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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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方案

最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方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和管理力度,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财务公开,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一)认定条件1.办学资质合格。

幼儿园设置符合当地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依法登记。

2.办园条件达标。

办园条件达到《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规模在3个班及以上,创建为省级三类幼儿园及以上标准。

园舍内外布局合理、适用,园舍安全检测合格,无危房和其他安全隐患。

3.师资队伍稳定。

教职工配备齐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保障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参加培训等合法权益。

4.收费符合规定。

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服务,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收费一般不高于同级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

规范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5.园所管理规范。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园,班额符合规定;财务公开,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并接受财政、教育、发展改革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预案健全,近三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无群体性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

6.保教质量较高。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教育内容和要求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无“小学化”现象;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信誉度好。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

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

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一、前言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尤其是幼儿教育。

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是当前幼儿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

为了让更多幼儿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本文将详细阐述幼儿园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

二、幼儿园公益性的具体措施和规划1. 政府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幼儿园公益性的投入,确保公共教育资源充足。

具体措施包括:- 增加财政投入,用于支持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幼儿园发展;- 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家长负担。

2. 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为幼儿园公益性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 简化幼儿园审批流程,降低开办门槛;- 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支持等;-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幼儿园公益性事业,引导企业、慈善机构等投入资金和资源。

3. 师资建设提升幼儿园公益性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强师资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 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幼儿教育;- 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完善教师职称评定体系,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幼儿园普惠性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1. 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政府应努力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让更多家庭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幼儿教育资源。

具体措施包括:- 在新建住宅区、企事业单位等区域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面向全社会招生;- 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合理调整收费标准。

2. 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质量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是关键。

具体措施包括:- 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教学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定期对幼儿园进行评估;- 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开展特色教育,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3. 家长参与家长参与是幼儿园普惠性发展的重要环节。

幼儿园教育惠民政策

幼儿园教育惠民政策

幼儿园教育惠民政策:
幼儿园教育惠民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类幼儿园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进行扶持。

同时,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地位。

其教职工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也依法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权利。

各地还有具体政策,如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

2.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等
特殊群体,可享受公办幼儿园幼儿一样的资助政策。

3.扶持政策:各地应制定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政策,如落实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等。

4.结对帮扶机制:为提高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
帮扶制度。

公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协助管理,安排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到公办幼儿园跟班学习制度。

同时,鼓励民办幼儿园合同制人员参加公办幼儿教师统一招考,新录用者可在民办幼儿园任教。

5.税费优惠政策:对于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收费标准内收取的保育教
育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遴选办法各市、县(市、区)应结合本辖区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优先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空白点申报,尽量保障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到每个街道(乡镇)、社区。

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条件的,要择优推荐。

三、评估标准(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细则》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园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幼儿园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四、申报认定程序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申报认定日程统一安排如下,各市、县(市、区)要严格遵照执行,逾期不受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论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论文】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摘要:为更好地推进教育公平,近几年国家一直在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但当前在我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过程出现一些问题,诸如师资力量匮乏、公益性与逐利性之间的矛盾、赋权尺度与监管力度之间的失衡。

因此,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发展困境,首先应解决师资匮乏问题;其次进行有效的质量评估与监管;最后,要合理地解决平衡公益性与逐利性的矛盾。

关键词: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 破解策略;Abstract:In order to promote educational equity,the state has bee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inclusive kindergartens in recent years.However,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private kindergartens in China,such as the lack of teachers,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ublic welfare and profit seeking,and the imbalance between empowerment and supervision.Therefore,this paper briefly expounds the existence of inclusive private kindergartens,discusses such problems,and then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Keyword:inclusiveness; private kindergartens; cracking strategy;最初普惠主要是指经济学中的关税优惠制度,后来引申至教育学中最为常见的便属于普惠性幼儿园。

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解读 幼儿园政策解读

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解读 幼儿园政策解读

幼儿园是孩子教育的重要阶段之一,对于我国的幼儿教育,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以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影响等方面对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我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资源不均衡,导致了幼儿教育资源的不足和不均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使每个孩子都能有机会接受优质的幼儿园教育。

二、政策内容1. 公办幼儿园建设政府加大对公办幼儿园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增设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教学设施。

政府还对公办幼儿园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提高待遇,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 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政府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审批制度和评估监督制度,严格审核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和教学水平,确保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3.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补贴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包括幼儿园教育补贴、午餐补助等,帮助这部分家庭解决孩子教育的问题。

4. 幼儿园教育费用监管政府对幼儿园的教育费用进行了严格监管,制定了收费标准,并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惩处,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5. 幼儿园教师培训政府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

