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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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管理试行办法

市场准入管理试行办法

xxx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与油田分公司从事钻井工程、基本建设、承揽、劳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物资买卖等活动所形成的交易关系。

第三条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凡在油田分公司市场从事交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遵守本办法。

—1—第二章市场管理机构第五条油田分公司成立xxx油田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油田分公司各直属单位和部门是市场的专业主管部门。

第六条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场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1. 审议通过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市场管理的重大问题。

2. 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决定市场交易单位之间违规行为的处罚。

3. 领导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第七条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2—1. 宣传贯彻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油田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 统一负责市场准入单位的资质审查,并颁发准入证以及准入证年审续办。

3. 向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反映市场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场交易纠纷进行处理。

第八条直属单位和部门是专业市场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本办法,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反映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分工如下:1. 勘探事业部负责勘探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现场监督管理、资料的填写、履约情况的上报等市场管理工作,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等。

—3—2. 开发事业部负责开发项目服务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现场监督管理、资料的填写、履约情况的上报等市场管理工作,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油气生产科研、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养护、井场维护、生活服务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含未上市业务单位)。

全资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场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市场的宏观管理。

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法规处,公司相关处室和项目执行单位是市场管理的业务管理单位。

第四条市场管理委员会机构与职责(一)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领导(二)市场管理委员会职责是1.审议通过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市场管理的重大问题。

2.领导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3.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违章行为做出惩罚决定。

第五条企业管理法规处负责公司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市场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市场的准入管理,包括接收申请、审核办理准入以及年审工作。

(三)负责准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准入单位信息库,建立准入单位的信用记录台账。

(四)向市场管理委员会反映市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第六条公司其它相关处室和项目执行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制度的执行和准入单位的考评工作。

第七条公司监督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市场准入管理第八条公司市场管理实行准入制度,是对申请准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等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

申请进入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和物资供应市场的单位,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市场准入。

第九条申请进入公司市场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或经注册的分支机构)资格。

(二)有与业务相适应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资金。

市场准入管制度

市场准入管制度

市场准入管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公司作为一家连续发展的企业,为了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和可连续发展,订立了本《市场准入管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市场准入的程序和要求,促进各方参加者的诚信经营和合规操作,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企业的长效竞争优势。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全部涉及市场准入相关的业务和交易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三、重要内容3.1 市场准入申请1.全部拟进入本公司市场的企业、个人或其他机构,在进行市场经营前,必需提前向本公司提交市场准入申请。

2.市场准入申请需要包含以下基本信息:–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包含企业名称、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等;–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计划;–申请人所需供应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对本公司市场准入规定的理解和承诺。

3.2 市场准入审批1.本公司将依照规定的程序审查市场准入申请。

2.审批流程包含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评估等环节,具体流程将依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

3.在市场准入审批过程中,本公司将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申请人的资质和信誉情况;–申请人的经营本领和管理水平;–申请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申请人的合规操作和风险管理本领。

3.3 市场准入决策1.经过市场准入审批,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市场准入决策。

2.市场准入决策可能显现的结果包含:–同意准入;–暂缓准入,要求申请人在肯定期限内改进;–拒绝准入,叙述明确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3.市场准入决策是本公司的内部决策,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3.4 市场准入监管1.已获得市场准入的企业、个人或其他机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诚信经营,依照批准的范围和条件开展业务。

2.本公司将定期对市场准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和业务实施情况;–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合规操作和风险管理情况。

3.如发现市场准入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本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暂时停止或撤销市场准入资格;–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市场管理工作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

市场管理工作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

市场管理工作委员会运行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油厂内部市场运作,强化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内部市场管控执行力,结合采油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场准入工作中,把握以下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原则;2、遵循关联交易的原则;3、先内后外的原则;4、技术领先的原则;5、扶持改制企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原则;6、满足采油厂生产经营建设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油厂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及已在采油厂承揽项目的或拟在采油厂承揽项目的外部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采油厂成立市场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市场管理工作的决策及组织实施。

主任委员:郝继开李长山杨永军陈建华王金铸刘子军杨元亮董臣强委员:李公总王连学孙丰亭张立江刘双全王得顺苏克锋解磊韩文峰王茂君尹太京张宝森王志坚乔明全夏立元王波时林军杨玉良王传雨王其玉董岩傅锐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联系人:傅锐,联系电话:8559921。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五条市场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定供应商资质,推荐供应商办理油田、采油厂市场准入及复审工作。

