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印信管理
公司印信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印信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公司印信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内外部文件、合同、证件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印信的定义和分类第一节印信的定义印信是指公司印章、印章印油、印信纸张等一系列印章相关物品的统称。
第二节印信的分类公司印信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信的保管第一节印信的保管责任人公司印信的保管责任人为公司印签专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
第二节印信的保管地点公司印信应统一保管在专用印信柜中,并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
第三节印信的保管制度1.公司印信专用柜应有锁具,并设置密码,仅由保管人员及具备使用权限的人员操作。
2.即使是保管人员也不得私自擅自使用公司印信,不得将印信借给他人。
3.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印信的完整性,并保持印信印油的清洁。
第四节印信的出库和归还1.需要使用公司印信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方可出库。
2.出库的印信必须填写相关借用记录,并按约定的时间归还。
逾期未归还的,将追究责任。
3.归还的印信经保管人员核实并记录,确保完整性。
第四章印信的使用第一节申请使用公司印信1.需要使用公司印信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使用理由,并确保使用印信的文件、合同等真实合法。
第二节印信的使用程序1.申请使用公司印信的文件、合同等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2.使用印信的人员必须核对印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将印信按要求进行合理携带,防止丢失和损坏。
第三节使用印信的责任和义务1.使用印信的人员必须确保使用的文件、合同等内容真实、合法,不得滥用印信。
2.对于因使用印信造成的损失,使用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印信的监督和管理第一节监督机构和责任人公司印信的监督机构为公司领导,监督责任人为公司印签专责人。
第二节监督和检查1.监督机构有权随时对印信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的使用、管理,避免印信被非法使用,加强对印信的保护,提高公司的安全保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的管理和使用。
三、印信的种类公司的印信种类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授权委托书、发票专用章。
四、印信的管理1.印信的保管公司应当成立印信管理机构,统一办理公司印信及授权委托书的保管工作。
负责公司印信的管理人员必须上岗前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印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合法、规范管理印信。
2.印信的使用(1)印信使用前应做好印信日记,列明使用日期、用章人员、用章事项、用章数量等信息,经过盖有用章人员、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章。
(2)在办理文件用印时,应当核对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文件号码,如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律不能清字印章,必须由人写字,加固密封后用章。
(3)财务专用章仅限财务人员使用,用于相关业务流程文书的批准,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使用。
3.印信借阅管理(1)凡需外借印章的,必须由用章人员向印章管理员提出借章申请,并经印章管理员审核签字。
(2)借章者必须承担对借出印章的安全保管责任,严禁私自外借、私自调换章面、私自加盖与正本不符的印章等行为。
(3)归还印章时,应当到印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经印章管理员核对无误后,才能完成归还。
4.印信的保养为保持印章的清晰度、完整性,应当注意印章的保养:(1)在用印前,应当先擦净印章,并用清水擦拭印章面。
(2)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公章,保持章面和章口清洁无油污。
(3)发现印章因使用时间长或其他原因出现缺损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印信的保密措施(1)公司印信应当具有保密防伪标识,并进行备案登记。
(2)公司印信应当尽量采用立体图案、难以复制复杂性强的手工印制方式,同时还应当配以防伪墨水、专用油墨等防伪技术。
(3)印信使用时,应当对用章人员进行认证,确保用章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真实可靠。
比如,要求用章人员在用章时,必须语音或视频打卡,以确保用章人员无误。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信管理,确保公司印信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等。
第三条公司印信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审批、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印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印信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监督。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设立印信管理员,负责印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印信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印信的保管、登记、领取、退还等工作;(二)负责印信使用的审批、监督和登记;(三)负责印信的刻制、更换、销毁等工作;(四)负责印信管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
三、印信使用第七条印信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印信。
第八条使用印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信前,须填写《印信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二)使用印信时,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不得随意加盖;(三)使用印信后,应及时将印信归还给印信管理员;(四)严禁将印信带出公司,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四、印信保管第九条印信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印信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保险柜中,由印信管理员负责保管;(二)印信柜应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三)印信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印信的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
五、印信刻制与更换第十条印信刻制与更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刻制新印信或更换印信,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印信使用申请表;(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三)印信样式和规格;(四)印信管理员出具的印信保管证明。
第十二条印信刻制与更换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后,由公司行政部组织实施。
六、印信销毁第十三条印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应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