三、政策影响1. 提高了普惠性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孩子有机会接受优质的幼儿园教育,提高了幼儿园的普惠性。

2. 减轻了家长负担补贴政策的出台,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负担,使他们更容易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接受教育。

3. 提高了教育质量政府对幼儿园教师进行培训和提高待遇,加大了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管,使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4. 规范了幼儿园管理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幼儿园的监管,保障了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浅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浅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浅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摘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基于此,本文对藁城区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关键词: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现状;政策建议;引言《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到2020年,全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

到2022年,全省办园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好满足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了达到这一工作目标,石家庄市藁城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藁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工作程序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0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88.6%。

1.建章立制,认真开展普惠园认定工作根据《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藁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围绕实施办法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程序》、《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申请表》《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做到了认定有标准,执行有承诺,普惠有办法。

在工作中,认真执行认定工作程序,坚持民办幼儿园自愿申请的原则,对申报幼儿园依法办园、教师资质、园舍与场地、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验收,符合标准予以认定,并进行公示。

标准高的幼儿园参加石家庄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工作。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分析自2017年开始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以来,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由66.9%增加到88.6%。

2020年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

2020年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

2020年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根据《X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具备的条件1、符合规划。

幼儿园设置符合所在区域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学前教育布点规划。

2、资质合格。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取得了《办学许可证》和相关部门的证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手续、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等)。

办园一年以上且具有市级三星级以上星级示范园荣誉称号。

3、条件达标。

幼儿园应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办园条件达到《X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城市地区幼儿园规模原则不少于6个班,农村地区不少于3个班,并按年龄科学分班定额。

教职工人数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质,应根据幼儿园规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4、收费合理。

保教费、住宿费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报县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具体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核定。

举办者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5、财务规范。

依法建立健全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实行园务、财务公开,有独立的对公账户,设置有会计账簿,收支明晰,账目清楚。

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解读分析 幼儿园政策解读

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解读分析 幼儿园政策解读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对幼儿园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政策不断推进,以促进幼儿教育的公平和全面发展。

幼儿园作为孩子教育的基础阶段,对于培养孩子的认知、情感和行为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幼儿园普及普惠政策的解读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二、幼儿园普及政策的简要介绍1. 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幼儿园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幼儿园教育属于中国的义务教育阶段,与学前教育相结合,是为3-6岁儿童提供的教育服务。

2. 幼儿园普及政策的进展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幼儿园教育的普及,努力实现“入园不愁、入园不贵、入园不难”的目标。

截至目前,全国幼儿园普及率持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不断增加,政策效果初显。

三、幼儿园普惠政策的实施举措1. 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投入政府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和质量,倡导多元化办园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2.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支持对于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鼓励提高办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3. 师资配备和培训政策的保障政府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确保儿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四、幼儿园普惠政策的成效和问题1. 成效(1)普及率提高,入园难题得到缓解。

(2)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和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3)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有了更多选择权,教育公平得到促进。

2. 问题(1)幼儿园普惠政策的实施还存在一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政策的落实不够均衡。

(2)一些民办幼儿园的质量参差不齐,政策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3)幼儿园教育的费用问题仍然是家长关注的焦点,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

五、对幼儿园普惠政策的建议1.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幼儿园普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和相关的政策支持。

2. 完善政策监管体系政府需要完善对幼儿园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师资队伍的素质。

宁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宁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公益优质普惠发展,现根据《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以非营利为目的,享受公共财政资助并参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或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四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办学。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规模招生、办园行为规范,近3年年检合格。

并在申报日前1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县(市)区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罚。

(二)科学保教。

遵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时间,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办园条件、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达到《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三级以上要求。

(三)合理收费。

收费项目符合规定,保育费参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或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收费。

(四)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法人产权独立完整,所有资产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

建立健全财务独立核算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保教费收入存入单位基本账户,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

第五条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认定制度。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可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年12月前完成本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核认定。

经过认定的幼儿园名单应当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有异议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进行复查。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

沧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按照《沧州市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我市实施办法)规定,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财政扶持管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更好地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按照我市实施办法规定,通过幼儿园申报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普惠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普惠园的认定、财政扶持管理等工作。

二、认定条件第四条幼儿园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市、区)审批部门或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依法登记。

第五条办园条件达到河北省二类幼儿园及以上办园标准,城市地区幼儿园办园规模最低应达到6个班,农村地区办园规模最低应达到3个班。

按年龄科学分班,近三年生源基本稳定。

班容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其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第六条开园三年以上且年检合格,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无严重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幼儿园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支分开,账目清楚,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幼儿园保教费应保持相对稳定,收费标准由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据我市实施办法规定,逐园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

