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督管理规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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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五项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五项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五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主要负责管理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确保企业或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五项,分别是制度规定、检查监督、纪律处分、追究责任、监督反馈。

一、制度规定制度规定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它是指明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文件,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责人职责和权限,确保组织内部的正常和规范运作。

制度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决策程序及考核方法等,具体而言,要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各项领导责任制度,规定各项工作过程,如重要决策路线、方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等。

在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各个部门、岗位及个人按照制度执行工作,确保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它是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能够及时、全面地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检查监督的方法和内容:首先,要建立检查制度,明确定期检查频率、内容和责任人;其次,要重点检查重要的决策、工作查漏、漏洞,开展独立性的监督,不局限于同行部门的审查;最后,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于重要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进和反馈。

三、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对违反管理制度、组织规定及行为不当的严肃处理,是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制裁和警示,对组织内部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规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纪律处分的方法和措施:首先要依据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纪律处分制度,明确处分的程序和标准;其次,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奖励好的绩效、行为,惩罚不好的行为、绩效;最后,要注意机动性、灵活性,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违纪行为采取不同的处分方式。

四、追究责任追究责任是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中的一个比较严肃的环节,它是对行为不当和失误事件提出质疑的规范,是维护组织内部公正和权益的有效保障。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保密活动的合法、规范进行,维护国家、公民和组织的保密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第三条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透明的原则,注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保密监督检查应当坚持防范为主、检查合法为重、稽查严谨为要求,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保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与保密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协同推进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保密监督检查应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保密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作,对保密检查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及时采纳和整改。

第二章保密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国家保密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二)组织开展保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保密违法行为;(三)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区和相关单位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对保密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九条各级保密监督检查机构按照国家保密监督检查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本级别范围内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实施年度、季度保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保密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四)协调指导下级保密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五)上报重大保密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六)承担其他与保密监督检查有关的职责。

第十条保密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保密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第十一条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事中监督是指在保密活动过程中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XX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 X银行内部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建立健全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我行有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事后监督的基本职责:(一)审查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处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处理结果是否准确。

(二)检验被监督对象的会计核算质量,发现并督促纠正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及时揭露和防范操作风险。

(三)监督被监督对象的业务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被监督对象提高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并对业务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定期汇总监督数据,为业务质量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条事后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系统与核心业务操作系统分离,事后监督人员不得与核心业务系统操作人员混岗。

(二)连续性原则:必须对每日凭证进行监督,保持连续性。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实施事后监督,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及时督促整改。

(四)全面性原则:审查柜员业务处理凭证,保证柜员业务- 1 -处理凭证与核心业务系统流水相对应。

(五)重点性原则:根据柜面业务风险程度,对特殊业务、重要业务、大额业务进行重点监督和审查,保证账务正确、资金安全。

(六)回避原则:事后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对象有近亲属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其他关系的,不得参与对该对象的事后监督。

第四条事后监督人员工作权限(一)有权要求被监督对象提供事后监督所需要的资料;(二)有权对监督发现的差错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三)对监督发现的重大差错,有权直接向部门领导或行领导报告;(四)有权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调阅相关业务文件。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各分行应在会计运营部下设立事后监督中心,配备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全辖营业网点会计业务的集中监督工作。

第六条总行统一的监督系统上线前,路途较远且无法在次日及时将传票送达分行的县域支行,经分行批准后,可单独设立专职或兼职监督员,负责本支行及下属网点的监督工作。

事中事后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事中事后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事中事后工程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外资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第四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第六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注重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实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规定进行。

第九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施工单位全面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章事中监督管理第十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计划,确保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第十三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确保施工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安全管理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第十六条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随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与扩展,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一、事中监督事中监督是指对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

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机构要密切关注施工现场,查看环保设施的布置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废气、废水等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环境达到规定标准。

事中监督的重点包括:施工过程的监督、环保设施的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环保记录的保存等。

监督机构要定期派人进行实地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进行的监督工作。

监督机构要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重点监督竣工报告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在事后监督中,监督机构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抽查,以核实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和运行效果。

同时,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维修和更新进行监督,确保其能够稳定运行并达到设计要求。

三、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对事中事后监督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这些管理办法包括:监督机构的组织结构及职责划分、监督流程的规定、监督结果的评估和处理等。

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保障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意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其次,它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环境意识,培养环保责任感,促使其主动配合监督工作。

此外,事中事后监督还能够推动环保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绿色发展。

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引言:事中事后监督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程序及结果进行监督,在工作结束后对工作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公正、透明和高效的行政管理。

本文将分析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重要性: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防止腐败行为:事中事后监督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 促进公正、透明和高效的行政管理:通过公正、透明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督,可以建立起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提升政府的形象和信誉。

