前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本所于2014年8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282号),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2号——可续期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117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4号——纾困专项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117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5号——短期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1173号),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深证上〔2021〕684号),于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489号),于2022年9月16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928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10月20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业务,便于发行人、主承销商和相关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在收购上市公司时,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2015年9月真题]A.Ⅰ、ⅣB.Ⅰ、Ⅱ、Ⅲ、ⅣC.Ⅰ、Ⅱ、ⅤD.Ⅰ、Ⅱ、Ⅲ、Ⅳ、Ⅴ【答案】 A2、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金融债券,如发行人单纯变动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备案文件时进行书面报告以及说明原因B.以协议承销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与承销团成员签订承销主协议C.金融债券以招标承销方式发行的,主承销商应提交尽职调查报告D.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在本次或每期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按相关要求将有关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金融债券备案登记表》【答案】 D3、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风险因素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B.Ⅰ、Ⅲ、ⅤC.Ⅱ、Ⅲ、ⅤD.Ⅰ、Ⅲ、ⅣE.Ⅱ、Ⅲ、Ⅳ、Ⅴ【答案】 B4、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核算,因B公司公允价值无法取得,A公司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没有把B公司纳入并表范围,本事项对多个会计科目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

A.保留意见B.否定意见C.带强调但无保留D.无法表示意见【答案】 B5、甲上市公司2016年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4月26日。

该公司对下列发生在2017年1月1日至4月25日的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A.Ⅰ、ⅤB.Ⅱ、Ⅲ、ⅤC.Ⅰ、Ⅲ、Ⅳ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答案】 A6、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的表述,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

终止评级制度

终止评级制度

终止评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信用等级及评级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护报告使用者的利益,依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及自律机构的自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终止评级,是指公司自终止日起不再对受评对象提供评级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主体及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结构融资产品、非标产品等评级项目的初始评级、跟踪评级。

第二章终止评级的触发条件第四条在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发生时,公司可终止已公布的信用评级结果和报告,并公告原因:1.信用评级委托方不按约定支付评级费用的;2. 信用评级协议约定的合同期满;3. 受评主体或信用评级委托方不配合提供信用评级所需材料的;4.受评主体或信用评级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况的;5. 受评对象不再存续的;6.按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终止评级程序第五条如受评主体或信用评级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评级费用的,由业务发展部提出终止评级申请,经主管市场的公司领导和评级总监签批后终止评级。

第六条如信用评级协议约定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由业务发展部提出终止评级申请,经主管市场的公司领导和评级总监签批后终止评级。

第七条经反复沟通,如受评主体或信用评级委托方不配合提供信用评级所需材料,评级作业部门应向专业信用评级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终止评级申请,由专业信用评级委员会通过表决后终止评级。

委托评级项目终止作业还应通报主管市场的公司领导与业务发展部。

第八条评级作业部门如在评级作业过程中或者评级作业完成后发现受评主体或信用评级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情况的,应向专业信用评级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终止评级申请,由专业信用评级委员会通过表决后终止评级。

委托评级项目终止作业还应通报主管市场的公司领导与业务发展部。

公司理财产品失败案例

公司理财产品失败案例

目录第一章固定收益类 (1)一、债权违约 (1)(一)中国铁路物资 (1)(二)山西华昱 (3)(三)中钢股份 (4)(四)天浩稀贵 (6)二、信托违约 (7)(一)民族证券 (7)(二)新华信托 (8)三、银行理财产品 (9)(一)民生银行 (9)(二)华夏银行 (10)(三)交通银行 (11)四、P2P违约 (12)(一)跑路原因 (12)(二)风险征兆 (14)(三)案例:E租宝及大大集团对比分析 (15)第二章股权类 (18)一、互联网金融产业 (18)(一)互联网行业风险 (18)(二)互联网企业风险 (20)二、文化产业 (21)(一)叶问3 (21)(二)小马奔腾 (22)三、健康产业 (23)(一)先声药业 (23)第一章固定收益类一、债权违约(一)中国铁路物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公司公告称,168亿债务融资工具今日起集体暂停交易。

