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大事记之1949-1959:新中国首部宪法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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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60年大事记

新中国60年大事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并亲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2、人民英雄纪念碑建成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为了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纪念碑于1952年8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正式动工修建,1958年4月22日落成,同年5月1日隆重揭幕。

3、宪法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4、抗美援朝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

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公然出兵干涉,并将战火烧到了中国鸭绿江边。

为援助朝鲜,保卫祖国的安全,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战场,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

5、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西藏和平解放为新中国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业,国西藏的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制度的建立、为西藏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奠定的坚实的基础。

6、大庆油田开发1959年9月25日,中国石油勘探队在东北松辽盆地沉积中找到了工业性油流。

时值国庆10周年,所以这个油田就以“大庆”命名。

大庆油田的发现和开发,打破了中国是“贫油国”的论调,使中国的原油产量大幅度增长,为中国自立自强创造了物质条件。

7、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1964年10月16日,在人迹罕见的罗布泊,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txt老子忽悠孩子叫教育,孩子忽悠老子叫欺骗,互相忽悠叫代沟。

▲男人这花花世界,我要用什么颜色来吸引你。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一九四九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毛泽东宣布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在知识分子中进行思想与政治教育,有计划、有步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

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

12月23日-31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

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的先进经验。

教育工作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

必须坚决正确地招待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

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

这次会议对新中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地军管会接收新解放区的各级公立学校,组织开学复课,对学校进行整顿改造,取消国民党反动训导制度和反动课程。

开设革命的政治课程和其他新课程。

一九五零年4月3日,北京实验工农速成中学开学。

这是全国第一所工农速成中学。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举办工农速成中学。

5月1日,《人民教育》杂志创刊。

毛泽东为该刊题词:“恢复和发展人民教育是当前重要任务之一。

6月1日-9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改造高等教育的方针和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建设方向。

毛泽东、周恩来等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国家高级建设人才。

6月6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讲话中指出,有步聚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宪法是于1908年8月(光绪34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第二部宪法是辛亥革命后,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部宪法是1914年袁世凯当政时颁发的《中华民国约法》(俗称“袁氏约法),待袁世凯完蛋后,1916年恢复了原来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但是到了1923年,曹锟政府时期又颁发了第四部宪法《中华民国约法》(俗称”曹锟约法“),到1925年段祺瑞上台后又将该法废除,再次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31年6月国民政府颁发了第五部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47年1月,国民政府颁发了第六部宪法《中华民国宪法》。

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政协颁布了新中国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随后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先后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宪法发展史

中国宪法发展史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

20 世纪初,清朝政府开始进行宪政改革,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等一系列宪法性文件。

然而,这些文件并没有真正实现民主宪政,清朝政府很快就被推翻了。

1911 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成立,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民主性质的宪法。

此后,中国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政权更迭,宪法也随之不断修改和完善。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临时宪法。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

此后,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1975 年、1978 年和1982 年分别通过了三部宪法。

1982 年宪法是现行宪法,经过了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和2018 年五次修订。

总的来说,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民主法治的不懈追求。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前身:共同纲领1949年秋新中国建立前夕,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获得全国性胜利。

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革命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这就迫切需要制定—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

但在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还不能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且制定一部完善的正式宪法。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等各方面的代表635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取代正在行宪状态、但不被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等党派承认的《中华民国宪法》,这部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规定了政权机关的组成和新政府的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政策、外交政策。

良好开端:五四宪法1952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通知》,通知认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准备制宪。

1952年12月24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提议起草宪法;政协通过了这一提议。

1953年1月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把制定宪法列为1953年的三项任务之一。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由毛泽东等三十余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即形式上制宪机关为中央人民政府。

1953年底,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入住杭州西湖国宾馆。

约有一亿五千万人参与了首部宪法的讨论,提出的意见有138万多条。

另有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596万多名代表也发表了意见。

根据征求所得的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原来的草案作修改后,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临时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宪法送审稿。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60年中国大事记1949年:希望对你有帮助9月,第一届政协会议召开,通过《共同纲领》等;10.1,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筹建新中国之时,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后,明确提出要解放台湾;新中国成立前夕,成立第一支海军——华东军区海军;新中国成立前夕,空军成立;在建国的第一年里(1949.10—1950.10)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美国侵略朝鲜,将战火烧到中朝边境,并派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止中国解放台湾,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抗美援朝战争爆发;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祖国大陆获得统一,各族人民实现大团结。

