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秦代剖析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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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主要罪名 在重刑主义法制原则的指导下 ,《 秦律 》 对 各种犯罪行为 作出 了 具体规定 , 并采用相应的 刑罚手段 , 由此产生了各种复杂 、 烦琐的罪名 。 1. 危害皇权以及封建专制的罪名 ( 1 ) 泄漏皇帝行踪 、 住所 、 言语机密 。 统治者视这些为 国 家的 最高机密 , 不得泄漏 。 ‚ 所行幸 , 有言其处者 , 罪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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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诬告反坐的原则 。 《 秦律 》 规定 , 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者 , 要以其诬陷别 人的罪名对其进行处罚 。 据 ‚ 云梦秦简 ‛《 法 律答问 》 记载 : 本应判处 ‚ 耐 ‛ 为司寇之刑 的罪犯 , 以应判处 ‚ 耐 ‛ 为隶臣之刑的罪名诬 告他人 , 那么 要以 ‚ 耐 ‛ 为隶臣之刑来处罚诬 告者 。
一 行政法律制度 ( 一 ) 行政立法概况 秦统一之前 , 就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 体系 , 统一后也注重法律体系的构建 。 作为整个 法律重要构成部分的行政法律 , 自 然不会被强调 中央集权的统治者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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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行政法律的主要内 容 1. 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 按照法家的观点 , 要厉行 ‚ 法治 ‛, 首先 也是最重要的 一点就是要集权于中央 。 在君主掌 握了立法以及赏罚之权以后 , 反过来又运用 立法 和 赏罚 来确 立 、 巩固他的君主专制 。 所以秦朝 的行政法律把维护皇权专制作为首要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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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耻辱刑 。 耻辱刑为带有羞耻侮辱性 质的刑罚 。 我国古代人认为 , 鬓发 、 胡须与身 体一样 , 受之于父母 , 如有毁坏损 伤 , 是一种 不孝的 行为 。 因 此 , 强制剃除鬓发胡须相当于 对身 体的伤害 , 是一种人身 侮辱 , 故其为 耻辱 刑。
司考法制史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
司考法制史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秦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一个中央集权政权所统一的朝代,秦朝的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影响深远。
在秦朝的刑罚适用原则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以律为主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以法律为准则,这是由于当时中央集权的力量较强,法律对于治理和统一国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秦朝推行法治,实行律法主义,依照律法进行刑罚的适用。
《秦律》是秦朝的法典,它有明确的罪刑关系,以及每种刑罚的具体适用条件和规定。
所有的审判案件都必须依据律法的规定进行判断,不得随意变更。
二、以重刑为主秦代刑罚以重刑为主,这是因为秦朝建立在强大的军事力量和中央集权的基础上,必须借助严厉的刑法来维持社会秩序和统一国家。
《秦律》规定了严格的罪刑关系,对于严重犯罪行为,如杀人、叛国、犯强盗等,往往采用了残酷的刑罚,如斩首、凌迟等。
这些刑罚不仅用于惩罚罪犯,还起到了震慑和威慑的作用。
三、一罪具祸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采取了一罪具祸的原则,即罪犯不仅要受到个人的处罚,还要受到整个家族的惩罚。
根据《秦律》的规定,如果一个人犯了重罪,整个家族都会受到牵连,甚至被全部灭族。
这种行为可视为的严厉,一方面体现了秦朝法律的严苛和刑罚的残酷性,另一方面也有效地遏制了罪犯的产生。
四、经济利益至上秦朝刑罚适用原则中,经济利益至上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秦朝积极推行法律制定和执行,目的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统一,还有一部分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税收和经济收入,因此,一些刑罚规定中也有经济利益的考虑。
比如,对于犯罪行为,不仅要处罚犯人,还要收缴相关的财产。
秦朝的律法体系还设立了专门的官员,负责对犯罪人员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和追回,以供国家使用。
总之,秦代刑罚适用原则以律法为主,以重刑为主,一罪具祸以及经济利益至上是其重要特点。
秦代法治的特点和刑罚制度的影响对于后世法制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分析秦代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法律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