2、审定供应商年度考核排名,负责向采油厂集体决策委员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提出供应商使用参考意见。

3、负责起草、修订内部市场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协调等日常工作,定期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5、负责受理相关市场管理投诉,组织专业委员会成员对市场管理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调并作出裁决,对重大事项的裁决提出意见报采油厂集体决策委员会审批。

6、按照招(议)标程序,组织参与各专业委员会招(议)标。

7、负责对市场管理相关事项提出奖惩意见,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的单位与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

8、对违反采油厂市场管理制度,拉拢腐蚀,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出处理意见,报采油厂集体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资质审查及准入(复审)程序第六条承包商资质审查及市场准入(复审)流程:1、承包商拟进入采油厂市场,在业务部门指导下填写《新春采油厂市场准入(复审)审批单》。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XX5]70号 (1925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XX5]70号 (1925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油田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明确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不特定或者特定的交易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投标,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内容,并最终签订交易合同的法律行为。

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职责、招标范围、评审专家、招标机构、招标准备、招标实施、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委托招标机构招标,负责中标合同签订的单位或部门。

招标机构:由油田公司设立、专门为油田招标工作提供代理服务的部门。

第四条油田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业务主导、管办分离、监管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统一管理:油田公司建立统一的招标管理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流程。

分级负责:对招标项目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和二级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各自在管理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

业务主导: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在油田公司招标管理框架下,制定本专业招标规范和技术标准,发挥招标专业管理职能。

管办分离:油田公司招标管理与招标实施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监管分开:油田公司招标监督与招标管理分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第五条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遵循专业、受控原则,招标组织工作遵循集约、效率原则,招标实施工作遵循公开、规范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油田公司设招标管理委员会,由油田公司招标主管领导任主任,油田公司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油田公司招标工作制度;(二)核准向集团公司报审的招标事项;(三)协调处理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庆油发[2011]73号)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庆油发[2011]73号)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的有效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投资和油田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的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改造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是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

对油田公司基本建设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结合油田公司实际,起草具体的管理办法。

(二)建设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建筑节能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组织油田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委员会所授权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施工、监理、工程检测及预制产品生产企业等合格供方资格审查。

(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协调等管理。

(五)油田公司所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业务管理及油田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工程的预制产品生产进行管理与监督。

(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审查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

(八)审批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报告。

(九)建设工程的经济签证管理。

(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油田公司所属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一)建设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基本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负责;是工程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组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建设工作。

中国xxx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xxx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xxx开发公司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开发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xxx油田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xxx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x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场管理工作包括市场准入管理(资质初审、准入推荐、准入审查、准入审批、颁发准入证书)、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综合业绩考核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市场是指由xxx公司投资的工程建设、科研技术、安装、物资买卖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护等活动所形成的交易关系。

市场分类:1、油田开发市场:包括钻井工程施工及系列技术服务、试油修井技术服务、油田开发技术服务(开发、转让、咨询)、油田开发设备安装等。

2、炼油化工市场:包括炼油化工技术服务(开发、转让、咨询)、装臵安装、检修等;3、基本建设市场:包括油田地面建设、建筑安装、勘察及设计、监理、园林施工、输油(气)管道建设、储运设施建设、炼化工程建设、电力设施、消防工程建设、信息工程建设等;4、物资采购市场:包括所有物资买卖项目;5、运行维护市场:包括所有运行维护项目;6、综合市场:包括运输服务、加工、劳务、绿化、药械、修缮修理等项目;第四条xxx油田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凡在xxx公司市场从事交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市场管理职责分工第六条 xxx开发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审议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市场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xxx公司企管法规部为市场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市场管理工作。

xxx公司各直属单位和部门是各专业市场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企管法规部市场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xxx公司的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直属单位和部门的市场管理工作;3、负责对直属单位和部门按程序推荐的准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资格认定和终审的汇报工作; 负责颁发准入证书以及准入证书年审续办。

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

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

2010年度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随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的不断深入,现有供应商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集中采购工作的需要,为顺利、有效地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依照《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遵循的原则本次供应商准入按照“公开自愿、竞争择优、总量控制、阳光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1.公开自愿。