1952年: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摧毁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1953年:美国被迫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胜利;“一五”计划开始执行;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在朝鲜战场共击落敌机300多架;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第一届人大召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公私合营;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双方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会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成为我国的基本制度。

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万隆亚非会议,周恩来提出“求同存异”的原则。

1956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出第一辆解放牌汽车;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歼5型歼击机);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八大召开,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开端;提出发展文艺事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50年代中期,确立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思想。

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一五"计划超额完成,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开始组建战略导弹部队。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逄先知2016年01月20日09: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1954年的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的公布和实施,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这部宪法从起草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历时8个月零12天。

最初,陈伯达在1953年十一二月间写了一个稿子,没有被采用。

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组成员是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

这一稿,修改了七八次,后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了两次。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从3月23日到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

在这中间,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8000人进行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达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于当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

在这次会议上,傅作义委员发言说:“在召集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

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

但是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

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

”对这些话,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一些解释,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

不能这样解释。

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

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

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

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

搞宪法是搞科学。

”这里我顺带澄清一个事实。

过去有人认为,毛泽东这些话是针对他拒绝了关于将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的建议而讲的,其实不是。

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19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19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959年)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五味斋主整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此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9月21日至30日召开。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会议决定国都定于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红地五星旗。

会议选举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当选为委员。

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

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0月2日苏联政府决定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并互派大使。

自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新中国先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至1951年底,新中国与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瑞典、丹麦、瑞士、列支敦士登、芬兰建立外交关系。

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

1949-1978年大事记

1949-1978年大事记

1949-1978大事年表
1949.10.1 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1950.10.19 抗美援朝 10月19日黄昏,中国人民志愿军秘密地渡过鸭绿江,入朝参战
开国大土改,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的一页1951 西藏和平解放
1953-1956 三大改造
1951-1956 土地改革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手工业改造
1954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1954 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
中国参加日内瓦会议,国际地位的提高
1955 “和平共处,求同存异”的万隆会议
1956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提出
1957 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
1958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1959 发现大庆油田
1959-1961 三年自然灾害
1964年原子弹爆炸,中国人终于迈进了原子核时代
1966-1976 文化大革命
1967 氢弹爆炸,标志着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68 南京长江大桥铁路桥建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70 东方红一号发射,成为继苏联、美国、法国、日本后,第五个发射卫星的国家
1971 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
1972 尼克松访华此后中美逐渐打破坚冰
1973 袁隆平发明杂交水稻解决了十多亿人的吃饭问
1974 秦始皇兵马俑重见天日
1976 四五运动粉碎四人帮:
1977 恢复高考
1978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安徽小岗村冒险尝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序幕。

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实践

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实践

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实践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实践是一个不断完善和适应时代需求的过程。

中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社会的动荡,这部宪法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贯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宪法发展的新篇章。

1954年,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宪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1982年,中国第三部宪法颁布,明确了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这部宪法强调了人民的主权和人权的保障,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此后,中国的宪法修订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以适应国家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宪法的实践是宪法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的实践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法治环境的建设。

中国的宪法实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和国家机关的宪法实施,二是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利的保障。

政府和国家机关的宪法实施是宪法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和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

同时,政府和国家机关也要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宪法的正确实施。

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利的保障是宪法实践的重要内容。

公民要了解自己的宪法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

同时,公民也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宪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实践是一个不断完善和适应时代需求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宪法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挑战。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作者:逄先知来源:《领导文萃》2018年第14期1954年的宪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的公布和实施,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这部宪法从起草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历时8个月零12天。

最初,陈伯达在1953年十一二月间写了一个稿子,没有被采用。

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组成员是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

这一稿,修改了七八次,后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了两次。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从3月23日到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

在这中间,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8000人进行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达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于当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

在这次会议上,傅作义委员发言说:“在召集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

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

但是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

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

”对这些话,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一些解释,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

不能这样解释。

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

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

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

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

搞宪法是搞科学。

”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

饱受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国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充分的民主权利,享受经过长期革命斗争所得来的胜利成果。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自那时起,中国的宪法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和完善,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以时间顺序为线索,简要介绍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清朝以前的中国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政治权力主要依靠传统习惯和法律进行管理。

但随着近代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和中国社会的变革,人们开始呼吁制定一部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宪法来维护公民权益和确立政府权力的合法性。

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华民国成立,推翻了清朝的统治。

此时的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该宪法规定了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并确立了中央政权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随后,1924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宪法。