秦朝的法律体系较为完善,法律条文繁多,执法严格,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秦代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秦代法律的特点及其影响。
二、秦代法律案例背景秦朝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秦代法律案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刑罚案例:秦朝刑罚种类繁多,包括死刑、肉刑、流刑等,对犯罪行为处罚严厉。
2. 诉讼案例:秦朝诉讼制度较为完善,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法律程序较为规范。
3. 礼法案例:秦朝重视礼法,法律与礼制相结合,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规范。
4. 军事案例:秦朝对军事法律有严格规定,涉及军纪、军事训练等方面。
三、秦代法律案例分析1. 案例一:李斯诬陷赵高案背景:李斯是秦始皇的丞相,赵高是李斯的亲信。
秦始皇死后,赵高和李斯密谋篡位,赵高诬陷李斯谋反。
分析: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对政治斗争的严厉打击。
秦始皇死后,赵高利用职权,诬陷李斯谋反,最终导致李斯被处死。
此案表明,秦朝法律在维护统治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 案例二:陈胜吴广起义案背景:陈胜、吴广因误期当斩,发动起义,反抗秦朝统治。
分析: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对民众的压迫。
秦朝实行严酷的法律,对民众的日常生活进行严格管制,导致民众不满。
陈胜、吴广起义案揭示了秦朝法律的弊端,为后世法律改革提供了借鉴。
3. 案例三:赵高谋反案背景:赵高谋反,企图篡位,最终被秦二世诛杀。
分析: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对权力斗争的严厉打击。
赵高利用职权,谋反篡位,最终被秦二世诛杀。
此案表明,秦朝法律在维护皇权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 案例四:商鞅变法案背景:商鞅变法,推行法治,强化中央集权,使秦国迅速崛起。
分析: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对国家发展的推动作用。
商鞅变法,推行法治,强化中央集权,使秦国迅速崛起。
此案表明,秦朝法律在推动国家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法制史总结(七)——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的罪名秦朝法律重视对专制君主的保护,严惩破坏君主专制统治的⾏为。
秦代法律的主要罪名包括:1.盗窃罪。
秦律对盗窃罪处罚很重,特别是对“群盗”⾏为给予严厉的惩罚,五⼈就构成了群盗,即使合伙盗窃所得仅仅为⼀钱,也要被砍去左脚,强制其服劳役。
2.贼杀伤罪。
贼就是危害⼈⾝安全的⾏为,秦律规定了许多贼杀⼈、贼伤⼈的规定,对于这类⾏为给予严厉惩处。
3.诽谤罪。
对于评论皇帝过失的⾔论就构成诽谤罪,秦律对诽谤⾏为往往处以弃市等处罚。
4.不敬皇帝罪。
就是指侵犯皇帝统治权威的犯罪,甚⾄于怠慢皇帝下达的诏书的⾏为也要给予重罚。
5.以古⾮今罪。
以古代的学说⾮难当今政策的⾔论就构成了以古⾮今罪,对于犯以古⾮今犯罪的,要处以族刑。
6.妄⾔罪。
是指煽动*国家政权的犯罪,对于这类犯罪,要处以族诛。
(⼆)秦朝的刑罚种类秦朝的刑罚种类⼤致有8⼤类30余种。
包括死刑、⾁刑、流放刑、徒刑、笞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五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三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1.死刑。
秦朝的死刑主要有:(1)绞刑。
(2)枭⾸。
(3)腰斩。
是将犯罪⼈拦腰斩断的酷刑。
(4)磔。
是将犯罪⼈⽀解分⼫的酷刑。
(5)车裂。
就是⽤马车拉扯,将犯罪⼈⾝体扯裂⽽处死的残酷处刑⽅式。
(6)戮。
戮刑是既剥夺犯罪⼈⽣命⼜加以侮辱的刑罚。
秦朝的戮刑有两种⽅式,⼀是先戮后杀,⼆是先杀后戮,即戮⼫。
(7)弃市。
是在闹市之中将犯罪⼈当众处死的刑罚。
(8)族刑。
族刑也称夷三族,即将犯罪⼈三族以内的亲属全部⼀同处死的酷刑。
(9)具五刑。
是对应处族刑的主犯同时施以黥刑、劓刑、斩趾等⾁刑后再处死的酷刑。
2.⾁刑。
⾁刑主要有:(1)黥刑。
(2)劓刑。
(3)斩左趾。
(4)宫刑。
3.流放刑。
主要有迁刑和谪刑,就是将犯罪⼈迁到边远地区,其中谪刑多是适⽤于犯罪的官吏。
★★★4.徒刑。
主要有:(1)城旦、舂。
是强迫犯罪⼈从事修筑长城、舂⽶⼀类重苦役的刑罚。
中国法制史秦代
三、法律形式 (一)律 是朝廷正式颁布的法律。自商鞅改法为 律后,律便成为秦的主要法律形式。秦 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二十九 种之多(睡虎地秦墓竹简)。律在后世 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代表形式,其地位由 此奠定。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 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 出土的大量 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 宽0.5~0.8厘米,以之为依据,文物出版社 1978年出版了《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该书 包括《编年记》、《秦律十八种》、《语书》、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 部分。墓主名喜。从事过与司法有关的职务。 出土的法律条文和文书大部分颁布于秦统一六 国前,但在秦统一后继续适用。是目前研究秦 代法制的主要依据。
.不孝。秦统治者也十分重视孝的作用。 秦简中有一案例:父母要求官府将其不 孝子迁蜀郡。此外,殴打祖父母、曾祖 父母者“黥为城旦舂”。
(二)刑罚制度(刑名) 秦刑罚残酷,刑罚的种类和名称特别繁 多。 为什么?