第十四条销毁印信时,由印信管理员、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和见证人共同监督,确保印信销毁彻底。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印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印信安全、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信包括公章、发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第三条公司印信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印信的安全和准确使用。
第四条公司印信应根据需要定期维护、更新,确保印信的清晰、完整。
第二章公司印信的管理第五条公司印信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保管,由公司印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印信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印信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使用人员进行维护或更换。
第七条公司印信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使用人员应填写《公司印信使用申请表》,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公司印信的使用人员应如实填写印信使用登记表,记录印信使用日期、用途、使用人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印信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禁止私自擅自外借、外用。
第十条公司印信遗失、损坏或发生泄密情况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印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
第三章公司印信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印信应仅限于正式文件、合同、发票、证明等重要文件的盖章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公司印信前,使用人员应仔细核对印信的规格、内容,确保印信的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公司印信的使用人员应保证印信的完整、清晰,不得出现模糊、褪色等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印信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印信,防止遗失或被盗。
第十五条公司印信的使用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印信交回公司印信管理部门保管,严禁私自携带。
第十六条公司印信的发放、收回应进行审查,由公司印信管理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认真核对印信使用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印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结:公司印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于公司印信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司印信的管理和使用流程,保证了印信的安全和准确性,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印信管理办法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信管理,防范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印章和介绍信是公司的标识和对外联系的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分五类:一是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二是职章(包括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长或总经理印章),三是公司部门章,四是党务印章(党组印章、纪检印章),五是其他印章(含各直属企业公章)。
第二章印信制发第四条印章和公司介绍信由公司办公室依法统一制作,各直属企业介绍信由其自行制作。
印章和介绍信由公司授权持有和进行保管,办公室对第一、二、三、四类印章进行统一发放,并对印章的发放情况实行登记,印章保留印模存档备查。
第五条刻制印章时,申请单位须填写《刻章申请表》,由办公室安排刻制,留有印模后下发。
第三章印信保管第六条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专人保管”制度。
负责审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单位内部有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专人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
第七条第一、二、三、四类印章须由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第八条其他印章由保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将印章名称、使用要求、刻制情况、责任人、用印范围等情况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清洗印章、添加印油,确保印章清晰。
第十条印章应在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内使用,一般不得携带外出。
若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须经被授权持有、保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批准记录留存备查。
携带人应确保印章安全,使用时由印章保管人亲自到场监印。
第十一条介绍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一般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书面批准同意,批准记录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公司统一刻制和发放的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地组织对其进行鉴定。
印章使用和保管单位也应经常检查、核对用印情况。
如印章失效、新增或变更,应及时公告,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文印和印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和高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文印和印信管理的工作。
三、文印管理1. 文印工作归口管理:公司文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负责文印材料的采购、分发、回收及日常管理。
2. 文印工作原则:(1)文件、资料内容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重复打印;(2)文印工作应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充分考虑印制方式、数量、时效、费用等因素;(3)非公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传递;(4)对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相关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漏公司机密。
3. 文印控制范围:(1)公司各部室的文件、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2)公司办公用稿纸、便签、记录本等的印刷;(3)纸张类耗材的控制。
4. 文印管理流程:(1)各部室打印(复印)材料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数量、内容、用途、使用人、部门等;(2)公司办公用稿纸、便签、记录、单据等的印刷,由使用部门编制印刷计划,经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3)纸张类耗材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分发。
四、印信管理1. 印信管理归口管理:公司印信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负责印信的保管、使用、回收及日常管理。