资料显示,距离兑付日期最近的是5月17日10亿元15铁物资SCP004,及6月20日到期的10亿元15铁物资SCP006。

中铁发行且尚在存续期的9期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发行额度债券期限起息日兑付日主承销商15铁物资SCP004 10 270日2015-8-21 2016-5-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铁物资SCP006 10 270日2015-9-24 2016-6-2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铁物资SCP007 10 270日2015-10-22 2016-7-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铁物资SCP008 8 270日2015-10-27 2026-7-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铁物资SCP001 10 180日2016-1-27 2016-7-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铁物资MTN002 20 3年2013-8-13 2016-8-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铁物资PPN001 25 5年2013-12-3 2018-12-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简介:未上市公司。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目标单位: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8-19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2023-07-07 2023-05-29 2023-02-23 2022-11-08 2023-04-26 2023-03-3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3 / 21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广东、重庆、江苏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 为 5 个、3 个、3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44%。从中标金额来看,江苏、湖南、湖北的中标 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负责金融机构、工商企业资信等级及有价证券信用等 级评定。财金、投资、证券咨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8~2023-08):
中标项目数(个)
25
同比增长:38.9%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上证发[2014]39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金融债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3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促进债券市场规范发展,防范公司债券风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对公司债券实施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风险警示:(一)债券最近一次资信评级为AA-级以下(含);(二)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业绩预告或更正业绩预告显示为亏损;(三)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四)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所在实施风险警示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风险警示债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被本所实施风险警示之日起,本所会员应当设置风险警示债券买入权限,除符合本条规定条件之外的个人投资者不得买入风险警示债券。

个人投资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所会员可以为其开通风险警示债券买入权限:(一)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中金融资产价值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二)签署风险警示债券风险揭示书。

四、本所会员可以通过营业部现场、公司网站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等渠道,要求需要买入风险警示债券的个人投资者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警示债券风险揭示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三项自律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三项自律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三项自律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中证协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三项自律规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5号各会员单位:为促进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升执业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防范债券市场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必备条款》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上述三项自律规则经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涉及相关报送事项的,请发送至邮箱:************.cn。

附件: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必备条款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1月17日附件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开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业务。

其他证券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准则是对受托管理人的最低要求,受托管理人可以与发行人在本准则要求基础上约定其他事项。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受托管理人开展受托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订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5.05.09•【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施行日期】2015.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等规定,现就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公告如下:一、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二、本公告所称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交易场所为债券交易流通提供服务。

同时,同业拆借中心承担交易数据库职责,负责集中保存交易数据电子记录。

四、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在债券登记当日以电子化方式向同业拆借中心传输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

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主要包括:证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发行总额、证券期限、票面年利率、面值、计息方式、付息频率、发行日、起息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交易流通终止日、兑付日、发行价格、债项评级、主体评级、评级机构、含权信息、提前还本信息、浮息债信息以及其他必须的信息。

五、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在债券登记当日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供债券的初始持有人名单及持有量。

评级收费自律公约

评级收费自律公约

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收费自律公约为规范评级执业行为,确保信用评级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因无序竞争的行为对信用评级业造成危害,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五家评级认为,应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规范》的规定,按照信用评级工作的合理成本,统一明确最低收费标准,以防止出现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违反《价格法》的低价倾销等行为的发生。

五家机构就有关问题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保证严格执行: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种债券类产品的评级,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行报备、发布进场公告和规定的评级程序开展工作。

二、企业债评级工作结束后,确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评级机构应向人民银行报备该笔债券评级的相关材料。

三、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协议签署后、开始进场评级前按评级费用的50%收取,发行后收取评级费用的50%。

四、各类债券类产品的评级最低收费标准五家评级机构认为,合理的评级费用是保证评级机构生存与正常经营、不断提高评级质量、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此,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五家评级机构测算出各类债券信用评级的最低评级费用。

