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ZJ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彻底解决当前我镇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大力营造全镇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我镇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和工作热情,激励全体干部职工“为村民办实事,为严塘做贡献”的奉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两重点三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范围。

1、不遵守首问责任制规定,不向服务对象告知经办部门或联系电话的;在接待来访或接受电话咨询时,未能耐心接待或者态度粗暴的;对服务对象没能一次性告知或故意不告知有关事项,导致服务对象多次往返办理的;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2、推诿扯皮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3、办理“拖、压、卡、拿、要”,或没有特殊原因超过时限未办结的;

4、符合条件而不予办理或不予办理而未否定报备的;

5、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办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的;

6、出现无人顶岗或交接不清造成工作失误的;

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8、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或因公出差、外出学习期间未办理工作交接影响服务对象办事的;

9、因病、事假或因工出差、外出学习期间未办理工作交接影响服务对象办事的。

二、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处理

1、根据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按照严塘镇关于开展“强作风、提效能、创先争优竞一流”主题活动的若干意见(严党字[2011]16号文件)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工作人员作出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和单位用人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民众评议活动

通过召开全体镇、村、部门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老干部和作风监督员参加的公开测评大会,对领导干部的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测评,对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到位;如整改仍不到位,镇党委依程序对其部门负责人和责任干部进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