2. 印信工作原则:(1)印信是公司的象征,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2)印信使用应遵循授权原则,不得私自使用;(3)印信使用后应及时回收,确保不遗失。
3. 印信管理流程:(1)印信的保管:综合管理部负责印信的保管,确保印信安全;(2)印信的使用:使用印信需经授权,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报主管领导审批;(3)印信的回收:使用印信后,应及时回收,并由综合管理部登记。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定期对文印和印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信管理制度规定
印信管理制度规定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某某某某某公司、子公司及相关联公司的印信管理办法,包括公司印信的制作、保管、使用、废止等方法和流程。
1.2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行政管理体系,公司所有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拟定实施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其自行拟定之规定仍有未尽事宜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2.定义本制度所称印信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公认法律效力的印章、证明、介绍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资质许可文件等重要信物。
3.职责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及监督实施,并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印信管理工作。
3.2其他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按照本制度之规定执行印信管理。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印信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本部门印信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4.管理内容和方法4.1印信的分类:4.1.1印章:因需以公司或公司有关部门、机构名义证明其法律效力而使用于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的印鉴。
主要包括经政府公安、工商等主管机构登记备案的公司行政专用章(又称公司名章或公章)、公司法人代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专用于签订各种协议、合同的合同专用章及其他业务专用章等。
4.1.2资质文件:指经政府工商主管机构注册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等其他有关的官方证照。
4.1.3证明信:用于要求以企业的名义证明某人的经历或有关事项的真实情况的书面凭证。
4.1.4介绍信: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身份、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
4.1.5承诺书:用于证明有关事项和条件系公司承诺的书面凭证,对公司具有单方面约束力;4.1.6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文件。
4.2印信的管理4.2.1印章的刻制、使用、更改和废止: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更改和废止事宜统一由公司行政部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并须建立相应的备案登记管理台帐(附件1),无备案登记和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刻制和使用的印章一律无效;印章在更换或废止时应交还总经理(或董事长),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某公司(简称某公司)印信管理,维护印信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
第三条行政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五条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各机构、各部室印章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一)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党委书记)印章(编码:1504990002108)由行政部保管、用印;(二)公司各机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共青团等)印章由其职能部门保管、用印;(三)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编码:1504040001895)由财务部保管、用印;(四)其他各部门印章由各部室保管、用印。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行政部应建立印章管理登记档案,详实记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情况。
印章管理档案定期移交档案室。
第七条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严谨私刻印章,私刻印章无效力。
(一)公章和法人印章的刻制。
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行政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二)各机构印章的刻制。
各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各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三)各部门印章的刻制。
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部门分管经理批准后,刻制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各类印章应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印信管理员)保管;(二)印信管理员不得私自使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印信管理员承担;(三)如临时外出,印信管理员应将印信及相关用印台账转移交其部门负责人代管,代管人必须做好移交期间的用印登记;(四)印信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信,如有损坏、遗失等现象,必须及时向本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声明作废;(五)印信管理员离职时,须办理管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及时将印章移交事宜报行政部备案。
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印信的统一管理,保证印信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性,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部门所有使用的各类印信。
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设立印信管理委员会,负责印信管理的领导与监督。