供应商新增准入要建立在供应商自愿的基础上,准入政策要公开、程序要明确、操作要透明。

2.竞争择优。

供应商新增准入要通过资格预审、采取竞争性比选评审等程序。

择优选取排名靠前的适量供应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

3.总量控制。

根据未来三年需求,按照满足需求,少量优秀原则,确定各物料品种供应商库内储备的上下限数量。

上限作为发展最高控制线,下限作为确保集中采购有效竞争的最低保障线。

对供应商数量已较多的物料品种,本次新增准入供应商应控制在库内该类供应商数量的10%以内。

4.阳光公正。

供应商新增准入过程实行民主举荐、专业决策、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确保资格预审、评审等环节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集团公司组织成立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

具体构成与职责如下:(一)评审委员会1.人员构成与组建方式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科技管理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准入品种的专业工作组组长单位等单位(部门)相关技术和商务专家组成。

具体组建由总部物采部牵头,总部物采部将《关于组建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的函》(附件1)的形式发函至上述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以《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委员情况表》(附件2)方式推荐专家(推荐专家至少为副总师及以上人员),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报到总部物采部。

中石油准入流程

中石油准入流程

一、准入流程
二、网上注册流程
点击供应商服务信息验证登录账户和密码会自动发送到注册邮箱有准入证
能源一号首页
无准入证
点击供应商服务预注册登录账户和密码会自动发送到注册邮箱
三、入网条件
生产厂要加入钻采配件一级供应网络,需向网络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承认网络章程,需提供下列资质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简介(原件);
2、企业的资质审查文件即ISO9000资质认证文件或API认证,其他资质文件无效(复印件);
3、产品生产许可证(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或省部级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采配件一级供应网络入网推荐表》,
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物资管理或供应部门填写,并加盖部门(处级)公章(原件);
5、填写《申请石油集团公司钻采配件一级供应网络证书生产厂注册登记表》(原件);
6、厂品样本。

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市场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市场管理的目标:按照市场通行法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管理,是指对公司范围内的承包(服务)商、供应商等开展准入审查、资质审查、选择使用、能力评估、动态监管、业绩考评、年检审查及颁证换证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其中供应商管理执行《XX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质管理,是指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进入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提供相应工程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进行资质审查、资质申报、资质评估、资质使用、监督检查及资质证申领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担公司工程技术、工程建设任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公司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装置设备检维修及其他施工等活动的单位。

1本办法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包括符合资质管理相关规定且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物探服务、井筒设计及施工作业、井下作业及其他技术服务的上游业务活动的企业和队伍(详见附件1);工程建设承包商是指在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总承包、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业务)的企业和队伍;服务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中介等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市场准入证,是承包(服务)商经过有关管理程序,进入公司市场的必要凭证,包括集团公司及公司颁发的相关市场准入证书。

本办法所称资质证,是承包(服务)商从事石油工程技术、工程建设服务、产品生产销售等特定市场行为的必备要件,除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生产和经营许可外,还特指集团公司颁发的资质证书或资质批复文件。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第三条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

为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第六条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第八条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第三章市场准入审查第九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度7~8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第十条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承担相应作业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资源;5.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承包商准入及现场管理制度

承包商准入及现场管理制度

承包商准入及现场管理制度一、前言在建筑行业中,承包商是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主要力量,因此科学、合理的承包商准入及现场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非常重要。

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公司特制定本《承包商准入及现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承包商管理和监督,规范承包商准入标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

二、承包商准入1. 承包商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承包商的类别、范围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确保承包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 承包商应具备注册资金、人员、技术设备、业绩等要求,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培训证书等相关资料。

3. 承包商应向项目部提供项目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等文件,并接受项目部的审核。

4. 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资信,未曾因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5. 承包商应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质量保证书》、《环保责任书》,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

三、承包商现场管理1. 承包商应在项目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承包商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用火用电、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3.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保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4. 承包商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得私设宿舍、食堂、卫生间等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5. 承包商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6.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的用工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保障施工现场的用工规范,不得违法用工、失职渎职等行为。