该宪法是在联俄、扶助农工为主要政治纲领的国共合作基础上制定的,强调了人民的权力和政府的责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

此时,中国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该宪法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并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1982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国重新制定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部新宪法明确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保障了公民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构成和权力的运行。

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宪法名义正式发布的宪法。

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中国宪法也在不断完善和演进。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责任。

201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总的来说,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清朝以前无宪法、民国时期的临时约法和正式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宪法和现行宪法。

这些宪法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构建现代化、社会主义中国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

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六)什么是国体?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七)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郭沫若曾以“凤凰涅槃”来形容中华民族的复兴。

诚如诗人所料,中国人民经过百年血雨腥风的斗争,取得了人民革命的胜利。

我们对“解放”二字十分熟悉了,但对民主、自由、法治、人权以至宪法这些词汇却变得陌生起来,远离了世界文明发展的主流。

改革开放,大家都知道其经济意义,实际上其政治和法律意义更大,因为它使我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上的人。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政权是宪法的基础,宪法是政权的保障。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胜利。

革命胜利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

在革命形势还不允许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且制定一部完善的正式宪法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等各方面的代表635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政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9月29日,中国民人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除序言外,分为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

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有:首先在序言中肯定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宣告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统治的结束和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立。

其次,确认新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第三,规定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并建立了整个国家机关体系。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60年‎中国大事记‎1949年‎:希望对你有‎帮助9月,第一届政协‎会议召开,通过《共同纲领》等;10.1,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筹建新中‎国之时,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后,明确提出要‎解放台湾;新中国成立‎前夕,成立第一支‎海军——华东军区海‎军;新中国成立‎前夕,空军成立;在建国的第‎一年里(1949.10—1950.10)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美国侵略朝‎鲜,将战火烧到中朝‎边境,并派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止中国解‎放台湾,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抗美援朝战‎争爆发;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祖国大陆获‎得统一,各族人民实‎现大团结。

1952年‎: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摧毁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1953年‎:美国被迫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胜利‎;“一五”计划开始执‎行;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在朝鲜战场共击‎落敌机30‎0多架;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第一届人大‎召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公私合‎营;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双方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会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成为我国的‎基本制度。

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万隆亚非会‎议,周恩来提出‎“求同存异”的原则。

1956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出第一辆‎解放牌汽车‎;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歼5型歼击机);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八大召‎开,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开端;提出发展文‎艺事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50年代中‎期,确立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思想。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62年,弹指一挥间,但缔造了一段辉煌的法治篇章。

1949年新中国成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提出:“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国民党旧法统的灭亡。

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宣告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彻底终结,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排除了障碍、奠定了基础。

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

195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诞生,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也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新中国的法治发展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也历经曲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立法律的地位和权威。

1982年宪法作出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的地位和权威通过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与保障,并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指导下,我国现行基本法律相继出台。

同时,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还制定颁布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化三改-------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手 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人民民主国家;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国家所有制(全民 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 有制。 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没有对保 障与实施宪法做出有效规定。
确认了“文革”中国家机构的混乱状态---确认了“文革”中国家机构的混乱状态---全国人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地方革委会是地方各级人大的 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取消了国家主席、人民检察院。 规定了一些“ 规定了一些“左”的城乡经济政策----的城乡经济政策----减少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在权利和 义务的编排上先列义务后列权利。 一些条文如同标语口号,毛泽东语录。
这部宪法无论在指导思想、基本内容, 这部宪法无论在指导思想、基本内容, 还是在宪法规范及内容结构上, 还是在宪法规范及内容结构上,都是 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 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
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① 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 的限制。 的限制。 ② 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 到扩大与加强。 到扩大与加强。 政党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 ③ 政党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参政 议政制度化+创设宪法惯例 创设宪法惯例。 议政制度化 创设宪法惯例。 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 ④ 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 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⑤ 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宪法委员 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宪法纠纷。 会+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宪法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宪法纠纷
七八宪法经过全国人大分别于1979年、 年 七八宪法经过全国人大分别于 1980年两次以“修宪决议”的方式进行部 年两次以“ 年两次以 修宪决议” 分修改。 分修改。 第一次是决定在县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 设常委会,改革命委员会为各级人民政府, 设常委会,改革命委员会为各级人民政府, 将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为直接选举, 将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为直接选举,将检 察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 系。 第二次是取消了公民运用“大鸣、大放、 第二次是取消了公民运用“大鸣、大放、 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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