印信的类别与用途类别•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行政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印章备案章用途•公司公章:公司出具证明、签署合同及文件必须使用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出具证明,办理工商手续必须使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签发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合同的变更、解除等•行政专用章:用于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行政事宜、人事管理等•财务专用章: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往来、票据签发等•印章备案章:出具证明、办理公章备案等印信使用的管理规定申请使用•各部门、子公司申请使用公司印信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要明确使用单位、加盖用途以及保管人员•经过审批后,方可领取印章,并将事项通报印章管理委员会备案印信保管•各部门、子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印信保管柜,每个保管柜中放置的印章应定期清点并记录•单位负责人应制定印章使用计划,对印章进行归还、换新和淘汰处理•单位签订协议人应在协议文本中注明印章使用情况及责任承担情况使用•使用单位遵章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印信使用中必须认真核对印信敲章日期,如有问题及时向保管人汇报并妥善处理•每次使用印章必须留下相关记录,如印章具有不正常使用情况时,必须立即向保管单位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管理制度的执行集团公司每个月都对印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于违反规定的使用单位和保管人员,由印信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
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合同法•印章管理条例•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其他本管理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印信的使用,提高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避免印信的管理失范,保证了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最大化。
XX物流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XX物流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公司印信管理办法说明:第一条为使公司印信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营运过程中,有关处理公文书需加盖之印监、印章、专用章、签字章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
第三条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由主办部门填写重要印信登记保管表一份,送文书部门办理。
(请参考公司印信登记表)。
第四条印信经管使用人员应注意及遵守下列事项:一本公司所属机构印信之发给、移转、登记与核销等事务,统由总公司文书部门办理之。
二本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印信之增加或变更,印信经管人员需报请总公司文书部门,核准后办理之。
三印信经管人员如遇离职或调离,应将印信列入移交。
四主管、监印人员或印信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将“拓印模样本”列册移交,并报送印信文书部门核签。
五各单位主管之印信,如因公务需要奉准携出厂外执行职务,但用毕后当天应即交回。
六本公司所属机构之印信,应由总公司文书单位派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查检。
七各种印信由各单位(监印人员负责)保管,如遇有遣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八印信使用之范围限于指定业务范围,不得滥用,违者以滥用职权论处。
九印信监管使用人员执行公务时态度,应谦和有礼,随到随办,不得藉故拖延。
印信监管使用人员用印时,如发现原稿未经判行,应即退还补判或更正后再行用印。
一印信监管使用人员对所经管之印信妥慎保管,不得转借使用,印信如有遣失,致发生不法事情时另行依法究办。
二印信保管人员如利用经管印信而违法失职,其主管如有知情不报者,一并依法究办。
第五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制度名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码
GLWA195
页码
2-1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一、印信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4.制印申请见“制发印信申请表”。
二、印信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密切联系及有较强政策性,或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以公司名义行文 ,盖总经理职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民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证明文件,及核决各类规章典范等由总经理 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印信盖用
1.文件用印,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已经签发的文稿一并交鉴印人用 印。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印人除在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在“用印申请单”上加盖同一印信,然后存档。
五、其他
1.鉴印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2.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还须依法公告作废。
3.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印章销毁需填报申请表,见“销毁印信申请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3.授权范围内以部门名义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颁布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 衔签字章。
4.在经办业务之权责范围内各部门对于国营、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行文以及收发文件 ,盖部门章。
三、印信鉴印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种类及用途1. 公司印章种类:公司设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各类印章。
2. 公章用途:盖于公司涉及机构、部门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上,标识公司的法定身份和权威性。
3. 财务章用途:盖于公司涉及财务支付、收款等业务文件和凭证上,标识公司的财务授权和合规性。
4. 法人章用途:盖于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合同等上,标识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身份和权利。
5. 合同章用途:盖于公司签署的合同文件上,标识合同受到公司的认可和批准。
三、印章保管1. 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公司印章由公司设定的专门负责人负责保管,保证安全、完整。
2. 印章保管人应将公司印章存放在专用的印章柜内,并设有保密锁,定期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印章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公司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更改印章内容,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4. 印章保管人应做好印章使用登记,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时间、用途等,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印章使用1.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经由公司授权人员审批,并有明确的文件依据。
2. 公章的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或经理层审批,财务章的使用需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审批,法人章的使用需经公司法人授权人员审批。