二、目标: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包括:1. 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事中事后监督,政府可以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2. 防止腐败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3. 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可以建立起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规范和保障政府工作的进行。

三、原则: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事中事后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公正公平:对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工作,应保证监督的公正公平,不偏袒和歧视。

3. 独立公正:事中事后监督的机构应独立于被监督对象,确保监督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具体措施:2023年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和权力,并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3篇)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3篇)

保密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保密监督检查制度(一)保密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____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____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____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____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____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____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____月份和____月份____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____月份对____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____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二)一、监督检查对象师所属各单位二、监督检查资料根据《____保守国家____法》、《____保守国家____法实施条例》,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状况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师保密局对师属各单位以实地查看、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依据《____保守国家____法》、《____保守国家____法实施条例》、《保密管理自查自评工作考评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书面通知各单位自查,师保密局按照检查要求、考评标准进行检查、考评、意见反馈。

六、监督检查处理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三)保密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监督检查第二条____人员每月底应填写《____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文【范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我公司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具体制度如下:一、事中监督管理1. 设立工作检查小组:每个部门设立专门的工作检查小组,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 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每个部门在每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向上级汇报,上级根据工作目标和计划分配工作任务。

3. 每月工作汇报:每个部门在每月底向上级汇报本月的工作进展,包括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4. 工作督导: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

5. 工作流程管理: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工作的执行步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按照流程进行。

6. 内部协作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合作,促进信息的共享和问题的解决。

7. 奖惩措施: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批评和纠正。

二、事后监督管理1. 定期汇总评估:每季度对全公司的工作进行汇总评估,对工作成果和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 设置问卷调查:定期向员工发送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员工对工作环境和管理措施的满意度,并根据调查结果改进工作管理。

3. 举办经验交流会: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邀请优秀员工和团队分享工作经验和管理方法,促进学习和提高。

4. 建立档案系统:建立员工工作档案系统,记录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情况,为员工的奖惩和升迁提供依据。

5. 绩效考核: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通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我们公司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员工也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和主动性。

我们相信,制度的执行将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二)[公司名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业务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要求,保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建设工程施工前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然而,由于一些管理漏洞和监督不力,一些工程项目在规划许可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以规范和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规划许可申请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对审批结果进行反馈。

同时,应建立相关数据库,方便查询和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和审批情况。

2.监督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确保监督工作的开展。

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使其能够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事中监督的内容和措施(1)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确保其公正、透明;(3)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结果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审批结果;(4)对重要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其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5)对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1.工程竣工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申请竣工备案。

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应对竣工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建立相关数据库,方便查询和管理竣工备案情况。

2.工程质量评估制度对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工程质量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

3.回访制度对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回访。

通过回访了解建设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执法监督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施工、注销规划许可证等。

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银行是经济社会活动中重要的金融机构,与之相应的,银行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也尤为重要。

银行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是指在银行业务活动中,通过监督、检查、评估等方式,对银行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一、监督管理的目的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保障银行的运营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银行的合规经营。

对于银行来说,监督管理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是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内部控制体系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业务流程、业务风险、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控制。

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切性。

(二)风险管理和评估银行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和评估体系,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测量、控制和监测。

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评估体系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客户合规银行应当建立客户合规体系,对客户身份、交易行为等方面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控等措施。

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的客户合规体系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四)信息披露银行应当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向客户、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可靠的信息。

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监督管理的方法为了实现监督管理的目标,银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主要有以下方法:(一)常规检查监管机构定期对银行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银行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运营风险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等方面。

同时,监管机构也会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进、监督和整改。

(二)自愿服务监管机构自设职能部门,向银行提供各种自愿服务和咨询服务,帮助银行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提高运营效率等方面。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任免职务和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是指针对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追究责任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要坚决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监督的能力和主动性。

第五条党组织是贯彻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党组织根据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和协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第六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防范和惩治腐败问题,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七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应当注重改革创新,完善监督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督效能。

第八条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事中监督管理第九条事中监督是指对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其主要任务包括:(一)监督检查政策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三)监督检查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防止浪费和滥用;(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第十条事中监督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二)注重现场检查,实地了解工作情况;(三)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注重问题发现,及时指导整改;(五)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第十一条事中监督工作应当依法主动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积极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重大风险和隐患的监控和预警。

第十二条事中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可能导致较大影响的事项,要先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完成。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监管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监管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职权名称:社会团体监管)单位:XX市民政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管,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主要通过日常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手段,全面监管社会团体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等不合法行为;(二)社会团体是否依法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三)社会团体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要求;(四)社会团体重大活动是否向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备案并接受指导;(五)社会团体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及章程从事活动;(六)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是否擅自以及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七)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或被撤销后,是否按时上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八)社会团体是否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九)社会团体是否按规定进行银行账户及印章备案。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定期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