任何机构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维护信用评级的行业形象,不应以向发行人返还费用、报销费用、购买设备等商业贿赂行为变向降低评级费用。

(一)短期融资券评级收费标准短期融资券评级分别出具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

1、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标准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

评级报告有效期截止于该企业“发行备案通知书”批准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最后一笔本期偿付日。

在评级报告有效期内,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每年出具定期的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不收费。

2、债项信用评级标准(1)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5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9.11•【文号】上证函〔2024〕2391号•【施行日期】2024.09.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的通知上证函〔2024〕239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及有效性,提升优质市场主体债券融资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9月11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及有效性,提升优质市场主体债券融资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按照分类监管理念,对下列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简化申报、发行及存续期的材料编制和信息披露安排,提高服务效率: (一)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优质发行人),包括知名成熟发行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优质上市公司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发行人。

(二)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发起人(以下简称优质发起人),指经本所确认适用优化审核安排规定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发起人,发起人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增信机构、依托其资产收入作为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并获得融资的主体等。

前款第一项所称优质上市公司,是指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均为A的上市公司。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认为,美国房屋财政补贴计划即将结束,但是得益于独户新屋市场的改善,其住房市场预售 屋销售月度信心指数攀升至较高水平,表明美国经济复苏的内生性在增强。不仅如此,美国CPI环 比下降,为美联储继续维持较低利率提供支持;欧元区通胀开始确立,在债务危机和援助计划的双 重作用下,消费者信心指数开始回落,显示出当前其较为缓慢和复杂的经济增长局面;日本通胀紧 缩虽然一定程度上打压领了其出口的恢复,但是该国整体上经济复苏的条件日益成熟,维持对当前 现状稳步复苏的判断,欧洲债务危机并未对其造成太多的影响。
美国劳工部19日在一份报告中称,受能源价格下跌影响,经季节性因素调整后的4月份CPI较3月份 下降0.1%,为2009年3月份以来的首次下滑。3月份CPI升幅未经修正,仍为0.1%。4月份核心CPI
2 债券市场与评级周报
债券市场与评级周报
中国诚信
连续第二个月持平。
欧洲:欧盟统计局18日公布的最终数据显示,欧元区4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率增长1.5%,符合 预期,为2008年12月以来最高水平,受能源和运输成本上升的推动。4月CPI环比上升0.5%同比上 升1.5%,预期中值为环比上升0.4%。尽管通胀年率大幅上升,但仍低于欧央行2%的中期目标水平。
3年期央票收益率加速下滑。中国银行间债市走势本周三开始出现分 化,多数品种收益率走稳,但三年央票收益率加速下滑近10个基点(bp)。 由于市场普遍对公开市场三年央票招标有很大期待,认为续跌可能性 很大,引发大量买盘追逐相关现券,致使其收益率加速下滑,但继续 下行空间有限。
中诚信利差指数系列本周整体呈现扩大态势。 中诚信利差指数系列反 映出本周各券种利差指数整体呈现扩大态势。其中中诚信短融利差指 数及企业债利差指数本周扩大。中短期票据利差指数呈现收敛态势。 中诚信企业债利差指数本周扩大6.96BP,由上周末的119.71BP扩大至 本周末的126.67BP。中诚信短融利差指数扩大2.35BP至32.54BP。中诚 信中短期票据利差指数本周继续收敛3.62BP,由上周末的97.7BP回落 至本周末的94.12BP。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24〕7号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质量和市场服务水平,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在广泛征求行业及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规则》(交易商协会公告〔2016〕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3月15日附件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提高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以下简称市场化评价)是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统称两家协会,分别简称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根据业务表现、市场成员及监管自律反馈材料联合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合规执业、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由市场化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衡量得出评价结果。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自测模拟预测题库(名校卷)单选题(共60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A.Ⅰ、ⅡB.Ⅲ、ⅤC.Ⅱ、Ⅳ、ⅥD.Ⅰ、Ⅱ、ⅤE.Ⅰ、Ⅱ、Ⅲ、Ⅴ、Ⅵ【答案】 D2、以下适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及行为有()。

