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银联POS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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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银联POS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52号(3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特约商户(以下简称“商户”)的开发与管理,防范收单业务风险,促进银联POS收单业务良性发展,根据中国银联《银联卡收单商户风险管理规则》、《银联卡收单机构商户风险管理指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联POS收单业务的定义:指银行为商户提供经POS终端交易而产生的本币和外币银行卡交易的资金结算服务。

第三条总行电子银行部作为银联POS收单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的职责包括:负责制定POS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负责POS收单业务的营销管理和市场规划;负责审批基层网点拓展的商户资质;负责与审批通过的商户签订收单业务协议;负责将基层网点上报的商户材料上报省联社审批;负责购置、安装、维护、收回商户使用的终端机具;负责商户收银员具体操作和风险防范培训;负责收单业务风险监控;负责收单业务考核管理;负责收单业务内部培训等。

第四条总行科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委派专人协助电子银行部安装、维护、收回商户使用的终端机具;协助电子银行部对商户收银员进行具体操作和风险防范的培训;协助电子银行部做好收单业务考核统计和宣传培训工作等。

第五条基层网点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拓展商户;负责审查商户填写的《POS商户终端申请表》;负责商户调查工作,填写《POS商户信息调查表》;负责将审查通过的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POS商户终端申请表》、《POS商户信息调查表》上报电子银行部;负责商户跟踪检查,填写并保管《POS商户日常检查表》;负责POS收单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商户风险监控、差错处理;负责配合总行做好收单业务的宣传工作等。

第二章商户发展原则

第六条商户发展原则:收单机构发展商户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网络统一、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严禁多家商户共用一个商户编码、多个终端共用一个终端编号。

第七条申请开办POS收单业务的商户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从事实体经营。

根据商户类型及风险程度,本行将商户分为禁止发展类商户、谨慎发展类商户及正常发展类商户。

(一)禁止发展类商户

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2、特殊设立的经营组织:包括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

3、可疑商户:即商户或商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己列入中国银联不良信息系统的。

4、因违法经营或其他违规行为己被司法机关进行立案调查的商户。

5、商户或其负责人(法人代表)卷入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且己直接影响其经营状况的商户。

6、其实际经营与营业执照不相符的商户。

(二)谨慎发展类商户

1、易成为伪冒卡使用目标的商户类型: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珠宝、工艺品、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廊、按摩服务等。

2、易发生套现的的商户类型: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商户、各类传销机构、批发类商户。

3、易发生虚假交易的商户类型:电话营销或信函营销、音像制品店等。

4、易恶意倒闭的商户类型:二手市场、街头的个体商贩,预付款等商户,如:旅行社、短期培训班、各类俱乐部。

5、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欺诈嫌疑较大。

(三)正常发展类商户

禁止发展类商户、谨慎发展类商户条件以外的商户,为正常发展商户。

第三章商户准入标准

第八条商户准入的基本条件

(一)商户为非禁止发展类商户。

(二)商户在申请入网之前应当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经营规模;

(四)在本行开立对公账户或者个人结算户;

(五)原则上要求商户未安装其他银行的POS机具,且商户无POS违规操作的不良记录。

(六)经营场所已经开通的电话线接口以及电源插座(固定POS)。

第九条正常发展类商户的准入条件

(一)商户在本行己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应审核商户上月对账单,以此来确定商户经营是否稳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

(二)商户己在他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现将账户移至本行开立的,应审核在他行的上月对账单,以此来确定商户经营是否稳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

(三)商户为新注册公司、在本行新开立对公账户的,要求考察商户一个月以上资金往来是否正常。

第十条谨慎发展类商户的准入条件

(一)商户在本行己经开立对公结算户的,应审核商户近两个月的对账单,观察商户有无异常大额交易,大额交易后是否立即下降为零。以此来确定商户经营是否稳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对于POS刷卡到账后快速提款的,商户管理员要加强跟踪管理,对有套现嫌疑的商户,要进入撤机流程。

(二)商户己在他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现将账户移至本行开立的,应审核商户在他行的近两个月的对账单,观察商户有无异常大额交易,大额交易后销售金额是否立即下降或为零。以此来确定商户经营是否稳定、资金往来是否正常。

(三)商户为新注册公司,在本行新开立对公账户的,要求考察商户两个月以上资金往来是否正常。

(四)基层网点负责对谨慎发展类商户在营业时间内实施现场调查,以此来验证商户其经营的合法性和实现预期销售额的能力。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1、商户名称。商户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注册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不能申请安装POS机具。

2、商户性质。了解商户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法律形式,是国有、集体、还是私营、股份制等公司性质。

3、营业文件。商户是否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或与业务相关的合法文件。

4、商户经营范围。了解商户主营业务,是否为金融中介、经营代办业务等,如果是此类商户,不能申请安装POS机具。

5、了解商户是实地交易、网上交易还是邮购等类型,网上交易和邮寄交易的商户,不能申请安装POS机具。

6、付款方式。向商户了解其付款方式,是钱货两清,还是先发货后付款,或分期付款等,以此了解商户资金回笼情况。

7、商户经营信息。实地考察经营地段、经营区域、营业时间、经营范围、员工人数、刷卡交易情况。

8、商户收单经验。主要了解收银员是否有收单经验等。

9、商户道德信用。主要了解商户负责人是否有恶意逃废债、不良经营行为等。

第十一条移动POS商户准入条件

(一)移动POS原则上要求布放在物流配送行业和有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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