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可于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直接报送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

(二)不定期检查。

平时上门走访调研,监督社会团体运行情况,检查其存在的问题。

重点检查受到投诉举报的社会团体,视情予以处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和程序(一)定期检查程序。

1.下发通知。

每年年初下发开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社会团体接受检查。

2.实施检查。

社会团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民政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

市民政局以集中检查、上门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年检。

年检过程中,可要求社会团体就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3.作出结论。

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发现社会团体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在一些事件、行为或项目完成之后,对其进行监督、评估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防止事后追责和事后管理不及时的问题发生。

下面将从制度内容和操作流程两个方面详细介绍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1.监督责任明确化:明确各部门或人员的事后监督管理责任,确保监督管理的责任能够落实到岗位。

例如,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制定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2.监督对象界定:明确监督的对象范围和要求。

对于不同的工作、项目或行为,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标准和指标,明确监督的重点和内容。

例如,对于财务工作,可以设置财务报表及账目审查,对于项目实施,可以设置进度计划及成果评估。

3.监督频次与方式:确定监督的频次和方式,确保监督能够及时、全面、有效地进行。

可以采取定期例行监督和突发事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汇报、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

4.监督措施和手段:明确监督的具体措施和手段,确保监督的具体执行。

例如,可以制定监督检查表、监督录音录像、监督调查报告等工具,对监督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整改和追责措施。

5.监督结果处理和反馈机制:建立监督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的闭环。

对于监督结果的处理和整改,要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进行追责和处罚。

同时,要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监督结果,做好激励和奖惩工作。

二、操作流程1.建立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明确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编制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标准和指标等,确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活动。

包括制定监督方案、指定监督人员、确定监督方法和手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和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任务是,通过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处罚等手段,提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监督主体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负责。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部门包括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日常监督、定期监督和重点监督,具体实施由监督主体决定。

第三章监督内容第七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内容包括评价文件的编制、评价过程的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的认可和监督意见的整改。

第八条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内容包括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投入使用后的运行管理。

第九条对建设项目污染治理的监督内容包括治理方案的审核、治理效果的评估、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等。

第四章监督措施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措施包括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处罚等。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全面、公正,对发现的问题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形成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

第十二条责令整改应当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并进行督促检查和复查。

第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撤销建设项目验收资格、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五章附件本办法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影响评价:指在建设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的过程。

动物监督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动物监督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动物监督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单位:XX县农牧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

三、监督检查方式:
以新常态例行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2、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3、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4、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
5、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6、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五、监督检查程序: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检查程序。