A.Ⅱ.Ⅲ.ⅣB.Ⅰ.Ⅲ.Ⅳ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C3、2016年12月1日,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50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年,票面年利率为5.8%,每张面值为100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生交易费用35万元。

若该公司将该短期融资券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则支付的交易费用应借记()科目。

A.财务费用B.投资收益C.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D.营业外支出【答案】 B4、下列交易事项中,能够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A.Ⅰ、Ⅱ、ⅢB.Ⅱ、Ⅲ、ⅣC.Ⅱ、ⅢD.Ⅰ、ⅡE.Ⅰ、Ⅱ、Ⅲ、Ⅳ【答案】 C5、某上市公司总股本5亿股,控股股东甲持有2亿股,现进行配股,拟配售股份数量为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ⅣB.Ⅰ、Ⅱ、Ⅲ、ⅤC.Ⅱ、Ⅲ、Ⅳ、ⅤD.Ⅰ、Ⅱ、Ⅲ、ⅣE.Ⅰ、Ⅱ、Ⅲ、Ⅳ、Ⅴ【答案】 B6、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事项中,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有()。

[2015年9月真题]A.Ⅰ、Ⅱ、Ⅲ、ⅣB.Ⅰ、Ⅱ、ⅢC.Ⅱ、Ⅲ、ⅣD.Ⅰ、Ⅲ、Ⅳ【答案】 A7、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

A.可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B.可暂停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C.处置公司资产、调整公司主要业务D.董事可辞职【答案】 A8、以下资产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可以转回的有()。

A.Ⅰ、Ⅱ、ⅢB.Ⅰ、Ⅲ、ⅣC.Ⅱ、Ⅲ、ⅤD.Ⅲ、Ⅳ、ⅤE.Ⅰ、Ⅳ、Ⅴ【答案】 B9、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确定行业归属后,在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不再变更B.教育业务收入占总收入40%,利润占28%,且教育业务在所有业务中占比最高,该公司归属于教育行业C.教育业务收入占总收入35%,利润占32%,且教育业务在所有业务中占比最高,该公司归属于教育行业D.教育业务收入占总收入40%,利润占55%,体育业务收入占总收入60%,利润占45%,该公司归属于综合行业【答案】 C10、某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下列内容的调整不属于重大调整的有()。

公告格式模板及范文(通用11篇)

公告格式模板及范文(通用11篇)

清算公告上海XXXXXX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决议,公司提前终止经营,进入法定清算程序。

公司已成立清算委员会。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所有与本公司有债权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自见本公告见报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上海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电话:XXXXXXXXX XXXXXXXXXX清算组联系人:张XXXX 王XXXX 江XXXX范文二:_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已于20xx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xx年8月3日起施行。

20xx年7月25日公告格式模板及范文第2篇公告是一种严肃、庄重的公文,它内容较为单一,篇幅较短,表达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

一、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一种是完全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二是发文机关和文种以上两项,多用于政府机关;有的只有文种,如《公告》,标题之下,有时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二、正文来源正文一般由主旨与说明构成。

主旨单独成段,用简短的一句话概括出此公告的主题内容。

说明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

结尾一般用“特此公告”作为结语。

三、落款及日期公告日期有的标注在标题下方,也可以注在公告结尾处。

重要的公告落款处除注明发文单位外,还应标明发文地点。

公告格式模板如下:公告包括标题、正文、签署和日期等。

(1)标题。

①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

②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

③事由加文种,前加"关于"。

④只写"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缘由,宣布事项。

内容必须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执行要求。

(3)签署。

写明公告发布机关全称。

公告标题系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的,也可不写公告发布机关名称。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标注在签署的下一行。