在秦代重刑思想指导下,制定了很多酷 刑。秦王朝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历 史转变时期,在刑罚上的特点是,既保 留奴隶制时期的酷刑,又制定一些新的 刑种,因此,刑罚的种类和名称特别繁 多。
官吏对所管地区发生犯罪不能及时发现为不胜 任,知而不敢处理的是“不廉”,应当论罪而 故意不论罪,以及减轻案情,故意使犯人够不 上犯罪标准,判其无罪的,是纵囚罪。 法律答问: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 是谓之不直”,即,罪应重判却轻判,应轻判 却重判,叫不直罪。 司法官吏因过失量刑不当,叫失刑。
(六)程、课:程即规章,章程或程式,《工 人程》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制度的一种 法律规定。课:即关于检验、考核、督课的专 门法规,《说文》:课,试也。即考查、考核。 秦简中有《牛羊课》,是关于考核、督促畜牧 人员有法规。 成年母牛10头,如六头不生小牛,处罚有关官 吏。母羊10头,如四头不生小羊,处罚有关官 吏。
中国法制史秦代剖析
《法经》早已失传,古文献中只记载了它的框 架。《晋书。刑法志》在追述曹魏之法时提到 李悝制法经。唐律疏议中也记:李悝“集诸国 刑典,造法经六篇。” 法经一共6篇,包括:盗法,指侵害官私财产; 贼法,指侵害人身安全及严峻危害社会秩序的 行为;有盗贼就要囚、捕,故有囚、捕;杂法, 主要是惩治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如赌博,欺 诈等;具法,类似于我们今日的刑法总则,主 要内容是依据不怜悯节加刑、减刑〔定罪量刑 的原则〕。
商鞅讲:法者,国之权衡也。(称量物体轻重的 器具。)
尺寸也、绳墨也、法规也
定分止争
商鞅讲:一兔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人逐之,非以兔可以百也, 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 由名分已定也。”
慎到:一兔走,百人逐之。积兔于市,过而不 顾。非不欲兔,分定不行争也。
法家立法主见
1。事断于法、刑无等级 “尺寸也、绳墨也、法规也”〔管子〕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 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 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商鞅〕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 遗匹夫〔韩非〕
〔二〕令:〔制,诏〕
是律的重要补充形式,是皇帝针对一时之事而 公布的法律文件,如《焚书令》、《挟书令》 等。法律答问中有:令曰勿违,而违之,是谓 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谓废令也。
秦统一全国后,规定皇帝的命令有专称, “命日制,令日诏”。制以宣示百官,诏以布 告天下。其效力高于法律。
〔三〕式:即程式,格式。《说文》: “式,法也”,式作为法律形式之一, 最早见于秦。云梦秦简中的式是关于审 理案件的要求及对案件进展调查、勘验、 审判等程序的具体规定。
秦朝司法制度论文
秦朝司法制度论文篇一:中国法制史论文九中国法制史论文九试论秦代的刑罚制度摘要:秦国从商鞍变法开始,当政者都十分重视依法治国,形成了”缘法而治”的传统。
法令一经颁布,即使国王也不能违反或更改。
法制使秦走向了强盛,并最终一统天下。
但秦法的残暴和酷烈,又导致秦王朝”奸邪并生,褐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成为秦灭亡的一个主要因素。
本文从法律形式、刑罚内容和相关的特点等方面对秦朝法律制度中的刑罚制度作出简要的介绍。
关键字:秦朝刑法制度影响利弊秦朝的刑罚制度大体上同秦国的刑罚制度。
据史书记载,在秦朝的死刑中又增加了“具五刑”,“具五刑”简单的解释就是将黥、劓、斩趾、断舌、杀,这五种刑罚同施于一个犯人的特别残酷的刑罚。
据《后汉书》记载:“昔高祖令萧何做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斩趾、断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
这里记载的虽然是汉朝的制度,但是汉承秦制,所以可以作为秦朝有“具五刑”的根据;另外《史记》记载:李斯是具五刑而死:“具斯五刑,腰斩咸阳市”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长期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中国社会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一整套国家制度,构筑了中国历史上数千年相传的专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但是,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把法定的重刑主张推向极端,用严刑峻罚来镇压臣民的反抗,用横征暴敛的方法维持庞大的国家开支,终于激起农民反抗。
不可一世的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几年,即告飞灰烟灭。
秦朝的法律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一方面,因为秦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其创立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对后世封建国家一直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秦朝法律制度,是在法家思想的强烈熏陶下,由法家代表人物或深受法家影响的政治人物制定出来的,在整体风格上法家色彩极为浓厚,与西汉中期以后深受儒家影响的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因此可以说,秦朝的法制风格,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独树一帜的。
中国法制史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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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 ‚ 课 ‛ 是关于检验 、 考核 、 督课的专门法 律文件 。 ‚ 云梦秦简 ‛ 有 《 牛羊课 》, 为考 核畜牧人员饲养牛羊的专门法规 。 ( 六 ) 法律答问 ‚ 法律答问 ‛ 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吏 对 ‚ 律 ‛‚ 令 ‛ 所作的权威性解释 , 与法律 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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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命、令、制、诏 ‚ 命 ‛‚ 令 ‛‚ 制 ‛‚ 诏 ‛ 是皇帝针对 特定事项发布的法令 、 文告等法律文件 。‚ 命 ‛‚ 令 ‛‚ 制 ‛‚ 诏 ‛ 是封建国家最重要的法 律形式之一 ,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在 ‚ 命 ‛‚ 令 ‛‚ 制 ‛‚ 诏 ‛ 与律及其他法律形式发生冲 突时 , 要以 ‚ 命 ‛‚ 令 ‛‚ 制 ‛‚ 诏 ‛ 为 准。