六、监督检查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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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监督的基本要求
❖ 一、会计凭证、资料的监督 ❖ 审核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各类业务单证以及业务清单、报表是
否按规定完整、连续装订在当日凭证里。 ❖ 二、签章的监督 ❖ 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业务通知单等会计凭证必须加盖银行
业务清讫章及经办人名章和有权人审批章,其中柜员栏已打印出 柜员号的凭证上可不加盖经办人名章,譬如:客户使用支票办理 的存取款业务。支票是外来原始凭证作为业务发生前的记帐凭证 只需要加盖银行业务清讫章,业务在核心系统处理完后打印的记 帐凭证作为业务完成后的记帐凭证也只要加盖银行业务清讫章。 ❖ 附件加盖附件章; ❖ 作废的单证、存折加盖作废章。 ❖ 三、印鉴的监督 ❖ 根据《徽商银行人民币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暂行办理》执行监 督。
员与前台人员在空间和人员相分离的原则。 三、事后监督实行重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的 方式。各行可根据被监督单位具体情况,确定重点监 督内容和方法。
3
第一章凭证、资料的整理
Hale Waihona Puke 一、所需凭证、资料的内容(一)机构整理单、柜员轧账单、凭证整理单和授权清单。
(二)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和附件等会计资料。
(三)开(销)户申请书以及调整账户、客户信息等办理非帐务 类业务通知单。
8
第二章监督的基本要求
四、科目使用的监督 审核各类业务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会计科目、开立的内外部帐户 及帐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五、串户、错账的监督 (一)串户的监督。 审核记帐凭证上记载借贷或收付方账号, 按照账号构成,准确区分账号中机构号、内外部帐区分号、对公对私 区分号、顺序号和校验位与机器打印的数据核对,防止数字相近产生 串户;其次核对机器打印的户名与客户填写的户名是否一致。 (二)错账的监督。仔细查看凭证金额,并与机器打印的流水 逐笔勾对。对小写金额不清或填写不规范的,应参照凭证大写金额进 行审核;对确实无法确定大小写金额的记账凭证,应及时电话查实, 并发出差错纠正,跟踪整改进度。 (三)对发现串户或错账的业务,事后监督员应第一时间通知 差错行营业部主任。超过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差错还应及时报告分行 会计结算部。
(四)作废或销户的存单、存折等重空凭证,以及上缴作废或销 户的黄山卡清单。
(五)合同、协议及有关审批表等会计资料。
(六)其他系统打印的单证。如:同城交换系统打印的交换汇总 单和明细清单、信贷管理系统打印的出帐通知书和审批表等单证 。
(七)日终自动处理清单、对公对私本代他和他代本业务清单、 通存通兑轧差清单、代理业务清单、大额支付往来帐清单、计结 息清单、授权清单等各类业务清单。
事后监督管理规范(二)
主要内容
总 则 第一章 凭证、资料的整理 第二章 基本监督要求 第三章 存款业务的监督 第四章 结算业务的监督 第五章 贷款业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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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事后监督工作应以审查会计操作流程为重点 ,对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事后监督工作要坚持连续性的原则及监督人
间。 ❖ (二)凭证排列顺序: ❖ 首页是机构整理单; ❖ 其次是真实柜员轧帐单和凭证整理单以及该柜员项下办理的所有
业务;业务单证按照流水号从小到大排列,对取消业务前后发生 的单证实行配对管理,按照配对业务中最小流水号置放在凭证中。 ❖ 再次是虚拟柜员打印的各类清单,如:授权清单、支付系统打印 的来往帐清单等。 ❖ (三)对有附件的记帐凭证,应在记帐凭证的右上角记载本笔业 务包含的附件合计数;柜员轧账单应记载柜员经办的所有凭证合 计张数(含附件、柜员轧帐单和凭证整理单)和附件合计张数 (单指附件张数)。 ❖ (四)次日,凭证装订员整理齐所有会计资料后,先装订成册, 每册凭证必须配有填写完备的封皮、封底,然后对所有会计资料 包括附件、协议、报表等依次打号,最后在封皮上加盖装订人和 业务主管印章。
5
第一章凭证、资料的整理
二、凭证、资料的整理 ❖ (一)凭证、资料装订顺序基本原则:先真实柜员业务单证,后
虚拟柜员业务单证,最后报表。 ❖ 装订册数基本要求:同一柜员经办的业务凭证不得拆散在两册之
间。 ❖ (二)凭证排列顺序: ❖ 首页是机构整理单; ❖ 其次是真实柜员轧帐单和凭证整理单以及该柜员项下办理的所有
(八)业务状况明细日报、月报、年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报表。
(九)查询(复)书或差错纠正书的回复联。
(十)其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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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凭证、资料的整理
二、凭证、资料的整理 ❖ (一)凭证、资料装订顺序基本原则:先真实柜员业务单证,后
虚拟柜员业务单证,最后报表。 ❖ 装订册数基本要求:同一柜员经办的业务凭证不得拆散在两册之
业务;业务单证按照流水号从小到大排列,对取消业务前后发生 的单证实行配对管理,按照配对业务中最小流水号置放在凭证中。 ❖ 再次是虚拟柜员打印的各类清单,如:授权清单、支付系统打印 的来往帐清单等。 ❖ (三)对有附件的记帐凭证,应在记帐凭证的右上角记载本笔业 务包含的附件合计数;柜员轧账单应记载柜员经办的所有凭证合 计张数(含附件、柜员轧帐单和凭证整理单)和附件合计张数 (单指附件张数)。 ❖ (四)次日,凭证装订员整理齐所有会计资料后,先装订成册, 每册凭证必须配有填写完备的封皮、封底,然后对所有会计资料 包括附件、协议、报表等依次打号,最后在封皮上加盖装订人和 业务主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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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监督的基本要求
❖ (一)核对印鉴的监督。审核付款凭证上印鉴有无折痕,印鉴的 名称与机器打印的记帐凭证或清单是否一致,对有疑义的印鉴可以通 过该户其他付款凭证印鉴与该印鉴比较,仔细比较两印鉴之间的印油 颜色、形状、字体笔划等是否一致。 ❖ (二)更换印鉴的监督。审核客户提供的更换印鉴申请书上有无 加盖单位公章;审核被更换的预留印鉴有无折痕、有无注明更换日期; 对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审核其是否提供书面申请、开 户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对单位遗失预留个人名章的, 审核其是否提供被遗失对象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 (三)挂失印鉴的监督。根据挂失对象的不同,审核客户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正确;譬如:办理挂失单位公章的,须审核客 户是否提供挂失申请书、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地市级以 上报刊登载的遗失申明或其他证明遗失的相关材料、印鉴卡(客户 联);办理挂失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的,须审核客户是否提供 挂失申请书、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印鉴卡(客户联)。 自办理印鉴挂失手续次日至新印鉴预留手续办妥止期间,须重点关注 挂失对象办理的业务,审查其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有无使用挂失印 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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