公司注销登报清算公告范文

公司注销登报清算公告范文

注销公告登报格式怎么写注销公告登报格式如下: xxxx公司(注册号:11xxxxxxxxxx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xxx,xxx,xxx组成,请债权人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清算公告登报内容怎么写清算公告登报模板:清算公告登报格式怎么写清算公告登报格式刊登格式:清算公告 xxx公司(注册号: xxxxxxx)经20xx年6月xx日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声明怎么写,注销公告格式及注销流程公司注销流程: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所以,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清算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指公司因破产、合并、分立原因外解散而进行的清算中,公司清算主体违反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或因过错造成公司或债权人的损失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百度:快注销(一)民事责任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A.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B.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评级收费自律公约

评级收费自律公约

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收费自律公约为规范评级执业行为,确保信用评级市场健康发展,防止因无序竞争的行为对信用评级业造成危害,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五家评级认为,应严格遵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规范》的规定,按照信用评级工作的合理成本,统一明确最低收费标准,以防止出现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违反《价格法》的低价倾销等行为的发生。

五家机构就有关问题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保证严格执行: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种债券类产品的评级,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行报备、发布进场公告和规定的评级程序开展工作。

二、企业债评级工作结束后,确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评级机构应向人民银行报备该笔债券评级的相关材料。

三、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即协议签署后、开始进场评级前按评级费用的50%收取,发行后收取评级费用的50%。

四、各类债券类产品的评级最低收费标准五家评级机构认为,合理的评级费用是保证评级机构生存与正常经营、不断提高评级质量、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此,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五家评级机构测算出各类债券信用评级的最低评级费用。

任何机构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维护信用评级的行业形象,不应以向发行人返还费用、报销费用、购买设备等商业贿赂行为变向降低评级费用。

(一)短期融资券评级收费标准短期融资券评级分别出具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

1、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标准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0万元。

评级报告有效期截止于该企业“发行备案通知书”批准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最后一笔本期偿付日。

在评级报告有效期内,自报告出具之日起,每年出具定期的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不收费。

2、债项信用评级标准(1)债项信用评级收费不应低于15万元。

中宠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行使“中宠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中宠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行使“中宠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中宠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行使中宠转债提前赎回权利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中宠转债”的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号”文核准,中宠股份于2019年2月15日公开发行了1,942,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9,424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98号”文同意,公司19,424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宠转债”,债券代码“12805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中宠转债”自2019年8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7.97元/股。

2019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宠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97元/股调整为22.28元/股。

2020年5月22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宠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28元/股调整为22.22元/股。

二、募集说明书关于“中宠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中宠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宠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号”文《关于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公开发行了1,942,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9,424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194,24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35,743.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83,504,257.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2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9)第000013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中宠转债”自2019年8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宠转债”累计转股数为8,350股,公司总股本由170,000,000股变更为170,008,350股,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8,350.00元,注册资本由170,000,000.00元增加至170,008,35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可信用评级机构能力备案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可信用评级机构能力备案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可信用评级机构能力
备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8.05
•【文号】
•【施行日期】2014.08.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可信用评级机构能力备案的
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3〕61号)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级能力认可的备案材料进行了评估。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接受中国保监会的持续监管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配合中国保监会对相关信用评级业务的询问和检查,依规履行报告义务。

现予以公告。

中国保监会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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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
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或“公司”)
于2019年2月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宠转债”,债券代码128054),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信用评级工作。

2020年6月5日,中诚信国际发布跟踪评级报告,维持中宠股份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宠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

2020年6月6日,中宠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A 股股票自2020
年4月17日至2020年6月2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
发《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中宠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中宠转债”。

2020年7月23日,中宠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7月14日收市,“中宠转债”尚有8,779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8,779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张,2020年7月22日,“中宠转债”赎回款已划入“中宠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因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2020]313
将无“中宠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中宠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0年7月23日起,“中宠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宠股份已完成对“中宠转债”赎回资金的兑付,且无尚在存续期的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中宠股份的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中宠股份的信用评级结果。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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