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战国后期,经过商鞅变法,秦国成为七国中 实力 最强的国家,通过战争,不断兼并东方邻国 的土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 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的封建国家,中国封建法制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历 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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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法 ‛‚ 术 ‛‚ 势 ‛ 综合为 治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 , 继续推行先秦法家的 ‚ 法治 ‛ 思想 , 全面贯 彻 ‚ 以 法为本 ‛‚ 事断 于法 ‛ 的法家法制传统 , 反对儒家倡导的 ‚ 礼 治 ‛ 原则 。 作为 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所提出的 ‚ 法 ‛‚ 术 ‛‚ 势 ‛ 三者相结合 , 对国家实 行综合治理的 思想 , 被运用到秦朝的封建君主专 制中央集权的法制建设中 , 影响了 整个国家的运 作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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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 所谓刑 事责任年龄 , 就是法律确 认或规定的对犯罪行为 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 。 按照 《 秦律 》 规 定 , 未成年人犯罪 , 一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 或者是减轻刑事责任 。 秦朝判断是否成年的标准 是身高 , 这和以后历代的规定是不同的 。
秦代的法律制度与中央集权统治
秦代的法律制度与中央集权统治在中国历史上,秦代被称为中国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
该时期的法律制度和中央集权统治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秦代的法律制度和中央集权统治,并分析其对中国历史的意义。
秦代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最著名的是《秦律》,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
《秦律》系统地规定了刑法、官制、农田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为秦代的国家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秦代的法律制度中,刑法是特别重要的一部分。
秦始皇奉行严苛的法律政策,设立了严厉的刑罚,如斩、刖、枭等,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此外,秦代还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规定了家族的统一、血统的重要性,以确保国家统治的稳定性。
尽管《秦律》在当时实行期间遭到了一些批评和反对,但其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在法律制度的背后,是秦代中央集权的强大力量。
秦始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实行郡县制、废除封建制度、统一货币等,使中央政权的掌控力得以加强。
这些改革确立了国家统一的行政机构,强化了中央政权的权威,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地方的直接控制。
此外,秦代还建设了众多重要的基础设施,如统一度量衡、修筑长城等,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
然而,秦代的法律制度和中央集权统治并非没有问题。
作为一个短暂而暴力的王朝,秦代通过严酷的法律和苛刻的政治手段,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民众的不满。
尤其是对于农民而言,他们负担沉重的劳动和过高的赋税,加上中央集权的控制,使他们生活异常艰难。
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最终导致了秦朝的崩溃。
尽管秦代的法律制度和中央集权统治存在问题,但它们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秦代的法律制度为后世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基础,而中央集权统治则为中国历史上后来的统一王朝提供了经验和范例。
它们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为后代的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演变奠定了基础。
总之,秦代的法律制度和中央集权统治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深远。
中国法制史 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
• 2. 统一法律
• 秦始皇称帝以后,采取了在全国统一法律的措施,就是把 原来秦国的法律在整个秦朝帝国的范围内推行。取消六国 法律,改行秦国法律。把人的行为统一到法律的规定上来, 使人们称为步调一致的守法者。
秦代主要法律形式
• 1. 律
• “律”是朝廷就某一专门事类正式颁布的法律。 • 2. 令 • “令”是君主或皇帝针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 律文件,它同“律”一样也是秦时经常使用的一种主要法 律形式,但其效力高于律。 • 3. 式 • “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书 写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 法律文件。
“失刑”罪,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 “不直”罪)。“不胜任”罪,即管理对于辖区内的犯罪 行为不能及时发现,“不廉”罪,即发现犯罪而不敢伸张 法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这方面的罪名主要有三个:一是违令卖酒罪;二是逃避徭
役罪,包括“逋事”与“乏徭”,前者指已下达征发徭役 命令而逃走不报到;后者指导服徭役地点又逃走。三是逃 避赋税。包括“匿产”,即隐瞒户口不到官府登记;“匿 田”,即基层税收官员征收田税不报;“弗傅”,即满17
行政法规
• 3. 官吏职责
• 秦的各类经济法规和行政法规大多都是以确定各
专职官吏之职责的形式出现的,对各类专职官吏
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 • 秦代还要求官吏必须通晓法律,并严格执行法律。
行政法规
• 4. 官吏惩治 • 秦代依据法家重赏重罚、罚重于赏的思想,非常重视对官
吏的考核和奖惩。通过考核,一方面对政绩优异、在履行
职务中取得卓著成效的官吏给予奖励,以调动官吏为朝廷 效力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对履行职务不力,玩忽职守, 给国家政治、经济造成损失的行为,或违法营私行为,分 别情形给予处分:轻则撤职,重则给予刑事处罚;受到处 分的人,永不叙用。
秦朝法律制度分析
秦朝法律制度分析秦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不仅统一了整个中国,而且还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秦朝的法律制度方面,也有着其独特的特点和鲜明的特色。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总体情况秦朝的法律制度可以总结为:“严刑峻法,人人自危。
”秦始皇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法律制度,对犯罪进行极其严厉的制裁。