7. 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保障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规范,不得虚报用料、盗窃材料等行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建设〔2014〕29号)、《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09号)以及《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中油物采〔2016〕185号)等相关制度,结合油田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控参股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为油田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和其他服务等各类经营者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井筒工程、地面工程、监督监理、检验维修、物资供应、技术服务、交通运输、业务外包等领域的经营主体。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管理是指对进入油田公司市场的承包商的资质准入、选择使用、考核评价以及监督与责任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遵循“管办分离、优胜劣汰”的原则。

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综合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和“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分类审查、严格准入、归口评价、集中发布”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油田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

主任由油田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担任,委员由油田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承包商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股份)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二)召开年度会议,安排部署承包商管理工作;(三)审议决定承包商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研究处理承包商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承包商管理委员会下设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修)定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综合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二)组织落实承包商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三)督促、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承包商管理工作;(四)研究承包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重大问题;(五)负责承包商管理的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六)组织开展对承包商的综合性考核工作;(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报送报表及信息动态;(八)统一颁发承包商资质准入相关证件;(九)完成承包商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制度编号/制度文号石化股份油〔2012〕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所属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各油田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事务部信息系统管理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签发日期废止说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理办法》(石化股份工〔2011〕248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制定目的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制定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管理的需要。

适用范围股份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约束对象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队伍准入管理所属层级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以及中国石化系统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服务的各专业队伍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1.3.2技术引领的原则。

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服务必须先进、适用,起到推进和引导技术进步的作用。

1.3.3的并纳入股份公司A类管理范围的服务队伍,实行股份公司一级准入。

1.3.4动态管理的原则。

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已准入服务队伍业绩,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实行动态管理。

1.3.5 队伍分类。

油田技术服务队伍分为A类队伍和B类队伍。

1.3.5.1 A类队伍是指从事物探资料处理解释、石油工程设计、物化探、钻完井、钻井取心、泥浆服务、欠平衡服务、侧钻、定向井服务、测录井、压裂酸化、井下作业、试油试气、环境污染治理等队伍(按照队伍办理),以及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大于300万元的队伍(按照公司办理)。

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管理服务指南

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管理服务指南

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管理服务指南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市场管理始终坚持“公开自愿、鼓励竞争、总量控制、分级管理、择优使用、动态评价、联盟伙伴、互利共赢”的市场管理原则,培育一批信誉好、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为油田落实万吨油气规划提供坚强的市场保障。

一、市场准入业务油田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供应商按类别分为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和服务供应商三类,按等级分为战略联盟级、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

物资供应商是指为油田公司提供物资的供应商,分为战略联盟物资供应商、一级物资供应商、二级物资供应商、三级物资(含零星物资)供应商。

工程建设承包商是指在油田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业务)的供应商,分为战略联盟承包商、一类承包商、二类承包商和三类承包商。

服务供应商是指为油田公司提供物资供应、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以外服务(包括科研、技术服务、生产运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设备安装及维修维护、生活后勤服务等业务)的供应商,分为战略联盟服务供应商、一级服务供应商、二级服务供应商和三级服务供应商。

.准入:指无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准入证的供应商,进入油田公司市场而进行的审批业务。

.备案:持有集团公司准入证的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进入油田公司市场,须经油田公司相关部门登记并报批的业务。

.复审:为延长市场准入证有效期而进行的审批业务。

.年审:指供应商准入有效期内,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例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记录在准入证上的业务。

.准入变更:指供应商企业名称、准入范围、地址、联系人等准入信息发生变化而进行的变更业务。

二、市场准入基本条件(一)物资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具有供应相应物资的经营范围,且按期进行年检;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时年检、换证。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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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
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
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
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
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
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
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六、对服务队伍申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管的石油工程专业资质与市场准入,负责初审与推荐。

七、负责完善和维护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基础台帐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应用工作。

第八条专业审查部门分工:
一、勘探处负责勘探研究类;
二、开发处负责开发研究、试井、生产测试类;
三、油藏评价处负责油藏评价研究类;
四、工程技术处负责钻井、测井、录井、试油、泥浆、固井、射孔、压裂、修井、增产增注措施、工程监督等石油工程类;
五、基建工程处负责基本建设、监理类;
六、规划计划处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油(气)产品类;
七、科技信息处负责科研项目、信息化建设及生产自动化建设类;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八、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机械加工及修理类;
九、生产运行处负责水、电、讯、路、运输、管道、防洪、自用成品油、气象服务类;
十、劳动工资处负责劳务类;
十一、安全环保处负责油田施工及技术服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查,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械、防爆产品等的安全许可审查,安全设施检测、安全评价、环境评价及咨询服务类;
十二、质量与节能处负责油田物资产品质量认可审查,节能、计量、检测服务类;
十三、企业管理处负责所有申请准入企业及队伍的综合审核。