3. 印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印章时,必须核对印章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印章盖章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印章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印章内容,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印章办理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五、印章遗失及补办1. 若公司印章遗失,需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向相关机构报案,确保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权益。
2. 印章遗失后,公司应及时进行印章挂失,并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印章,重新设定印章保管人。
3. 新印章的使用权限需重新审批,并通知公司全体员工,确保新印章的使用合法性和规范性。
印信证照管理办法
印信证照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印信和证照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下属机构参照执行。
3.种类3.1 印信的种类3.1.1 公章:刻有集团/公司名称的印章。
用于集团/分子公司对外行文,办理委托书、证明、银行开户等日常公务时使用。
3.1.2 专用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3.1.3 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3.1.4 财务专用章:一般与法人章一起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主要用于办理公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
在涉及公司财务事项时,一般加盖财务专用章。
3.1.5 法定代表人章简称法人章。
3.2 证照的种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类证书、开户许可证、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4.职责4.1 综合管理部4.1.1 负责公司层面的印信和证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荣誉类证书、房产证等;4.1.2 检查各一级单位公章与合同专用章使用的规范性;4.1.3 检查各一级单位证照使用的规范性;4.1.4 检查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使用的规范性。
4.2 财务管理部4.2.1 负责公司财务类的印信和证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开户许可证、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4.2.2 检查各一级单位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使用的规范性。
5.工作程序5.1 印章的制作公司各类印章(包括职能部门章)的制作,统一由财务管理部至当地公安局备案过的定点厂家制作。
以上印章制作的审批,按照最新版的权责手册获批后方可安排(权责手册未涉及的印信,各单位须按照公章和合同章的管控审批规则进行审批后制作)。
5.2 印信的保管5.2.1 印信按照以下职责权限由专人负责保管,用完必须及时归位:a.公章、合同专用章及其它由综合管理部门保管;b.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5.1.2 印章必须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带锁安全的地方。
企业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版
企业印信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印信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印信是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以及其他印章。
二、印信的管理1. 公司印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建立印信领用、归还登记簿。
2. 使用印信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
3. 严禁在空白纸张、信函、证件上加盖公司印信。
4. 印章保管人应对印章的使用、管理、存放等承担相应责任。
5. 印章使用应当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印信的使用1. 公司印信仅限于在以下场合使用:1) 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正式文件;2) 签订、履行合同;3) 报送各类报表、资料;4) 公章使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 使用印信时,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3. 用印后,印章保管人应及时将用印文件存档。
4. 严禁以下行为:1) 伪造、涂改、借用公司印信;2) 在非法、违规文件上加盖公司印信;3) 将公司印信用于非公司事务。
四、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印信、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妥善保管印信、造成印信遗失、被盗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涂改、伪造、借用印信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解释与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印信的安全和机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信的种类公司印信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信的管理1. 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理使用,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2. 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使用,使用前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确认。
3.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期限自2019年起为6年,到期前3个月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四章印信使用的程序1.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前,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专人负责使用,并在使用印信处加盖签名盖章,加盖公司名章。
2.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说明:1)签订合同需要经过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确认,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2)公司付款使用财务章,必须经过公司财务审批;3)行政章使用必须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章印信的保管1. 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 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由专人保管,由保管人保证使用安全。
3.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归还并登记。
第六章印信的查验与盘点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印信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印章安全不丢失。
2. 公司办公室进行年度印信盘点,确保印章的数量与规定一致,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七章印信的报废与更换1.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如果封面磨损、文字不清晰或损坏的,需重新制作。