这些法律规定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了财产、家庭、战争、治安、宗教、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不遵守这些规定,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制裁,甚至会受到死刑等极端惩罚。
2. 刑法制度在秦朝的刑法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认为,法律是要约束人的行为,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清楚明确;二是公正无私;三是严格执行。
根据这一思想,秦始皇制定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刑法制度,例如“逆天者诛,谄佞者杖,妄议者死,暴戾者辟,盗贼者坑。
凡此六等,皆斩罚之。
”这些制度的出现,大大加强了秦朝的刑法执行力度,使得民众不敢轻易犯罪。
3. 行政法制秦朝的行政法制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官制;二是管辖制度。
在秦朝,官制分为三类:一是地方封建官;二是郡守、县令等中央政府官员;三是各个政府的辅佐工作人员。
各级官员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刑法制度。
但是,由于各级官员普遍贪污,不忠诚,腐败等问题,秦朝的行政法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4. 家法制度在秦朝,家法制度也非常重要。
家法制度主要是由家长或族长颁布、执行的一些规定,比如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准则,分配产业权等。
秦朝的家法制度,相比之前的社会制度,更加公正合理,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5. 宗教法制在秦朝,宗教法制也有一定的发展。
秦朝实行的主要宗教信仰是儒家和法家思想。
儒教强调道德伦理,提倡仁爱等价值观念,而法家思想则主张法律约束。
因此,秦朝的宗教法制也是基于儒法思想而建立的。
任何反对儒法思想的信仰和行为,都被视为犯罪。
综上所述,秦朝的法律制度非常严格,对于犯罪的制裁也非常严厉。
中国法制史—秦代部分
秦司法机关
秦王朝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这种 政治体制之下,皇帝包揽立法、司法、行政、军事等 各方面的国家最高权利。因此,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 权也无疑操纵在皇帝手中。在皇帝之下,中央和地方 都有专职或兼职的司法官吏,处理各种具体的法律事 务。 1.廷尉 廷尉。在中央,廷尉是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是 廷尉 中央“九卿”之一,负责全国法律、司法事务。作为 最高法律官员,廷尉在秦朝法律工作中起着相当重要 的作用。 2.郡、县。在地方,郡、县、乡、亭各级行政机关都 郡 设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司法官员,处理本地区的司法 事务。
是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文件。 1.律。是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文件。
自商鞅“改法为律” 自商鞅“改法为律”后,“律”一直是秦最主要法律形式,主要法律规范都 一直是秦最主要法律形式, 以律相称,由中央王朝颁行, 田律》 金布律》 关市律》 以律相称,由中央王朝颁行,如《田律》、《金布律》、《关市律》、《工 军爵律》等等。 律》、《军爵律》等等。
1.夺爵 夺爵是剥夺犯罪人原有爵位的刑罚。此刑在商鞅变法时就已存 夺爵。 夺爵
在,一般是针对有爵位的高级官员使用,有时也作为一种附加刑与其他刑罚 并科。
2.废。是指终生剥夺犯罪人担任国家官吏资格。 废 3.收。即收孥,将犯罪人妻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是一种剥夺犯罪 收
人自由民身份的刑罚。
4.籍门 籍门是剥夺犯罪人全家及后代子孙政治权利的刑罚。被处籍门 籍门。 籍门
1.城旦舂 是强迫罪人从事修筑长城、舂米一类重苦役的刑罚。男子 城旦舂。 城旦舂
2.鬼薪白粲 是次城旦舂一级的徒刑,即强制罪人从事砍柴祭鬼、择 鬼薪白粲。 鬼薪白粲
米一类苦役的刑罚。其中男为鬼薪,女为白粲。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章节考点:秦代的罪名与刑罚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章节考点:秦代的罪名与刑罚1.秦代的罪名秦代法律所规定的罪名极为繁多,且尚无系统分类,更未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
但大致而言,秦代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五类:(1)危害皇权罪。
这主要有:谋反,在当时被视为最严重的犯罪;操国事不道,主要是指操纵国家政务大权、发动政变以及其他倒行逆施的行为;泄露皇帝行踪、住所、言语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即投寄匿名信;不行君令等。
(2)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秦代侵犯财产方面的罪名主要是“盗”。
盗窃在当时被列为重罪,按盗窃数额量刑。
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盗,秦代还有共盗、群盗之分:共盗指五人以上共同盗窃;群盗则是指聚众反抗统治秩序,属于危害皇权的重大政治犯罪。
侵犯人身方面的罪名主要是贼杀、伤人。
这里的“贼”与今义不同,而是苟子和西晋张斐所说的“害良日贼”,“无变斩击谓之贼”,即杀死、伤害他人以及在未发生变故的正常情况下杀人、伤人。
此外,斗伤、斗杀在秦代亦属于侵犯人身罪。
(3)渎职罪。
一是官吏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犯罪;二是军职罪;三是有关司法官吏渎职的犯罪,其主要有:①“见知不举”罪。
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②“不直”罪和“纵囚”罪,在《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律文中规定:前者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后者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③“失刑”罪,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是《田律》中规定的违令卖酒罪。
二是逃避徭役,在《法律答问》中包括“逋事”与“乏徭”。
前者指已下达征发徭役命令而逃走不报到;后者指到达服徭役地点又逃走。
《徭律》还规定,主管官吏征发徭役迟延的,也要加以处罚。
三是逃避赋税。
《秦律杂抄》为防止逃避口赋即人口税,规定隐匿成年男子以及申报废、疾不实,里典、伍老要被处刑。
秦代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即《秦律》。
《秦律》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秦律》中有一则著名的案例——“盗徙封”案,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分析。
二、案例概述“盗徙封”案发生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第三年,即公元前221年。
当时,有一名秦国的士兵在战争中因军功被封为伯爵,获得了封地。
然而,这位伯爵因贪图享乐,将封地内的财物盗取,并将封地迁徙至其他地方。
此行为违反了《秦律》中关于封建制度的规定,最终导致其被判处极刑。
