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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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投资环境

一、投资环境

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和欢迎外国投资者对其制造业及相关服务业进行投资,马来西亚政府利用其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法律、加强投资激励,以吸引外资进入马来西亚的相关行业。目前已有来自50多个国家共4000多家公司把马来西亚作为其海外基地,马来西亚已成为外资到东南亚投资的重要选择之一。

二、马来西亚分行业优惠政策

总体而言,马来西亚的对外资的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主要是以税赋减免的形式出现的,分为直接税激励和间接税激励两种。直接税激励是指对一定时期内的所得税进行部分或全部减免;间接税激励则以免除进口税、销售税或消费税的形式出现。

(一)对投资制造业的主要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

对投资制造企业的主要税收激励措施是给予企业新兴工业地位(PS)和投资税赋抵减(ITA)。享受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抵减的资格是以企业具备的某方面优势为基础的,包括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工业联系等。1.新兴工业地位(PS)。获得新兴工业地位称号的企业将可获得为期5年的部分减免所得税,即仅就其合法收入的30%征收所得税。

2.投资税赋抵减(ITA)。获得投资税赋抵减奖励的企业,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发生的5年内,所有符合规定的资本支出的

60%,可以享受投资税赋抵减。此抵减额可用于冲抵其纳税年度合法收入税额的70%,未使用完的抵减额可转至以后年度使用,直至抵减额全部用完。

(二)对投资农业的主要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

马来西亚政府在农业方面专门制订了《促进行动及产品列表》,投资农业也可获得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税赋抵减的优惠,包括土地的开垦、农作物种植、农用道路开辟、农用建筑建造等方面的支出费用,马来西亚政府还规定,大型综合农业投资项目中,农产品加工或制造过程产生的资本支出,可以享受5年单独的投资税赋抵减。

1.对粮食生产的鼓励措施。投资于粮食生产公司的企业,可享受与投资额相等的扣税额或10年内农业投资收入100%的免税,而且免税期间的亏损可转至免税期后,由免税收入产生的股息,被视为股东的免税收入。

2.以本地资源为基础的农业再投资奖励。扩充计划的再投资项目可享受新一轮的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抵减。

3.对种植橡胶树的农业税赋抵减。种植至少10%的橡胶树的非橡胶种植公司可以享受加速农业税赋抵减,投入的资本支出可以从2年减至1年内注销。

4.鼓励申请哈拉(Halal)认证机制。为取得哈拉认证的支出可在应缴所得税中扣除。同时,凡生产哈拉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的5年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所有资本支出可享受投资赋税抵减。

除此之外,马来西亚政府对农业还制订了一些投资鼓励措施,以鼓励外商投资农业。

(三)对投资旅游业的主要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

马来西亚旅游业分为生态旅游和农业旅游,受鼓励的旅游投资项目包括旅馆业务、度假村的建造、至少容纳3000人的会议中心的建造等。投资旅游业除符合有关规定可以享受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抵减外,对旅游业的其他鼓励政策和措施还有:

1.旅馆和旅游业的扩充或重修等再投资项目可享受新一轮的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抵减。

2.旅馆和旅行社在国外的促销活动可享受双重税务扣减。

3.主办超过500名外国人参加的国际会议和展览的利润可获得免税。

此外,马来西亚政府还采取措施对国内外旅客、文化表演、汽车出租业等进行税务奖励。

(四)投资多媒体超级走廊的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

多媒体超级走廊是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向南延伸的一块面积约750平方公里的地段,马来西亚政府对取得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的公司提供了一系列财税、金融鼓励和保障措施,包括:

1.新兴工业地位,其法定收入100%免税或100%的投资赋税抵减。(首轮有效期为5年)

2.公司所有权自由化,无限制地聘请国内外知识员工。

3.全球融资自由化,对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基础设施建设拥有优先投标权。

4.世界级的硬件和资讯基础设施,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发展机构(MDC)提供一站式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外,在2007年财政预算中马来西亚政府宣布,要进一步发展多媒体超级走廊,拨款1.54亿马币(约合人民币3亿元)用于支持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各种项目,包括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范围从注册到经营业务以及中小企业发展计划等。

(五)投资发展生物科技的鼓励措施

马来西亚政府成立生物科技风险投资公司,致力于生物科技领域投资,并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在2007年财政预算中,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了一系列新举措,鼓励在生物科技领域的投资,大力推动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这些投资鼓励政策主要包括:

1.生物科技公司从盈利的第一年开始,豁免10年的合法收入所得税;10年期满后,生物科技公司从第11年开始缴纳20%的所得税,优惠期仍为10年。

2.投资生物科技领域的公司或个人,可享受与其投资相等的税赋抵减,并可获得前期的融资支持。

3.生物科技公司在进行合并或并购时,可豁免印花税,并免缴5年的不动产收益税。

4.用于生物科技研究的建筑物可获得有关工业建筑物津贴。

同时,政府还计划拨款2.1亿马币(约合4.5亿人民币)专门支

持发展生物科技,重点是生物科技计划引进、基因工程、分子生物、生物制药等领域。

(六)降低实业信托基金的红利税。

为使马来西亚资本市场产品多元化,吸引本地及外国投资者加入。

(七)对设立营运总部、地区分销中心以及国际采购中心的鼓励措施。

1.经政府核准的营运总部可享受为期10年的包括商业收入、利息以及专利金在内的法定收入免税待遇;金融融资便利。

2.经政府核准的地区分销中心和国际采购中心可享受100%的外资股权、金融便利、使用自由区、保税区商品等。国际采购中心和符合条件的地区分销中心还可享受为期10年的公司所得税100%豁免、从免税收入中派发的股息也被免税。

(八)加大对特定地区投资鼓励的力度

马来西亚政府加大了对沙巴、沙捞越以及半岛“东部走廊”(即吉兰丹州、丁家奴州和彭亨州)投资的鼓励和促进力度,在2010年12月31日前,凡投资该地区的公司,均可享受100%的所得税减免,或者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100%的抵减额。

除上述吸引外资的鼓励政策和促进措施外,马来西亚政府还通过对建设工业建筑、基础设施实行税务减免,相关产品进口关税豁免,出口税务奖励以及加强人力资源培训等措施吸引外国投资进入马来西亚寻找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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