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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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的涵义
“产权”的概念最早诞生在经济学理论 中,但作为一种权利或者说与权利有关的 概念却不可能脱离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而 存在。 • 第一种观点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所有 权。 • 第二种观点认为,“产权”接近于物权。 • 第三种观点认为,“产权”是债权。
• 第四种观点认为,“产权”即财产权,产权是一 种包含物权、债权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具体权 利的复合财产权利。 • 把马克思对“产权”的阐述和西方新制度学派对 产权概念的解释综合起来理解,我们不难得出这 样一个结论:产权在形式上是一个人对某一资本 (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占有、控制、使用、转 让、处置、收益等一系列权利束。但在本质上, 产权最终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行为 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知识产权”概念的未来:以财 产形态为核心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支配其智力成 果、商业标志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 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知识产权在本质 上是一个民事权利体系。 按照这一定义,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权 能)包括: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 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
知识的本质是信息
知识学认为,知识是人类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及思 维方式与运动规律的认识、经验的总和。即“知识”是人 类对客观世界运动状态和方式的一种特定的反映和概括。 知识实质上是人脑内部的物质间相互作用及其作为一个整 体与外部客观世界彼此影响的“痕迹”和反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因而是一 种信息。但知识不是关于客观世界简单、直观的反映(信 息科学上称“自为信息”—这种信息在其他物质,特别是 其他生物中也能产生而非人类独有)。知识作为人类社会 特有的现象,是经由人类独具的思维能力深度加工过的、 浓缩的、系统化了的特定信息。
知识产权的“类型化”
2000年1月13日,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工程师叶晓明、 刘国建、湖北省地震局高级工程师凌模利用新的检测方法, 发现上海索佳公司(以下简称“索佳公司”)在中国生产与 销售的SOKKIA100系列中的全站仪存在着错误的“弓” 字形补偿规律,即仪器在天顶距269°4l‘00”至269°59’40” 区域及70°00‘20”至270°19’00”区域,水平角被加入较 大偏差,且偏差值刚好和视准轴改正常数队相等而符号相 反,最大值可达±20”,低于仪器本身标称精度(最大值不 超过±2”)。这种缺陷属于产品内在的设计错误。1月18日 上午,叶晓明、刘国建给日本索佳公司上海代表处发出一 份电传。主要内容是:我们在检测仪器时,发现你们生产 的全站仪存在先天设计问题,这一问题足以认定该系列仪 器为劣质不合格仪器。请你们尽快:1.与我们直接联系,
掌握事实真相;2.停止仪器在我国市场销售,返厂处理后 再销售;3.向我方支付合理的咨询费;4.调查出现错误的 事实真相。当日下午,日本索佳公司上海代表处负责人鸭 志田裕通率有关技术人员一行6人,来到叶晓明等处测量 仪器馆检修室,了解和协商电传情况。在双方并未签订技 术咨询合同情况下,叶晓明等利用新的检测方法进行了演 示,告知了SOKKIA100系列全站仪存在的设计错误,并提 出了改进方案。索佳公司在谈判中了解到新检测方法,并 发现了其产品确实存在内在缺陷与改进方案。2月11日, 叶晓明等就我国从日本进口的由日本索佳公司生产的 SOKKIA100系列全站仪存在的设计错误,向国家质量技术 监督局举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实了叶晓明等的检测 结果,并停止了索佳公司SOKKIA100系列全站仪的进口许
“知识产权”的概念
•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 法产生的权利 • “知识产权”是基于信息产生的权利 • “知识产权”是直接支配智慧产品并享受其利益的权 利 • “知识产权”是基于无形财产享有的权利 • “知识产权”是对形式进行支配的权利,知识产权赋 予形式的设计人对形式的控制、利用和支配权来实现 对其利益的保护
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 的地位
•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 • 识产权制度是市场机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 发挥基础作用的基石 • 知识产权是衡量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能 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创新体系中 的作用
• 进行产权界定,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 • 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 业化 • 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取得市场竞争优势 • 推动创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有效地配置 科技创新资源 • 为“引进来”提供良好的环境,为“走出 去”保驾护航
• 理论界对知识的定义至今没有统一的看法。有学 者认为,“知识的本质是形式”,并进一步指出 “科学技术即形式,文学艺术即形式,知识即形式。 • 美国两位学者达文波特和普卢沙克给知识的定义 较好地反映了知识的本质,他们认为,知识是一 种有组织的经验、价值观、相关信息及洞察力的 动态组合,它所构成的框架可以不断地评价和吸 收新的经验和信息。它起源于并且作用于有知识 的人们的大脑。在组织结构中,它不但存在于文 件或档案之中,还存在于组织结构的程序、过程、 实践及惯例之中。
技术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 趋势
• 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增无减 • 知识产权保护期有增无减 • 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主体有增无 减 •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有增无减 • 知识产权纠纷有增无减 •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只增不减
知识产权之“知识”的涵义
• 《韦伯斯特词典》认为,知识是通过实践、研究、 联系或调查获得的关于事物的事实和状态的认识, 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的关于 真理和原理的认识的总和。 • 世界银行出版的《世界发展报告》(1998年)以 “知识和发展”为主题,对数据、信息和知识的定 义为:数据—经组织的数字、词语、声音、图像: 信息—以有意义的形式加以排列和处理的数据: 知识—用于生产的有价值的信息。
系列全站仪存在两位指出的问题,如果没有两位先生的指 正,我们还不会认识到问题之所在”,“想必两位先生已 经听到目前我公司已在着手对软件进行修改”。但是,索 佳公司没有就叶晓明等表达的要求支付咨询费的事项进行 明确回答,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2001年9月1日,叶晓明 等以索佳公司侵害其技术成果权为由提起诉讼,主要请求 事项为:1.判令索佳公司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2.判令 索佳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概念的分歧不在于表述的角度差异, 它们之间具有实质性的竞争与冲突,包括 智力成果权能否涵盖商业标记权的争议、 信息权与信号权的冲突、无形财产权与形 式财产权的冲突。
“知识产权”术语质疑
• 知识产权概念的不确定性 • 知识产权客体的不确定性(如智力成果说、 利益关系说、“知识产品”说、信息) • 知识产权范围的不确定性 • 知识产权评估的不确定性 • 知识产权客体应该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信 息”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性具有不同于物 质财产的以下重要特点: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 久存续性;具有可复制性;具有可广泛传播性; 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 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发展
• 学理研究: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体系的建构 • 国际视野: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趋势的解 读 • 时代胸怀: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诉求的回 应 • 政策考量:知识产权制度战略化进程的推 动 • 实践参与:知识产权理论在法制建设中的 应用
问题
什么是技术成果权?它是知识产权的一 种权利形态吗?叶晓明等对自己发现这个设 计缺陷,到底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进 行保护?
可。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之下,索佳公司根据叶 晓明等建议进行了技术改进,召回原产品,为用户免费更 换新版ROM芯片,并于4月22日在《中国测绘报》刊登关于 全站仪更换ROM的通知:经查明,旧版机种的测角部分软 件,在天顶距269°41‘00”至270°19’00”区域的范围 (除去270±20”范围)时,未采用设定的改正数补偿值, 索佳公司希望用户尽快拥有新版软件。嗣后,索佳公司重 新获得在中国的进口与销售许可。2000年4月14日,日本 索佳公司社长平野元次郎给叶晓明、刘国建的一份函中载 明:“今年1月18日,本公司上海代表处收到两位先生的 传真,我相信传真中汇集了两位先生表达的真意,也就是 说指出了本公司SOKKIA100系列全站仪软件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还向我们提出了善意的改正意见”,“对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