三、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盗徙封”案属于违反封建制度的行为。
《秦律》规定,封建制度是国家的基础,封建制度一旦被破坏,国家的统治将面临危机。
因此,对于违反封建制度的行为,秦律给予了严厉的惩罚。
2. 法律依据根据《秦律》的规定,封建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任何违反封建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具体到“盗徙封”案,其法律依据如下:(1)秦律规定:“诸侯王、诸侯、郡守、县令、丞、尉,有盗徙封者,罪至死。
”(见《史记·秦始皇本纪》)(2)秦律规定:“盗徙封,迁徙封地,徙封地之民,罪至死。
”(见《汉书·刑法志》)3. 案件判决根据《秦律》的规定,对于“盗徙封”的行为,判决结果如下:(1)犯人将被判处死刑。
(2)犯人的封地将被没收,封地内的财物归国家所有。
(3)犯人的家属将被剥夺爵位,沦为平民。
四、案例启示1. 强化法律意识“盗徙封”案提醒我们,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保障国家的稳定和个人的权益。
2. 维护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古代国家的基石,任何违反封建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因此,我们要尊重和维护封建制度,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
3. 重视历史经验“盗徙封”案作为《秦律》中的典型案例,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通过分析这一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秦朝的法律制度,为后世提供借鉴。
秦汉的法律制度和公正法治
秦汉的法律制度和公正法治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
在秦汉时期,中国法律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国开始迈向一个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
一、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始于公元前221年,终于公元前206年。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改革。
秦朝的法律制度以法律严格、惩罚严厉、权力集中为特点。
秦朝的法律被称作法家思想的产物,采用了比较完备的官法制度来统治人民。
秦朝的法律制度体现在律令、铁疏、士痞和田制等方面,官法制度的建立是秦朝法律制度形成的标志。
在秦朝,官法制度所规定的罪行和制度非常严格,这就导致了人民的反感和不满。
但是同时,秦朝的官法制度也规定了很多比较先进和公正的制度,比如说实行司法公开,开展律师辩护制度等。
二、汉朝的法律制度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大一统王朝,始于公元前206年,终于公元220年。
汉朝时期,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丰富了法律的内容,打造了一个更加完整的法律体系。
汉朝的法律制度以皇家法律为中心,秉承了儒家思想,注重人民民主,注重法治、公正和人权。
汉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四种形式:器令、法令、案牍和律令,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律令。
律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律为中心的官方法典,被称为中国的刑法之母。
《律令》主要规定的是刑法,并将刑法的规范与制度化结合起来。
可以说,律令是汉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来的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公正法治公正法治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制度与道德、法规与人权、公民权利与义务、官僚制社会与文化道德的内在共性。
公正法治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
在秦汉时期,公正法治得到了一定的实践和推广,这在当时来说已经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
秦朝采取的官法制度虽然比较严格,但也探索了实行司法公开、开展律师辩护制度等新的制度。
秦朝的法律制度分析
秦朝的法律制度分析秦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不仅仅因为秦始皇的统一天下,更因为在秦朝内部涌现出了许多伟大而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变革。
秦朝的法律制度也是那个时期的一大特色,影响着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趋势。
一、秦朝法律体系的基本概述秦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于国家行政和社会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秦朝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律、令、章、笏四种制度。
律制度就是法律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吏法、商法、民法、刑法和权法等方面。
令制度则是针对官员和军队的规定,规定了官员、军队的职责、权力和行为等方面的规范。
章制度主要是用来制定基层管理制度,包括军队、地方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笏制度则是秦朝统治者使用的一种授予执法权的专用笏板。
二、秦朝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1. 采用“法家”思想秦朝的法律制度在基本理论上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运用了“法家”思想进行调整和完善。
这种思想认为只有“法者所谓设,设而不行,惟民所相诈也。
”也就是说,法律的制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秦朝的法律制定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寻求依法治国的途径。
2. 强调刑律的实施秦朝法律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刑律的实施上非常强硬。
在当时的社会中,犯罪行为非常普遍,为了支持统一天下,必须加强刑律的实施。
这种强硬的立场最终导致了秦朝制定的法律体系变得非常恶劣,这种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中国法律制度。
3. 管理和监察在秦朝的法律制度中,对于管理和监察是非常重视的。
秦朝设立了严格的官员考评机制,用以监管各级官员的表现。
此外,秦朝还通过反贪污和提升军队效能的措施来提高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性。
这种重视管理和监察的特点对中国的现代企业管理思想影响非常深远。
三、秦朝法律制度的贡献秦朝的法律制度有很多方面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1. 进一步规范官员行为秦朝的法律规定了官员的行为规范,强调了吏治的纪律性,防止了腐败、贪污等行为的发生。
这种政策的贡献在于为后代政府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和借鉴,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
