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控制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符合控制程序

1 目的

防止不符合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避免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有关的不符合的控制。

3 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及监督、检查;负责不符合的评审、处置管理办法的制定。

3.2 分公司/子公司安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程序。

3.3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不符合的控制。

3.4对管理体系的不符合的控制,按《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由贯标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不符合分类:施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具体按质量、安全和环保三方面界定。

4.1.1质量方面的不符合:

不合格检验批、不合格分项、不合格子分部和不合格分部工程和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的不合格、采购进货或顾客提供的不合格品,贮存、搬运产生的不合格品等。另按其严重程度分为:

a) 质量事故:指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缺陷、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

b) 一般质量问题:指对工程质量不造成重大影响,经返工能达到合格或经返修能满足使用要求,返工返修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

4.1.2安全方面按其严重程度分为:

a)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b)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c)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d)多人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重伤3人或伤5人以上的事故。

e)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f)急性中毒事故——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

入人体,使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4.1.3 环保方面的分类:

不符合/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符合 /合格——满足要求。

4.2 不符合的标识

4.2.1 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门和安质部门根据《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程序》对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和分部工程、安全进行检验,经检验不符合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和分部工程,按《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朔性程序》进行标识。

4.2.2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应根据《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程序》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合的按《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朔性程序》进行标识。

4.2.3 项目经理部负责环保的主管部门对环保出现的不符合,按《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朔性程序》进行标识。

4.3 不符合的记录

4.3.1 施工中发生的不符合由安质部门负责记录,填写《不符合评审记录》。4.3.2 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等不符合由物资部门负责记录,填写《不符合评审记录》。

4.3.3 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项目安质部门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按事故处理权限逐级对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4.3.4对构成安全事故,按集团公司管理文件汇编《安全技术管理分册》规定的事故处理权限逐级记录、上报。

4.3.5 对于构成质量、安全及环保方面的不符合应填写《工程不符合通知单》。

4.4 不符合的隔离

进入现场的不符合物资、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应隔离存放,并按要求进行标识。

4.5 不符合的评审

4.5.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的评审

a) 构成质量事故,按公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铁建程[97]139号)规定的质量事故分级处理权限进行评审。

b) 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物资和试验部门进行评审。

c) 对影响结构安全,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不符合,项目经理部应通知设计、监理、业主共同评审。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评审。

4.5.2 原材料、半成品、工程配套设备的不符合由项目施工、技术、安质、物资和试验部门进行评审。

4.5.3 构成安全事故,按事故分级权限进行评审。

4.5.3.1 轻伤事故、事件——项目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确定处置办法。

4.5.3.2 重伤事故——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并评价措施的合理性或可行性。

4.5.3.3 死亡事故——公司工程技术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组成联合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上报。

4.5.3.4 多人伤亡事故——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评审其可行性。

4.5.3.5 重大死亡事故——总经理或委托主管副总经理主持,上级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派员参加,组成联合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评审其可行性。

4.5.3.6 急性中毒事故——根据中毒严重程度,按照伤亡事故等级组织调查、分析、确定处理办法。

4.6 不符合的处置

4.6.1 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的控制

a) 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检验和试验,并报监理单位重新进行验收,项目安质部门做好质量验收记录。

b)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处置: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返工、返修、让步接收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施工技术部门向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提出让步接收申请,经共同签认后,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返修后的产品须重新检验和试验,项目安质部门作好质量评定记录。

c) 降级使用处置: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填写《产品降级使用审批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向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提出降级使用申请,经共同签认后,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d)报废处置: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填写《产品报废审批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分公司/子公司施工技术部门审批、备案。需向业主、监理单位、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