一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5000元,政府最高支付5000元;二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3000元,政府最高支付3000元;三级普惠园每生每学年收取保教费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其中幼儿家庭最高支付2000元,政府最高支付2000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发表时间:2019-08-23T14:29:01.01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0月38期作者:陈彦诺朱倩源胡曼绯李丹茹[导读]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为了解决当前“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有学前教育需求的社会大众提供保质低价就近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以实现教育公平。

但目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发展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将分析当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并从社会、政府和幼儿园三层面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西华大学,四川成都 610039)摘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为了解决当前“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有学前教育需求的社会大众提供保质低价就近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以实现教育公平。

但目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发展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将分析当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并从社会、政府和幼儿园三层面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0年“国十条”首次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概念,是指“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本文同时结合《四川省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认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以非营利为目的,享受公共财政资助,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保证,并参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或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普惠性民办园优秀师资匮乏教师队伍构成不合理,流动性大。

在性别方面,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衡;在年龄方面,教师队伍整体年轻化;教龄方面多数教师教龄较短,缺乏幼儿教育经验;学历方面,幼儿教师的学历普遍较低,大专学历为多数,其次是中专及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较少,教师学历有待提高。

师资配备基本合格,但师幼比不达标,班级规模大。

绝大部分的普惠性民办园配有两教一保,符合《通知》中民办幼儿园应当每班至少配备 2 名老师及保育员的师资配备规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等精神,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一)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下列条件:1.科学合理布局。

幼儿园设置应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形成区域间合理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构。

2.资产产权清晰。

自有房地产办园的须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立项、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租赁园舍办园的,须具有期限不少于10年(距合同期满不少于3年)的租用合同,且出租方的产权不存在争议。

3.办园条件达标。

办园条件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表175-2016)、《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等标准要求。

教职工参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4.资质合法有效。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完整的办园申报材料,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卫生及食品合格检验手续及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等各种证照手续齐全,年检合格,合法有效。

5.收费合理合规。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收费登记和公示。

没有乱收费现象。

保育教育费在本地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范围以内,并在一定时期内(自招收的幼儿毕业为止)保持稳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暂定在每生每月800元以内。

省根据物价水平,结合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适时调整。

6.依法规范办园。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园务、财务公开,有独立的对公账户,且账目清楚。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0•【字号】津教政〔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教育局、财政局,海河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6号)精神,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章补助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章专项资金分配与拨付第五章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第七章附则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我市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并设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乐清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

乐清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

乐清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计(2017)12号)、《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发教育新动能促进教育大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21〕43 号)、《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行动计划〉的通知》(乐委办发[2022) 6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改善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以及培训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以下简称奖补资金)。

第三条奖补的对象为经市教育局许可并注册登记、年检合格、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工作目的是通过奖补资金引导,激发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采取措施提高办园水平的内动力,不断完善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引导幼儿园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二)激励性原则:鼓励幼儿园增加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和教师待遇。

(S)规范性原则: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第二章奖励及补助项目和标准第六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普惠园)补助项目和标准(一)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一级园按1700元/年.生给予补助;二级园按1500元/年.生给予补助;三级园按1100元/年.生给予补助。

下列条件其中一项未达标的,停发当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全体专任教师的年平均收入未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全体教职员工“五险一金”未做到应保尽保;专任教师持教师资格证率未达标;专任教师的人事代理率未达标。

托班幼儿数不计入补助。

(二)普惠园教师培训补助。

对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项目的持证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参训教师先缴费培训I, 后按公办教师标准予以全额补助。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6.19•【字号】渝教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财政局: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基〔2015〕8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20年6月19日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扶持与管理等工作。

各区县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与管理具体办法,并向市教委报备。

第三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审批,办园证照齐全。

(二)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幼儿园结构调整需要。

(三)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办园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反财务财政政策、规章行为,办园行为规范。

(四)办园条件和质量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无“大班额”“小学化”现象。

(五)参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配备保教人员,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六)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七)收费行为规范,收费标准在本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认定标准之内,并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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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要求,为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有效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谐发展,特制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措施如下:
(一)以奖代补。

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每园所每学年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计划以奖代补措施》标准执行。

(二)加强教师培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统一纳入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

(三)派驻专业副园长。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教师,到缺专业园长和副园长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担任副园长,任期一年进行岗位指导。

(四)结对帮扶。

每所省市级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加强教师交流。

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挂职互换学习,支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六)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要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起普惠性幼儿园教师档案,使其工龄、教龄、职称等纳入正常轨道管理,在其成为公办教师或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间换岗时,保证其工龄、教龄、职称以及工资待遇的延续性,促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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