秦朝法律案件小结(3篇)
第1篇一、引言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法律制度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秦朝的法律案件,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也体现了秦朝法律的严酷与实用。
本文将以秦朝法律案件为切入点,对秦朝法律制度进行简要梳理,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
二、秦朝法律制度概述1. 法律体系秦朝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刑法是核心,以严刑峻法著称。
2. 法律形式秦朝法律形式多样,主要有律、令、式、程、比等。
律是秦朝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具有普遍适用性;令是皇帝发布的诏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式是行政规章,用于规范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程是地方行政规章,用于规范地方行政事务;比是判例,用于指导司法实践。
3. 法律实施秦朝法律实施严格,实行连坐制度、什伍制度等,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秦朝设有专门的法律机构,如廷尉、法曹等,负责法律的制定、解释和执行。
三、典型案件分析1. 赵高案赵高是秦朝著名权臣,因谋反被秦二世赐死。
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的严酷。
据《史记》记载,赵高因私欲篡改律令,滥用职权,谋反篡位。
秦二世得知后,下令将其逮捕。
在审判过程中,赵高试图以权谋私,但秦二世坚决执行法律,最终将其处死。
2. 荆轲刺秦案荆轲刺秦案是秦朝历史上著名的刺杀案。
荆轲受燕太子丹之命,刺杀秦王嬴政。
据《史记》记载,荆轲刺杀秦王后,秦王逃至东宫,荆轲被秦王军队围捕。
在审判过程中,荆轲承认刺杀秦王的事实,但秦王念及荆轲的忠诚,并未严惩,而是将其释放。
3. 陈胜、吴广起义案陈胜、吴广起义案是秦朝末年著名的农民起义案。
陈胜、吴广因触犯秦朝法律,被征发为兵。
在征途中,他们因大雨被困,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
陈胜、吴广认为这是秦朝官吏的贪污腐败所致,于是发动起义。
在起义过程中,陈胜、吴广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为口号,号召民众反抗秦朝统治。
虽然起义最终失败,但此案反映了秦朝法律的严酷,以及民众对秦朝统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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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在性质上是一部封建法典。是当时生产关 系日益发展的产物。 春秋以来,随着土地私有的发展,随着地 主阶级在各国掌握政权,也随着封建制统治的 确立,必然需要一套法律措施,来保护和巩固 封建制度。法经正是适应日益发展的封建经济 关系的要求而出现的。马克思讲:“无论是政 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现和记载经 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而且,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 具体系的法典。
(七)法律文告:(地方性行政法规)。 《语书》就是一个地方官发布的本地的 地方行政法规,语书是教戒性公告的意 思,目的是为了使中央法令正确实行。
第二节 秦律的基本内容
一.刑事立法 1.罪名 2 . 刑名 二 .经济和民事立法 三.婚姻家庭制度 四. 司法制度
一、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
(一)罪名: 1.不敬皇帝罪,违反王令罪。 2.诽谤与妖言罪(言论罪) 3.渎职罪。 4.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6.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1.不敬皇帝罪,违反王令罪
秦始皇统一天下,自称始皇帝。要求臣 民对他绝对恭敬,对他的话奉若神明。 史记秦始皇本记记,凡有不从王令,乱 上制者,罪死不赦。在听到皇帝颁布发 命令时,“不避席立”,也要“赀二 甲”。(《云梦秦简》)
2.诽谤与妖言罪(言论罪)
史书记,秦时,“诽谤者族”,“偶语诗书者 弃市”。始皇35年,侯生,卢生议论秦始皇专 制独裁,“乐以刑杀为威”,始皇便以他们 “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或为妖言 以乱黔首”,于是“捕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 咸阳”。以古非今罪:即借古人的话反对今天 的政治。妄言罪:就是胡说八道。有一个人夜 里去见一个县令,对他说,秦朝无道早晚灭亡, 你的话老百姓愿意听,将来必成大器。这个县 令说,“秦法至重也,不可以妄言,妄言者无 类”。(《史记》)。无类即无遗类,处族刑。
.不孝。秦统治者也十分重视孝的作用。 秦简中有一案例:父母要求官府将其不 孝子迁蜀郡。此外,殴打祖父母、曾祖 父母者“黥为城旦舂”。
(二)刑罚制度(刑名) 秦刑罚残酷,刑罚的种类和名称特别繁 多。 为什么?
在秦代重刑思想指导下,制定了很多酷 刑。秦王朝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历 史转变时期,在刑罚上的特点是,既保 留奴隶制时期的酷刑,又制定一些新的 刑种,因此,刑罚的种类和名称特别繁 多。
秦始皇奉行法家主张,史书记载,秦始皇,独 操文柄,独断专行。“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 上”,他“昼断狱,夜理书”。秦始皇非常重 视法律的作用,并且主张“事统上法”,即: 要求人们的生活、生产、言论、行为一切“皆 有法式”,并且加强对臣下和百姓的严格监督。 为了推行法治,不惜大搞愚民政策,强调“以 法为教,以吏为师”。即:以国家的法律为教 材,以官吏为老师。反过来,“偶语诗书者弃 市”。
6.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6.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 关于婚姻的, 包括夫殴妻、妻子私自逃亡,凡属合 法婚姻当论罪。
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指、肤 体,问夫何论?当耐。40
关于家庭秩序的, 秦简:擅杀子,黥为城旦舂。 秦简:“士伍甲无子,其弟子(侄子) 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
秦律禁止杀子,特别是禁止杀后嗣子。 秦简:同母异父相与奸,何论?弃市。 严厉惩罚家庭内部的乱伦行为。
商鞅变法 商鞅就是带着这部法经,来到秦国,主 持变法,并“改法为律”。 清末著名法制改革家沈家本说,商鞅 改法为律,谓改李悝六法为盗律、贼律、 囚律、捕律、杂律、具律。他认为“改 律之事,乃变法之大者也。”
在中国古代,“法”和“律”虽都有法 律的含义,但不尽相同,法强调的是内 容上的公平正直,律,偏重于法律规范 在适用上的普遍性和统一性。春秋时颁 布成文法,新兴地主阶级为了反对旧贵 族的特权,强调法的公平与正直。商鞅 时,成文法的颁布已成事实,法律的实 施与适用又随之成为焦点,成为当时改 革的关键,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四)法律答问: 是以问答方式表现出来的官方对法律所 作的解释,它对律文、术语、立法意图 等都作了明确解释,与律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这种法律形式为后朝承袭,汉有律说, 晋有律注,唐有疏议。
