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6)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9)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10)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8)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3)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6)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30)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3)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33)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35)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8)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8)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8)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41)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42)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4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5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53)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53)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54)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5)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58)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8)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62)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4)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64)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66)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67)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67)

第十一章附则 (69)

附表 (70)

附图 (81)

前言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1999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通过规划的实施增强了全市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加强了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通过规划的实施推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然而,随着邯郸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产业用地不断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规划对各类土地利用的安排,已不能适应邯郸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迫切需要进行规划修编。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科学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引导土地向集约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利用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支持邯郸市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按照《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部署,邯郸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邯郸市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了各类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强化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出了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指导邯郸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邯郸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2070.67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邯郸市位于河北省南端,地处东经113°-115°,北纬36°-37°,西倚太行山脉,东临华北平原,与晋、鲁、豫三省接壤。全市地势自西向东呈阶梯状下降,以京广铁路为界,西部为中、低山丘陵,东部为冲积平原。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第一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邯郸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农用地面积888763公顷(1333.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63%,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地区和西部山地丘陵地带。其中耕地660954公顷(992.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4.76%;园地27249公顷(40.8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6%;林地125532公顷(188.3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40%;牧草地面积为13736公顷(20.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4%;其他农用地61292公顷(91.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08%。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600公顷(224.4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12.39%,主要分布在市域中部和西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131800公顷(197.7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9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508公顷(23.2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92公顷(3.4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9%。

其他土地面积168704公顷(253.0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98%,主要分布在西部武安市和涉县。

第二条土地利用特点

(1)东西部土地利用差异明显

邯郸市自西向东依次为山地、丘陵和平原,以京广铁路为界,东西部区域土地利用差异明显。东部平原以耕地为主,主要发展农业,是全市粮棉的主要产区;西部山区林地及其他土地比例高,煤炭、铁、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发展条件优越,采矿用地分布较多。

(2)农用地比重大,以耕地为主

全市农用地面积888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63%,其中,耕地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为74.37%,主要分布在东部各县;其次为林地,占农用地面积的14.12%,主要分布在涉县和武安市;园地和牧草地所占比重较小,占农用地面积的4.61%。

(3)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但布局较分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