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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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及健全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建议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三个方面。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未能彻底改变农民所处的无保障或低保障的状态,长此以往,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为止,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国家强制性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摆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前的,有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1. 农村社会保障层次较低、范围较小,覆盖面较狭窄

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我国城镇居民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覆盖广大农民,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手段与城镇社会保障相比差距悬殊。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养老、医疗、工伤等则主要靠自我保障、家庭保障。

2. 农村社会保障的水平整体较低

农民的收入水平直接决定了参加社会保障的程度,因此持续较低的收入水平,不但降低了农民自我保障水平,而且也造成了农民受益水平的降低。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还是以家庭保障为主。

3. 农村社会保障并没有合理的资金来源

就目前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金额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我国10%的财政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份额极小。国家和集体在农村社会保障金的积累过程中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小。

4.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使资金的保值、增值难以确保

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没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无章可循,导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由于存在内部人为控制,从而使政府和受保人都无法保证自己的资金投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就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并且增加了推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5. 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比较混乱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机构来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相当混乱,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目标。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观原因与人们对社会保障的理念认识和政策导向有很大的关系。长期以来,农民认为人的生、老、病、死应该由家庭来负责,家庭保障在农民的心中显得非常重要,从而使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差,对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客观原因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水平和结构有关。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达,尤其是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没有较多的剩余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现阶段,我们应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 为农村社会保障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国家应尽早颁布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包括在一些细节上做出明确的规定。各基层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全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相应的制定自己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行。

2. 在农村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加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首先要合理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既要避免出现缺乏激励、”养懒汉”的情况,又要防止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其次,在保障线确定标准上,需要重点考虑维持农民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和村集体的承受能力及物价上涨指数等因素,并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随时进行相应调整。

3. 逐步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

日益明显的我国老龄化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中存在着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例如: 国家财政投入的规模过小,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等。因此,农村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

建设,应该在不放弃家庭养老的前提下,着重考虑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充分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农村养老金应由国家、村集体和农民三方依照一定比例缴纳。

4.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要尽快建立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最紧迫的应该是尽快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现象严重。目前我国只有相当少的地区建立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2001年实行合作医疗的村数只占全国总村数的32.7%,农村人口覆盖面仅为23.2%。因此,今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不应该在延续着以前的模式不变,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做出相应调整。

5. 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了新的无地、无业、无收入人员。因此,我们应该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这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以土地补偿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为补充,以养老保险为其中的主要框架,建立目前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考虑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中去,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尽快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相协调。

6. 使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和监管体系尽快完善

首先,要使农村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基金管理相互分开,使各自的责任更加明确。其次,各级政府还要针对不同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和重点,并尽量保证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再次,要在保证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统一的前提下,使他们相互之间能够有效、协调地运行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组建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在该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各个部门之间明确各自职责并加强联系沟通,互相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7.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应来自多个渠道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农村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参保农民三方,政府要适当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广开融资渠道。国外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为了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可以开辟新税源,征收社会保障税;也可考虑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合理部分纳入法定的农村保障基金渠道。同时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如商业性医疗保险等。

总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向着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逐步增加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资比例。从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开始,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尽快不断的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差距,逐步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社会保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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