2. 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印、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在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丢失的,需要立即通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更换手续。
印信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的印信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
公司财务章及法人人名印鉴由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
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印信管理员,该管理员负责承担印信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二条印信种类:1)公章:经公司工商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2)合同章:专用于签订各种协议、合同的印章;3)介绍信:用于证明有关事项或人员系公司认可的书面凭证;4)法人委托书:经公司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的委托文件。
第三条印信的保管:印信由印信管理员统一保管,公司其他员工无权保管印信。
放置印信的保管柜钥匙,一把由印信管理员保存,另一把交公司总裁保存。
第四条签章:1)员工需在有关文件上签章时,首先由用印人到印信管理员处填写印信使用登记表,2)经该员工的主管经理或主管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由印信管理员负责签章。
3)部门经理需签章,由主管总裁审核,报总裁审批。
4)若总裁不在公司,必须经两位以上副总裁共同审批,并由管理员在登记表的备注中加以说明,方可签章,但总裁返司时应立即补审。
5)用印人须将印信登记表上的内容填写完整,否则,印信管理员有权拒绝签章。
6)如协议、合同上已有公司总裁签字,或公司的发文已经公司总裁签发,印信管理员可直接签章,但应在印信使用登记表中说明。
第五条介绍信:1)员工领用介绍信的程序同签章。
2)介绍信按照编码顺序使用,不能跨号使用。
3)管理员不能开具空白介绍信。
4)介绍信的内容由开信人提供,由管理员负责抄信,不得由开信人自行填写。
第六条法人委托书:公司员工需使用法人委托书,除履行签章程序外,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如需将公司公章、合同章带出公司,携章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公司总裁签字批准。
取章时,在印信使用登记表上要注明携章去的地点;还章时,要将在外签章的内容按照签章程序,在印信登记表上顺序填写清楚,并写明还章时间及还章人。
第八条印信使用登记表为公司重要档案,需无限期保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销毁。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印信是公司文书资料管理的重要工具,标示着公司的权威和责任。
为规范**公司印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二条 **公司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公司领导名章、财务专用章等)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和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法人印章、公司领导名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和财务部经理为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行政印章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和行政主管为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印章由本部门指定人员管理,管理人和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门店印章由店长指定人员管理,管理人及店面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及所属门店所涉及各印章统一由行政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统一登记、刻制、备案。
门店印章从**公司行政部领取,财务专用章从财务部领取。
第三章印章使用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门店印章启用前由**公司行政部发文抄送各部门、各门店。
第十条使用印章须由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由批准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审批。
未经批准人签字,印章管理人不得私自盖章。
第十一条一般业务用章由行政主管审批,有关信贷担保、财务资金、银行开户、经济合同、法律事务、工商注册等重大事项用章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使用,特殊情况带出使用的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
办公室确无法安排专人办理的,由使用人填写《印章借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及时交还行政部。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不得在空白纸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如因对外业务需要,由使用人填写《空白公章使用登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未使用的要及时交回公司行政部。
第十四条各部门、各门店印章使用由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审批。
一般业务用章可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印章一般不得对外使用,确需对外使用时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种类、仔细检查使用登记表上的内容和审批签字,内容完备方可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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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印章的管理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办理,根据三十所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文件、便函、合同、协议书、证明、证件、证书、报表、奖状等各类文书的用印以及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统一办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印章刻制、使用监督和销毁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级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等的归口办理部门。
第四条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的自有印章,需设专门管理部门及人员,适用公司管理方式,由综合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印章管理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严格审批,并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印章刻制(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不允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未经批准私自刻印任何级别及形式的公章;(二)公司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控,公司印章损坏时,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刻制。
(三)公司二级印章由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自行保管,在印章损坏时,由印章管理部门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附件1),经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印章管理部门安排刻制。