(五)廷行事,是律的补充形式之一, 廷是官廷,行事即已行之事,指判案成 例,秦虽以制定法为主,但在司法实践 中,也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把某些 判例作为审判案件的法律依据。
官吏对所管地区发生犯罪不能及时发现为不胜 任,知而不敢处理的是“不廉”,应当论罪而 故意不论罪,以及减轻案情,故意使犯人够不 上犯罪标准,判其无罪的,是纵囚罪。 法律答问: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 是谓之不直”,即,罪应重判却轻判,应轻判 却重判,叫不直罪。 司法官吏因过失量刑不当,叫失刑。
《法经》早已失传,古文献中只记载了它的框 架。《晋书。刑法志》在追述曹魏之法时提到 李悝制法经。唐律疏议中也记:李悝“集诸国 刑典,造法经六篇。” 法经一共 6 篇,包括:盗法,指侵犯官私财产; 贼法,指侵害人身安全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 行为;有盗贼就要囚、捕,故有囚、捕;杂法, 主要是惩治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如赌博,欺 诈等;具法,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刑法总则,主 要内容是根据不同情节加刑、减刑(定罪量刑 的原则)。
二、秦律的立法指导思想 秦始皇继承了法家商鞅、韩非的“法治” 思想,并把这种思想推向极端,全面体 现在立法中。
法家法律思想
法家起源于春秋时期,当时的代表人物 有:管仲、子产、邓析。 战国时代进一步发展,代表人物主要有: 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 非等。
商鞅讲:法者,国之权衡也。(称量物体轻重的 器具。)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 定分止争 商鞅讲: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以百也, 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 由名分已定也。” 慎到:一兔走,百人逐之。积兔于市,过而不 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官吏贪污受贿一钱者,处黥城旦。管理 粮食的官吏,在主管的粮仓内发现有鼠 穴三个以上罚赀一盾。
秦简中两个专门适用于渎职罪的 原则
1责任惩罚制原则 同官而各有主也,各坐其所主。 2.追诉时效原则 废令、犯令,及免、徙不及?及之。 《法律答问》212
译: 废令、犯令的罪,对已经免职或调任的 应否追究?应予追究。
何为犯令、废令?律所谓者,令曰勿为, 而为之,是谓犯令;令曰为之,弗为, 是谓废令也。廷行事皆以犯令论。 《法律答问》212页
4.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包括(1)盗窃罪。盗在当时是重 罪,秦简规定,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要“赀徭三 旬”。盗案破获后,赃物还主。(2)杀人罪。秦律中 的杀人罪有:贼杀:也就是故意杀人,臣妾贼杀主, 处极刑,大道贼杀人,百步内旁观不救援者,赀二甲。 盗杀:为盗而杀人。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 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斗杀:斗殴杀人。擅 杀:尊杀卑,主杀奴。秦时要求“杀奴隶皆当告官”, 父母擅杀子女黥城旦舂,擅杀养子,弃市。 (3)斗殴伤害罪:徒手轻,械斗重,为吏伤人加重。 夫殴妻折伤,与斗伤常人同等论罪。 问:说明什么?
三、法律形式 (一)律 是朝廷正式颁布的法律。自商鞅改法为 律后,律便成为秦的主要法律形式。秦 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二十九 种之多(睡虎地秦墓竹简)。律在后世 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代表形式,其地位由 此奠定。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 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 出土的大量 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 宽0.5~0.8厘米,以之为依据,文物出版社 1978年出版了《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该书 包括《编年记》、《秦律十八种》、《语书》、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 部分。墓主名喜。从事过与司法有关的职务。 出土的法律条文和文书大部分颁布于秦统一六 国前,但在秦统一后继续适用。是目前研究秦 代法制的主要依据。
商鞅变法,强调上下“一断于法”,“刑无等级”, 强调剥夺旧特权,军功受禄。“太子犯法,刑太子 傅”。 商鞅的变法,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富强的国家, 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制造了条件。尽管商鞅后来遭 到杀害,但“秦法未败”。商鞅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 了一系列封建法令,为秦国的封建法律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继位后,继承了秦国原有的封建法律,又制 定了许多新律。秦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统一的封建 集权国家,秦始皇“一法律”,“定刑名”,即在秦 国封建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法律并颁行全国。
(六)程、课:程即规章,章程或程式,《工 人程》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制度的一种 法律规定。课:即关于检验、考核、督课的专 门法规,《说文》:课,试也。即考查、考核。 秦简中有《牛羊课》,是关于考核、督促畜牧 人员有法规。 成年母牛10头,如六头不生小牛,处罚有关官 吏。母羊10头,如四头不生小羊,处罚有关官 吏。
非所宜言:即说了不该说的话。投书罪: 即投匿名信。法律答问引秦,有人投 匿名信,不要拆开看,必须马上烧掉, 如果能捕获投匿名信者,奖给男女奴隶 二人,把投信人囚禁,进行审讯。
3.渎职罪。
秦始皇奉行法家“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思想, 重视发挥官吏的作用,规定了严格的任官标准 和考核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渎职罪。如:强 调官吏要熟悉职务范围内的法律,如果继续执 行了废除了的法律要治罪,区分好官与坏官, 很重要的一点是看他是否了解和执行法律。 “凡明法律令”者,是“良吏”,不明法律令 者是恶吏。 。
说明封建社会初期夫妇的地位是相对平 等的,后来的法律是,夫殴妻,减常人 论罪,妻殴夫加常人论罪。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逃避徭役罪。 包括逋事和乏徭,逋( bu 逃),逋事指 凡应服徭并已得到通知而不去报到,已 达到服徭地点而又逃跑的乏徭。诈报年 龄逃避徭役者,赀二甲。(2)逃避赋税。 隐若匿户口不报者为匿户,由于户是国 家征收赋税的单位,因此匿户不仅罚甲 和盾,而且要迁到边远地区。同伍之人 和基层官吏也一并迁出。
秦代法律制度
讨论: 1.商鞅变法的精神、意义。 2.秦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秦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 秦律的基础 1、《法经》 2、商鞅变法 二、 秦律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 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