第九条审查内容
一、经营合法性:
申请进入油田市场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代码证或其授权委托书;
5、近期财务资产负债表;
6、相关专业必备的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8、特殊行业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明;
9、其它另有要求的文件。

二、专业实力:
人员状况、技术实力、设备状况、质量认证体系证书(ISO及HSE)以及企业执行的其它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级资格证书、特殊岗位持证复印件等。

第三章准入条件
第十条申请市场准入的服务(供应)商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相应的技术装备能力和专业资质证明文件;
三、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且近两年经营状况良好;
四、近期业绩证明,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
五、其它相关专业必备的资料。

第十一条鼓励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三新”服务(供应)商以及具备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关键探井、关键评价井和高风险,高难度项目能力的服务(供应)商进入油田市场。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单位能完成的工作,原则上不办理服务(供应)商准入。

第四章市场准入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获得集团公司资质及股份公司准入资格的队伍进入新疆油田市场,须持有甲方单位推荐报告,并到公司企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加盖“新疆油田公司市场管理专用章”予以确认。

无印章确认者,公司各单位不得与其发生市场交易行为。

第十四条其它服务(供应)商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由公司企业管理处审核发放“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

第十五条一般情况下,经专业审查合格,公司企业管理处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颁发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

特殊情况下,申办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由公司企业管理处提出综合审查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发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单项准入证的服务(供应)商,需持使用户推荐报告办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并明确项目、工作量、服务地域及完成时间。

单项准入证申办程序:
一、服务(供应)商持油田公司拟使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及本企业证件(营业执照、企业概况、人员表、业绩表、授权书等资质证明),到公司企业管理处申领单项准入审批表。

二、服务(供应)商持审批表到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业资质审查,办理油田公司安全许可证、产品质量认可证。

三、经专业审查合格者,公司企业管理处提出综合审查意见,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发放新疆油田公司单项准入证。

第十七条准入证申办程序:
一、服务(供应)商向公司企业管理处提出申请,通过初审,对于
符合条件者发放申请审批表。

二、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证件、必备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企业概况、人员明细表、业绩证明、资质证明、授权书等)及油田公司核发的安全许可证、产品质量认可证、申请审批表,进入审批程序(见附件1)。

三、经专业审查合格者,公司企业管理处提出综合审查意见,符合准入条件的,发放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

第五章准入证使用
第十八条以下情况必须出具加盖“新疆油田公司市场管理专用章”确认的准入证:参加招(议)标、签订合同、工程结算、准入证审验。

第十九条油田市场准入证不得转让、出借或抵押。

第六章准入证管理
第二十条新疆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证由公司企业管理处统一印制、核发和管理,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和伪造,否则将承担违规责任并录入资信记录。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油田市场准入证实行定期年审制,其中公司所属服务单位三年一审,其它单位一年一审。

审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审的自动失效。

第二十二条年审必备资料与程序
一、必备资料:准入证年审表、营业执照、企业简介、安全许可证、产品质量认可证、专业技术资质、业绩证明、人员表。

二、年审程序:服务(供应)商持年审资料到公司企业管理处,经初审后进入年审程序。

原准入证增加项目则需重新申办。

第二十三条企业重组、名称变更、企业破产、撤销时,原油田市场准入证自动作废。

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管理处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调研与检查,检查结果与申报资料不符的,要限期整改、发布通报直至吊销油田市场准入证。

第二十五条禁止发生先使用队伍、后补办准入手续的事件。

若发现使用无证队伍,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市场准入证发放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准入队伍网上管理,申请进入油田市场的队伍,必须具备电子文档报送和运行条件。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油田市场准入证: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
一、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出现重大不合格工程;
三、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未经审查许可分包项目;
五、使用“三无”挂靠队伍。

凡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的,改制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整改结果再决定是否吊销市场准入证。

整改期间,停止油田市场服务活动;其它服务(供应)商,直接吊销准入证并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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