第七条印章保管印章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
(一)我公司印章分为一级和二级印章。
一级印章指以“XXXXXXX公司”打头的印章;二级印章指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使用的印章。
一级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二级印章由下属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设置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
(二)管理印章由所在部门责任领导指定专人(鉴印员)负责,并须确保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印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三)鉴印员不得私自自用、外借、丢失印章,未经批准不得将印章交接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四)二级印章的管理责任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负责,设置或变更鉴印员需到综合管理部备案,填写《印章管理变更登记表》(附件2)。
第八条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总原则 1、呈报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材料原则上统一采用公司一级印章; 2、呈报公司领导的材料原则上不用印,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签名落款即可; 3、非要求必须使用电子印章投标的特殊项目,在不能确保电子印章不被复制的情况下,对外不允许使用电子印章; 4、二级印章和
一级印章在对外使用时都必须严格审批,慎重使用。
(二)直接用印情况
1、公司制发的红头文件,领导已签发的,可直接用印。
2、公司领导意见在用印材料上签名的,可直接加盖一级或二级印章;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已审批或签字的,可直接加盖二级印章。
用印时需在《用印登记表》(附件4)做好登记。
3、已经完成合同审批流程或其他签批手续的材料,可直接用印。
(三)印章使用审批印章使用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
1、除直接用印情况外的其他材料用印,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表》(附件5),一级印章由公司领导审批或授权审批,二级印章由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
2、除使用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的财务例行、常态化材料外,其他需使用印章的材料都必须填写《用印审批表》由业务所在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
3、原则上单位印章不用于职工个人私事,确因需要,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表》,二级印章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一级印章必须由所在子公司/中心/事业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一级印章,涉及一般性用印都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涉及一般用印主要是指:银行业务相关材料;税务业务相关材料;各类资质申报及年检材料;项目申报材料;招投标文件;购销合同材料(除委托授权事宜由法定代表人亲签);专利申报材料;人事考核、劳动合同材料等。
(四)用印规定
1、外文函件用印必须附部门领导签名的译文;
2、经办人不允许鉴印员审核用印件内容时,鉴印员可拒绝用印;如印件内容确实不宜鉴印员知晓,可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导亲自用印。
3、用印文本要求:出现用印内容有误,或文理不通,打印字迹不清、书写潦草、有涂改、有错别字、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达等情况时不予用印;落款距正文末行的最大距离为40mm(空两行),留出空白超过规定距离过多的不予用印;用印的页面没有正文只有落款的不予用印;印章名称必须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章需注明)。
4、严禁在空白的证明信、便函、请柬、协议书、合同、报表、证书、奖状、证明等公务文书上用印。
5、原则上印章不借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部门需填写《用印审批单》,在使用栏内说明借出理由,经相关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印章借出使用登记表》(附件6)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借出期间保管人须做好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管人承担。
第九条印章销毁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一级印章的更换及销毁,二级印章的销毁及更换由印章管理部门负责,销毁前须提前向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不得私自销毁印章。
(二)销毁前由综合管理部对将销毁印章进行登记、拓印,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三)二级印章销毁后,印章管理部门需将销毁回执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三章委托书、授权书办理
第十条原则上全公司使用统一格式的委托书、授权书(附件7、8)。
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写好正文打印纸件后,交综合管理部在正本上编号、加盖公章。
正本交还经办人,存根联留综合管理部存档。
二级授权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需要公司总经理签名落款的委托书、授权书,需交总经理亲自审签。
若总经理在外不能亲签,可由业务部门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办理,待总经理返回后再存根联补签名。
业务部门未得到总经理同意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务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确因工作需要,部分业务管理部门可使用特殊格式要求的委托书、授权书。
由该部门自行制作正本和存根联,办理程序同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严禁在空白的委托书或授权书上用印。
第四章介绍信办理
第十四条因公需要开具介绍信,由当事人填写《开具介绍信审批表》(附件 9),经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在综合管理部开具《介绍信》(附件10)。
二级部门参照本条执行。
第十五条职工因私需要开具介绍信,须经其所在部门领导在介绍信存根联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六条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部对各子公司/中心/事业部印章使用管理情况采取季度
抽查的方式,在印章保管、使用审批、登记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检查中如发现未经审批擅自用印、因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印章损坏甚至丢失等情况,将对具体经办人、部门鉴印员、部门责任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和200元-1000元的罚款。
如上述情况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除应当赔偿损失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对伪造印章、使用伪造印章或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印章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鉴印员私下自用、外借、未经批准将印章交给他人的,处罚款500 元-2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的印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原公司相关印信管理制度及相关签批用表单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